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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味”理论符合学术规范吗?

2015-04-02邓维策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语文味逻辑定义

邓维策

“语文味”网站发表题为《缺乏学术素养的“学术批评”可以休矣》(以下简称《缺乏》)的文章,该文提出,学术批评应具有基本的学术精神和基本的学术素养。对学术批评者的这个要求无疑是正当的;同样的道理,被批评者也必须具有基本的学术精神和学术素养。学术研究者是否具有学术素养,其表现之一是:学术成果的表达是否规范。“语文味”的理论是否合乎学术规范,我们必须客观地审察,用学术规范来检查“语文味”理论。

一、关于科学对象

从目前的实际应用看,“学术”一词指的是科学,或者指高深知识,它涉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科学研究是一种认识活动,旨在通过观念把握对象,科学知识就是关于对象的认识成果。特定的科学研究设定了自己的研究对象,不论是不依人们的感觉或意识而存在着的实在的客观事物,也不论是永恒不变的理念,还是感觉经验或基于感觉所构造的概念,这个对象都是与作为认识者的主体相对立的客观的实体性对象。

“语文味”,从词法分析,“味”是中心词,“语文”是限定词,“语文味”研究的对象是“语文”的“味”。从词的结构关系看到,“语文”这个词表达的是实体性对象的概念,“味”这个词表达的是实体性对象的属性,即是说,“语文味”理论研究的是属性,而不是实体。

哲学的有关原理告诉我们,实体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理解的、形成该事物的基质。属性是实体所具有的外在的和内在的性质。事物的性质是多样的、变化的,实体则是单一的、不变的。实体是属性的承担者,是属性存在的基础,属性是实体的表现,依赖于实体而存在。正是因为它们的这种关系,在科学研究中,属性的研究从属于实体的研究,通过研究属性来认识学科的对象。

尽管“语文味”理论用“语文”来限定研究对象“味”,但是,这种以属性为对象的研究已经偏离了科学的基石。实体的属性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性的,只是追求“语文”的一个方面的属性,放弃了其他的属性,这种研究就是片面的,这种片面性最终将会导致变味。“臭豆腐”小贩为缩短加工时间,用其他臭的东西添加到豆腐里,这是一个便于理解追求味道的实例。纵使“味”包括了全部属性,全部属性相加也不等于实体,因为实体是有机的整体,而不是机械的拼凑。只有立足于学科实体的研究才能保证学科性质的纯正。

《缺乏》一文把“语文味”之“道”解释为“由文人语文教学观(理论)之阴与语文味教学法(实践)之阳两个方面构成的对立统一双向发展运动”。这里的“对立统一”仅仅借用了辩证法的名词,而不是辩证法的具体运用。“对立统一”中的“对立”,是事物自己与自己的对立,事物从自身中发展出自己的对立面,这个对立面是自我否定,在这种自否定中走向统一,在统一中实现了对立双方的和解。例如:有,在不是任何具体的有、没有任何规定的情况下,是空的,就是无;反之,没有任何的规定,就是空有。从有到无和从无返回到有的运动都是变易,“变易”是一个高于有和无的概念,这个概念把有和无统一起来。“文人语文教学观(理论)”包含学科对象以及围绕对象展开的人的活动;“语文味教学法(实践)”包含着学科对象的属性和围绕对象展开的人的活动,这两个方面都混杂着客观对象及其属性以及认识的主体,都不是纯粹的单一的客观对象,更不是由“文人语文教学观(理论)”发展出了一个对立面“语文味教学法(实践)”,从而在一个更高的概念里实现统一。

退回到研究的类型而言,科学研究分为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程少堂讲语文》一书的研究类型究竟属于哪一种,恐怕作者也说不清楚。所谓“语文味”理论既没有建立合乎逻辑的概念体系,也没有提出实践的目的和原则,——课例并不是实践目的和原则的直接表达。李海林先生说,辨别研究类型,就是让自己的研究符合所选择的研究类型的规则,这是学术水平的基本保障。

“语文味”的基石是不牢固的,研究对象混杂在一起,因而是不清楚的。

二、关于学术概念

科学认识的成果乃是关于认识对象的知识,科学知识的表达形式是概念。概念是在感知对象、分析对象、把握到对象的本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概念的定义必须明确,必须符合定义规则,做到单词单义,以保证正确地把握认识对象的规律和信息交流的准确有效。

“语文味”是它的体系中的“元概念”,这个概念是如何产生的呢?2001年3月的一天,程少堂先生在一所中学听课,在与老师们交流时,“我提出一个我从没有用过、也没有见过的词——语文味。”①这样的一个突发奇想、从天而降、未经分析和证明的感性概念,在由感性主导的经验世界里颇受欢迎,然而,作为理论概念却是不合学术规范的。

即使属性能够作为理论的基石,作为基石的“元概念”也必须达到理性认识。理论通过直接存在的现象世界进入到间接的理性世界,是通过思维而不是用感觉来把握世界,是对现象世界的分析、概括、总结,是对现象世界的解释。“味”属于感觉世界,它深藏着事物的本质,科学要求我们,透过“味”来把握“语文”的本质,并且直接揭示出这个本质。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是因为这个本质决定的,事物不管怎样变化,它能够保持为该事物,全在于它的稳定不变的质。而感性存在则是变动不居的,“味”可以由微甜变为很甜,也可以由甜变为酸,它自身会发生变化,它的确定性也随着感觉而发生改变。科学的基石是持续不变的,不断改变的属性无法承担科学基石的使命。

正是因为属性的这种特征,“语文味”的定义无法遵守逻辑规则,只能繁复地进行限定。“语文味”在2010年的定义是:“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在主张语文教学要返朴归真以臻美境的思想指导下,以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丰富学生的生存智慧和提升学生的人生境界为宗旨,以共生互学(互享)的师生关系和渗透师生的生命体验为前提,主要通过情感激发、语言品味、意理阐发和幽默点染等手段,让人体验到的一种富有教学个性与文化气息的,同时又生发思想之快乐与精神之解放的,令人陶醉的诗意美感与自由境界。”这个修补的定义以及2014年的《建构一种新教学法:语文味教学法》一文中的定义都是不符合逻辑规范的。逻辑要求的定义格式为:

被定义概念=(邻近)属概念+种差

首先,“语文味”的定义缺少属概念。定义的目的是让人理解被定义概念,定义把被定义概念归为一个属概念,这是因为,被定义概念具有属概念的本质,属概念是普遍理解的概念,那么,在理解属概念的前提下就可以理解被定义概念。概念则是规定了本质的认识,它的含义是确定且可理解的。“语文味”没有归属的类,就没有规定它的普遍本质,没有规定普遍本质的“语文味”,听起来好像意味更为深远,实际上,其意义含含糊糊,云山雾罩,谁也无法确切地说明它属于哪一个类。

其次,“语文味”的定义并未揭示种差。种差是被定义概念与同属的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是被定义概念的本质,或者是同类间的关系、功能、运动过程。“语文味”的定义把客观对象与教学主体的活动混杂在一起,把圈定的教学主体的各种活动归于“语文味”,客观对象的本质并没有如概念要求的那样,在定义中直接呈现出来。

逻辑规范是对学术的最基本的要求。“语文味”的定义非逻辑的陈述代替了抽象概念,让缺乏理论素养的人惊羡不已,崇拜为一种深刻的天才之作,但是,在逻辑面前则是一触即碎的。

三、关于理论论证

爱因斯坦曾说:西方科学的发展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一是形式逻辑,二是系统实验。逻辑是科学所必需的立论工具,是学术研究必须遵守的规范。

科学研究以追求真理为己任,科学的真理分逻辑真理和事实真理。逻辑真理往往是从“元命题”出发,通过演绎推理得到真理性知识,逻辑的真是必然性真。经验论哲学家休谟认为:“这类命题,只凭思想的作用,就能将它发现出来,并不以存在于宇宙中某处的任何事物为依据。”②逻辑真理具有高度的抽象概括性,更适合于学术研究。要保证获得逻辑真理,就必须严格依照正确的逻辑规则进行推演。事实真理是从经验中归纳出来的,都是有关一定的事实经验的,是对经验事实的直接反映。无论是逻辑真理还是事实真理,它们都不同于“意见”,也不同于“常识”,它们是对其对象领域中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也即最一般联系的把握和表达,都包含着论证过程及其结论,因而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符合逻辑的知识系统。

“语文味”理论包括文人语文教学观(理论)和语文味教学法(实践)两个方面。就其理论的方面而言,语文味、文人语文、语文味教学法是三足鼎立的理论大厦,但同时,语文味又被当作了“元概念”。“语文味”理论创立者也认为,“味”给人以“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感觉。然而,科学理论的起码要求是,元概念是可靠的、自明的,概念必须清楚明白,科学的知识是公开的、可理解的,能够经过学习而成为一切人的所有物,而不是巫师独有的巫术。

“语文味”理论不是通过推演建立起来的,论证过程是非逻辑的。这个理论从“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感性概念出发,对“语文味”未作具体分析,没有把概念潜在的内容显明地发挥出来,只是在“语文味”之外,把教学思想,教师、学生,情感、精神等等,一股脑地装在“语文味”中。在未对“语文味”进行具体分析的情况下,突然冒出另外一个概念“文人语文”,纵身一跃,完成了从“语文味”到“文人语文”的过渡。

《程少堂讲语文》这本专著分为“我的语文人生”“我的语文理念”“我的语文实践”“我的教学语录”等四个部分。个人成长经历、课堂实录和零碎的感悟等不是系统性的理论阐述,“我的语文理念”这个部分大约属于理论了。这部分从第45页开始,到54页结束,介绍了“语文味”提出的背景、萌芽、理论突破,然后,引用几位名师对“语文味”的评价。这部分有价值的一点是指出了“语文味”的三个要素:文体特点;情感美;语言美。此外,再也找不出关于学科对象的纯粹知识了。在没有提供关于“语文味”的系统知识的情况下,该书第54页便进入到“推进‘语文味理论与实践探索的背景”,以后的内容便不是关于理论的研究,而是理论的运用。这里的论证过程是草率而简陋的,没有理性的推演,没有知识体系,虽然提供了事实经验,但是,没有归纳其中的普遍思想。

理论研究并不排斥非逻辑的思维,也重视灵感、直觉、顿悟等非理性的思维,但是,如果不能揭示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能保持对象的一致性、统一性,把对象之外的东西强加给对象,那么,非理性的思维只能让理论更加混乱。

综上所述,所谓“语文味”理论,其基础是不牢固的,它的对象是昏昧的,它的论证缺乏逻辑性,“语文味”理论是用非科学的形式来对待学术研究,是科学研究中的伪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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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程少堂:《程少堂讲语文》,北京,语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48页。

②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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