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分析
2015-03-20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秦宇琪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秦宇琪
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分析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秦宇琪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第三方支付、P2P贷款、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已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最新潮流。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如系统性安全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等特殊风险。我们应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防范,使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形成互补关系,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特殊风险 防范措施 健康发展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金融业的创新飞速向前,互联网金融为资金供求双方带来了许多便捷。但我们也发现,新的机会必伴随新的风险,它是由互联网安全、金融网、社交网、商务网等多网交织构成的风险加倍的特殊性风险。我们应当加强风险监管,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而形成的资金融通活动的一种新业金融形式,它既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又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直接进行交易,具有参与广泛、中间成本低、透明度高、支付便捷和信息处理效率高等优势。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上世纪90年代,在传统业务网络化的趋势下,网络平台服务在金融实体组织中开展实施,如网上证券、银行;21世纪以来,随着大数据、搜索引擎、云计算等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业、金融业与电子商务三者间的交叉业务更加频繁,“互联网金融”得以诞生。互联网金融内在体现出普惠金融的理念,具有包容性,合乎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鼓励金融创新、普惠金融的主要思想。一般来说,互联网金融共有4种形态。第一种是互联网支付,如支付宝;第二种是互联网借贷,如P2P网贷;第三种是互联网融资,如众筹的互联网股权融资模式;第四种是互联网投资,如余额宝。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
二、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分析
虽然互联网金融对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问题有一定的帮助,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从金融稳定的角度分析,由于互联网金融虚拟化的特点,使其在运行过程中具有多网交织的特殊性风险。据Klafft表明,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鉴于贷款人经验不足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因而相对于传统业务,互联网金融资金交易风险高得多。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规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新的商业模式、金融工具的推广,传统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也明显滞后。2006年6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指出:“在欠缺约束的环境下,一些市场创新产品,如网上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其发展将会具有可能的风险。因此我们应当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以下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存在的三个方面。
(一)系统性技术风险
鉴于互联网金融是以发达的网络技术为条件,其风险的控制需要通过计算机程序来完成。如果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研发、使用与创新上,缺少专业的相关配套的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就会存在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隐患。密钥管理以及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的安全性差、病毒容易扩散等风险特征,外加互联网传速故障、黑客攻击、互联网病毒等,使互联网计算机系统面临瘫痪,用户信息数据泄露,引起交易主体资金的缺失,从而出现赎回挤兑风波,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2013年,赛门铁克的《揭露金融木马的世界》表明,网银木马在2012年袭击了约600家金融机构,跨越亚洲、欧洲与北美,具有超强的精确性与高度的复杂性。又如2012年,我国最大的程序员网CSDN的600万个人信息与邮箱密码被黑客公开泄露。技术风险很可能由于“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整个金融系统出现系统性风险,从而金融体系面临崩溃。同时,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设备稀缺,这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二)业务风险
首先是操作风险。一方面是交易主体操作不当,可能由于其对业务的操作规范与流程不熟练,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损失;另一方面来自计算机的安全系统,包括互联网金融账户的使用授权、风险管理系统等计算机系统本身的缺陷。其次是市场风险。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互联网金融面临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不正常现象,可能引发市场风险。一是,虚拟性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十分突出。网络在线发生的金融活动,提高了信用评估、确认交易主体身份等的信息不对称性。二是,由于不对称的信息,“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情况可能会在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当下,征信体系在我国并不完善,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交易主体资金缺失的情况时有发生,金融市场秩序十分紊乱。
(三)法律风险
目前,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处于初级阶段,对于互联网金融提供的创新性金融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并不完善。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主体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进行违规操作,造成资源配置不充分,损害他人利益;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的相对滞后,与日趋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业不相适应,已经制定实施的传统金融法律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缺少对互联网金融的具体约束,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构建互联网的金融安全体系
互联网是金融由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客观基础,如果互联网金融的计算机网络系统遭遇攻击,用户资金的缺失是首先面临的问题。我们需要改善互联网的运行条件,构建与完善互联网的金融安全体系,保证互联网的金融系统稳定。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研发互联网金融管理信息系统的力度,形成预警、控制与纠正机制,实现金融机构高度信息化。另一方面,在现有竞争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与审查机制,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分级预警机制和创新数字化非现场监管手段,推进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
(二)健全互联网的金融业务管理
一是强化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我国金融管理机构管理范围之内。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纷繁性,商业银行传统的分业管理模式对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管理不再适用,必须促进分业管理与混业管理两种监管模式相结合,实行综合管理。二是推进行业自律。通过建立互联网金融协会和中介机构组织,制定统一的行业公约与标准来监管,通过统一的风险指标进行定期的统计与审计,同时完善定期财务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投资人风险教育。通过对相关互联网金融理论以及相关理财知识的推广与普及,提高投资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投资人做出理性与合理的投资。
(三)加强互联网的金融风险体系
一是完善征信系统。对于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我国目前征信体系的不完善,将会阻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征信系统不健全,无法管理借款人,会致使互联网金融网络平台的坏账率升高,甚至导致由“三角债务”关系引发的信用风险等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征信体系的完善与建设,使信息公开透明,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二是推行互联网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在当前的大数据时代,非结构化数据居多,我们应当把众多的非结构性数据与结构型数据进行统一整理,对数据进行风险层级划分,使数据转化成风险预警信号,从而给企业提供更有效的信息。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当下,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的探讨与防范研究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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