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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

2015-03-27王旭蓉

关键词:税负营改增增值税

王旭蓉

(集美大学 财经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营改增”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

王旭蓉

(集美大学 财经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自2012年1月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在上海开展,目前“营改增”已走过三个年头,改革张力也逐渐为大众所认知。“营改增”不仅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布局。结合目前我国三次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发展不均衡的实际情况,分析“营改增”对我国服务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试点的经验证明“营改增”的继续推进能为服务业升级提供持续动力。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推动“营改增”继续为服务业以及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这是很有必要的。

营改增;服务业;产业结构;深化改革

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及主要内容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种重要的流转税,由于税制改革的不彻底,目前我国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开征收。具体来看,除建筑外的第二产业适用增值税,而对三产业主要适用营业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在征收对象、计税依据等方面存在差异,造成了营业税在流通环节中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这显然违背了税收的公平性,不利于二三产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增值税因在解决传统消费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上的独特优势,被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我国推行“营改增”一方面有利于与国际税收制度接轨,另一方面也对推进我国税制合理化有着重要作用。我国于2011年着手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并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完成。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检验“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时刻。此外,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期间提出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行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拓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营改增”试点。[1]

我国“营改增”税收政策采取三步走策略。第一阶段,在部分行业特定地区进行“营改增”。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开展“营改增”试点,主要针对交通运输业和六个现代服务行业(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第二阶段,在部分行业进行全国性的区域试点。[2]截至2012年12月,包括江苏、安徽、福建(含厦门)、广东(含深圳)、天津、浙江(含宁波)、湖北在内的十个省市纳入改革试点,试点行业仍为交通运输业和六个现代服务行业;第三阶段,全国范围内的推进“营改增”。自2014年8月1日起,“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和七个现代服务业(新增广播影视行业),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纳入征收范围。随着“营改增”工作步伐的加快,可以预见,增值税将覆盖越来越多的行业,营业税退出已成为必然趋势。

二、我国服务业现状分析

产业结构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参考依据,正确认识产业结构的现状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前提,也是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来看,我国产业结构存在失衡现象,主要表现在服务业发展滞后。

(一)服务业对GDP贡献率偏低

首先,考虑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从表一中可以看出,我国第一产业占GDP比重约为5%,第二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50%左右,而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在45%左右。总体看来,我国产业呈现出“二三一”结构。据统计,2014年美国服务业占GDP比重约为80%,相比之下,我国服务业尚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表1 2006~2013年中国三次产业贡献率 %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二)服务业就业人员不足

目前我国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不合理。以2012年为例,三次产业就业比重分别为33.60%、30.30%和36.1%,结合三次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来看,我国服务业就业比重过低。

配第—克拉克法则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一次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下降,国民收入和劳动力逐步向第二产业转移,经济进一步发展,第三次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也开始上升。就目前中国产业结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服务业发展不足,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头戏,服务业的发展关系着我国整体经济结构,这是我国推进“营改增”政策现实的基础。

三、“营改增”为服务业发展带来的机遇

作为政府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政策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营改增”一方面是国家结构性减税进程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它也是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布局,尤其对服务业升级转型有着重要意义。

(一)降低税负,为企业注入活力

“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在实现结构性减税道路上迈进一步。据财政部统计数据,2012年试点的纳税人数超过110万户,全年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2013年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约272.5万户,实现减税1402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全年实现减税1918亿元。营改增”原先的道道征收、全额征收逐步向环环抵扣、层层抵扣转变,这一过程主要惠及以小微企业为代表的小规模纳税人,我国约有1400万小规模纳税人,其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征收增值税。从上海来看,2013年上海市试点小微企业的就业人数较2012年增长20.5%,比全市平均就业增长率高出了18%。毋庸置疑,“营改增”将降低中小企业的税收,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促进其内部结构优化。

下面用一个具体案例来说明:某咨询服务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2014年含税营业额为300万元,营业成本费用合计200万元,假定无其他成本费用。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该企业只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我们考虑在“营改增”前后其纳税情况并比较。

1.营改增之前

(1)营业税=300×5%=15(万元);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5×(7%+3%)=1.5(万元);

(3)税前利润=300-15-1.5-200=83.5(万元);

(4)应交所得税=83.5×25%=20.88(万元);

(5)净利润=83.5-20.88=62.62(万元);

(6)企业各种税额合计:15+1.5+20.88=37.38(万元);

2.营改增之后

(1)应纳增值税=300/(1+3%)×3%=8.74(万元);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74×(7%+3%)=0.87(万元);

(3)税前利润=300/1.03-200-0.87=90.39(万元);

(4)应交所得税=90.39×25%=22.60(万元);

(5)净利润=90.39-22.60=67.79(万元);

(6)企业各种税额合计:8.74+0.87+22.60=32.21(万元)。

表2 企业营改增前后各项税收比较 万元

从上图可以看出,实行营改增后该企业税前利润增加6.89万元,纳税总额减少5.17万元,净利润增加5.14万元。“营改增”对中小企业税收影响可见一斑。“营改增”政策让服务业企业轻装上阵,充分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

(二)促进服务业分工细化、业态更新

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传统服务业不断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现代服务业相较传统服务业而言,具有分工精细化、产业融合化、业态更新快、服务国际化的四大特点。传统的服务业税制与现代服务业发展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两税并存、重复征税的现象日益突出。“营改增”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实施,并被寄予促进服务业分工细化、业态更新的厚望。

“营改增”对促进服务业分工细化、业态更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服务业外包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偏好“小而全”或“大而全”的经营模式,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外包途径获取的服务没有外包出去。在“营改增”实施后,服务外包主要业务纳入增值税的范围,企业购买外包服务不但避免了流通过程中的营业税,而且还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这有利于发挥协作优势,有利于服务分工的细化。其次,服务业的创新升级。“营改增”后企业避免了多重税负的困扰,为服务业转型升级提供了空间,不少服务业开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以物流业为例,第四方物流是物流业的新兴产物,目前在厦门、深圳等地实践。第四方物流主要通过合同管理和指导第三方物流的活动,充当供应链上的集成者角色,利用第四方物流的整合能力,把客户需要、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信息技术供应商、业务资源和业务流程集合起来,更好地实现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第四方物流的出现可以说是服务业创新升级的一个代表。

(三)服务业在与制造业融合中得到发展

虽然“营改增”主要面向服务业,但是制造业也从中分得一杯羹,“营改增”是一个契机,它打通了制造业和服务业之墙,让服务业与制造业逐步走向融合。这也是众多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直接原因。很多制造企业已经看到这一趋势,所以在企业布局中增加服务特别是研发和营销服务的投资比重,希望借此走向价值链高端,促进产业结构转型。服务业与制造业是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主要贡献者,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势必会产生“1+1>2”的效果。

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关系密切,服务业与制造业不断融合发展主要表现为制造业在服务上投入比重增加,例如:生产电器的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制造商逐渐意识到新的服务业务是竞争优势所在,纷纷引进咨询服务、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服务等。许多行业中的“领跑者”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在传统制造业务中扩展了服务增值业务,正是这些增值服务为企业带来了高额利润。通用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子设备制造和服务公司,公司75%的利润是通过服务业务来创造的。我们所熟知的IBM公司,它向客户提供硬件、软件、企业咨询和技术服务,据调查,从硬件业务的基本服务占其收入的33%。

服务业和制造业的融合,一方面可以促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发挥制造业内部优势;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服务业的比重,尤其对促进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这对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着重要作用。

(四)提升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营改增”实施后,我国出口政策实现与国际接轨,企业在提供国际运输、研发和设计服务时,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同时对提供技术咨询、鉴证咨询等服务贸易出口实行免税政策,这样就降低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成本,提高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以上海市为例,“营改增”后上海市出口得到发展,2013年出口增加242亿元,进出口服务贸易同比增长18%。

四、“营改增”为服务业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多档税率带来税负不均

“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起到了大幅度降低税负的作用,然而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以物流业为例,由于“营改增”对物流行业中不同服务按不同税率征收,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业增值税为6%,运输配送服务业增值税为11%,这对物流行业产生不同影响。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业务从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原则上由于进项税可抵扣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有些上游关联企业无法开出增值税发票,所以税负可能会加重。运输配送服务业“营改增”后该类企业从3%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率。据估计,净税负增加了近3个百分点,这显然背离了“营改增”最初的目的。

对于不同税率给相关行业带来的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政府应该给予财政支持,切实保护该企业发展,保障企业“营改增”平稳过渡。

(二)试点行业不足、产业链之间缺乏有效衔接

目前“营改增”在全国试点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业和七个现代服务业,试点行业偏少,金融业、电信业、建筑业等并没有纳入到试点中,在接下来的改革中“营改增”将面临这些难啃的“硬骨头”。“营改增”试点扩大是必然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如何推进这些重点行业的进程才是“营改增”的重头戏,也是未来几年“营改增”大放异彩之处。

此外,“营改增”中产业链缺乏有效衔接。如果企业业务在试点范围内,则可以通过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降低税负,但如果企业业务大多数为非试点行业,这时企业就无法抵扣进项税,“激活”上下游产业链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五、深化“营改增”的思考

“营改增”为服务业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但是总体来看,“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影响是利大于弊的,它不仅通过降低税收为企业谋福利,而且在促进服务业细化分工、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服务业走向国际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营改增”进行两个年头,改革的张力也逐渐显现出来。“营改增”在实现结构性减税的同时,也为实现中国经济转型,尤其是服务业升级转型做出贡献。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目前“营改增”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如何“营改增”,使其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笔者提出如下构想。

(一)完善税收的产业链条,让“营改增”的红利覆盖整个服务业

“营改增”存在试点行业不足的问题,目前在全国试点的行业仅是交通运输业和七个现代服务业。2013年曾有专家提出将电信业、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但在实际中并没有得到实施。“营改增”实现减税的效果来源于进项税的抵扣,如果无法抵扣进项税,那么“营改增”减税的目的将大打折扣。扩大“营改增”覆盖的行业、实现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首先,要根据业务流程扩大试点行业,完善产业链条。目前“营改增”覆盖的行业不足造成了收税上的断层,我们需要考虑企业的业务流程,让“营改增”的试点行业之间实现产业链的连贯性,这样才能“激活”上下游产业链。其次,我国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虽然改革的时间紧迫,但是改革需要的是稳扎稳打。

(二)解决税负不均现象,真正实现“营改增”下结构性减税

在“营改增”后不少一般纳税人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以运输业为例,在“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由3%的营业税税率变为11%的增值税税率。对于“营改增”中出现的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首先,政府应该给予相关行业一定的财政补贴,帮助他们渡过困难时期。例如政府可以按照企业近五年平均税负情况,将高出的税收收入退还给企业。其次,政府需要完善税率结构。出现税负不均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税率结构的不健全,税率的不完善给企业税负带来影响,所以目前要把完善税率结构作为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再次,可以考虑将物流业等税负增加的行业纳入服务业的征管范围。物流业纳入服务业后将按6%征收增值税,这样将降低物流业的税负,真正实现结构性减税。此外,应完善税收立法,实现“营改增”的预期效应。

[1]姜云长,洪群联.对深化服务业营改增的思考[J].中国发展观察,2013(9).

[2]张鹏.“营改增”撬动产业结构调整[J].新商务周刊,2013(1).

[3]葛长银.“营改增”的功过评说与建议[J].财会学习.2012(6).

责任编辑 胡号寰 E-mail:huhaohuan2@126.com

2015-02-25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R0026)

王旭蓉(1991-),女,江苏泰州人,硕士研究生。

F810.424

A

1673-1395 (2015)04-0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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