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同源齐贺百年院庆
2015-04-02潘维大
潘 维 大
两岸同源齐贺百年院庆
潘 维 大*
“今则……各国通商传教,往来自如,……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实惟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1875年,李鸿章上疏给光绪帝点出了中国面临的内忧外患。这场大变局,不只在国体、民族上引发了剧烈变化,回首观之,更是中国人民思想、哲学的大革命。六年后,中西书院,即东吴大学的前身,在上海创办,为这场思想革命培养了许多先锋。
法学的革命也开始了,清廷开始采纳欧美法规,制定新法,包括公司法、著作权法等。伍廷芳、张君劢、史尚宽等法学泰斗,也先后留洋学习外国法学,中国法学藉由西学迈向新境地,然而真正要能在中国本土学习外国法律,则已经是1915年的事了。这一年东吴大学开设了法科,中国第一个比较法学教育单位。今年适逢对日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在七十年前的远东国际法庭上,我校校友桂裕、鄂森、倪征等为控诉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历经艰苦卓绝的审判程序,终将战犯绳之以法,足见我校所学不仅止于本土,在国际舞台上亦能学有所用。
此后,我校校友在两岸三地的法界继续大放异彩,虽校分两地,然将国内法学与国际紧密接轨之精神,百年以来依然一脉相承。在台复校后,本校也积极推动与欧美、日韩各国法学名校的密切合作,更大力促成两岸法学学术交流,筹办两岸民法典等大型学术活动,广收交换学生。我认为,这些交流活动不仅具备学术上的意义,更在建立两岸人民思想的沟通,希冀能破除历史所造成的壁垒,以法学为桥梁,构筑两岸人民的互信与尊重。无论两岸关系如何变化,我们都有必要攻错他山之石,持续相互学习,进而异中求同,这也是百年前东吴法学院开基之本,过了百年至今,其时代意义仍亮丽不褪。
百年前的我校为中西桥梁,百年后的我校为两岸桥梁。惟观今世,其变不亚于百年前之中国,在资源、宗教、意识形态的诸多冲突之下,人类的乱局仍无止息之机。期许在下一个百年,我校能为世界桥梁,继续为不同文化、不同法哲思想的交流而努力。
*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