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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2015-03-28马珺

关键词:完善贫困生资助

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马珺

(安徽大学文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摘要:贫困生问题是近年来伴随着我国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而出现的。贫困学生的资助与教育是当前高校面临的一项尤为重要的工作。本文在分析高校现行贫困生资助体系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创新和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贫困生人数也逐年增加,国家、各地市以及各高校高度重视贫困生问题,相继出台一系列资助政策,积极构建贫困生资助体系。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1]现有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进一步解决和完善的问题与缺陷。

一、高校现行贫困生资助体系及其存在的问题

回顾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程,大学生资助经过了免学费加人民助学金单一资助、奖学金与助学金混合资助、“奖、贷、助、减、补”综合资助体系初步建立等几个阶段”。[2]近年来国家财政不断加大对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资金投入,在此基础上,目前各高校已经建立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贫困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高校采取多种形式向贫困生提供经济援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压力,保证其不致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经过几年的运行,该资助体系所存在的问题也也逐渐暴露出来。

(一)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实际操作难度大

目前高校根据贫困程度将贫困生分为特困生、贫困生和一般困难学生。各高校在认定贫困生的时候主要依据是学生有无乡、镇、市级民政局开具的贫困证明,以及学生自己填写的家庭收支概况。实际上仅仅凭借学生递交的申请和家庭所在地提供的证明,根本难以真实、准确地判断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这种认定方式过于简单化。从学生自身来看,有的学生很善于说明自己家庭的贫困状况,有的学生则不愿或羞于说明真实情况。2007年国家出台新资助政策,加大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面及资助额度。一般情况下,高校每年自愿建档的贫困生比例为20%左右,而2007年自愿建档的贫困生比例迅速上升到35%左右。[3]甚至一些并不贫困的学生也持着贫困证明来申请助学金,这样造成高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非常清楚、准确地界定贫困生与非贫困生,致使一些非贫困生占用了部分宝贵资金,一些真正处于贫困、需要帮助的学生却得不到有效的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

国家助学贷款实际是在资助主体—银行与资助对象—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借贷关系。银行提供贷款本金,政府提供学生在校期间的市场贷款利息补贴,还款拖欠上的资金风险由银行自身承担。学生助学贷款小额分散,贷前审查手续繁杂,贷后跟踪催收工作量大,而且部分学生缺乏诚信,拖款、欠款、欠息等现象也层出不穷,因此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不高,发放总金额较低。针对高校助学贷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007年国家开始推行生源地贷款方法,同时陆续实施了要求学校加强诚信教育、将贷款学生的还贷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虽然能够缓解一些问题,但在根本上助学贷款属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缺乏完善的规避风险机制,银行的根本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无疑加大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难度。

(三)各资助项目之间缺乏整合,资助体系不完善

目前高校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奖、贷、助、补、减五种资助措施,他们之间没有明确的比列和主次位置,相互分散实施,没有构成一个协调、互补的整体,不利于各种资助资源的有效配置。各资助项目常常共同关注最困难的个别人,使一个贫困生同时获得几项资助,产生严重重叠,甚至会超过其经济需求;而其他困难学生却获得很少,或者没有获得资助,造成不该有的缺漏。各类奖助学金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以成绩为衡量标准,主要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表现良好的贫困生,这必然导致奖助学金的获奖面窄。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产生的各方面压力和困扰已经严重影响到贫困生的学习,再加上他们大部分来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所接受的教育比较落后,进入大学后学习比较吃力,与其他同学相比贫困生成绩较差,获奖机会并不多,获奖率也偏低。

(四)勤工助学岗位有限而单一,难以满足需求

勤工助学,指的是学生付出自己的辛勤劳动从而获得相应的薪水、报酬。目前高校校内的勤工助学形式单一,内容单调,而且报酬较低;校外的勤工助学岗位大多是家教、促销或市场调研之类的临时性岗位,稳定性差,学生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高校往往片面强调勤工助学的资助功能,忽视其教育功能,多数助学岗位属于纯体力劳动,岗位类型主要是保洁、值班、校园绿化等后勤服务或参加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从数量或质量上都难以满足贫困生的需求。这些助学岗位根本谈不上与学生的专业相关,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学生专业优势,使他们把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具体实践去,无法实现在勤工助学的同时不断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经济资助与精神帮扶不平衡,忽视贫困生心理问题

目前高校资助工作大多重视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工作重

点侧重于贫困生资格认定和档案管理、助学贷款申请程序管理、奖助学金的评定等具体工作,而对于贫困生的文化心态、思想状况或心理问题关注较少。特殊的家庭生活环境使贫困生承受着较大的生活和心理压力,他们容易出现自卑孤僻、缺乏自信、人际关系敏感、焦虑、自我封闭等心理问题。个别贫困生甚至会对社会产生极端、片面的观点,在处理一些问题方面出现过激行为,如不能够及时在思想加以疏导就很容易酿成悲剧。震惊全国的云南大学四年级学生马加爵杀人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高校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且在个人成长、人际交往、学习学业等方面给予贫困生更多的精神鼓励和心理辅导。

二、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设想

(一)创新贫困生认定机制

资助工作的开展是以准确的贫困生认定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贫困生认定机制,使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首先,建立贫困生认定制度,将认定程序和主要指标制度化。目前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基本上是以学校所在地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线为衡量标准。关于认定程序,笔者认为应该形成个人申请、提供贫困证明、班级评议、院系资格审查和复核、公示审批、调查走访、责任追究、逐年调整等较完整的贫困生认定程序。其次,建立贫困生档案。让新生进校时就填写《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结合学生档案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严格审核学生所递交的证明材料,将生源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的学生困难证明与在校同学提供的日常消费情况两者相结合进行核查。贫困生档案还要体现学生在校总体表现,包括思想政治面貌、学习成绩、受资助情况等内容。追踪了解贫困生个人情况的变动并做好记录,随时更改档案信息,动态管理,以确保真实、准确地掌握贫困生状况。

(二)推进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首先,银行要积极推进助学贷款业务,增加资金投入。银行应该认识到助学贷款虽然具有一定的贷款风险,但市场需求的潜力大,蕴涵着广阔的商机,有助于进一步开拓市场,培育业务增长点。为了控制信贷风险,可以充分发挥生源地金融机构的作用,因为其便于获得关于申请贷款学生较为全面而又真实的信息,易于掌握获贷学生的毕业去向,利于银行管理。

其次,高校要加强诚信教育,协助银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建立贫困生诚信档案,加强个人诚信教育,详细记录贫困生平时在校表现,如若出现任何诚信问题,可以取消其续贷资格。加强学生毕业后按时交纳利息、按时还款的宣传教育和信用意识教育,保持与获贷毕业生的联系,督促其按约偿还,对于恶意违约、拒还贷款的毕业生可以在网络上甚至媒体上公开披露,打消其拖欠贷款的侥幸心理。

第三,政府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制定合理的还贷政策。政府要调整助学贷款的各方职责,努力使银行的风险趋于最小化,采取相应的措施补偿获贷学生恶意拖欠的不良贷款,这样银行就可以免除后顾之忧,极大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快建设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及跟踪查询网络系统,提高学生的信用意识。进一步完善还贷政策,可以根据个人的收入所得来确定还贷比例;可以酌情适当延长还贷期限,因为当前大学生毕业生就业难,即使就业工资水平也比较低,他们难以在毕业后几年内就还清贷款。然而经过几年的社会锻炼及岗位调整,他们的工作相对稳定,收入逐渐提高,还贷能力也逐步增强。适当延长还贷期限,有助于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有效提高还贷率。

(三)整合各种资助方式,增强整体资助效益

高校应明确界定各项资助经费的适用范围,区分奖学金与助学金的不同对象,突出奖学金的“奖优”和助学金的“助困”功能。奖学金主要用来奖励品学兼优、或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奖学金的设立虽然能够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但是在现行的评奖标准和条件下,贫困生获奖学金的比例非常小,奖学金作为贫困生资助方式的一种则达不到预期的资助效果。因此高校可以设立贫困生专项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刻苦学习、综合表现优秀或者学习有较大进步的贫困生。同时设立助学金,用于补助绝大部分符合高校相关条件的贫困生,在学习成绩上要求有所降低。这样既可以使贫困生获得基本的生活和学习保障,同时又激励他们争取先进,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物质奖励。

对现行的奖、贷、助、补、减五类资助项目进行合理规划配置,确立国家助学贷款的主体地位,其他资助方式为补充,形成一个整体,增强整体资助效益。对于学生个体,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来组合各种资助方式,使每个贫困生都能获得与其困难程度相对称、科学合理的经济资助。

(四)拓宽勤工助学渠道,积极开展科技助学活动

高校可以后勤社会化改革为契机,在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教室、寝室等场所增设助学岗位;注重发挥勤工助学的教育功能,结合专业学习促进勤工助学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课余科技活动相结合,把贫困生安置到助研、助管等技术岗位上,丰富勤工助学形式,挖掘适合学生专业知识发展的工作岗位,使贫困生在工作中能够得到锻炼,增长才干和能力。

高校应走出校门,主动与企事业单位联系,积极推行产学研联合的育人模式,探索建立校外勤工助学基地,争取能够把贫困生安排在适合大学生特点的知识型勤工助学岗位,将助困与专业学习、人才培养、实习就业相结合,这样既可以满足贫困生的实践和经济需求,又有效提高了贫困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五)开展贫困大学生励志教育,培养健全人格

高校对贫困生的帮扶不仅体现在物质资助方面,还应在精神上给予更多的关怀、引导和鼓励,帮助他们培养健全的人格,促使其健康成长成才。关注贫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成长经历、学习生活情况,了解、研究和掌握贫困生心理特点,帮助他们寻找产生心理障碍的根源,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活动。结合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和法制教育,教育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受助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鼓励贫困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培养他们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精神。高校还应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和宽松的心理环境,增强贫困生的归属感。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人民日报,2010-7-30.

[2]张建奇.1983年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的演变[J].现代大学教育,2003,(1).

[3]阮宇.高校贫困生新资助体系的创新构想[J].中国林业教育,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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