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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天以知人:道家哲学的生态智慧启示录

2015-03-17朱松美

关键词:老子万物宇宙

朱松美

(济南大学历史与文化产业学院,济南250002)

知天以知人:道家哲学的生态智慧启示录

朱松美

(济南大学历史与文化产业学院,济南250002)

道家哲学挺立于号称“轴心时代”的春秋战国,《老子》的“道”,以对“天”的理性认知,率先宣告了上帝世界的倒塌。“道”,作为照亮中国哲学王国的第一抹阳光,以其生成的、联系的、复杂的宇宙观和对立统一的辩证法,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以及人在自然中的生存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循。从“道”这一宇宙自然的总规律出发,《老子》为人类提出了“无为而为”、“知常曰明”、“知止不殆”和“知不知上”的思维和行为警示:人类必须遵循自然法则才能有所作为,而自然的循环性、资源的有限性以及人类在复杂、联系的宇宙自然面前的无知性,则全部都是自然法则的具体展现。人类对自然的索取和改造都必须建立在对这些法则认知和遵循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是成功的和可持续的。《老子》“无为”、“知常”、“知止”与“无知”论,作为古老的东方智慧,尤其对于近代西方自然科学发展以来在自然面前膨胀起了征服欲的人类而言,是一种回归理性和科学的哲学矫正。

道法自然;知常曰明;知止不殆;知不知上

从世界历史发展看,在亚斯贝尔斯所称的“轴心时代”,东方的中国与西方古希腊在宇宙本体论上走了相反的路径。中国由神的世界实现了人的觉醒,而西方则恰好相反,从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的朴素唯物沉没于苏格拉底、柏拉图的神性世界。在中国,老子“道”哲学的提出,作为崭新的宇宙创生理论,成为第一个打破神性世界的力量。在世界生态问题日益彰显的现代,痛定思痛哲学反思的结果,是对古老中国哲学智慧的重新发掘和认识。

一、“道法自然”与无为而为

“道”是什么?在五千言的《老子》中,“道”以七十三次的高频出现[1]13,可见其在哲学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其实,从词源上看,“道”这个词汇并非老子首创。在老子所处的春秋战国以前,“道”的本义是通达的大路,①许慎《说文解字》“一达谓之道”,《周易·履卦·二二爻》“履道坦坦”,均谓行走的大路。并由此引申为大家共同遵守的某种规则或规律,②《庄子·缮性》:“道,理也。”《管子·君臣》:“顺利而不失之谓道。”再引申为动词遵循、实行、引导、疏导、言说等。

历史进入春秋战国时期,“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的政治变动和平土治水的实践积累,促发了哲学观念的根本性变革——尊神敬天思想动摇,重民思想抬头,人神关系发生颠倒。③类似观念屡见文献,如《左传·僖公十六年》“吉凶由人”;《左传·庄公十四年》“妖由人兴”;《左传·昭公十八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左传·桓公六年》“夫民,神之主也。”这些都反映了神的力量的下降和民的力量的崛起。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产生并推动宇宙万物的根本动因和力量,郑史伯“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晋史官蔡墨的“物生有两”,标志着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产生。

在这样的背景下,老子率先摆脱宗教神秘,理性探索世界,将原本以“道路”为基本含义的“道”提升为哲学范畴,①《老子》1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开篇即从概念上将自己提出的哲学范畴的“常道”(恒常的道)与作为平常道路的“道”(非常道)区别开来。代替以往的上帝、天神,作为对宇宙本源问题的回答,创立了道家的宇宙论。在古希腊哲学中,“kosmos”(宇宙)这一词汇包含了“arche”(原初的、质料性和有效的动因,或者无法最终说明的原理)、“logos”(基础的组织性、逻辑性原理)、“theoria”(静思)、“nomos”(法则)、“theios”(神圣性)、“nous”(可理解性)。将这些意义统合成一个概念即是,由静思而来的具有宇宙原动力及组织逻辑性、既具神圣性又可被探寻和理解的宇宙法则。历史上,老子“道”的哲学内涵虽然有不同理解,但主要包含三点:(1)道是万物的本源,这是老子“道”的基本含义;②《老子》25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42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51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2)道是一种不见其具体形象的真实存在,③《老子》21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是老子关于“道”的存在方式;(3)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和人类遵循的法则,这是老子“道”的最终落脚点。④因为《老子》探讨宇宙本源的最终归宿是为人类找到一条可资依循的法则,这是他探讨“道”的最终目的。《老子》多处从“天道”直接引出“人道”,如《老子》81章:“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37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可见,老子的“道”与古希腊“宇宙”词汇极相吻合。西方哲学家习惯于把老子的宇宙哲学称为“东方的神秘主义”,这实际上只不过是以西方近代实验科学为参照系,对由静观、沉思和体悟而来的道家哲学的误解。所以在西方机械唯物论宇宙观宣告失败后,“已经有更多的人对东方思想感兴趣,并且不再以嘲笑和怀疑来看待沉思”,即使在科学界,也正在受到“更认真地对待”。⑤“东方思想——更一般地说是神秘主义思想——为当代科学理论提供了坚实而恰当的哲学基础。”“在儒学和道家这两种中国的思想倾向中,后者更趋于神秘主义。”参见[美]卡普拉《物理学之“道”》,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10、83、275页。

魁奈在《自然法则》中说,“自然法则是人类立法的基础和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但所有的国家都忽视了这一点,“只有中国是例外”[2]。这句话的直接指向是老子“道”的核心体现和终极归宿:“道法自然”,⑥《老子》25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探寻天道,以为人道寻找依循。“自然”的本义是“自己如此”,即事物的本然而然,而“法”的本意就是“法则”,王弼“法,谓法则也”(王弼《老子注》)的解说是正确的。⑦河上公的“道性自然,无所法也”将本为名词的“法则”理解为动词“取法”、“效法”、“遵循”,虽然二者相通,但后者已经是引申义,由此影响了学者对此句整体的正确解读,从而引发歧义和争论。关于对“道法自然”的理解的困惑与争议可见王中江《道与事物的自然:老子“道法自然”实义考论》,载于《哲学研究》,2010年第8期。这与同时代《管子·七法》“人民鸟兽草木生物虽多,皆有均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相契合,也与西方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法”的基本含义相呼应。⑧“法,就最广的意义来说,就是万物的本性派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之下,一切实体都有它们的法;神有神的法,物质世界有物质世界的法,在人之上的天使有天使的法,禽兽有禽兽的法,人有人的法。”参见葛力《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18页。“道法自然”的正确诠解是,道的法则是自然,是宇宙自然形成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包括人类在内的宇宙万物无不受这一法则的统辖。

《老子》在规定“道”的法则的同时,勾勒了“道”的呈现状态,回答了宇宙的静态与动态、有限与无限、构成与生成、永恒与演化、有机与无机、联系与孤立的一系列宇宙存在模式问题。

在《老子》的宇宙模式下,宇宙是动态的、⑨《老子》25章:“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有限的和演化运动的、(10)《老子》52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老子》25章:“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是生成的而不是构成的。(11)《老子》40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42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个有机联系、生成变化的宇宙模式就是“道”的本然状态。历史上,由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始终没有经历如西方那样以近代实验科学为基础的割裂了事物联系性的机械唯物论发展过程,这一统一完整、有机联系的宇宙存在模式自春秋战国形成以后,一直延续下来,成为中国几千年传承不衰的宇宙观,这一宇宙观决定和规范着中国人对宇宙万物之间关系的认识和态度。这些观念,在由环境危机引发的哲学反思中,受到西方环境哲学家的赞扬和青睐。①其中最典型的是英国环境哲学先驱怀特海(A.N.Whitehead1861-1974)和美国科学家卡普拉(F.Capra1938-)。怀特海在他的《科学与近代世界》、《过程与实在》中,把西方近代科学定义为以机械哲学为基础,以主客二分、静态分析和孤立实证为方法的研究模式和信念系统,宣称:机械论哲学及其研究模式将为20世纪以相对论、量子力学有机论哲学所取代,倡导重建以生成过程和自然过程为模式的有机自然观。怀氏在《过程与实在》中自称:“我的有机体哲学的总的立场,似乎多少更接近于印度人或中国人的某些思想线索。”参见贺麟《现代西方哲学讲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103页。美国学者卡普拉声称:“东方宇宙观的两个基本主题是:所有现象都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作用的组成部分,是永远运动着的体系,而观察者本身也是这一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东方哲学有机的‘生态学’的宇宙观,无疑是它在西方,尤其是在年轻人中广泛流行的主要原因之一。”“东方宇宙观最重要的特点,也可以说是它的精髓,就是认识到一切事物的统一性和相互关联,以及体会到世界上所有现象都是一个基本统一体的表现。一切事物都被看作这个宇宙整体中相互依赖和不可分割的部分,是同一终极实在(“道”)的不同表现。”参见[美]卡普拉《物理学之“道”》,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10、10、97页。

与中国不同的是,西方虽然在早期也有如赫拉克利特提出:万物的始基不是常住不变的实体,而是一种不断更新、生动活泼、变化不息的物质,即“火”。万物的变化是按照自然界的必然规律进行的②“这个世界对一切存在物都是同一的,它不是任何神所创造的,也不是任何人所创造的;它过去、现在和未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的分寸上燃烧,在一定的分寸上熄灭。”参见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古希腊罗马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21页。联系的运动变化观。但从亚里斯多德的宇宙构成论开始,借助于16-18世纪英国实验科学的助力,兴起了以牛顿力学为基础的近代机械唯物论哲学。培根将这一近代自然科学带到哲学中,虽然在总体上还保留了事物的整体观,但在事物之间的具体关系上已经发生了偏向,“事情已经从复杂变成简单,从不可通约变成可能通约,从不尽根变成有理量,从无限和不清楚变成有限而确定。”[3]在这一基础上,霍布斯又将培根的唯物主义彻底引向“片面”,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机械运动,包括“人的一切情欲都是正在结束或正在开始的机械运动”[4]。到18世纪法国百科全书派代表拉美特利的《人是机器》,最终形成了典型的机械唯物论哲学。③“所有像钟表一样用发条和齿轮运行的‘自动机械结构’都具有人造的生命。神经是‘游丝’,关节是‘齿轮’,心脏无非是‘发条’。”参见霍布斯《利维坦·引言》,湖南文艺出版社2011年版,1页。认为宇宙由无机的原子或基本粒子构成,是静态的、无限的和永恒的。如此以来,东、西方在宇宙生成模式上彻底走向了背反。

所谓人类社会螺旋式发展的精彩正在于此。20世纪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特别是进化论、量子力学、万物理论的发展,科学家们将广义相对论、天体氦丰度及哈勃定律、同位素衰变等现代科学方法应用于天体物理研究,论证了宇宙的生成性和联系性,也进而最大限度地诠释了《老子》宇宙存在模式的正确性:宇宙是生成变化、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复杂的整体,而不是永恒不变、机械割裂、彼此孤立的。正如恩格斯所总结的:“地球和整个太阳系表现为某种在时间的进程中生成的东西”,“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生成着和消逝着。”[5]而在这个生成的且不断变化着的宇宙自然中,万物相互依赖、和谐共生。如苏哈克所说,“相互依赖是生命的内容”,它们绝“不是偶然地相互依赖,而是必然如此”[6]。

《庄子·大宗师》:“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由“知天之所为”以“知人之所为”,从道法自然到人类体道,由宇宙自然法则导引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是道家哲学的必然逻辑。

首先,人为自然之子,万物之一。所谓“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周易·序卦传》),“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现代科学已经证明,人类是由远古物质、单细胞物质逐步向动物、人类进化而来的。尽管人类已不能完全等同于动物、植物,更不能等同于地球上的非生物体,但是人类最早的进化、单细胞动物的形成等,都源于地球表面物质结构体系。科学测定已经表明,人的血液与地壳岩石有极其惊人相似的元素结构比例,说明同源诞生的生命体与其生命环境具有极其相似的化学成分。这一结论告诉我们,人类来自自然、来自地球,人类是地球化学亿万年演变的同构物,任何非源于地球的物体都不能有如此相似的化学成分。人类既然诞生于自然,那么,在“无为而无不为”(《老子》37章)的“道”面前,人类只能“旁日月,挟宇宙,为其吻合。”(《庄子·齐物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64章)

“自然”是天地本然的规律,“无为”是人类遵循的法则。“放德而行,循道而趋”(《庄子·天道》),“顺之以天理,应之以自然”(《庄子·天运》)是人类在宇宙法则面前唯一的选择,也是中国传统哲学始终守而不失的基本观念。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7],“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8],对人受自然规律制约的强调与之异曲同工。的确,从本原意义上看,人类作为自然之子,是自然界演化的产物,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先于人类存在的自然界自有其内部复杂的联系和作用机制,并在这一联系和作用机制中体现出自身发展的规律性。生于其中的人类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自外于这一自然规律的制约。

当然,道家同样看到了人相对于自然物的特殊性。《老子》率先提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25章)。儒家接续这一观点,继续强调:“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至章》),“天生万物,唯人为贵”[9],“唯人兼乎万物而为万物之灵”[10],人在自然万物中“大”、“贵”、“灵”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的集中表现就是人有意识,在自然面前具有能动性。这种能动性使人具备了相对于一般自然物独有的主体性,这也是《荀子》“天人相分”理论的立足点。然而,人为“物”的大前提又决定了人的能动性无论如何跳不出宇宙法则的制约,即便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荀子·王制》),“用之”只能建立在“制天命”的基础之上,对宇宙自然的改造必须以把握和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

从世界范围看,以往人类对自然的态度,随着人在自然中能动性程度的不同而经历了蒙昧、觉醒与对立三个不同阶段。人类诞生之初,环境对于生存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11],对自然盲目崇拜与顺从。农业发明后,人的生存方式从被动攫取转为主动生产。生存能力的提高,使人类开始初步摆脱自然束缚,彰显出主体特征。但与其后的工业文明相比,农耕文明依然保持了人对自然的强烈依赖。工业文明以后,长期实践使人类智能得到长足发展,“资本与科学技术的结合,使得人们疯狂地从一切方面去探索、利用、征服、统治自然,企图使自然界成为服从于人类有用性的奴隶。”[12]人类主客二分的主体意识空前强化,在自然面前不由自主地膨胀自大。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起初的统一、依赖与顺从,转为对立、控制与主宰。

实事求是地讲,西方近代以来主客二分的思维框架,是哲学观念的重大飞跃。如果人类始终不能将自身从混沌的自然中抽离出来,确立自身异于物的特殊性和主体地位,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如德雷帕般在自然面前毫无作为的纯粹的自然主义①“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如德雷帕和其他一些自然研究家或多或少持有的这种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29页。的蒙昧状态,停滞于对自然的盲目崇拜,就不可能自觉地承担起协调万物、管理自然的使命。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这种飞跃也当然地包含了一种促使人类走向自大狂的危险倾向,在这一倾向下,“科学、理性很快被具体化为人们按机械原则来形成的组织技巧和能力”[13],而忘却了人在自然法则面前的渺小与遵从,最终使人类从与自然的统一走向对自然的否定(洛克),从自然的协调者、管理者走向自然的主宰者、统治者(迪卡尔)。

耗散结构理论的创立者伊·普里戈金(I.Prigogine)和他的合作者伊·斯唐热(I.Stengers)说:“中国文明对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有着深刻的理解。”[14]只有深谙辩证法的道家才能对人与自然之间合与离、普遍与特殊、权力与责任辩证统一关系做出这般“深刻”理解。人与普通物的相同,在于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均需服从自然法则的控制和统辖。而人与普通物的不同,又在于人的能动性,唯有人才能担负起协调万物的责任,成为自然的管理者。董仲舒的“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正是由此立言。然而,人的能动性,只在于人能够认识自然规律并且顺应自然规律而协调万物、改造自然,而永远不可能凌驾自然之上,超越和违背自然规律而任意妄为、征服自然。恩格斯恰当地诠释了人与宇宙法则、自然万物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15]384罗尔斯顿更形象地论证为:“在地球上,只有人类——藉着他们的理性、道德、世界观,他们阐释与欣赏自然界的主观经验——能够对存在从生物体到生态系的非人类事物中的技巧、成就、生命、价值等有客观(至少达到某种程度)观点,而那种能够做到客观地珍惜世界的客体的主观能力,便是具有额外价值的优越性。人们应该怀以仁厚而不骄傲之心来行使这项有价值的能力。这是特权也是责任,同时是参与也是抽离。”[16]“特权”与“责任”同在,“参与”与“抽离”并存,这就是人在宇宙自然之中既渺小又伟岸、既普通又特殊的独特位置。所以,在生态发展观上,无视人的特殊性的动物中心主义和生物中心主义与抹杀自然规律的先在性、基础性与至上性、权威性的人类中心主义和人类沙文主义都是偏于一见的极端观念。

二、“知常曰明”与生态平衡

《庄子·至乐》有“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庄子质朴地看到了宇宙万物都形成于细微的原始物质,而又都复归于细微的原始物质,一语道破了自然循环规律的“天机”。道家的人法天地与天人合一,一并内含了人类对于自然循环规律的遵从。所以,《老子》16章的“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在逐层揭示自然循环规律的同时,告诫人们,这种往复循环就是自然界的规律(常),人类只有了解了这个规律(知常)才是明智的(明),不了解自然循环的规律性而随意妄为,就要有危险。

自然界万物都是蓬蓬勃勃地发展着的,但从终极观点看,他们的生与灭又遵循着一个大的循环。19世纪70年代,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也借助于自然科学的新成就指出:“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从最小的东西到最大的东西,从沙粒到太阳,从原生生物到人,都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逝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处于不息的运动和变化中。”“这是物质运动的一个永恒的循环。”[15]270

现代自然科学的事实表明,有生命的和一切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事物,无不处于循环往复的动态平衡之中。人类本身就生活在地球的岩石圈、大气圈、水圈、生物圈的循环之中,人体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其生命就在于同外界环境不断地进行物质和能量循环。其中任何一种循环和平衡遭到破坏,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危及人类生存。

回顾历史,人类自农业文明以来,所造成的最大的破坏是水循环的破坏,因拓荒而摧毁了植被,接着是表土流失和土质恶化,以至诸多依赖于森林的物种失去生境而加速灭亡,造成生态平衡的失调,最后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几个早期农业文明区,如美索不达米亚、洪都拉斯和玛雅文明的毁灭都是如此。而就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比较而言,农业生产过程本身至少还是循环的。因此,农业所造成的环境问题远不如工业文明那样突出。而近代工业化以来的工业生产大多是非循环的,它的简单生产模式是“原料—产品—废料”。在这个生产过程中,对工业原料(矿石)的过度开采破坏了岩石圈的平衡。同时,在生产有限产品的同时,也再造了大量非循环物质。这些非循环物质在自然界的累积,直接造成了对大气圈、水圈和生物圈的立体化破坏,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的全面失衡。所以罗马俱乐部主席奥尔利欧·佩奇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曾发出惊呼:“失去了平衡就意味着大难临头!”[17]20这时候,我们再回味一下《老子》“不知常,妄作,凶”的警告,就不得不认同卡普拉揭示的这一深蕴于道家思想中的生态智慧:“在诸伟大传统中,据我看来,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18]

三、“知止不殆”与资源节制

《老子》32章:“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老子告诫人类,不仅要“知常”,还要“知止”,即要认清事物自身所固有的限度,以适时限制或禁止自己的行为,唯此才可避免危险。“知止”的逻辑发展就是控制贪婪、①《老子》46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庄子·大宗师》:“耆欲深者,其天机浅”;《庄子·徐无鬼》:“盈嗜欲,长好恶,自然性命之情病矣”;《庄子·山木》“洗心去欲”。节制资源、②《老子》44章:“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的节制思想并不是孤立的。从《周易》的“匪其彭,无咎”(《周易·大有·爻》)到孔子的“欲而不贪”(《论语·尧曰》);“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孝经》),再到荀子的“草木荣化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以“不夭其生,不绝其长”(《荀子·王制》)。大量资料显示,关于资源节制和资源保护思想在老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代已经成为广泛共识。生活俭朴,③《老子》67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19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反对“极端”、“过分”和“奢侈”。④《老子》29章:“圣人去甚,去奢,去泰”。贪婪是人类正确体认和处理自然与社会关系的最大遮蔽,私欲的膨胀必然引发过度消费、激烈争夺和资源滥用,所以老子倡导过俭朴的生活。老子的告诫虽然直指政治,目的在于使贪婪的统治者放弃过度奢侈与酷烈政举。但《老子》的政治忠告本就根源于宇宙自然的启发,如陈鼓应所说:“老子的整个哲学系统的发展,可以说是由宇宙伸展到人生论,再由人生论延伸到政治论。”[1]1政治哲学与宇宙哲学的统一,决定了它对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指导意义。秦汉之际的黄老道家正是从这一侧面发挥了《老子》的叙述:“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立,圣人故载。过极失(当),天将降央(殃)。人强胜天,慎辟(避)勿当。”[19]作者从自然的规律性发出警告:虽然人可以发挥能动性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若超过天地自然的限度,自然界将会降下祸殃。

当然,人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环,需要靠消费资源以维系生存,既生产又消耗,原本就是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固有的作用,因而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在所难免。但是,对资源的利用只能且必须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对此,儒、道两家从未否认对资源的利用,只是强调对资源的索取要顺应自然规律,合理节制。因为“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韩非子·难一》),所以要“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以防“山林匮竭,林麓散亡,薮泽肆既。”(《国语·周语》)而这个所谓“合理”的限度被后人界定为“不能超越资源的承载能力”,即“人类社会获取可更新资源与能源的速率必须小于、等于可更新资源与能源自身更新的速率;人类社会获取可更新资源与能源的速率必须小于、等于人类发明或寻找替代物的速率。”[20]资源是人类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人类在合理利用资源的同时,负有节制和保护资源的责任,“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才能为人类持续生存发展留出空间。

但是,近代人类统治自然思想下的物质生产,遵循着人类中心主义的方向,为满足现存人类的各种过分要求,以自然资源无限与自然消纳废物的能力无限这样两个错误认识为前提,以浪费资源和损害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增长。这种“反自然”的经济增长方式显示出一系列连环式生态灾难:滥砍乱伐和过度捕捞导致了水土流失、土质恶化、生物栖息地破坏、物种灭绝;过度开发资源造成了能源、水源、土地和矿产资源枯竭;过多排放废物,超过了自然界的自然净化能力,导致了环境污染。这种肆无忌惮地掠夺性、霸主性消费和增长方式已经超过了自然的承受限度,损害了文明持续发展的自然基础。

过度消费带来的资源危机,迫使人们返归质朴省视自我。罗马俱乐部主席奥尔利欧·佩奇发出警告:人类从小步慢行到大步飞跃、超速上升,成就了原子和计算机时代的“野人”,不顾自己是否已经超越极限,是否正在自掘坟墓,如此统治是建立在“大自然的灰烬”上的[17]51。所幸的是,迄今,这种资源节制和保护意识已逐渐取得广泛认同并付诸实践: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了报告《增长的极限》;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了“持续发展”的概念;1991年10月,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团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发表《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把持续发展定义为,“在不超出支持它的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的情况下的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包括:摒弃“反自然”的生产方式,把改造和利用自然限制在生态许可的范围内,即以不损害地球基本生态过程为“度”;放弃过量消费,过简朴的生活;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保护环境的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法令和法律;放弃人主宰自然统治自然的文化和价值观,重新确立正确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但是,社会和政治因素的参与,无疑会加剧实践的困难,因此,这一理念的真正实现仍然任重而道远。

四、“知不知上”与不知之智

《老子》71章:“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老子》以先觉者的敏锐告诫人类:知道自己有所不知,最好;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是人类的弱点。明智的人看到并重视自己的弱点和可能犯的错误,所以才不犯错误。

西方古希腊哲学家们试图努力摆脱原始宗教迷信的枷锁,从本体论和宇宙观上探讨万物的本源与变化,被列宁称为“辩证法奠基人”的赫拉克利特在万物变化规律性的本体论基础上,提出了以理性和智慧认识真理,“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21]的认识论原则,把人类的能动性限定在遵从自然规律的范围内。直到文艺复兴自然科学初步从神学中解放出来,尼古拉仍然在继承柏拉图的“无知”论的基础上,认识到自然是绝对的必然性,而智能却只是可能性,“绝对真理不能为我们所把握”,进而提出:“我们把这门无知课学得越深刻,就越接近真理本身了。”[22]在自然面前尚且保留了一份理智、谦虚和谨慎。但是,16-18世纪自然科学的长足发展造成了两大后果:一方面助长了人在自然面前的盲目自信。从笛卡尔“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到康德“自然界的立法者”,再到洛克“对自然的否定就是通往幸福之路”,人的征服欲迅速膨胀。另一方面为哲学发展带来了局限。力学和实验科学的突出,使得科学家在机械论世界观的引导下,将自然现象从自然界的整个体系中抽取出来,分为各个部门孤立地研究,看不到自然现象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而使哲学走上了孤立、静止的形而上学之路。①恩格斯:“这种考察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植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60页。自然科学发展助长的狂妄,使人们误以为科学研究使人们了解了自然奥秘,懂得了自然规律,掌握了自然法则,在自认为掌握了足以征服自然的“知识”力量驱使下,肆无忌惮地向自然进军。然而,自以为力量足以强大的人类错了。因为从本质上看,“所有的科学概念和理论都是有限的和近似的。科学永远不能提供任何完备而确定的认识。科学家们并未论及真理,他所讨论的是对真理有限和近似的描述。”[23]况且,机械论宇宙观指导下的实验室科学,“割断了现实世界各种事物和过程之间的普遍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造成了一种既不健全又不人道的技术,自然的、有机的、复杂的人类生栖环境被一种简单化、合成化、预定化的环境所代替。”[24]勿庸置疑,人类近代以来对自身和自然的认识误入了歧途,这一错误使得人类成为环境灾难的始作俑者。

近代以来的环境危机再一次警醒人们:“人的知识和目的是自然以某种方式产生的,他的命运完全取决于自然。”[25]所以,人类在自然面前要始终谨记老子和柏拉图关于人类“无知”的告诫。知道自己在复杂深奥的大自然面前的“无知”,才能对自己的行为随时作理智的检视,才能尽量客观全面地看待所谓“征服”自然的成就,才能慎重地对待人类取得的所谓“科学成果”,不断地追求对这些“成果”的完善。老子说:“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63章)这句话可以给自大的后人以足够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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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 the Heaven to Understand the Human—Inspiration from Taoist Philosophy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ZHU Song-mei
(School of History and The Cultural Industry,University of Jinan,Jinan 250002,China)

Taoist philosophy called"Axial Age"stands in the period of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d the Warring States.The"Tao"of"Lao Zi"with its rational understanding of nature,could be considered the initial Declaration of God's failure."Tao",as the first ray of sunshine into the Chinese philosophy kingdom,provides scientific theory to process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and human existence in the nature by means of its generated,related and complex view of the universe and its dialectics of unity of opposites.Starting from the"general rules of the road"of this universe," Lao Zi"put forward for the human the"Don't go against nature","Know the natural circulation law is clever","Know to save natural resources is not dangerous"and"Know that the human is ignorant" warning:the human thinking and behavior must follow the laws of nature in order to make a difference,and natural circulation,resource limitation and human ignorance in the complex,connected nature of the universe,is undoubtedly specific reflection of the laws of nature.The claim and reforming of humanity to the nature must be established on the basis of cognition and following of these rules to make it possible to be successful and sustainable.The theory of"Lao Zi"about"Don't go against nature","Know the natural circulation law","Know to save natural resources is clever""and"Know that the human is ignorant",as the ancient oriental wisdom,is a philosophy correcting returning to rational and scientific,especially for the human with ever expanding desire for conquest in the face of nature since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Modern Natural Science.

"Don't go against nature";"Know the natural circulation law is clever";"Know to save natural resources is not dangerous";"Know that the human is ignorant"

B95

A

1009-1971(2015)02-0108-08

[责任编辑:王 春]

2014-12-21

朱松美(1964-),女,山东莱州人,教授,从事中国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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