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自我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2015-03-18王彦梅
□ 王彦梅
在“保基本,强基层”医改精神的指导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越来越广,国家投入的专项补助资金规模也越来越大。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医改精神的有效落实,各级行政主管及财政部门逐步加强和完善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公卫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强化了绩效考评机制。相对于考核标准的精细化,基层卫生机构由于人才短缺,普遍存在管理粗放现象,这就导致因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不能足额拨付到位,从而影响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
一、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公卫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界定不明确,普遍存在超范围使用现象。《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第十三条规定“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有些医疗机构对管理办法中“相关的人员支出”涵盖范围理解模糊。不管是不是与免费提供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直接相关,只要与“公卫”二字沾边、甚至几乎整个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保险等,都从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列支,造成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人员经费比例过大,出现超范围列支。有的医疗机构对耗材的列支,不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明明是医疗支出耗材,却用公共卫生资金列支。如医疗支出的卫生材料支出,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是允许收取费用的,因此是能够用医疗收入进行抵补的;而按要求可以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列支的,只能是为城乡居民直接免费提供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耗材支出。因此,就存在有意或无意套取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现象。
(二)公共卫生项目的收支核算不规范。对于公共卫生项目,由于资金来源不同,项目列支渠道也不同。有的医疗机构却不加区分,凡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无论是财政拨入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还是上级补助收入或其他部门转来的专门经费,都全部通过“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归集核算;凡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不论其资金来源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还是非财政资金,也都全部在“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支出”科目下列支明细。这样混淆了资金的来源和用途,造成会计收支核算不准确,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受到影响。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自我管理的对策
(一)明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用途。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必须直接用于国家规定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开展公共卫生项目所必需的物耗、材料等公用经费支出及相关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必须是与免费提供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直接相关的人员经费支出。如果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财政部门已经通过“财政补助收入—人员经费补助收入”科目给予了经费补偿,则该类人员支出就不能再作为服务项目成本,使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了。原则上,人员支出不能超过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支出总额的40%。二是公共卫生用耗材支出:指免费提供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必要的物耗、材料支出,如老年人、慢病人员免费体检用的化验试剂、耦合剂、心电图纸等卫生材料以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用的印刷品、宣传教育资料、展牌等物耗。同时,还要必须明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禁支的范围,如:不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购买装修装饰材料、支付房租等;不能用于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办公家具、交通工具及开发软件等信息系统;不能用于相关的督导考核开支、培训开支、差旅费报销等;不能用于与提供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直接相关的物耗及人员经费支出;不能用于不规范的原始凭证的报销(如发票内容不全、公共卫生用途不明确、无经办人及领导批字的支出等);不能用于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及《合同法》要求的耗材购买及其他与直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的支出。
(二)加强预算管理,努力控制支出。建议在对医疗机构收支进行全面预算的同时,还要针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拨入和支出,按照国家的补助标准,对每一项具体的服务项目进行专门预算。在项目支出上严格把关,在厉行节约的原则下,保质保量完成服务项目,切实让社区居民从公共卫生服务中受益。
(三)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报销流程。加强内控管理,保证公卫资金专款专用,必须从报销流程上予以规范。一是经办人员要在公共卫生项目完毕后从相关单位取得正规发票或规范的自制原始凭证,并且按要求填写“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审批表”,审批表上要注明支出项目详细用途,签署经办人姓名和日期;二是公共卫生负责人和主管中心副主任要审核签字;三是中心主任签署审批意见时,为明确项目资金列支渠道,需批注“公共卫生项目列支”,以便会计人员正确归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以上审批程序全部完成后,交主管会计签字,经办人方可到出纳人员处报销。
(四)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用于特定事项,必须专款专用,需要专项、专账、专科目进行核算。为了保证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管,保证资金支出与项目进度协调一致,在具体会计监管工作中,建议同时按两个口径分别设置专项资金支出账簿。一是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公卫支出明细账,即所有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支出都通过“医疗卫生支出— 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科目核算,根据支出内容的性质和类别,在该科目下再分别按照“人员支出”、“药品支出”、“卫材支出”、“其他材料支出”、“其他公共经费支出”等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二是按照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设置辅助台账,以老年人健康管理为例,逐笔登记在老年人保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支出、卫材支出、健教资料、办公用品等物耗支出,并定期核实各项支出金额与进度是否符合预算要求,以此发现项目开展过程中或者资金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财务人员还要与业务人员及时进行沟通,避免因对项目实施方案不了解,不能对项目进行准确归项核算,甚至无法对项目支出范围进行合理界定,从而造成超范围使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五)建立健全公卫专项资金监督机制。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公共卫生资金监督小组,加强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公共卫生支出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列支,必须坚决制止和纠正;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组,负责考核统计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将考评结果与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相结合;公共卫生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用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通报,提高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性,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1]张照卿.浅谈基层医疗单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J].中外健康文摘,2013,1
[2]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