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播角度看数字出版版权问题
2015-03-20王卫平
王卫平
从传播角度看数字出版版权问题
王卫平
[摘 要]数字出版产业已经成为非常有前景的朝阳产业,越来越多的传统出版商也正在或者已经完成了向数字出版行业的转型。这也让整个数字出版行业更加欣欣向荣。但与此同时,数字出版行业之中也存在着一些无法忽视的问题,譬如数字出版的版权问题。在此从传播的角度对数字出版的版权问题加以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数字出版;版权;传播
[作 者]王卫平,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
最近的十年以来,我国数字出版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数字出版行业的队伍规模也在飞速壮大。无数的数字出版行业主体仿佛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祖国大地上,并迅速融入数字出版行业大军之中,享受着数字出版行业带来的便利。其实这一切说起来都要得益于现代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和我国关于数字出版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没有数字出版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不但数字出版行业会陷入混乱,就连现行的互联网体系都会受到极大的冲击。这其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就是将传统的版权概念移植到数字出版行业身上,形成了独具一格的数字出版版权。
一、我国数字出版行业现状
总的来说,在过去的十年之间,我国的数字出版行业取得了非常迅猛的发展和历史性的突破,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国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就是一帆风顺的。恰恰相反,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的数字出版反而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障碍,这其中最关键的障碍就是版权保护问题和数字出版行业的盈利与传播问题。数字出版行业的版权保护问题是直接影响到数字出版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对数字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非常大的损失。
(一)数字出版版权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作为互联网科技高速发展而带动起来的新生产业,数字出版行业的每一个环节都接受了来自互联网技术和现代科技的巨大改变,这种改变可谓翻天覆地。但是在这些变革发生的同时,实际上也给数字出版行业的版权保护和日常的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都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因为数字出版物往往都是依托互联网传播技术的产物,与传统的出版物相比,这种依托互联网的传播形式虽然在传播上更加便捷,流传速度也更快,但是却因为缺少实质的物质载体而非常容易被复制,这就使得数字出版物的版权十分难以受到保护和控制。数字出版物本身又是一种文化载体,从创意制作到出版发行,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再加上各种稿费、版税支出等,数字出版物的实际成本其实并不比传统出版物的成本低。如果无法对数字出版物的版权形成有效的保护,就会造成数字出版产业无利可图,甚至让大多数数字出版企业处于入不敷出的亏损状态。长此以往,必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并最终影响到数字出版产业的长远发展。数字版权就是随着数字出版行业应运而生的产物,它将数字出版物原作者对于该出版物的数字化储存、复制、传播权利给予明确,而且也成为当今数字出版物厂商和数字出版物作者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
(二)我国数字出版物产业的现状
在我国,数字出版物产业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产业链条,包括从创作制造到流通消费等都正在探索和引进全新的数字出版商业模式,并且不断地和现代化的网络技术进行融合。除此之外,我国现在的数字出版物产业已经和电子商务技术形成有机的融合,逐渐构建起了一个出版生产、信息资源等数字化格式消息的交易平台,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传统出版物行业的交易成本,极大推进了数字出版物在社会上的流通与传播。但与此同时,我国的数字出版行业还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虽然现在我国数字出版行业已经在一些种类上形成了规模,包括动漫、网络文学、原创音视频等一系列的数字产业正在兴起,但是还远远没有达到形成成熟经济规模的程度。目前,我国的数字出版行业尚且处在一种没有成熟的盈利模式的尝试阶段,这也直接阻碍了我国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我国在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之中,首次明确提出信息的网络传播权概念,并规定著作权法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也是首次给予了我国的数字出版物行业立法保障。但是因为上述的重重困难,我国实际上能够真正拥有数字出版物版权的网站大概只能占到全部网站的4%左右,而其他大部分网站的数据、影音资料、媒体流则多为转载或者盗版,这也成为当下我国数字出版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如果无法对数字
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那么数字出版行业就无法良好的发展。数字出版商无法获得利润,数字出版作者无法养活自己,必然会造成大量的优秀数字作品夭折和流失,我国的数字出版行业必然会经受大规模的萎缩和惨烈的打击。
(三)我国数字出版行业的前景分析
相对而言,我国的数字出版行业有着比较良好的发展潜力与前景。因为数字出版行业有着传统出版行业所不具备的超然优势,使得数字出版行业必然会在未来替代传统的出版行业。这也迫使大量的传统出版行业正在谋求向数字出版行业的完整转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目前我国正在经历一个从传统版权产业向数字版权产业过渡转变的关键性时期。换句话说,能不能够有效地将网络出版活动之中的版权问题处理好,将成为传统出版行业向数字出版行业过渡的关键性问题。在老版的《著作权法》之中,虽然已经明确提出了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但是却并没有对于究竟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做出明确界定,而在最新出炉的《网络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之中,则已经开始出现对于作品在网络中传播的明确行政规定。这不得不说是我国在数字出版行业版权保护上的一次重大进步。同时,我国目前大部分传统出版商的数字化改革还局限在用光盘作为载体,进行光盘的实体发行,来代替传统的纸质出版物发行。
二、数字化出版改革面临的困难
传统的出版行业显然已经逐渐跟不上现在日益加快的生活步伐。为了能够将出版物更快捷、更方便地投入市场之中,为了让出版物的传播更加广泛与快捷,似乎传统出版商的数字化改革已经成为必然局面。但是实际上,传统出版商的数字化改革工作似乎遇到了不小的困难。
(一)传统出版单位兴致不高
虽然数字化改革能够尽可能地加快文化的传播速度和传播广度,而且就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而言,传统出版机构的数字化改革并不是十分困难,但是大部分传统出版机构却对此兴致不高。首先是因为,学术期刊的订阅量急剧下滑,导致部分出版商认为数字化改革的进行会导致传统纸质媒体的订阅量大幅度下降。而且,传统出版商如果想要完成数字化改革,不但需要对旧有的技术设备进行全面的升级,还要有机地调整自身运营模式,这样做无异于增加了出版商的运作成本和运营风险。而且除此之外,由于存在着版权问题纠缠不清等原因,导致数字化出版行业的版权和盈利往往无法同其传播达成正比。
(二)数字出版物监管难度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的数字出版形式也在逐渐兴起,各种电子图书、期刊、杂志、地图等,都在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快速传播。但是这样的传播速度也给这些出版物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数字内容发布的便捷化使得很多非法出版物和盗版数字出版物的流通一路畅通,给市场监管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同时,因为现有的数字出版物技术标准很多都不统一,也直接影响到了资源的快速传播效果,制约了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
(三)盈利模式不清晰
对于数字出版物而言,很多数字出版物的提供商尽管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先进技术和资金,但是根本没有任何内容资源,必须和出版机构达成合作。原本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却由于种种原因和利益上的不统一,这样的合作方式往往很难彻底。因此,现在还有大量的传统出版物无法实现数字化出版和流通。目前的数字化出版似乎已经形成这样的产业运行模式:传统出版商和网络供应商或者是技术提供商签订完整的数字出版版权合同,承诺供应出版内容,以获得相应的版权回报;网络服务商获得出版物的数字出版版权,同时向市场供应该内容以获得利润。看起来这样的盈利模式无懈可击,可实际上,这样的盈利模式是完全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涉及利益分配的关键性销售数据完全掌握在网络服务商手中,缺乏有效的第三方监管机制,这让很多传统媒介作者对于是否将作品授权给网络出版商始终抱有一种怀疑态度。这也造成了很多媒体在网络上的传播变得十分困难,甚至根本没有完成数字化转换。
(四)我国数字出版版权相关法律有待完善
我国的数字出版行业实际上是在最近几年才开始迅速兴起的,这导致我国目前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很滞后,很多数字作品的版权实际上没办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严重滞涩了数字出版版权的发展。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几乎不需要经过任何审核,所有作品无论是否为原创,都可以被很精确方便地进行复制和再编辑。对于很多版权所有者而言,他们的作品经常会成为各种盗版网站的“座上客”,被大量的读者无偿使用。还有一部分网络运营商,为了获取巨额的网络流量,在根本没有取得任何数字版权的情况下,非法复制和转载原作品,并通过互联网手段进行非法销售,凭借这样的方式谋取巨额利益,严重侵害了著作者和出版单位的合法利益。
三、结语
以上所存在的种种情况,都说明我国目前的数字出版版权方面还不成熟,很多规则和环境的构建都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虽然从传播角度来看,盗版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作品的传播范围更加广泛,但是长久来看,这种严重侵害数字版权的行为必然导致整个数字出版市场的萎缩,并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对整个数字出版市场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如果想要真正让我国的数字出版市场长久地发展下去,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数字出
版版权制度,通过有效的监管和严格的法律法规,杜绝盗版等侵犯数字出版版权现象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国更快地融入数字化发展的大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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