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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网络反腐科学化水平路径研究

2015-03-26陈立国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网民信息

陈立国

(中共涟源市委党校,湖南 涟源417100)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4 年12 月,我国的网民人数是6.59 亿人,比去年增长了3110 万人,网络的覆盖率也达到了47.3%。特别是在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今天,人民开始通过网络形式在监督政府、网络反腐方面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大后,在新领导班子的反腐新声下,网络反腐成为社会反腐的重要力量,一大批腐败案件在网民的揭露、监督下被及时处理。然而,在网络反腐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必须加以解决才能促进网络反腐的长期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其反腐的功能作用。

一、当前我国网络反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网民缺乏理性思维

网民通过网络途径发表观点、表达诉求、对腐败现象进行揭露的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利益及实现自身的权利。然而,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过程中,部分网民随意进行声讨、控诉的现象大量存在。加之,网络具有隐匿性的特点,一些“网络暴徒”为了实现对他人的名誉损害的目的,用打击腐败、伸张正义的虚伪外表武装自己,对他人实施舆论的攻击和诽谤,有时甚至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和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将“网络诉求”异化为“网络暴力事件”。

(二)部分举报信息严重失真

网络时代,每一个网民都可以自由、平等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同时网络的匿名性又可以使网民隐藏自己现实的真实身份,“只知其意,未见其人”的现象大量存在,这样的信息构成的网络信息大环境可谓是鱼龙混杂。加之一些网民会借助网络平台来宣泄情绪、发泄不满,不负责任地凭空捏造一些夸大事实的虚假信息,借助网络媒体进行高速传播,以提升影响力,达到非法的目的。

(三)个人的隐私权利被侵犯

网络反腐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工具和形式,具有虚拟性、隐秘性、揭露性等特点,在网络反腐的过程中也存在侵害公民隐私、侵犯公民权利等问题。一些网民打着“监督和反腐”的旗号进行人身攻击,干扰普通群众的判断,不惜以揭露他人隐私达到非法目的;一些网民滥用“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如果证据与事实是不相符的,这样既造成了相关资源的浪费,也对当事人的名誉和生活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但是在这里网络举报人却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网络反腐存在技术困境

网络反腐是基于网络平台的反腐工具和反腐方式,其实效取决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和普及在过去的十年中的速度是非常快的,但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还比较欠缺。一方面,网络的监管技术存在缺陷。我国对网络信息的传播有着严格的监管,尤其是对危害我国社会稳定、安全的信息都会在传播前进行过滤处理。另一方面,网络资源的不平衡。我国网络资源在区域分布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西部地区的网络覆盖、普及率远低于中部、东部地区,也呈阶梯分布;城镇的网络发展也遥遥领先于农村地区,这就不利于网络反腐在中国的平衡发展,也限制了部分人民参与政治的热情。

二、我国网络反腐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1.部分网民的综合素质不高。对网民的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文化素质、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当前网络反腐过程中理性思维缺乏主要源于部分网民的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不强、道德意识缺失等方面。我国的网民队伍极其庞大且学历结构复杂,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受到不同文化的熏陶,拥有不同的物质收入和社会地位,对同一问题的看法自然因人而异。同时,网络的快速发展不断地挑战着社会道德体系,甚至践踏着社会道德底线,对传统的道德准则、评判标准也存在着不小的冲击和质疑。

2.部分网络媒体人责任感较弱。网络媒体扮演的第二重身份是“商人”的角色,由于大多数网站都是商业公司,实行商业化运作模式,盈利往往成了网站运行的主要目的。因此,利益的驱动会促使一些媒体网站在利益面前抛弃自己的社会责任,追逐名利、唯利是图,为了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和影响力,不惜捏造一些虚假、失真、低俗的信息来博得人们的眼球与关注。有时甚至对一些低俗、偏激的言论行为置之不理、放任不管,也就导致了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得不到保障,网络的秩序也由此而变得混乱不堪。

3.部分政府部门对网络反腐的认识不足。目前,由于我国部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于网络反腐的认识不足,并受到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依旧采取传统的“关门办公”模式,让权力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运作,有意或无意地忽视“官民”互动形式。这些官员思想一般都比较传统,因循守旧,对新鲜事物持排斥、否定态度,甚至有一些政府部门还没有建立自己的官方网站,有的即使建立了,也只是装门面功夫,其呈现的内容往往陈旧滞后,网民们根本不能通过政府部门的相关网站了解腐败案件的调查情况,“官民”之间的有效交流也就不能形成。网络反腐的迅猛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种不可逆转的潮流,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只能选择积极应对,不能排斥、回避。

(二)客观原因

1.网络媒体逐渐被工具化。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迅速普及,公众的阅读习惯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始从“深阅读”走向“浅阅读”,快餐式、零散性、碎片化成了阅读的新趋势。“浅阅读”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快”,在阅读时不进行深度思考,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在“浅阅读”模式的驱使下,一些不了解事实真相的公众开始或断章取义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或“凑热闹”式的跟帖转帖,有些暴徒开始利用网民的这样特点蓄意散布虚假诽谤信息,诬陷他人,以实现自己的私利,而网络媒体成为了他们牟取“私利”的工具。这就使得网络空间中存在信息资源丰富与真假难辨的矛盾,一些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网络的多样性、开放性、隐匿性等特点,利用网络平台牟取非法利益。

2.网络反腐技术平台的搭建有限。网络反腐在技术方面的平台搭建不足,首先是因为网络技术普及的不足。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体现了网络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的网络发展存在不小的差异,资源的分布也不可同日而语。一项调查显示,这种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主要原因在于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网络普及率高达65%,云南、贵州、广西等边远地区的网络普及率不到33%。另外,截至2013 年底,城乡之间的网络普及率差距更为明显,城镇高达71.4%,而农村则不足28.6%,这种差异使得边远地区、农村地区的群众很难有平台去参与网络监督与网络反腐。

3.专项法律制度的缺失。从目前我国关于网络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全国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通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邮电部公布的《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于网络信息建设与网络监督的重视。但对网络举报、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专门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使得网络反腐在制度上的引领和规范还存有空白和缺失。

三、提高网络反腐科学化水平的路径选择

(一)网络反腐理念科学化

1.积极宣传引导,增强网民反腐意识。网民的网络反腐参与意识是推进网络反腐的前提条件,必须加强宣传引导,培育网民成熟的网络反腐参与心理和内在自律,切实增强网民科学反腐的意识。一是以舆论舆情为导向。必须采取更加柔性的对话方式和以沟通关系为主的引导模式,这种引导模式的前提是政府对网络有着十分敏锐的反应能力和十分高效的应变技巧,以对舆论舆情进行及时引导,使网络的行为方向符合政府的预期。二是以网络教育为抓手。增强网民的反腐意识,培育成熟的网络参与心理,必须加强网络教育,特别是加强网络伦理教育。网络伦理价值意识的培育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更需要公民自身的自觉修为。三是以廉政文化为支撑。增强网民的反腐意识,必须以廉政文化为支撑,统领网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使网民树立积极向上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

2.把握网络规律,优化网络反腐环境。网络环境是网络反腐运行的重要依托,网络运行的硬件设施和软性环境直接关系到网络反腐的效果。因此,必须深入把握网络运行规律,着力优化网络反腐环境。一是加大网络设施建设投入。必须加强网络硬件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水平,提高网络的覆盖率。同时,普及网络基本应用知识和网络监督专业知识,为网民参与网络反腐打下基础、营造环境。二是推动网络信息公开透明化。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雄厚信息资源的优势,通过采用新型信息管理模式,发布及时有效的信息,使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国家的治国方针、政策路线,甚至包括具体的行政行为、网络反腐案件的进展等。三是切实做好网络“把关人”。政府应通过官方渠道和网民加强互动,利用官方网站对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热点事件及时反馈,依靠权威、可信的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以真诚和务实取得网民的信任,切实提高政府在社会公众心中和公信力和合法性。

3.整合优势资源,集聚网络反腐合力。各级政府要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搭建官民互动桥梁,通过各类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释放网络在打击腐败中的正能量,集聚网络反腐的合力。一是政府部门要及时转变观念。面对新形势下的网络反腐,政府部门必须采取互信、平等、开放的新态度,通过管理方式的转变,在网民的反馈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以不断完善网络管理方式。二是构建“官民”互动桥梁。各级党员干部和政府官员要通过网络举报、电子信箱、反腐论坛等形式积极搭建起一座“官民”互动桥梁,使网民能够通过正规有效的渠道,获取真实可信的信息,切实杜绝谣言的传播、小道消息的猖獗,积极促进各个政务环节的公开与公示,包括政府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公示。

(二)网络反腐方式科学化

1.搭建举报平台,畅通网络反腐渠道。2013年,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等网站同时在首页推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这个平台一经开通后,迅速得到了网民的认可,举报的数量有所增强,网络反腐效果显著提高。一是通过正规渠道引导网络举报。现在的网络举报专区,是一条把网络举报引上正规的重要探索与主要渠道,必须不断创新与巩固这一成果,推动网络反腐由“游击队”向“正规军”蜕变。二是推动举报程序的转型升级必须着力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制定及时、互动、透明、方便的工作流程,创新配套工作机制。工作人员发现举报线索,请示主要分管领导后,即应进入网络举报取证调查阶段,并及时对举报网民予以回应。

2.破解技术难题,完善信息技术平台。推进网络反腐方式科学化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创新实践,不断完善网络举报信息、网民意见反馈的收集整理技术平台。一是建立社会信息采集渠道。官方网络反腐机构在进行网络监督时应主动建立社会信息采集渠道,以不断扩大监督信息源的覆盖范围,拓展多渠道的监督方式。二是缩短“数字鸿沟”。必须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大研发资金投资力度,推进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促进网络的平衡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数字鸿沟”。三是净化网络信息空间。必须加强对网络监控技术的研发,开发出先进的过滤软件,对网络反腐信息内容的甄别和筛选,及时处理和剔除不良信息。

3.搭建成长平台,提升干部网络反腐能力。毛主席曾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了”。提升网络反腐的科学化水平,必须牢牢扭住“网络干部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网络教育,培养网络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推进网络反腐能力的现代化。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网络教育。应加强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网络反腐教育,使其树立新型的网络反腐观,着力提升网络反腐意识,主动加强与网络媒体的信息传播、沟通,从而更好地应对网络反腐进程中的挑战。二是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网络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是关键。必须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大力提高网络专业人才的业务水平,夯实网络反腐基础。三是切实规范网络从业人员行为。必须加强对网络从业人员行为的约束,同时通过网络技术过滤或者屏蔽网络中的虚假信息与不当言论,使得网络从业人员以规范的道德行为推动网络反腐环境的优化和反腐公信力的提升。

(三)网络反腐制度科学化

1.健全网络反腐法规,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网络反腐要走向常态化,迈向成熟,就必须通过立法,不断完善网络反腐法规,以完善的制度来保障网络反腐的有效运行。一是明确网络反腐权利义务。必须对社会公众参与网络反腐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对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义务予以明晰,既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又保障言论自由不会侵犯他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使这种言论自由在合理合法的限度范围内,不断规范网民和网络中介组织的行为。二是加强个人隐私保护。有效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将个人隐私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网络反腐发挥积极作用、走向科学会的根本保障。三是严厉打击恶意诽谤。对于一些网民在网络上的恶意诽谤、诋毁诬告等不负责任的言论行为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加以惩处,使其在行使网络监督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构建网络反腐运行机制,用制度推动网络反腐。当前,最紧迫的是要不断完善网络反腐的各种机制,以走上制度化的反腐道路,用制度不断巩固和深化网络反腐成效。一是构建网络反腐伦理制度,培育公民网络反腐责任。在网络社会中,必须构建起网络反腐的伦理体系,对网络反腐进行合理、有序的规范引导,才能是网络反腐的公平公正地向前发展。二是构建网络信息公开与反馈制度,引导规范网络反腐。构建网络信息公开与反馈机制,一方面必须尊重网民的网络自由,另一方面政府等相关部门也要对虚假信息进行筛选,确保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信息传播的客观性。三是构建官员自律廉洁制度,实现廉洁从政。必须构建官员廉洁自律机制,营造廉洁从政氛围,确保网络反腐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四是构建网络预警制度,加强各方职能整合与联动。网络反腐的制度化还需要加大立法、司法以及执法机关的整合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把它落到实处,都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政府部门应通过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网络反腐的运行机制、官民平衡机制,实现从制度上推动网络反腐的科学化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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