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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之”与“自富”——先秦儒道财富观刍论

2015-03-28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儒道仁政道家

陶 武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安徽 合肥230051)

先秦诸子之学,既各有所宗,又共有所指。“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论六家之要指》)。司马谈所论也就是《易传》所称道的“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先秦诸子“务为治者”的理论宗旨,体现了诸子们关注时事、注重民生的实践品质。当然,不能因为他们之“同”,就无视他们之“异”。作为经邦济世的经济基础,物质财富的生产和消费就是他们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就儒道两家尤其是老子与孔子而言,他们对于财富各自具有怎样或同或异的观点呢?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论题,值得我们认真探讨。

一、儒道财富观之异

儒家与道家作为先秦两大学术流派,由于其哲学理念上的较大差异,决定了他们在财富观上同样轩轾有别。作为儒家的开创者,孔子以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求道精神,开创了儒家“仁学”的先河;老子则持守“慈、俭和不敢为天下先”的道家“三宝”,主张“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三十七章,下引只注章数),在求富、养民等问题上表现出与儒家较大的不同。

(一)求富态度有别

儒家求富态度表现得要比道家更为积极。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下引只注篇名)。从孔子言谈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于获取正义之财的鲜明而直率的态度。虽然学界大多忽视前者,而对于孔子之“从吾所好”则大加阐发,以期表明孔子对于财富的超脱态度,事实上我们今人大可不必掩饰,因为对“义财”的主动追求相反更加彰显孔子的真实与可亲。这种态度也为孟子所接受与继承,当弟子公孙丑询问“君子不耕而食”的缘由时,孟子说:“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弟忠信。‘不素餐兮’,孰大于是?”(《孟子·尽心上》,下引只注篇名)孟子最为关注“义利”之辨,字面上看,他主张:“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梁惠王上》)好似孟子并不言利,实际上孟子对于“有道之食”犹如“舜受尧之天下”那样泰然受之,他说:“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滕文公下》)孟子对于“食志”与“食功”所作的选择正是以上述义利之辨为思想根基。

老子在《道德经》中直接讨论“富”的文字只有三处,亦即:“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九章)和“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三十三章)以及“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这仅有三个“富”字的语句,用意并不相同。如果后两者带有肯定财富用意的话,第一句则是对于拥有财富者的警示与告诫,这也体现了老子对于财富与欲望的总体态度。“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三章)。这里虽然老子也有对于“实腹”与“强骨”等物质欲望的强调,但“不贵难得之货”与“常使民无知无欲”,则更表现出对于物质财富的限制与排斥。

诚然,老子与孟子都曾提出过“寡欲”的主张:“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十九章)。“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尽心下》)。初看起来,两者并无多少不同,实际上并不尽然。老子所提出“我无欲,而民自朴”以及“常使民无知无欲”的“无欲”之论并不为孔、孟二子所认同。当然,时过境迁,老子所倡导的“无欲”之说还是被后来的理学家们所接榫,这从后者所宣扬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宣言中不难找到老子思想的端倪。

(二)致富理念有异

儒道两家致富态度有别,致富理念也各异。虽然儒家具有积极进取的求富态度,由于受其天命观念的影响在致富理念上表现出一种消极、保守和宿命的特点。在天命观上,孔子虽然“不语怪力乱神”(《述而》),但毕竟也有“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的“君子三畏”(《季氏》),以致儒家将人的生死富贵最终归咎于不为人所掌控的“天命”。“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颜渊》)子夏在此所引述的天命观与孔子思想完全吻合,孔子把“五十而知天命”视作自己人生经历的精神财富和必修功课,“知命”犹如“知礼”、“知言”一样应为每个人所自觉遵守,也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尺。他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尧曰》)。孔子这种富有宗教性的天命观被后世思想家所继承与阐扬,体现出儒家理想内在超越的一面。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尽心上》)。在孟子看来,求而得之在我(自身努力),求而不得在外(命运安排)。他承认那冥冥之中有着不为人们所左右的“命”之存在,甚至直言“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尽心下》)。所以,中国传统社会普遍存在着的小富即安、安于命运的思想与先秦儒家这种天命观具有千丝万缕之联系。

相比而言,道家则摆脱了这种天命观,实现了向“天道自然观”的跨越,他否认了鬼神的威灵,赋予自身与自然以至上地位。《老子》中仅有两处说到“命”:“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十六章)。还有,“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此处道家之“命”已非儒家的“命”,先看第二个“命”是命令之意,“莫之命”即是对于外在命令的否认;第一个“命”则是根原之意,“复命”与“归根”最终归到老子所言说的“常”、“道”与“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由此可见,被儒家捧到至高地位的“天”与“天命”只能服从于道家之“道”与“自然”。就财富之来源而言,老子认为,人类的财富并非来源于“天”,而是来源于人们“自足”的心态。“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三十三章)。在老子看来,知人、胜人固然重要,然而自知、自胜更为首要;人人皆欲强大与富有,而真正强者源于自胜,富者在于知足。河上公进一步解释了知足与富有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人能知足,则长保福禄,故为富也”。将富有与知足联系起来,尽管并非真正揭示了富有的内在奥秘,但是他将帝神逐出神坛的做法是儒家所不可及的。张岱年对此评价道:“万物皆由道生成,而道之生万物,亦是无为而自然的。万物之遵循于道,亦是自然的。在老子的宇宙论中,帝神都无位置。”[1]262也就是说,儒道两家虽然总体上都有“悬置”上帝与鬼神的意味,但是后者显然更为彻底。所以,财富观上虽然儒家外显积极,但内蕴听天由命的宿命局限;道家虽然并不讳言“实腹强骨”的物质享受,但“知足者富”又难免会让人们失去积极进取的斗志,所以其历史的负面作用同样不可忽视。

(三)致富路径不同

儒家强调自强不息和刚健有为,所以在致富路径上也就更加关注君子与统治者的积极有为。这里不仅包括君子之道,而且还包括仁政之治。“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冶长》)君子之道所包含的“养民也惠”与儒家所提倡的统治者的“仁政”之方是完全一致的。虽然孔子说过:“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尧曰》)。但这毕竟是一种给予式的富民政策。孔子与弟子冉有曾有过一段对话:“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子路》)。虽然这种“富之”“教之”的“仁政”之举曾被人们津津乐道,然而在老子眼中,却是一种违反道家理想的“非自然”的行为。道家认为:“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老子此处所提出的“我”即是指统治者,他从“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家哲学入手,认为“上位者”不要过度干涉人们的生产、生活,人们自身就有一种“自化”、“自正”、“自富”与“自朴”的内在动力。实际上,道家这种思想尤其对于新王朝立国之初常常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它不仅形成了理论形态较为完善的汉初黄老思想,同时也在历史上产生过非常积极的治世效果,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正如学者所指出的:“西汉而后,历代封建王朝在建立之初,几无不实行与民休息政策,以便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在整个封建社会里,老学对历代封建王朝的经济政策一直是有过影响的。”[2]当然,儒道两家不同的致富路径虽然体现了异曲同工的治世智慧,但它们又各有偏颇,如果能将儒道“富之”与“自富”的致富路径有机融合,则必然会如虎添翼、锦上添花。

二、儒道财富观之同

儒道两家虽然作为先秦两大对立的理论派别,然而他们在经济思想以及财富观方面并非不可调和。“在人们的传统认识上,儒道是相对立和冲突的两种学说体系,在经济思想上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相近成分呢?楚简《老子》的出土,为人们揭开了这一谜底:先秦时期,儒道两家理论上并非如传统上所认为的那样充满矛盾、势如水火,而是互补互济。”[3]就儒道两家的财富观而言,由于他们共有“务为治者”的现实旨趣,所以自然具有诸多相通之处。

(一)均以治国为要

儒家坚持“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的理想目标,从而成为其确立自身财富观的思想基础。面对战争频仍、贫富分化的社会现实,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社会目标虽然在当时没有实现的可能性,但是他给人们描绘的理想蓝图留给后人以美好遐想。为了实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的君子之道,孔子希望实现一种百姓能够实现既“富”且“教”的“兴灭继绝”之路。孟子沿着同样的思路进一步强调将富民与仁政结合起来,实现其“仁人无敌于天下”的治国目标。老子虽然主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但他同时也认为:“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由此看出,老子在“无为”中有“有为”,以“无为”而实现更大的“有为”;这种无为与有为的辩证法,表明他反对的是逆自然而动的“妄为”,而坚持顺从自然的“有为”,富民当然也包括在这样的“有为”之内。由此可见,儒道两家在治国的最终目标上已经趋于一致,这或许也就是《周易》所说的“同归而殊涂”。

(二)同显亲民风范

自孔子提出仁学范畴,儒家就以其亲民思想而彰显于世;而孟子所提出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仁政学说则更将儒家民本思想彪炳史册。鲁哀公与有子曾有一段有名的对话:“哀公问於有若(有子)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颜渊》)孟子更是将孔子的仁学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极力反对“为富不仁”的不义行为,主张:“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离娄上》)。他告诫诸侯们要守好“三宝”,认为:“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尽心下》)。虽然在“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的战国时代,孟子的仁政学说被“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史记·列传》),然而恰恰是“仁政”学说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王权合法性的内在根源。“从实践形态来说,通过‘德’来建构统治合法性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并且贯穿于整个中国的古代社会。德,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中合法性问题的实质因素,甚至有时还是一种决定性因素。尤其是当帝王取得政权的手段并不正当,但若其在位期间注重德行,施行仁政,其统治的合法性依然会得到民众的认可,唐代李世民即是最好的例证。”[4]2老子虽然主张“绝圣弃智”,“绝仁弃义”,但“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理论诉求表现出道家别样的亲民风范。“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四十九章)。“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可见道家反对统治者滥用权力、独断专行,主张关注民意,爱民如子。在河上公看来,“圣人爱念百姓如婴孩赤子”;“圣人恩深爱厚,视民如赤子,故天下乐推进以为主,无有厌也”(《河上公注老子·后己》)。另外,老子的“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财富分配主张也体现了这种人民性。有学者指出,道家甚至要“比同时代的儒、墨两家所主张的薄赋敛更进一步,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它反映了下层人民的朴素愿望,并为后来的农民起义所汲取、改造,成为农民革命的理想”[5]。由此可见,老子在反对上者恣意妄为的同时,也非常推崇“视民如赤子”圣人之治,这也成为儒道两家共同遵循的思想模式和治国方略。

(三)主张以义取利

在义利之辨上,儒家主张义先利后、利以义取。换言之,儒家重义并不轻利:“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述而》)。这段话后来被衍生为《增广贤文》中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之一。孔子又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泰伯》)。孔子认为,“守道”与“富贵”毫不矛盾,相反两者相得益彰。那么,道家特别是经过王弼注释和改造过的道家又是如何呢?我们知道,道家一方面将圣智与民利对立起来:“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十九章》)。但另一方面,老子也反对“富贵而骄”,颇似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的主张。河上公注解更为明确和便于人们理解,他说:“夫富当赈贫,贵当怜贱,而反骄恣,必被祸患也”(《河上公注老子·运夷》)。所谓“赈贫”和“怜贱”不正与儒家“仁者爱人”的仁政思想惺惺相惜吗?事实上,早已有学者通过研读郭店楚简本《老子》,发现老子与孔子在对待仁义方面的诸多相似之处。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三、儒道财富观的现代启示

第一,追求财富是人类的自然本性,是社会进步的物质动力。从老子之“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到孔子之“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皆表明我们先贤并不是“坐而论道”、“耻于言利”的冬烘先生,而是既关注现实、又坚守理想的思想先驱。孔、老二子关于如何追求财富的教导应当为我们今天处于市场经济大潮的人们所警醒与汲取。注重经济建设,肯定物质利益已经激发起人们追求财富的自然欲望,这是思想解放、社会进步带给人们的合理福利,对此应该理性面对,倍加爱护;但前提是人们追求财富的方式必须限定在守法与尊德的界限之内,任何利欲熏心、见利忘义、践踏法律、超越道德底线的行为都必须加以禁止和谴责。

第二,老子的“自富”与孔子的“富之”的思想,作为两种不同的财富观念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都不同形式地存在过,也都各自发挥着应有的历史作用,对于我们当代经济建设和民生工程同样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作为上位的组织者不缺位、不越位;而下位的老百姓同样也应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主动精神,不等不靠,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完善提升自我。也就是说,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需要充分发挥有形与无形两只手的积极作用,既要积极作为、履行法定责任,又要力避妄为、不做无用文章。作为普通公民则应树立自强、自立、自尊、自富思想,这是儒道思想中留给我们后人非常宝贵的生存智慧,我们理当认真汲取,不可再做“抛却自家无尽藏,沿街托钵效贫儿”(王阳明语)的傻事。

第三,学习、借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要有包容开放的心态,既不固步自封,也不丧失自我,不仅要遨游于诸子百家的思想海洋,还要大胆吸收外来优秀文化的精神养料。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他要求人们“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而不能一股脑儿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要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而不能搞厚古薄今、以古非今,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6]。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当今时代,我们更加需要树立文化自信,守住精神命脉,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凝神聚气、固本强基。

[1]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修订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李普国.论老子的经济思想[J].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3).

[3]马涛.从郭店楚简《老子》看老子的经济思想[J].管子学刊,2002,(1).

[4]徐燕斌.礼与王权的合法性建构——以先秦至隋唐的史料为中心[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5]傅允生.《老子》经济观述评[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8,(5).

[6]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EB/OL].新华网,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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