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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价值论

2015-03-28徐春林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本体论儒家人性

徐春林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哲学部,江西 南昌330003)

生命(特指人的生命)价值,也称人生价值、生死价值,是每个人的追求和向往的目标。不过,虽然人人追求而向往,但多数人不知生命价值的真正涵义。他们或以经济收入,或以社会地位、学问水平衡量生命价值。其实,这些外在的成就都是生命价值的替代品,而非生命价值本身。把这些外在成就作为生命价值,恰恰是没有确立生命价值的表现。那么,到底什么是生命的价值呢?本文试对此问题作一深入的剖析。

一、生命主体与生命客体的区分与确立生命价值的基础

要追求生命价值,必先了解生命价值。要了解生命价值,得从价值涵义谈起。所谓价值,是指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的正向的、积极的功能、作用或性质。物之价值很好理解,即指物作为价值客体对人这一价值主体有具有的正向的、积极的功能、作用或性质。衡量物的价值时,物是价值客体,人是价值主体,主客分明,故好理解。人的生命价值就是人对自己需要的满足。在人的生命价值确立的过程中,人既是价值主体,又是价值客体。换言之,生命价值就是指作为客体的人对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的满足。生命价值的复杂就在这里。它要求将同一个人区分出哪些是价值主体、哪些是价值客体,唯有如此才能确立生命价值。

要区别生命价值的主体与客体,必须了解生命的本质。生命的本质是什么?历来众说纷纭。但显然不是生物本性。人生而具有的是自然生命(或称生理生命),是生命存在的物质基础,舍此生命无以存在。但自然生命人和动物皆有,不构成人的本质。

那么,人的生命本质是什么呢?人和动物不同,动物满足于自然生命,而人则追求精神存在。人对精神世界的追求,形成了人的人文生命。人文生命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成为人之为人的本质。人作为人的存在其实是人文生命的存在。唯有人文生命方能使人与动物揖别,使具有自身和动物区别开来的本质属性。因此,只有人文生命才是生命的追求和向往,才是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所在。人生的任务和使命就是实现人文生命(即中国俗话中所谓的“做人”)。这样,生命价值的主体就确立了,它就是人的人文生命。人生而具有的自然生命,其存在的意义和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文生命,因此自然生命就是生命价值的客体。自然生命存在的过程,如果对人文生命的实现有正向的、积极的推动作用,生命就是有价值的,否则就是无价值的。

简言之,生命的价值就是自然生命满足人文生命需要的属性。生命价值的实现过程就是自然生命为满足人文生命的需要被改造、变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孟子称为“践行”。他说:“形色,天性也,唯圣人可以践行。”[1]360朱子注曰:“人之有形有色,无不各有自然之理,所谓天性也。……盖众人有是形,而不能尽其理,故无以践其形;唯圣人有是形,而又能尽其理,然后可以践其形而无歉也。”[1]360-361朱子所谓“自然之理”即自然生命的人文内涵。朱子此语是说,自然生命(形色)有其实为人文内涵的自然之理(天性),众人有自然生命,但不能将其蕴含的人文内涵实现出来,只有圣贤才能把它充分实现出来。也就是说,圣人能够充分发挥自然生命的功用,来实现人文生命。

在极端的情况下,亦即自然生命和人文生命者只能选一,人们只能在这种艰苦的抉择中作出人生选择。或者是放弃价值追求,与禽兽为伍;或者牺牲自然生命,成就人文生命。此时,为了生命价值之实现,只有舍自然生命而取人文生命。孔子说杀身成仁,孟子说舍生取义,即是这种情况。文天祥是一个自觉为人文生命而牺牲自然生命的典型例子,“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不知鼓励了多少人舍弃肉身成就自己的人文生命。其绝命书:“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更是把生命价值的人文立场诠释得淋漓尽致。

传统儒家强调的“修身”,即是将自然生命赋予人文内涵,使自然生命成为人文生命的载体和实现工具,从而获得其生命价值。由于人文生命是人的本质诉求,是主体。举凡自然生命满足人文生命的一切属性,就是有价值的,否则就是无价值的。“身体是用来修行的”即是此意。儒家千言万语,不离“修身”之旨,亦基于此。

那么,自然生命除为人文生命服务之外,有独立存在的理由吗?近代文化充分肯定天赋人权(亦即自然生命存在的权利),是对中古文明的一大进步。其原因在于中古文明完全扼杀了自然生命存在的价值。自然需要作为人最原始、最本能的需要,其满足程度直接影响人的存在的满足度,它可能没有精神价值,但有心理价值,心理价值也是人获得幸福感的因素之一。自然需要在人文需要尖锐对峙时,可舍弃,但不在此时,在不影响人文生命的实现时,可存在,或经过适当改造地存在。过度扼杀会导致人文生命存在的物质基础——自然生命的萎缩。总之,二者存在平衡问题。

不过,从更为根本的动因来讲,人的生命价值是由人对自然生命独特性的认可与尊重而产生的。《礼记》中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礼记·礼运》)。孟子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孟子·尽心下》)。荀子说:“人有气、有生、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荀子·王制》)。人之所以必然活得有价值,必须活出意义,就是因为人的自然生命有其他生命不同。人的自然生命有独特的禀赋,故而在宇宙中的地位卓而不群,为万物之灵,为天地之心。人若不能完全其人文生命,就是对自然生命的轻慢、糟践和浪费,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自暴自弃。在中国文化中,气是构成万物的基本物质,人之为贵,是因为人禀受之气与他物之气不同,有禀受的是天地之秀气。所谓秀气,即清气。中国文化认为,气有清浊,禀清气者为贵。

当然,自然生命的至高地位还须由人文生命来实现,由人文生命来引领。孟子说:“持其志,无暴其气”(《孟子·公孙丑上》),即指此意。在这里,“志”是人文生命的向往,“气”是自然生命的禀赋。人要用人文生命来主导自然生命,才不至于糟践自然生命。但其前提是人要树立自然生命的独特性和崇高性,否则就不会寻求人生的价值。人一旦不能认识到自然生命的崇高地位和神圣使命,自就自甘沦于禽兽。对这种人,就难言生命价值了。孟子说:“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孟子·离娄上》)。亦即此意。

二、生命价值的实现:人文人性展开的三个向度

泰国谚语云:生命的价值在于使用生命。的确如此。生命的价值在于实现人文生命,而人文生命的核心是形成并确立人之为人的本质的人性(人文人性,下面所说的人性均指人文人性)。因此,生命价值的实现,就是人性的展开。

人性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作为人性终极根据的宇宙本体、作为人性外在体现的人伦规范、作为人性心灵体验的审美情怀。作为人性终极根据的宇宙本体形成人的信仰,作为人性外在体现的人伦规范确实人的道德,作为人性心灵体验的审美情怀即是人的审美。因此,人性的展开就具体体现为信仰的坚定、道德的提升、审美的升华。

由于人性是由本体贯注而来,其理论源头在本体,故人性的实现在最深层的意义上表现为对宇宙本体的内在体认。儒家追求的“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和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周易》)。就是以体认人性的本源作为人性实现的标志。禅宗追求的“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及“担水砍柴,无非妙道”的境界,道家追求“以道观之”的境界,都是以对本体的体认作为人性充分实现的标志。我们通常所谓信仰坚定,亦即对宇宙本体的认识深入和执信。儒家所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充分说明了生命价值的实现过程。穷理即穷尽事物之理,以此来充分实现自己的人性,通过充分实现自己的人性来完成天之命令。

如果说,对人性源头——本体的体认是一种人性内在实现的话,那么,对人伦规范的践行则是对人性的外在实现。“礼者,理也”、“礼者,天理之节文”都表明,人的人伦规范都是本体的体现,是人性的外部展开。人性的实现即意味着对人伦规范的自觉践行。孔子“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即从对外部人伦规范的践行来表征人性的实现程度。

伴随着对宇宙本体的体认和对人伦规范的践行,人的心理状态也必然得到改善。它形成人的审美情怀。可以说,心理状态的改变也是人性实现的一种表现。儒家把孔颜之乐作为人生的追求,道家追求“至乐”,禅宗追求平常心之乐,都把心理状态的苦乐作为人性实现的某种标志。虽然它不像前两者那样,是人性的直接追求,但它却是人性实现的内容之一。

人性的展开可用人格来表征。生命价值由此表现为人格的实现。我们通常所说的生命价值的实现,其实就是人格的实现。不同的人格状态标志着生命价值实现的程度。以儒家为例,儒家虽然不像佛教等其他文化把人格的等级规定得非常细密,但有也等级规定。《孔子家语》中的说法代表了儒家的主张:

孔子曰:人有五仪,有庸人,有士人,有君子,有贤人,有圣人。审此五者,则治道毕矣。……所谓庸人者,心不存慎终之规,口不吐训格之言,不择贤以托其身,不力行以自定。见小暗大,而不知所务;从物如流,不知其所执。此则庸人也。……所谓士人者,心有所定,计有所守,虽不能尽道术之本,必有率也;虽不能备百善之美,必有处也。是故知不务多,必审其所知;言不务多,必审其所谓;行不务多,必审其所由。智既知之,言既道之,行既由之,则若性命之形骸之不可易也。富贵不足以益,贫贱不足以损。此则士人也。……所谓君子者,言必忠信而心不怨,仁义在身而色无伐,思虑通明而辞不专。笃行信道,自强不息。油然若将可越,而终不可及者。此则君子也。……所谓贤人者,德不逾闲,行中规绳。言足以法于天下而不伤于身,道足以化于百姓而不伤于本。富则天下无宛财,施则天下不病贫。此则贤者也。……所谓圣人者,德合于天地,变通无方。穷万事之终始,协庶品之自然,敷其大道而遂成情性。明并日月,化行若神。下民不知其德,睹者不识其邻。此谓圣人也。[2]57-58

儒家把圣人作为理想人格,那么儒家的生命价值就是向圣人奋进。成为圣人即实现了生命的价值。所以生命价值的衡量,可用人格为尺度。生命价值作为人性的展开,都是内在的、精神性的,其衡量标准不在外而在内。外在的事业不能作用人生价值实现的标志。而且生命价值也没有职业高低之分,任何职业都可实现生命价值。王阳明说“四民异业而同道”,即指此意。

由于生命价值的最终取向是贴合本体,所以实现程度取决于内在的体认程度,而不在外在事功的大小。儒家衡量生命价值的实现,是看自己的行为是否为“天理之流行”,即是否符合天理。如和天理相符,即是生命价值得以实现;否则,外在事功再大,也无价值。也就是说,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内在精神的精进,而不决定于外在事功的实现程度,即王阳明所言圣人在于成色而不在于分两。王阳明说:“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犹精金之所以为精,但以 其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也。人到纯乎天理方是圣,金到足色方是精。然圣人之才力,亦是大 小不同,犹金之分两有轻重。尧、舜犹万镒,文王、孔子有九千镒,禹、汤、武王犹七八千镒,伯夷、伊尹犹四五千镒:才力不同而纯乎天理则同,皆可谓之圣人;犹分两虽不同,而 足色则同,皆可谓之精金。以五千镒者而入于万镒之中,其足色同也;以夷、尹而厕之尧、孔之间,其纯乎天理同也。盖所以为精金者,在足色而不在分两;所以为圣者,在纯乎天理 而不在才力也。”[3]88

孔子虽外在事功是建树不大,却因为其行为合乎天道,被尊为“素王”。说明传统儒家对生命价值的实现,不以外在的事功,而以内在的德性来衡量。在中国人的传统生命观中,人的生命过程就是价值开显的过程。具体来讲,就是生命从三个方面掘进的过程。没有价值的开显,人生就是苟延,就无价值,生死即无意义。胡宏说:“鱼生于水,死于水;草木生于土,死于土;人生于道,死于道。”[4]17所谓“死于道”,也就是要实现人生的价值。而在儒家看,只要不自暴自弃,人人能可通过修身使自然生命豁显人文意义,开掘生命的价值。列夫·托尔斯泰说:“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

三、生命价值的选择

生命的价值在于人性及由此形成的人文生命的展开,因此生命价值的选择就是人性或人文生命的选择。由于人文生命是由文化塑造的,不同的文化类型塑造不同的人文生命,因此生命价值的选择实即文化类型的选择。选择了儒家文化,就以儒家的生命价值观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选择了道家文化、佛教文化、基督教文化,就意味着以道家文化、佛教文化、基督教文化来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梁漱溟先生说,文化是一种生活样式,即是从生命价值的选择而言的。在生命价值的选择中,三种因素起主要作用。

其一,文化的魅力。生命价值的选择,即文化的选择。文化的选择在于文化的魅力。文化的魅力最终是由其本体论决定的,因为本体论是某种文化体系最根本的思想基础。文化虽然复杂,但不是一个杂乱无章的堆积,它是一个有机体。在这个有机体中,本体论是对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的本质作出的最终也是最高说明,因而对人类的文化具有根本性的、支配性的、决定性的作用。文化是由其本体论展开的。本体论的高度决定了文化的高度。本体论的说服力决定了文化的说服力。本体论的魅力决定了文化的魅力。

本体论的说服力取决于理论的深刻、缜密和完善程度。本体论旨在为人们提供宇宙与人生的真相。本体论能说服人,即为真,否则为假。因此,本体论之真和科学之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混淆。本体论之真在于能说服人即可,其标准在主观(当然,作为文化,本体论具有普遍性、群体性,故仿佛客观)。本体论的结论当然不能损害自然、社会(他人)和自己,否则为歪理邪论,其余则无要求。科学之真则要求主客观符合,其标准是客观的。人们常言追求真善美,此处真即指人生之真,即生命本体论之真。唯有此真才是一种生命的选择,才有建立其上的善和美。科学之真并不能逻辑地派生善和美。

以本体论为思想基础的文化,其魅力在于说服人,在于能够提供宇宙真相、人生真理。唯其如此,才能成为人们的选择对象。

其二,传统的力量。文化具有强烈的历史继承性,它对人的生命价值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特定之人必生存于某种文化传统之中,也因此必受此文化传统之濡染。通常情况下,人对文化传统的接受是被动的、潜移默化的。因此,某种文化塑造了某种人,也就决定了其生命价值的选择。一个生长于儒家文化传统中的人,正常情况下,接受的就是儒家的生命价值观。要改变其生命价值观,必有特殊的经历或巨大的变故。

其三,个性的影响。一个人的禀赋、经历,也会影响他对文化(亦即生命价值)的选择。在一个人价值观的形成中,遗传因素、身心状况、兴趣爱好、人生阅历等个性因素都会对其产生影响,有时影响还可能很大。比如,有些人经历的人生苦难较多,因此容易接受以解脱苦难见长的佛教文化;有些人人生一帆风顺,则更青睐以建功立业为主旨的儒家文化;对一些身体状况不太好的人,则更喜欢亲近道家、道教文化。明代大儒王阳明,因为身体状况的原因,早年多涉足道教,以求养生,说明身体状况对人的价值观有一定的影响。

四、结语

生命价值的确立是建立在将人的生命做出自然生命与人文生命二重划分基础的,生命价值的实质是自然生命体现出的对实现人文生命的正向作用和功能。由此,生命价值的实现是围绕着人文人性的拓展来展开的,其具体面向为信仰的坚定、道德的提升、审美的升华。生命价值的选择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的选择。文化的魅力、传统的力量以及个人的禀性在这种选择中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生命价值的教育,应该是赋予文化以魅力的哲学教育、维持文化继承性和普遍性的传统教育,在其展开过程时又是针对个体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富有个性的教育。这正是哲学与教育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宗旨所在。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王国轩,王秀梅.孔子家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王阳明.传习录[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4]胡宏.胡宏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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