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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公主社会地位研究

2015-03-30王姝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金朝世宗公主

作者简介:王姝(1982-),女,吉林长春人,博士,助理研究员,从事中国古代辽金元史及北方民族妇女史研究。

基金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院规划课题青年项目(20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0063(2015) 05-0099-05

收稿日期: 2015-05-24

DOI 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15.05.022

金朝公主群体属于宫廷妇女中非常重要的阶层,是国家命妇体系中外命妇的重要组成部分。史籍中对金朝公主群体着墨极少且非常零散,目前学界对金朝公主群体的研究也仅限几篇论文。主要有王可宾《女真公主述要》(《北方文物》,1990年3 期),认为金朝公主、郡县主的封号世宗时始有严格定制;男女异长,封号等第也有差别;公主身世地位不同,封国之号也有等第差别;女真公主有时另有惯称。还有王民信《辽金元的契丹女真蒙古公主》(《历史月刊》,1997年10期)、王孝华《论金与蒙元的和亲》(《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5期)、李玉君《金代皇族婚姻论述》(《东北史地》,2009 年6期)等相关论述。笔者拟根据史籍与考古碑刻中所有与金朝公主相关记载,全面分析金朝公主的品级与封号制度,并从政治地位、经济来源、婚姻概况、文学成就等角度对金朝公主社会地位情况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

一、公主品级与封号制度

金朝公主的品级与封号制度于熙宗朝初步制定。天眷三年(1140)八月壬午,“初定公主、郡县主及驸马官品” [1]。具体品级划分情况,《金史》中并未详细记载。《大金集礼》卷九《郡县主》条,记载天眷三年(1140)敕旨准奏:“唐制皇姑封大长公主,皇帝姊妹封长公主,皇女封公主,皆视正一品。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视从一品。王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自魏晋以来,尚主皆拜驸马都尉,从五品,新制系正四品。娶郡主正六品上叙,娶县主正七品上叙。今拟县主婿比驸马都尉,唐品并新制品,从升五品上叙。” [2]此为对金朝公主、郡主、县主及驸马具体品级划分。金朝公主、郡主、县主品级情况,《大金国志》中也有相类记载:“大长公主、长公主为正一品;郡主为从一品;县主为正二品。” [3]从上述记载条目来看,金朝公主、郡主、县主品级制度沿袭唐制相关规定,但在驸马品级方面则在唐制的基础上升序调整。

有关金朝公主、郡主、县主的封号问题,《金史》卷四《熙宗本纪》记载,天眷元年(1138)十月辛未,“定封国制”。 [1]此为熙宗废除勃极烈制后,在中央推行三省制所施行的汉制之一。详细封号《大金集礼》卷九《公主》条记载,大定七年(1167)二月二日敕旨:“今后封郡王及宗室女封公主者,只于郡名内封,拣十个好名内用。封县主者,只于县名内封。封王、封大长公主、封长公主或皇公主,于国字内封。已后,不须奏,便依例封。”随即于十三日,奏定下项郡名:“金源、广平、平原、南阳、常山、太原、平阳、东平、安定、延安。” [2]同时又定封公主之县号三十:“乐安、清平、蓬莱、荣安、栖霞、寿光、灵仙、寿阳、锺秀、惠和、永宁、寿安(后改庆云)、静乐、福山、隆平、德平、文安、福昌、顺安、乐寿、静安、灵寿、大宁、闻喜、秀容、宜芳、真宁、嘉祥、昌乐、永乐。” [2]大定十四年(1174)十二月七日,奏改其中昌乐、永乐两个封号为“金乡”“华原”。

由上述记载可知,金朝公主、郡主、县主品级制度,于熙宗朝天眷三年(1140)始定,其后历朝沿用;金朝公主、郡主、县主封号制度,熙宗朝天眷元年(1138)开始制定封国制,至世宗朝大定七年(1167)明确制定了各郡号十与县号三十,大定十四年(1174)略有调整。诸公主、郡主、县主封号,遵照等第有别与长幼有序的原则,依据礼制封授。

二、公主的政治地位

金朝公主的政治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地位尊贵,颇受宠信。金朝公主群体地位尊贵,个别公主受到皇帝宠爱与信任。皇帝不仅遇事问询公主的意见与建议,有时更是听从公主的良谏。如明德皇后女豫国长公主“世宗爱而异之”,世宗以公主“识虑沉远可有决疑,凡宫中之事皆咨焉,多所裨益” [4]。大定十三年(1173)秋,世宗率领随从出猎于东山,公主奉旨前往同行。行至石门北谷位置遇到猛虎,世宗欲亲自射杀。公主进谏以谓“天子之尊不宜快心于野兽。衔橜之变昔人所戒”,世宗遂咲而止。有时公主亦可邀约皇帝至私家宅邸,饮酒为乐。如世宗大定十六年(1176)正月辛未,“皇姑邀上至私第,诸妃皆从,宴饮甚欢。公主每进酒,上立饮之” [5]。皇帝不仅携妃亲临皇姑宅邸,对公主进酒也是随即饮之,可见皇姑在世宗心中地位不低。另外,当公主身体抱恙时,还会得到皇帝亲自关心与慰问。如泰和二年(1202)四月庚辰,章宗皇帝“幸升国长公主第问疾” [6]。更有公主去世后,皇帝亲临祭奠或者辍朝以寄托哀思。如大安元年(1209)七月,卫绍王“幸海王庄,临奠鲁国公主” [7]。宣宗兴定三年(1219)闰三月甲辰“以沂国公主薨,辍朝” [8]。以上诸种受皇帝尊敬与爱戴的表现,恐怕仅有贵为公主之尊方能享有。

(二)秉权肆宠,插手时政。金朝公主出身于宫廷,其中部分公主仰仗其与皇帝的血亲关系,不仅行侵害民利之事,更是私占山田、妄征钱债为所欲为,成为金朝特权阶层。如世宗大定十九年(1179)二月,“上如春水,见民桑多为牧畜啮毁,诏亲王公主及势要家,牧畜有犯民桑者,许所属县官立加惩断” [9]。亲王、公主及权势之家,仰仗其特殊身份与权势,放任自家牧畜侵犯民众桑田。大定二十年(1180)十月壬午,世宗曾谓宰臣曰:“察问细微,非人君之体,朕亦知之。然以卿等殊不用心,故时或察问。如山后之地,皆为亲王、公主、权势之家所占,转租于民,皆由卿等之不察。卿等当尽心勤事,毋令朕之烦劳也。” [5]从史料可知,公主等权势之家通过非法侵占山后田地,然后再转租于民,进而从中获利。此行径大臣不是不查,无非是碍于公主权势地位,睁只眼闭只眼罢了。又如章宗明昌元年(1190)八月癸未朔,“禁指托亲王、公主奴隶占纲船、侵商旅及妄征钱债” [10]。如朝廷特下此禁令,则必有所禁之事发生。若不是公主放任占纲船、侵商旅及妄征钱债等做法,家中奴隶又怎敢从事此等非法行为。相类史例不胜枚举,如大定十二年(1172)十一月丙子,“曹国公主家奴犯事,宛平令刘彦弼杖之,主乃折辱令,既深责公主,又以台臣徇势偷安,畏忌不敢言,夺俸一月” [5]。公主阶层仰仗自己与皇帝的血亲关系,或者放任家奴从事违法活动进而从中获利,或者包庇犯事家奴。这些行径本属违法,但是并未受到惩罚,最多受到皇帝言语责备,这无不体现公主阶层身份地位的特殊性。

金朝公主不仅成为金朝的特权阶层,更有甚者竟然插手时政。如世宗十五年(1175)十一月初,唐古部族节度使移剌毛得之子杀妻而逃,世宗命人追捕嫌犯,然而不久“皇姑梁国公主请赦之”。 [5]单从事件本身来看,此杀妻之案为外庭之事,公主本不该参与,况且对于纠纷案件朝廷有法典可依据,即便如此梁国公主依然不顾政律插手请赦。结果世宗对此案的判定以“公主妇人,不识典法”为由并未同意梁国公主的请赦。章宗明昌二年(1191),当时僧徒多游贵戚门,朝廷遂下禁令命僧人午后不得出寺。即便朝廷有禁令在先,仍有大胆违禁之僧,“尝一僧犯禁,皇姑大长公主为请”, [11]公主公然无视朝廷禁令而插手为僧人请赦。时官王翛曰:“奉主命,即令出之。”立召僧,杖一百死,京师肃然。除了上述依仗特殊身份插手时政的公主外,也有个别公主虽议论时事,但谈吐间不无道理。如金朝末年,女直人无死事者,长公主言于哀宗曰:“近来立功效命多诸色人,无事时则自家人争强,有事则他人尽力,焉得不怨” [12],哀宗默然。

(三)礼制庆典,亲临参加。每遇朝廷重大礼制庆典,或者皇族大事,公主作为皇室重要成员均亲自参加。诸如世宗大定二十五年(1185)正月丁亥,“宴妃嫔、亲王、公主、文武从官于光德殿” [13]。章宗泰和三年(1203)十二月辛亥,“诏诸亲王、公主每岁寒食、十月朔听朝谒兴、裕二陵,忌辰亦如之。” [6]每岁寒食节,亲王、公主等均参加。宣宗元光二年(1223)十二月丁亥,“上不豫,免朝。戊子,皇太子率百官及王妃、公主入问起居” [14]。皇帝身体抱恙,公主与其他皇室成员前往慰问。又宣宗贞祐三年(1215)十二月癸丑,“皇太孙薨,以殇,无祭享之制,戒勿劳民。谕宣徽院免元日亲王、公主进酒”。宣宗贞祐四年(1216)二月,“戊戌,免亲王、公主长春节入贺致礼” [15]。此两条史料特为宣免进贺,说明依照常理,元日、长春节等节令及皇帝生日,公主通常会入贺致礼。同时,遇有皇族重要成员官职变迁,公主同样道贺其家人,如“亨初除广宁,诸公主宗妇往贺其母徒单氏” [16]等。

三、公主的经济来源

金朝公主的经济来源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部分:

(一)朝廷的常规俸给。金朝公主的常规俸给主要依据宫闱岁给条例依时领取,《金史》卷五十八《百官四》“宫闱岁给”条记载,太后、太妃宫,每岁各给钱二千万,彩二百段,绢千匹,绵五千两。诸妃,岁给钱千万,彩百段,绢三百匹,绵三千两。嫔以下,钱五百万,彩五十段,绢二百匹,绵二千两。 [17]

(二)皇帝的赏赉。每当遇到国家重要的节庆典礼时,皇帝一般会宴群臣及高级别宗妇庆祝,当皇帝欢颜时还会不定时对后妃、公主、文武群臣、品官命妇进行钱、绢、绵等物的赏赉。这些赏赉虽然为不定时、不定量的非制度行为,但这也成为金朝公主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如世宗于大定二十四年(1184)五月戊戌,宴请群臣及宗妇于皇武殿。世宗谓宗戚曰:“朕思故乡,积有日矣,今既至此,可极欢饮,君臣同之。”随即“赐诸王妃、主,宰执百官命妇各有差。宗戚皆沾醉起舞,竟日乃罢。”又如大定二十五年(1185)正月乙酉朔,宴请妃嫔、亲王、公主、文武百官于光德殿,“宗室、宗妇及五品以上命妇,与坐者千七百余人,赏赉有差”。再如大定二十五年(1185)四月丁丑,“宴宗室、宗妇于皇武殿,大功亲赐官三阶,小功二阶,缌麻一阶,年高属近者加宣武将军,及封宗女,赐银、绢各有差” [13]。除了节庆会宴时皇帝的赏赉外,有时犯罪者的家产并非均统一上缴国库,而是皇帝将这些家产以赏赉的形式分赐给诸王及公主。如章宗明昌四年(1193)十二月戊戌,定武军节度使郑王永蹈以谋反罪伏诛。己亥,章宗诏谕有司,“以郑王财产分赐诸王,泽国公主财物分赐诸公主” [18]。郑王犯错受诛,其财产没收后分赐予其他王与公主。

(三)依靠非法手段所得。金朝许多公主依仗权势,欺压百姓,通过私买私卖、妄征钱债等非法途径获取经济利益。如大定十九年(1179)二月,世宗如春水,见民桑多为牧畜啮毁,“诏亲王公主及势要家,牧畜有犯民桑者,许所属县官立加惩断” [9]。公主们为了自家利益而欺压百姓,任凭牲畜啃啮平民家桑树,致使平民家财产受到损失。又如大定二十年(1180)十月壬午,世宗曾谓宰臣曰:“山后之地,皆为亲王、公主、权势之家所占,转租于民,皆由卿等之不察。卿等当尽心勤事,毋令朕之烦劳也。” [5]由该条可知,部分公主通过侵占山田然后再转租给平民的方式从中获利,再由世宗对该事件的态度来看,随意侵占山田应为政府禁止的行为。再如章宗明昌元年(1190)八月癸未朔,“禁指托亲王、公主奴隶占纲船、侵商旅及妄征钱债。” [10]宣宗元光二年(1223)三月,因食茶日盛,国蹙财竭乃“制亲王、公主及见任五品以上官,素蓄者存之,禁不得卖、馈,余人并禁之。犯者徒五年,告者赏宝泉一万贯” [19]。禁令中明确禁止公主群体倒买倒卖,既然有如此禁令发布,那么必然存在非法倒买倒卖的行为,由此也可以反窥,定是曾有公主通过此非法途径获利。

四、公主的婚姻概况

金朝公主群体的婚娶地位可谓为未婚待嫁女子之首,男性若能娶公主不仅是地位尊贵的体现,更是无尽荣耀的象征。时人有曰:“丈夫子娶非尚主,官不徙步至宰相,不屑可也。” [20]可见能否婚娶公主与官至宰相,是在婚姻与仕途两个方面衡量男性权势与地位的重要标准。纵观金朝公主群体婚嫁情况,皇室选婿非显即贵,婚姻更多承载的是政治因素而非个人情感。

(一)从金朝公主所嫁驸马群体所属族支角度来看,多为世家大族。“金之徒单、拿懒、唐括、蒲察、裴满、纥石烈、仆散皆贵族也,天子娶后必于是,公主下嫁必于是,与周之齐、纪无异,此昏礼之最得宜者,盛于汉、唐矣。” [21]公主所嫁之夫,多为金朝贵族。徒单氏、蒲察氏、乌古论氏、唐括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仆散氏、夹谷氏等大族皆多次尚主。根据统计,目前史籍中记载的五十三位金朝公主,其中有五十一位嫁入了诸世婚家族。有确切记载的为蒲察氏共有八人尚主,唐括氏共有七人尚主,乌古论氏共有五人尚主,乌林答氏共有三人尚主,仆散氏有三人尚主,纥石烈氏共有两人尚主。

(二)从公主所嫁驸马群体所属家族在金朝地位角度来看,多出自肱骨臣僚之族。如唐括德温家族,其“曾祖石古,从太祖平腊醅麻产,领谋克。祖脱孛鲁,领其父谋克,从太祖伐辽,攻宁江、泰州战有功。父挞懒,尚康宗女,从宋王宗望以军二万收平州,至城东十里许遇敌兵甚众,战败之,太祖赏赉甚厚,授行军猛安。皇统初,迁龙虎卫上将军,历兴平、临海等军节度使。” [21]德温尚睿宗皇帝女楚国长公主;德温长子唐括贡本,尚世宗第四女吴国公主。唐括德温一族,自其曾祖、祖父起便屡立战功,其父至其子不仅继承家族武将传统,同时皆尚主。另如蒲察通家族,因蒲察通战功显赫,蒲察通子得以尚主。海陵伐宋时,“隆州诸军尤精锐,付通总之。兵压淮,令通率骑二百先济觇敌”。世宗时窝斡反,“命通佩金符,诣军前督战。贼破,以功授世袭谋克。奚人乱,承诏继往莅军”。因其战功,“命其子蒲速烈尚卫国公主” [22]。相似尚主史例还有如乌古论粘没曷一族、徒单阿里出虎一族等等。

(三)从公主所嫁驸马群体所属家族与皇族姻亲关系角度来看,多与皇族累世为亲。如蒲察鼎寿一族,“鼎寿既世连姻戚”。鼎寿尚熙宗女郑国公主,其女为章宗钦怀皇后,鼎寿“长子辞不失凡三尚定国、景国、道国公主” [21]。徒单思忠一族,“曾祖赛补,尚景祖女。从太祖伐辽,战殁于临潢之浑河。父赛一,尚熙宗妹” [21]。徒单思忠“尚皇弟二女唐国公主”。此中累世姻亲关系,与皇族亲上加亲。相似尚主史例还有如仆散揆、乌古论元忠、徒单公弼、徒单绎等家族。

(四)即便公主高贵如此,当国家面临存亡危机时,公主也会成为政治祭品,沦为和亲之选,远嫁他乡。自汉高祖始,战时选送公主和亲之策多朝沿袭。金宣宗贞祐二年(1214)三月,蒙古军包围攻打金中都,为了向蒙古请和,当时存世的七位公主中,东海郡侯少女小姐姐最秀慧,遂“奉卫绍王公主归于大元太祖皇帝,是为公主皇后” [23]。终金之史,虽然选送公主作为和亲对象的事例仅记载此一例,即便如此,身份尊贵的公主,在国家战事不利的情况下,仍旧为和亲政策首选。

五、公主的文学成就

目前流传下来的金代妇女创作的作品有四十余篇,可考证的女性作家共有十四位,其中宫廷阶层女性作家共四位,分别为悼平皇后、冀国公主、乌林答氏与李师儿。金史记载可考证的金朝公主作家仅一位,即冀国公主,其作品有两篇。因《金史》缺《公主表》,因而金朝公主的身份大多是由史料中推断获得。关于冀国公主的身份,《金史》卷六十四记载,章宗钦怀皇后蒲察氏从小“就养于姨冀国公主,既长,孝谨如事所生” [24]。蒲察氏姨,即蒲察氏母亲的姊妹。另有一条史料记载,蒲察氏“父鼎寿尚熙宗郑国公主”。由此两条可知,蒲察氏母亲为熙宗郑国公主,蒲察氏姨为冀国公主,也就是说郑国公主与冀国公主为姊妹,应同为熙宗之女。

冀国公主留有词作一首为《蓦山溪·游灵源山》,描绘了秋高气爽作者游灵源山所见所感。楚峰与山岚,禾黍与云烟,青松与笛声,种种曼妙的图画仿佛使人置身仙境一般。而微凉的天气又使作者想到了把酒言对广寒宫,中元节与中秋节时的种种兴致,令人仿佛如若神仙。由词作的用词及描绘的意境来看,创作该词时公主的心情应颇为舒畅,该词作水平也可谓上乘。冀国公主另一首词作为《朝中措·游灵源山》:“倦游踪迹查无凭,寥落过山城。客馆潇潇夜雨,披襟风烛青荧。追思往事,十年一梦,堪笑堪惊。冉冉隙驹光景,依依嚼蜡心情。” [25]这首词作同样是游灵源山所记,但无论是遣词造句还是词作意境,无不展现作者寂寞与寥落的心境。作品的伊始便是以“倦”字定下整篇感情基调,寥落的心境,又偏恰逢潇潇夜雨,青荧的烛光下披着衣裳追思往事。“十年一梦”留下的仅仅是味如嚼蜡般的凄凉心情。

这两首作品在《全金元词》与《全金词稿》中皆有收录。同为游山有感而作,但作者的心境却恰恰相反,前一首愉悦不失豪迈,后一首则凄冷而寂寥。迥异的诗词风格,更加展现了冀国公主对词章的驾驭能力,同时也展现了她深厚的文学功底。尤其是对汉族经典典故的熟练运用,可见汉族文化对女真族宫廷妇女影响之深。虽然金朝公主群体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仅仅这两首,但由这两首诗词水准便可窥见金朝公主群体的文学造诣绝非平平。尤其是诸如完颜亮、完颜雍、完颜允恭、完颜永成、完颜璟等诸多金朝皇帝及宗室成员对汉族文化的爱好甚至迷恋,更能够推知当时金朝宫廷内对汉文化学习的蓬勃情景,以及宫廷妇女对汉文化上行下效的汲取。冀国公主这位生长于金朝宫廷,受金朝学识培养的少数民族才女堪称金朝宫廷妇女文学之翘楚。

六、结语

以上是对金朝公主品级与封号制度、政治地位、经济来源、婚姻概况、文学成就等方面的相关考述。金朝公主、郡主、县主品级与封号制度于熙宗朝天眷年间始定,其后历朝沿用;公主封号遵照等第有别与长幼有序的原则,依据礼制封授。金朝公主的显赫政治地位使其逐渐成为金朝特权阶层。金朝公主的婚姻从总体来看,仍旧是属性强烈的政治行为。限于史料记载,流传下来的金朝公主创作的文学作品仅有两篇,虽然数量极少,但相较于存世的金朝其他妇女创作的文学作品来看,金朝公主的文学作品价值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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