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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东吴法学理念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2015-04-02鸿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东吴大学王健东吴

胡 玉 鸿

传承东吴法学理念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胡 玉 鸿*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是东吴大学法学院在大陆的直接传承者。

东吴大学创建于1900年,校址位于具有三千年历史传统的美丽古城苏州。作为全国最早创建的现代高等学府之一,苏州大学曾创造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的若干个第一:第一家以西式办学体制举办大学、第一家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最早授予硕士学位、第一家创办大学学报等等。东吴大学法学院则成立于1915年,是行政上隶属于东吴大学但又相对独立的法律专门学院。1915至1952年的中国,恰逢一个战火不断的动荡年代,但却又是一个人才辈出的英雄时代。教育救国,法律救国,在当时的知识分子心中,弥漫着救亡图存的壮烈情怀,由此也带来了法学教育的普及与繁荣。1915年9月,东吴大学法律学科在上海正式开班,从此在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史上,留下了一个永难磨灭的辉煌记忆。“南东吴”走出了一批批对现代中国法制有重要影响的法学大师;创造了一个个法学教育史上的骄人业绩。她不仅拥有过兰金(C. W. Rankin)、罗炳吉(Charles S. Lobingier)、王宠惠、刘世芳、董康、戴修瓒、郑天锡、郭卫、章任堪、赵琛、凌其翰、徐传保、徐砥平、张志让、俞颂华、向哲浚、曹杰、张慰慈、吴芷芳、王效文、章士钊、朱通九、梅仲协、魏文翰、张企泰、范扬、俞叔平(以到校任职先后为序)等一批著名的法学教授,还培养了王士洲、吴经熊、陈霆锐、何世桢、狄侃、李中道、盛振为、金兰荪、梁鋆立、端木恺、丘汉平、桂裕、孙晓楼、陶天南、张季忻、陈文藻、黄应荣、杨兆龙、李浩培、姚启胤、倪征、鄂森、何任清、查良鉴、屠景山、费青、卢峻、王伯琦、郑保华、魏文达、裘邵恒、陈晓、丘日庆、王健、徐开墅、潘汉典、高文彬、杨铁樑、王绍堉、浦增元、庄咏文(以毕业届次为序)等一批中国近现代的著名法学家和法律职业人。“人人握灵蛇之珠,家家抱荆山之玉”,法界才俊,汇集于斯,可谓极一时之盛。

在1953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东吴大学易名为江苏师范学院,作为专门培养师资的高等学府;东吴大学法学院则与南京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等一起并入新成立的华东政法学院。由此开始,作为正式院名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在大陆不复存在。然而,“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代代相传,“Soochow University”的校名沿用至今,苏大人踵继东吴大学的理想一刻也没有熄灭,恢复法学教育的热忱同样是与日俱增。正因如此,1982年江苏师范学院更名为苏州大学时,即开始恢复法学教育。在此期间,诸多东吴法学的老校友对初创的苏大法科给予了热情支持和大力帮助,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作为同根同源的法律院系,也提供了图书资料、教师交流等方面的关心支持。倪征先生多次到访苏州大学法学院,指导法学院的建设工作,并将包括国内孤本的荷兰文《格老秀斯全集》在内的图书资料捐赠给法学院;李浩培先生亲笔致函新生的苏州大学法学院,期勉有加,厚望谆谆。2000年苏州大学百年校庆,诸多东吴学子齐聚苏大,畅述对母校的感念之情。原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并在解放前即定居美国的王健先生,怀着对母校、母院的无限眷恋和对中国法制建设、苏大法学教育的无比期待,毅然决定捐资一千万美金,资助法学院的发展,苏州大学法学院易名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王健先生留给苏大法学人的不仅是当代中国最有文化、最有气派、最为灵性的法学大楼,更有一份东吴学子报效母校、关心母院的拳拳之心,殷殷之情。

既为东吴法学的大陆传人,苏大法学院在以先辈的业绩为荣之余,自也应当发奋图强,精研学术,为国家法制建设培养优秀人才,以无愧于东吴法学的传统与荣誉。自1982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苏大法学院白手起家,励精图治,锐意进取,为社会输送了一万七千余名法律专业人才,成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苏州大学法学学科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江苏省高校序列重点学科,并成为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命名的首批全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现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省级重点学科,“公法研究中心”为江苏省高校重点研究基地,“法理学”获国家精品课程称号,“法学理论”为省级优秀课程群。学科建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八个二级学科博士专业;建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法学理论等十个二级学科硕士专业,并有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点。目前在校各类研究生1 145人,本科生722人。

经过30余年的建设,苏州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在全国拥有较高知名度的著名法律院系。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师63人,高级职称和拥有博士学位者分别占师资比例的77.05%和73.78%,中青年教师成为师资主体,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方面,学院于1993年即开始法学硕士教育,并于1998年取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为全国省属高校之最,也是江苏省高校中第一个取得法学博士点的单位。目前,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予权,并建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自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法学教育体系齐备。在科研成果方面,教师关心国家法制建设,积极参与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承担了包括国家重大项目在内的多个科研项目。近5年来,学校承担各类课题近70项,其中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1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项,业成为中国法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学院教师发表的法学类核心刊物论文(CLSCI)连续三年居全国前十位,多个学科排名进入全国前十的行列。

不仅如此,为彰显东吴法学先贤的爱国情怀与民族气节,展现其精深学术与教育方法,自2000年以来,苏大法学院围绕东吴法学传统的解读、继承与弘扬,着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召开纪念东吴法学先贤、东吴法学历史的学术研讨会,主要包括:(1)2004年11月27—28日,举办了杨兆龙教授百年诞辰纪念及学术思想研讨会。杨兆龙教授的好友、家属、生前营救的学生以及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高校的法学教授参加了此次会议。讨论会分别围绕杨兆龙先生的为人与治学、杨兆龙先生学术思想的总体评价、杨兆龙先生教育思想与当代法学教育、杨兆龙先生民主宪政思想研讨、杨兆龙先生刑事法律思想研究,回顾了杨先生坎坷而又光辉的一生,对其学贯中西、批判性学术人格和为中国民主而献身的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也对杨先生的法学科学论、法学教育论等法学思想从宏观到微观进行了全方位的讨论并达成了许多共识。(2)2006年10月28日倪征、李浩培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暨国际法学术研讨会在苏州大学法学院东吴大讲堂隆重举行,来自法学界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及二老的亲属、故交出席了研讨会,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和武汉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还专门发来贺电。会议回顾了倪、李二位教授为国家、民族所立下的不朽功勋,从多个角度展示了两位先生在法律学术上的卓越成就。(3)2013年11月11日至14日,协助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召开“东京审判国际学术研讨会”,闭幕式还专门移至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举行,一百余名来自中国、日本、美国的专家参加了学术研讨会,着重分析和探讨了东吴法律人在东京审判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有关日军侵华战争的反思以及研究东京审判的新视角等议题。

二是通过出版东吴法学前辈的文集,传播东吴法学先贤的思想。学院自2005年起,即着手编纂“东吴法学先贤文集”,选择在东吴法学史上富有影响的法学大师们的著作、论文点校出版,以全面展示东吴法律学子的学术成就及其对中国法制建设产生的重要影响。目前已经结集出版的先贤文集包括:《王宠惠法学文集》;《杨兆龙法学文集》;《李浩培法学文集》;《倪征法学文集》、《潘汉典法学文集》,后续著作也在规划之中。同时,点校出版了八卷本的“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分《法理学卷》、《法律史卷》、《宪法学、行政法学卷》、《民事法学卷》、《刑事法学卷》、《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学卷》、《国际法学卷》、《司法制度、法学教育卷》,汇集东吴学人在民国时期发表于期刊之上的单篇论文,使尘封的珠玑文字,重见天日。

三是开始筹备《东吴法学教育史》的编纂。由于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档案存放于上海市档案馆,且由于院系调整、合并等原因,诸多资料还分布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目前,法学院已从上海档案馆拷贝回了大部分档案资料,正进一步加以完善,待资料齐全后,将组织专门力量编纂《东吴法学教育史》,厘清东吴大学法科的来龙去脉与学术源流,展示其教学规章制度建设与教学理念,特别分析比较法教学的成就以及对于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借鉴意义。

总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全体同仁将以东吴大学法学院先贤们为榜样,继续努力,不断进取,秉持“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继承东吴大学法学院优良的教学理念与教学传统,以学生为本位,提升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规格与培养质量;以教师为主体,为老师们的教学、科研搭建优良的平台;以科研为依托,提供给社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总之一句话,我们曾经努力过,我们还在努力中!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娄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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