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六年间的国共谈判
2015-03-26朱小宝
朱小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1)
谈判是两个或多个利益攸关方就相关问题互相磋商,交换意见,寻求解决的途径和达成协议的过程。中国抗日战争能够取得最终的完全胜利,根本原因在于形成以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谈判对统一战线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1937 年至1939年,国共双方就两党合作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谈判,并在红军改编、合作宣言、共同纲领取得了共识,但在边区人事安排、合作的组织形式等问题上分歧较大。1939 年1 月16 日,为了更好地在国统区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中央决定在重庆成立由周恩来担任书记的中共中央南方局,直接领导川、滇、黔、鄂、湘、粤、桂、苏、赣、闽、港、澳地区的党组织。南方局根据中共中央“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于1939-1946 年间先后5 次与国民党上层就两党的军事关系、政治关系等进行了谈判。学界罕有对此5 次谈判的专章论述,本文拟作一粗浅尝试。
一、1939 年-1946 年国共五次谈判概述
(一)第一次谈判:1939 年9 月-1941 年1 月
1939 年6 月周恩来致电陈诚,建议恢复国共谈判。蒋介石命何应钦就细节问题与中共代表周恩来、叶剑英继续研讨。11 月,双方就八路军人事及经济问题先进行谈判。何应钦对八路军(第十八集团军)扩编提出了极为苛刻的条件,中共方面表示不会同意,坚持原来意见。何应钦认为共产党回避实质问题,而叶剑英认为国民党方面用心险恶,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此时,国共两党在华北西北的军事摩擦又起,致使谈判中断。1940 年双方再次谈判,但无实质进展。鉴于局部地区的谈判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于是提出通过划界来解决双方关系的根本解决。6 月,中共代表周恩来与国民党代表何应钦就国共两党的划界问题举行正式谈判。谈判中双方在中共军队驻防区的划分问题上分歧相当大。国民党方面拟定了一个所谓《中央提示案》,提出相当苛刻的要求。周恩来回到延安后,中共中央决定不接受这一方案,并针锋相对地提出《调整游击区域及游击部队办法三项》。10 月19 日,国民党发出何白“皓电”①蒋介石以何应钦、白崇禧的名义于1940 年10 月19 日(皓)发出的给朱德、彭德怀、叶挺的电报。该电对坚持敌后抗战的八路军、新四军大肆诬蔑,并根据七月十六日国民党“中央提示案”的精神,强令黄河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在一个月内撤到黄河以北。,勒令中共军队执行《中央提示案》。11 月9 日,中共给国民党的“佳电”②1940 年11 月9 日毛泽东亲自起草并发出的“佳电”,其与此前何应钦,白崇禧所发的《皓电》相对。因电报所发之日为9 日,故称“佳电”。中对“皓电”给予严厉驳斥,但为在大问题上求得有利的解决,在小问题上也也做了部分让步。皖南事变的爆发,致使这次谈判结束。
(二)第二次谈判:1942 年10 月-1943 年6 月
1942 年10 月16 日,中共代表周恩来、林彪会晤国民政府代表张治中,林彪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向张治中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是“三停、三发、两编”③即停止全国军事进攻、停止全国政治压迫、停止对《新华日报》的压迫;发饷、发弹、发药;同意共产党编第十八集团军为三军九师,编新四军为十八集团军之一个军。,但是未得到国民政府回应。周恩来认为目前的策略应重在“缓和两党关系,重开谈判之门,而不应急于解决问题。在步骤上应先谋缓和,只谈大的原则,不及具体”[1]P553。据此,谈判得以重新开始。12 月24 日,周恩来、林彪与张治中进行谈判,提出党、军队、陕北边区、作战区域等4 方面的条件,中共在坚持原则的底线下做了一定的让步。而何应钦在上报给蒋介石的书面意见中,认为与中共谈判,须在“中共不应有军队、中共不应在各地方擅立非法政府”的基础上才能给予中共合法地位[2]P246,态度很是强硬。随着1943 年2 月苏军开始肃清高加索区的德军,德军开始溃败,国际环境逐渐对中共在谈判中的形势越发有利。1943 年3 月,周恩来、林彪与何应钦举行会谈,再次提出四项要求,国民政府还是保持原来的高姿态,周、林以无权且无法做主为由,结束了此次谈判。
(三)第三次谈判:1944 年4 月29 日-1944年9 月
第三次谈判从1944 年5 月至9 月,此次谈判分为两部分:西安谈判和重庆续谈。4 月29 日,林伯渠、王若飞、伍云甫前往西安。5 月4 日至11 日,双方以林彪去年12 月所提四项条件为基础,共举行了五次谈判,形成了一个初步协议。谈判期间,日本发动“一号作战”,国民党正面战场遭遇大溃败,全国人民一片声讨。5 月15 日,毛泽东将所拟定的谈判方案电告林伯渠,提出解决目前急切问题的20条意见。其中关于全国政治问题的要求3 条,关于两党悬案有17 条。[3]P693-696这些意见开始提出全国性的问题,表明毛泽东已经开始长远谋划。5 月22日,双方据此重启谈判,王世杰、张治中认为此案与之前西安谈判内容不符,希望中共能够修改,林伯渠坚持字句都无修改余地,因而张、王拒绝将其呈交给蒋。
为赢得主动,毛泽东决定变换策略,5 月31日,他致电林伯渠:将“拥蒋”及执行“四项诺言”④也称“四项保证”。1937 年2 月10 日,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国共重新合作提出“四项保证”,即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指导;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之土地政策,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加入此次文件,另将20 条修改为12 条,其余8 条作为口头要求。6 月5 日,林伯渠向国府方面提出修改后的意见,而张、王则提出《国民政府对中国共产党问题政治解决提示案》,在军事和边区问题上答应了中共方面的一些要求,但其中却隐含许多中共无法接受的实质条件,中共表示无法接受。此后,双方还频繁书信往来。后毛泽东电告林伯渠将“提示案”退还。谈判进入僵局。
(四)第四次谈判:赫尔利第一次调停下的国共谈判
1944 年9 月,在三届三次国民参政会上,林伯渠非正式地提出联合政府主张,标志着国共关于战后建国问题谈判的开始。9 月美国派遣赫尔利为特使来华调整中国战区的统一指挥问题,开始调停国共纷争,赫尔利的到来开创了美国直接介入国共谈判的先例,也使得国共谈判的走向增加了变数。11 月7 日,赫尔利带着国民政府修正后的草案来到延安与毛泽东商谈,该草案表示国民党无意给中共与政府相等的地位,并且强调政府改组共军是中共取得合法地位的先决条件。针对国民党的草案,中共提出五点协议,其中彻底否定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正式提出了联合政府与联合军事委员会的完整政治要求。赫尔利带着这份协议回重庆后,立即遭到国民党方面的各种责难。蒋介石提出三点提案,表示不接受中共“联合政府”提议,坚决维护国民党的法统地位,坚持一党制。由于国共双方的原则立场相差太远,谈判无法继续进行。12 月7 日,周恩来离开重庆回到延安,谈判中断。在此次谈判中,国共谈判的主题由怎样解决中共军队数额的问题转变成解决国民党一党训政的问题。
(五)第五次谈判:赫尔利第二次调停下的国共谈判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联合政府”主张,深得民心,国民党陷入被动。蒋介石遂打出“提前召开国大,实施宪政”的旗号,企图以国大抗衡中共关于召开各党派会议的要求,以还政于民的口号来抗衡还政于各党派的联合政府。除此之外,蒋介石还抛出所谓“临时内阁”。据王世杰说:“晚间蒋先生为予言,彼意可于行政院成立一个战时行政会议,即一种战时内阁,由七人至九人组成。中共及其他党外份子可参加此会议”[4]P2-3。事实上,这种“战时内阁”只是国民党训政体制的附属品。
在蒋介石抛出战时内阁的方案后,赫尔利开始了第二次调处。中国共产党在综合考虑了当时国内外形势的情况下,决定再派周恩来于1945 年1 月24 日前往重庆与国民党谈判,并重点宣传深得民意的“联合政府”主张。王世杰向赫尔利提交了一份提案,提出由美方统帅中共部队。周恩来坚决不退让。于是国民党方面又提出一项新草案:接受召开政治咨询会议。对此,周恩来认为党派会议蒋介石只接受形式,连名字都改了,实质也没接受,表示返回延安后再作商讨。但是在1945 年2 月19 日赫尔利回国述职之际,蒋介石公开发表演讲,表示将在抗战结束前召开国民大会,公开否定党派会议的主张,造成由赫尔利第二次出面促成的国共谈判最终破裂。
二、1939-1946 年国共谈判取得的历史成就
(一)国共谈判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推动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抗日大局着眼,坚持谈判的最大目标是为维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达抗日的最后胜利。1940 年国际国内局势严重困难,促使蒋介石摇摆不定。在恢复国共谈判时,又在酝酿新的反共阴谋。国共谈判中,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不放弃斗争的前提下强调团结的策略。在谈判中,中共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同意划界,从而打破国民党限制中共在敌后发展的企图,又适当让步,以求诚意,赢得同情。在谈判过程中,中共还发动政治宣传攻势,并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人士,使中共在政治上极为主动,扩大了中共的政治影响。这大大延缓了蒋介石掀起反共高潮的时间,为中共赢得准备时间。“皖南事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坚持抗战、坚持进步,将原则性与灵活性巧妙结合,同国民党、蒋介石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既维护了有利于国家人民的团结抗战大局,又揭露了国民党、蒋介石的反动本质,使人们逐渐认清了他的反动面目。至蒋发动全面内战时,他已完全失去民心,为其最终失败埋下伏笔。中国共产党还在国统区宣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宣传八路军、新四军抗日的战线及抗日民主根据地的进步情况,并以身作则,在人民中树立了党的光辉形象,使中国人民逐渐把国家民族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身上。
国共谈判还赢得了国际人士的支持,如马歇尔、赫尔利、斯特朗、史沫特莱、埃德加·斯诺、爱泼斯坦等。美国、英国、苏联等国,都希望中国不要爆发内战,支持和平谈判。1942 年,美国总统罗斯福曾转告蒋介石三年之内不要打内战,美国给中国的军火不得用于反共;英国首相邱吉尔也希望蒋能坚持统一战线。这些,都使蒋介石不敢轻举妄动,从而保持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大局。通过国共谈判,还争取了国民党中一部分真诚愿意合作的著名人士。例如张淮南、张治中先生等。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反动面目日益暴露,一面加紧战争准备,一面用谈判作掩护。中共看穿国民党的伎俩,采取暂时中止谈判的方法加以揭穿。在谈判过程中,中共还及时将谈判进展公之于众,彰显了共产党的诚意,赢得了民众支持,越来越多的人团结在我党周围,使我们的谈判立场得到越来越多拥护和支持。
总之,国共谈判促成了国共第二次合作的实现,建立和维持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充分调动了全体中华儿女的抗战热情,对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了有力打击,粉碎了日本速亡中国企图。
(二)国共谈判催生了中国的民主力量,促进了中国现代民主运动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谈判中,可以说一直在为争取民主而努力。在谈判中,中共要求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等基本公民自由,在谈判桌上面对面地、义正严辞地要求国民党停止特务和暗杀行为。中共还要求国民党允许并承认根据地的民选政府,这实际上是希望人民的民主活动能得到认可和推行。中共在根据地根据“三三制”原则建立了包括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分子、中间派在内的抗日民主政权。虽然推行的区域、范围有限,但这仍然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大进步。1944 年国共谈判中,中共首次提出全国性的政治要求,例如开放党禁,承认中共及和爱国党派的合法地位,释放爱国政治犯等,这对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9 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联合政府”主张,要求彻底改变国民党的一党独裁统治,改组国民政府,建立一个由各党派参加的民主的联合政府。此举得到了广大中间党派的大力支持,使正在开展的民主宪政运动发展成为推动成立联合政府的运动。中共与中间党派协同批判国民党的过程中,民主党派政治价值得到充分彰显,两者的合作甚至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打下了初步基础。国共谈判为中国民主党派的生存提供了空间和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培育了中国的民主力量。在国共谈判过程中,国民党碍于中共的强烈要求,也采取了一些促进民主的政策,例如国民党政会的设立,也是中国政治民主化进步的具体体现。
三、1939-1946 年国共谈判的经验及启示
(一)一定的政治基础是国共谈判开展的前提
1935 年华北事变,促使国共两党各自调整路线,开始走向联合抗日。但是,那个时候两党的谈判却未能开展,其中根本性的原因就是尚未形成谈判的政治基础。1935 年底至1936 年底一年间,国共两党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建立了联系,并且秘密接触数次,开始为谈判奠定一定的政治基础,但此时双方的立场仍然对立,不愿让步。“西安事变”成为双方态度、政策的转折点,最终形成了国共谈判的政治基础。中共中央南方局成立后,更加稳固了这个政治基础。这一政治基础延续到1944 年9 月的三届三次国民参政会前。此后,随着中国共产党实力地位的提升,加上中间势力对中共的大力支持,中共力量逐渐接近国民党,于是开始提出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政治要求,即联合政府和联合统帅部。因为谈判的政治基础产生了微妙变化,如果想要继续谈判就必须依靠外力介入,于是有了美方赫尔利等的调停。由此可见共同的政治基础,对于国共谈判的促成、维系、发展具有基础性的重要地位。
(二)特定的利益追求是国共谈判开展的目标
华北事变以后,中华民族的危机进一步加重,国共两党不得不着手调整各自政策。西安事变的发生及其和平解决结果也促使双方最终妥协,走向联合,展开谈判。谈判伊始,目标即为联合抗日。当谈判陷入僵局,1937 年日军全面侵华开始,民族危机全面爆发,促使双方不容再拖,促成两党第二次合作的正式形成。双方在各领域都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合作,以共同御敌。中共中央南方局成立后,谈判进入第二阶段,由于立场的对立,两党之间斗争日趋激烈,可谓联合下的斗争,并不以合作破裂为目的。国共两党斗争的实质,是中国政治前途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前提就是中华民族的独立。这就需要两党联合起来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毛泽东曾指出:“一方面,阶级的政治经济要求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以不破裂合作为条件;另一方面,一切阶级斗争的要求都应以民族斗争的需要(为着抗日)为出发点”[5]P539。因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卫民族安全,就成为它们共同的利益追求。
谈判中的斗争,其实质是双方各自不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国民党意欲维持一党专政,统一政令、军令,这是其最大的利益追求。蒋介石明言,他的责任是将共产党合并国民党成一个组织,也即溶共。为此,国民党方面在谈判时处处设限、设陷。在斗争中壮大共产党的力量,并保持自身独立性,是中国共产党所需要的。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与统一战线的关系三条原则中,首要原则就是组织有独立性。为此,中共在谈判中对国民党的种种限制进行了针锋相对地斗争,对国民党设置的种种陷阱进行了抵制,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自身利益。
(三)政治智慧、策略原则是谈判中争取主动的关键
国共谈判,实际上也是一场政治博弈。大体而言,中国共产党在谈判各个阶段都有一定收获,基本上达到预期目标。这离不开中共决策者、谈判者的高度政治智慧和策略原则。
毛泽东是抗战期间国共谈判中共方面的决策者、领导者,对于中共的谈判策略方针、政策的制度起了主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的谈判策略融合了统战策略的指导原则,例如毛泽东提出的著名的“有理、有利、有节”三原则,运用在谈判上,有理就是争取主动,站在有理的位置上取得谈判的主动地位;有利就是利用矛盾的原则,利用对方内部矛盾,采取又联合又斗争的策略,转化谈判的被动为主动,使自己处于有利的谈判地位,迫使对方做出让步;有节就是原则坚定、策略灵活,当与对方谈判时,软到不丧失谈判立场,硬到不破坏谈判,也就是“在谈判上要有节制,既不一味的妥协、丧失立场,也不一味的坚持己见、丧失利用谈判谋求利益的机会”[6]P128。在1946 年国共谈判中,双方形成了一个谈判方案,事实上这个方案对中共军队是不太有利的,但中共领导人却灵活运用策略,将军队融入地方部队里,实力并未削弱。这正是中共领导人政治智慧、策略原则的生动体现。在此指导下,中共在谈判中逐渐实现了自己的战略目标。周恩来作为中共中央南方局的领导人,作为国共两党谈判的主谈者,在谈判中也显示出过人的智慧谋略,为中共在谈判中保持主动地位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
(四)特定的历史阶段特征决定了国共谈判最终破裂
每个历史阶段都有其特征和局限,这在当时的体现就是中国正处于一个政治与武力高度统一,政党是政治集团兼武装集团,武力是政治的出发点和最终依据的这样一个历史阶段。
中国共产党基于各方面局势,综合平衡内外因素,决定与国民党谈判。谈判之初,中国共产党处于弱势地位,这是因为国共力量悬殊巨大,例如双方的军队数量、政治地位、对外关系,共产党都无法与国民党相较。这就决定了谈判伊始中共的让步,例如公开表明对于国共合作的立场,并提出4项保证,以力争自身利益。直到1944 年日军在华发动所谓“一号作战”后,由于国共力量的消长,打破了国共谈判的原有格局。当时,中共中央对局势的评估是“国共力量对比,已由过去多年的国强共弱,达到现在的国共几乎平衡,并正在走向共强国弱”。这也是后来为什么中共能够提出“联合政府”主张的原因及体现。在日本投降之时,国民党陡然又重新成为强势一方,美国对国民党施以重大支持。中苏条约签订,也使蒋介石获得了苏联不支持中共的承诺。这也导致中共在后面的一些谈判中让步。最终,东北问题成为国共关系的终结点和归宿,政争终变兵争。特定历史阶段的基本特征,限制了谈判解决国共争端的有效性,注定了谈判的最后破裂。这也启示我们:谈判必须以实力为后盾,中国革命必须走武装夺取政权之道。
[1]中共中央文献室.周恩来年谱[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2]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5 编)[M].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股份有限公司,1981.
[3]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下)[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
[4]王世杰.王世杰日记(五)[M].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
[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丘宏达,任孝琦.中共谈判策略研究[M].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