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解读“全面从严治党”
2015-03-31○许慧吴宁
○许 慧 吴 宁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在公开报道中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在“三个全面”的基础上新增“全面从严治党”上升为“四个全面”。新华网评论道:“‘四个全面’的提出,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更加完整,日臻成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四大考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是关乎中国共产党生死存亡的“四大危险”。“全面从严治党”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是“四个全面”的点睛之笔,更是实现前“三个全面”的根本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中国化新的里程碑,是中国共产党应对国内外矛盾、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思想上弄清治党的出发点、途径和目的。以何种世界观进行解读、方法论作为指导不仅影响其成败,而且影响中国未来的发展走向。中国共产党是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武器、行动指南。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从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思想出发,正确解读“全面从严治党”,把握其理论内涵和实践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从2012年习近平担任党的总书记以来,从严治党成为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关键词。他在新一轮政治局领导的首次亮相上表示:“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大量事实说明,腐败问题越演越烈,不及时治理,终将亡党亡国!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绝不手软。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又一次提出“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2014年12月,“全面从严治党” 正式纳入“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下定决心“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加强党政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从严治党从一场政治运动转型为一种制度和新常态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党中央对贪污腐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引起强烈社会反响。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有悖党宗旨的行为都源于脱离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承认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明确党与人民的血脉关系才能真正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思想,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得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重要结论,这一重大发现确立了他的群众观点。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 这是马克思第一次提出群众是改造社会的物质力量。恩格斯从对英国状况的研究中也得出:只有人民群众才是实现先进思想的力量。恩格斯指出:“天才应当说服群众,使群众相信自己思想的正确,这样就不必担心自己的思想是否能够实现,因为思想被掌握之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的主体,是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创造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财富。“群众史观”和“英雄史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和其他一切政党的本质区别。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群众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充分肯定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者地位。其次,马克思主义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阶级社会中一定阶级或阶层在政治上最积极的代表。政党是为了共同的利益和政治目标,取得和保持政权,而在阶级斗争中形成的政治组织。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共产党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有一段经典论述: “共产党人同全体无产者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1888年英文版中又加上了“自觉的”三个字,即“自觉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民群众。自觉维护人民利益和为人民创造福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事业目标和价值归宿;人民群众是追求共产主义奋斗目标的历史推动者和最终受益者。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立党根本。
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中,进一步完善了该战略思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顺利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在面对新时期内外环境的多重考验下提出的,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其历史意义。“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首先,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中国共产党是从人民群众中诞生的政党,顺应了中国革命的发展需要,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结合的产物,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中国共产党从创立初期至今吸纳我国各行各业的有识之士加入,现已有党员8000余万人,成为世界第一大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才是推动中国历史、改变中国命运的最终力量,没有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艰苦努力就不可能有今天中国的伟大成就。其次,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了解人民群众所想,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切实服务人民是立党之根本。如果我们是从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利益的角度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势必会造成认识上的偏差。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政党观点,人民群众是国家和政党的基石,政党只有与人民群众利益相统一、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才能体现其自身价值,才能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正确处理政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就是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全党工作的首要位置,要认清政党的领导地位是人民群众给予的也必将交付于人民群众。无视人民群众所想所急、凌驾人民群众之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新型政党的宗旨、丧失了民心,必将动摇其群众基础、危及其根基和生命。最后,党员干部应自觉将“为人民服务”奉为信仰。“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旨,更应该成为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人生信仰和奋斗目标。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才能为前进指明道路,才有为之努力奋斗的动力,才能跨越沿途羁绊和抵制各种诱惑。部分党员干部在面对新时期的考验时没有抵制住诱惑,不顾群众利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坑害百姓,败坏了党的风气、阻断了与人民群众的鱼水联系,这都是党员干部缺乏信仰的表现。马克思主义的新型政党以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以为人民服务为其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是每个共产党员的行事准则和奋斗目标,是其自身坚定不移的信仰和精神归宿。人民群众不是党员干部的“工作对象”,而应该是“服务对象”。这就意味着要以更人性化方式、更温暖的情怀及时对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作出回应,对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加以解决,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加以改正,以人民的满意作为判断全党工作的最高标准。树立并坚守“为人民服务”的信仰,真正从服务于民的行动中体现自身价值,实现个人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要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思想,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执政能力”包括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习近平在上海市第九次党代会地区系统第三代表团的小组讨论上强调:“加强党的建设,核心是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办事水平、办事效率,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政党工作的最大本分,是政治领导的前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要务。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要领导工人阶级、巩固政权,首先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对历史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是唯物史观的重要论断。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首要任务。列宁在《经济罢工和政治罢工》中也曾指出:“只有在改善劳动者的经济状况的条件下,群众才会投入运动,积极参加运动,高度重视运动……并对伟大事业忠心耿耿。”马克思主义政党就是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创利益。我们必须明确:发展社会生产力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早期为夺取政权而作出的政治允诺,更贯穿于整个共产主义事业始终,是任何时期、任何发展阶段都必须解决的首要任务,是其执政能力的首要体现,是关系到其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大问题。其次,必须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影响执政能力建设的最大阻碍在于党风不正、党纪不严。毛泽东在《在陕北公学第二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上提出:“共产党也有他的作风,就是:艰苦奋斗!”他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指出:“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毛泽东明确提出,艰苦奋斗就是共产党的党风,无论何时何地、取得多大成绩、面对多少诱惑都不应该也不能够摒弃,这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秉性和人格魅力。“艰苦”是指作风清廉、生活简朴、兢兢业业,“奋斗”是指坚定信念、排除万难、勇往直前。艰苦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提出:“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严肃党纪、从严管党是争取群众信任、保持政党生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其执政能力得以提升的重要前提。最后,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影响执政能力建设的障碍因素还有教条主义、主观主义。这些错误思想的根源在于没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一文中指出:“共产主义不是教义,而是运动。它不是从原则出发,而是从事实出发。”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深刻阐述“实事求是”的内涵:“‘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是唯物史观的必然要求,准确、充分地认识世情、国情、党情,对具体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才能对事物进行准确把握和预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发挥其执政能力的基本原则。
执政能力是指以执政党为主体、以国家权力系统为客体的执政党执掌国家政权的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实现社会总体发展目标的根本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要务:首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主,促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平衡发展。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根本目的是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总结无产阶级执政党实践经验中指出,无产阶级执政党的根本任务是领导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建立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是社会主义国家和马克思政党的首要任务、是一切工作中的核心工作,是一切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解决好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是马克思思主义政党执政能力的首要体现。在解决了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其他一切工作才能顺利进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创造性结合使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直线上升。与此同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也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道德失范、文化低俗、精神匮乏、幸福感低是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的因素。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五位一体”的建设方针,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体布局,是在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同时注重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没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支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任务无法顺利进行。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新型政党,明确经济发展始终是为了人的发展。经济发展是基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配套发展是保证。只有平衡发展才能实现中国社会的健全发展和中国人民的全面发展。执政能力是执政党在处理一切国内外事务的基本能力,处理好以经济建设为主,各项事业平衡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学习是前提、廉洁是保证、创造是关键。中国共产党在当代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明显区别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其政党理论的年代,也区别于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的年代。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国共产党不能将以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生搬硬套,而应把握其理论精髓,审时度势、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实践的世界观、方法论,是每个党员自觉学习的基本内容。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了解时代特征和国情党情,准确把握大方向,提高预判未来发展趋势的能力。自觉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在实践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针对具体问题全面分析把握,建立学习型政党。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只是在建立政权时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威胁时才需要,不只是在建国初期国家积贫积弱、物质资源匮乏时才需要,在中国共产党取得了一定成就、中国占据了一定世界地位、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的今天更加需要。艰苦奋斗就是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共产党人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居功自傲与腐败滋生危及党的生命。创新性是中国共产党在面临新世情、国情、党情时应该具备的关键性能力,是其能够胜任新时期的新任务的关键。“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党员干部自身要有紧迫性,杜绝吃“大锅饭”,责任到人、倡导创新。创新性是建立在党员终身学习、积累大量实践工作经验的基础之上的,是党员干部自主能力的体现,创新需要党员具有突破陈规、打破官僚化的勇气,更要有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全面从严治党”要对全党提出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从而全面提高执政能力。最后,制度建设是执政能力建设的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终将进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成为党的自身建设的基本工作。紧抓、长抓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纪不断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范围,杜绝相互推诿、互不认账的现象发生,做到事前防范、事后追责,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是依法治党
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对党的领导如何运用法律的问题上有了重大突破,在十二大修改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使其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出党要管党、依法治党,将党的执政权力拴在法律的铁笼之中,这使“全面从严治党”找到了“治”的依据和途径。中国共产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阵风、一时热,而是要将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注重治党的长期效应和政党自身的长期发展。“全面”、“从严”不是政治打压而是要从法律的角度约束和规范党员自身队伍的言行,树立政党的公信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担负着实现本阶级根本利益而围绕政权展开斗争的功能,这决定了政党组织首先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马克思主义的新型政党只有将自身行为约束在法律的限度内,才能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领导工人阶级展开各种形式的斗争。邓小平在《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上指出:“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他在《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体》中进一步指出:“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定要取信于民。”道德上的自律不具有强制性,必须还要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和制约。其次,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应受群众监督。胡锦涛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群众监督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的体现,也是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约束。监督权利是人民群众将赋予政党的权力重新握在了自己的手上。广大人民群众应该积极参与监督。群众监督时刻对党员的违法乱纪的行为敲响警钟,是依法治党的重要补充。
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包括党员自身在内的所有成员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约,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切实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绝对权威。“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党员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信仰,学习和执政能力上加以提升,也要用法律的手段加以保证:首先,健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是依法治党的基础。依法治党首先必须有法可依,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直接影响到依法治党的成败和效果。规避法律漏洞,对法规缺失、模糊、混乱零容忍,推进我国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做到公正、清晰、明确、严谨,避免因法律法规而造成的漏网之鱼危害社会公平和法律权威。其次,切实保证法律裁决公平、公正。对于党政官员利用职权包庇罪犯、徇私枉法、违反司法公正的行为应当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其直系亲属违法犯罪、扰乱公共秩序、侵害他人权益情节严重并对社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应重点关注,保证整个司法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正义。最后,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行贿受贿、滥用职权逃避法律制裁有失民心,如何建立司法权威、博得民心还有赖于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中国正步入信息时代,信息的迅速、广泛传播为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提供了平台也同时提出了挑战,不法分子和境外势力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煽动群众、制造党群敌对情绪、恶意影响司法判决事件屡屡发生。面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我们应当公开信息、掌握主动权,让流言不攻自破。开设群众监督、举报途径,保障举报群众的人身安全,将权力交还给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