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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探讨
——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为例

2015-04-09佘光峰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协管协管员分局

佘光峰,于 嵩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上海 200080)

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探讨
——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为例

佘光峰,于 嵩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上海 200080)

交通协管员是指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开展相关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的非在编辅助人员。目前,交通协管员队伍已成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发挥交通协管员的工作效能,激发其潜在活力,实现警力的无增长改善。

交通管理;协管员;工作效能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道路里程、交通流量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2003年初,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了交通协管员队伍,专门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4050”人员再就业。目前,这支队伍已成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日常交通秩序管理、大型交通安保和窗口服务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在中央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定的背景下,立足“警力无增长改善”的理念,进一步盘活各种警务辅助资源,是解决当前公安工作任务繁重与警力不足矛盾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协管员的配备和管理,切实提升警力使用的效能,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近期对辖区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交通协管员的主要职责和队伍现状

(一)交通协管员的职责定位

交通协管员是指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开展相关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的非在编辅助人员。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08]88号)中指出,交通协管员在交通民警指导下,可以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

(二)本区交通协管员队伍现状

2003年起,根据上海市政府统一部署,虹口公安分局组建了本区交通协管员队伍。截至2013年9月,共有在编交通协管员385人,其中男性161人、女性224人。

1.岗位分布情况。一线道路执勤岗位345人,其中一分队64人、二分队60人、三分队60人、四分队62人、五分队61人、机动分队38人,占交通协管员总数的89.6%;事故处理、违法受理、车驾管理等“窗口”辅助岗位25人,占交通协管员总数的6.5%;其他辅助管理岗位15人,占交通协管员总数的3.9%。

2.学历教育情况。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17人,占交通协管员总数的4.4%;高中及同等文化程度的有115人,占交通协管员总数的29.9%;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253人,占交通协管员总数的65.7%。

3.年龄结构情况。本区交通协管员队伍的平均年龄为47岁,其中男性为51岁、女性为44岁。从年龄结构来看,18岁至35岁的有23人,占交通协管员总数的5.9%;36岁至50岁的有237人,占交通协管员总数的61.6%;50岁以上的有125人,占交通协管员总数的32.5%。

4.基本收入水平。目前,本区交通协管员的基本工资水平为1940元/月,略高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每月1820元/月。

二、交通协管员队伍配备管理的做法和经验

多年来,交通协管员队伍发挥了积极的辅助管理作用,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管理的水平。目前,本区交通协管员队伍配备管理的做法主要有:

(一)积极实施转制,强化组织保障

长期以来,交通协管员作为公益性队伍的属性,使得人员收入普遍偏低、素质参差不齐,也导致人员流失较为严重。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交通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切实发挥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的效能,根据市政府及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虹口公安分局在全市率先启动了交通协管员队伍整体转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1.深入调研,明确转制方向。转制工作启动之初,分局以原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办公室人员为班底成立了“转制筹备小组”。通过积极争取分局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支持、加强对市区两级转制方案学习研究以及走访学习其他政府机关和兄弟区县辅助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结合自身交通协管员管理的实际,初步确定了本区交通协管员转制工作的方案。

2.单独转制,保持平稳过渡。此次转制工作可以采取交通协管员单独成立民办非企业以及与派出所社区保安合并组建民办非企业两种转制形式,分局综合分析了两种转制模式的利弊,明确了本区交通协管员队伍单独进行转制,确保了交通协管员队伍能够有效实施属地化管理,理顺条块管理职责,建立权责相统一的运作机制,同时进一步明晰交通协管队伍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促进交通协管员队伍向组织正规化、管理规范化、业务标准化发展。

3.强化沟通,完善管理机制。转制进行过程中,分局转制筹备小组主动加强与市局交警总队以及区财政、工商、税务、相关街道的沟通协调,全面了解、掌握交通协管员整体转制的政策和模式,并做好转制前交通协管员队伍的排摸和稳定工作。从前期筹备、单位组建、具体运作三个阶段有序推进转制工作,确定了公司名称,制定了公司章程、组织架构、劳动合同、岗位规范以及各项日常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转制单位的管理机制,确保了转制的平稳过度以及队伍的长远发展。

(二)科学勤务管理,突出警协互补

在日常工作中,分局立足科学的勤务安排,实现交通协管员与交警警力的有效互补。

1.优化勤务布局。分局根据本区道路交通状况和交警勤务布局,将交通协管员对应到属地交警中队,下设了勤务分队、教训分队和一至五分队及机动分队,形成交警属地中队和交通协管服务中心共同指导、协同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日常布岗采取协管员与交警岗位叠加和协管员单独布岗两种模式,目前共设置交通管理岗位98处,其中与民警叠加管理岗位28个,设置交通执勤点310个。重点加强了交通繁忙、秩序混乱地区以及交通堵点、乱点的管理。此外,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分局交警支队在治理本区交通堵点、乱点上充分依托交通协管员这支队伍进行驻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例如,多伦路文化街内车辆乱停放现象较为普遍,群众反响强烈,分局交警支队在多伦路设置协管员岗位开展流动管理,积极劝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有效净化了多伦路的交通环境。又如,辖区宝兴殡仪馆门前道路环境复杂,大型车辆违停、逆向行驶时有发生,分局交警支队于2013年12月起在该处增派2名交通协管员,协助维持秩序,劝阻车辆违停,目前该处门前道路交通秩序得到了有效改善。

2.加强考核监督。区交通协管服务中心在分局交警支队的具体指导下,采取“交警支队-协管勤务分队-属地协管分队”三级勤务检查模式,突出“重点人物、重点岗位、重点时间”三个关键环节,每周不定期通过视频监控、实地暗访等形式,积极加强协管员的日常勤务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岗位每周进行点名通报,以此督促交通协管员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提升工作效能。此外,分局交警支队还积极探索交通协管员与执勤交警路口管理考核捆绑制,进一步调动路口交警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对交通协管员的日常督促和业务指导,有效提升了交通协管员辅助管理效能。

3.完善奖惩机制。分局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交通协管员考核奖惩机制,对交通协管员的工作以量化、细化的形式,确定分值,评定等级,兑现年终的奖励与惩处,并与交通协管员工资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交通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如,2014年“亚信峰会”期间,分局交通协管服务中心在交通协管员队伍中组织开展了岗位立功竞赛,为最大限度地调动交通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交警支队针对以往活动得奖人员少、奖金低,难以激发工作热情的实际情况,专门要求此次竞赛的评奖范围和奖金“两个不低于”一线执勤交警,全面提升了协管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促进队伍良性发展的效果。

(三)坚持需求导向,实现素质提升

分局以强化培训为抓手,努力提升交通协管员的职业素养,确保这支辅助执法力量发挥更大的管理效能。

1.强化入职培训。区交通协管服务中心严把入门关,对刚入职的人员从个人站姿入手,首先进行军事化的站姿训练,要求站要站得稳、站得久、站得有精神。再进行语言规范训练,从强化文明语言知识、心理学知识、自身防范、公共安全、警察礼仪等训练入手,要求达到语言规范、礼貌,说话力度适合,规劝方式标准等基本要求。如,区协管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协管员的指挥手势训练,专门邀请孙华虎同志教授标准的交通指挥手势,邀请谢兆法同志传授与群众沟通交流的经验,确保全体交通协管员上路执勤均能按照统一、标准的交通指挥手势进行指挥管理,以此树立虹口交通协管员的良好形象。

2.突出技能培训。为全面提升本区交通协管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分局交警支队制定了全面、细致的日常教训计划。通过开展交通协管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展开站、言、动一体化素质养成训练,强化对合情合理地上前纠违和标准的纠违手势等姿态标准的培养,形成高素质、事全能的正规队伍。通过这种特殊培训,加快队伍综合形象的定型,使交通协管员实现了从普通市民向交通安全管理人的转变。如,2014年分局交警支队专门制定了全体交通协管员全员普训工作方案,并积极争取分局政治处的支持,落实了培训场地,分期分批组织交通协管员开展交通法律法规、日常管理基本技能的学习。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交通协管员的综合管理能力,支队还联系保安公司对全体交通协管员开展保安上岗资格的专门培训考核,让协管员掌握更多的职业技能,不断强化职业保障。

3.落实岗位轮训。在开展全员普训的基础上,分局交警支队还要求各交警中队会同各协管分队落实交通协管员的日常岗位轮训制度,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着重加强宗旨观念、服务意识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教育广大交通协管员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岗位、人人都代表交警形象”的观念,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事业,努力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此外,各协管分队还坚持在每周学习会上开展指挥手势操训练,组织学习交通法律法规,邀请优秀交通协管员交流心得体会,进一步加强了协管员之间的互动交流,提升了执勤管理水平。

(四)落实从优待协,形成辅助合力

为进一步提升交通协管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分局积极落实多项从优待协措施。

1.落实“三必访”。分局交警支队要求协管服务中心充分依托慰问家访制度,全面了解交通协管员的基本情况,从生活、工作等多方面去关心了解,重点对身患重病、家庭变故、遭受不法侵害的交通协管员开展“三必访”工作,进一步凝聚人心。如,在严寒酷暑时节,向一线交通协管员发放保暖用品、解暑饮料等防寒解暑用品;在传统节日前夕,到家庭困难、身患重病的协管员家中开展慰问,送上节日祝福;在协管员遭受不法侵害时,及时协调属地派出所严厉查处违法人员,同时做好协管员的安抚慰问工作。

2.推行“三个一”。针对交通协管员队伍年龄偏大、下岗失业人员较多以及执勤中易遭受突发侵害的特点,分局交警支队从切实关爱协管员身体健康、降低职业风险、强化就业保障的角度出发,在交通协管员队伍中开展了“组织一次体检、购买一份保险、取得一本技能证书”的“三个一”活动。具体做法是,每年为全体交通协管员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购买一份职业意外保险,帮助交通协管员尽早排查身体隐患,同时弥补执勤中遭受突发侵害的经济损失,解决其后顾之忧。此外,通过组织交通协管员参加保安上岗资格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交通协管员掌握多种职业技能,进一步拓宽其就业渠道,使其能够大胆安心工作,解除其担心失业的困扰。

3.突出工会作用。分局领导十分关心协管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在协管员队伍转制之初便开始着手组建交通协管员的工会组织。工会成立后,积极帮助交通协管员解决子女上学难、家庭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定期组织交通协管员参加工会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民警对他们的关心,体会到组织的温暖。此外,分局交警支队在各执勤中队还实施了“五小工程”,有效改善了交通协管员的休息、就餐、洗漱环境,有效提高了交通协管员队伍的战斗力。

三、当前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交通协管员作为一支辅助交通管理的公益性队伍,其工资水平不高,且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所属的市容协管、文化协管等相比工资收入也处于较低水平。在招录交通协管员的过程中,无法执行严格的标准条件,致使招录人员的文化水平偏低,大部分人仅有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文化水平偏低决定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且思想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偏低。有的协管员着装不规范、言谈不文明、举止不得体,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服务意识不强,影响了公安机关和交警队伍的形象。

(二)福利待遇普遍不高

由于交通管理工作压力大、工资待遇偏低和社会地位不高等客观因素,部分交通协管员在路面执勤时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造成工作拘谨、缩手缩脚,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也存在着工作被动应付、责任心不强、态度粗暴的现象;部分队员觉得自己是辅助管理人员的身份,在组织上没有归属感,经济上得不到保障,导致了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消极应付、得过且过,没能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应有的作用。

(三)职业定位模糊不清

部分协管员从进入交通协管员队伍之初,便在心理上把自己定位在“临时工”的位置,不安心本职工作,得过且过。有的协管员不能积极开动脑筋,工作上缺乏进取心,对自己的职责以及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认识不到位,从而出现个别协管员工作作风不实、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心理定位,主要是法律授予交通协管员的权限较少,管理震慑力不足,经常遭受言语甚至肢体上的对抗。这也导致少数协管员对自己“定位”不准,认为自己不是正式民警,难以进行管理,缺乏上进心与责任心,容易产生自卑感,严重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性,也给队伍的凝聚力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四、进一步发挥交通协管员工作效能、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的建议

(一)争取政府支持,提高保障水平

交通协管员队伍在从非正规就业组织转制到民办非企业后,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仍参照原“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标准,仅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这与长期在户外恶劣环境和条件下工作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参照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标准,切实提高交通协管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解除其后顾之忧,使其能更加自觉地参与执勤工作。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规范聘用程序,提高交通协管员队伍的进入门槛,遵循“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进一步提高交通协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要进一步畅通“出口”,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通协管员,严格依程序及时解除或终止合同;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素质差、不敬业、多次在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交通协管员予以辞退。

(二)修订法律法规,拓展工作职能

交通协管员与交警一同在路口执勤,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开性。目前,交通协管员的工作仅仅是协助交警劝阻违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对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滞留路口及随意变道等严重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则没有执法权,一些工作主动性强的交通协管员若进行管理,往往会遭到驾驶员的冷嘲热讽甚至谩骂殴打,在处理违法人员时也只能按照一般纠纷进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为维护良好的路口交通秩序,真正达到协管的目的,建议政府对地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赋予协管员一定的工作职能。如,在具体操作中可参考北京交通协管员辅助交警对道路上的机动车违法停车张贴抄告单的做法,由交通协管员对机动车违法停车、闯红灯、滞留路口等严重影响交通畅通的违法行为进行类似抄告的处理。这样,既能减轻民警交通管理的工作强度,又能提高协管员在道路交通协管工作中的威信,以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协管员在管理上与民警步调一致、协调合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的力度,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三)加强日常管理,促进队伍规范化

为进一步发挥交通协管员辅助管理的作用,必须要根据交通协管员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一方面要严格日常管理,以交通协管员整体转制为契机,在聘用时实行严格的合同制,依法进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对留用的协管员续订劳动合同;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协管员,要严格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在管理上细化劳动用工制度,将劳动报酬与岗位责任、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紧密联系起来。同时,要开展经常性“传帮带”活动,充分发挥骨干力量作用,以互帮互助共同提高为根本目的,提高交通协管员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最终实现从“低效”向“高效”的转变。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培训,针对目前交通协管员法律知识较欠缺的实际,通过协管员每周学习会,由民警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专业辅导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协管员的法律知识教育工作,使其牢固树立执法守法的理念。此外,还应积极组织交通协管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推动交通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四)立足长远发展,激发潜在活力

为确保交通协管员队伍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为交通协管员提供一个展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为协管员创造更多机会。建议进一步健全协管员班、组长公开竞聘工作机制,让更多年轻、优秀的协管员走上领导管理岗位,不断拓展其职业生涯。同时,对一些民警紧缺的工作岗位,可让一些表现良好、积极向上、能力较强的交通协管员通过培训,取得专业资格证和上岗资格,以缓解警力不足这一实际问题,同时也能使协管人员在工作中找到“事业感”。此外,还可探索在招录警考试中,根据招考要求,适当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交通协管员予以优先招录,使其真正感受到职业所带来的“优越性”,从而进一步激发队伍的活力,为交通协管队伍赋予新的生机和活力。

Discussion on the Building and Potency of Traff i c Managerial Assistants——Take for Example of Hongkou Branch of Shanghai Public Security Bureau

She Guangfeng, Yu Song
(Hongkou Branch of Shanghai Public Security Bureau, Shanghai 200080, China)

As the capable helper, the traffic managerial assistant has given great assistance to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in the traffi c managerial process. At present, the traffi c managerial assistants have become the new emerging forces to safeguard the traffi c safety. In the new situation,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should play a big role in the traffi c management and make the best possible use of traffi c managerial assistants.

Traffi c Management; Managerial Assistant; Potency of Work

D631.3

A

1008-5750(2015)02-0066-(06)

10.13643/j.cnki.issn1008-5750.2015.02.09

2014-11-23 责任编辑:孙树峰

佘光峰,男,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交警支队政委;于嵩,男,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交警支队二中队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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