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基于河北省定州市的实证分析
2015-03-01吕雅辉赵帮宏
吕雅辉,周 瑾,张 亮,赵帮宏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1)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80后”、“90后”农二代对城市生活的持续依赖,以及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妇女化、老龄化现象严重,造就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技能高的新型职业农民,就成了现阶段建设新农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确立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推动现代化农业建设的核心,同时农业部认定了100个试点县(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强调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将试点县(市)增加到300个。定州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县(市)之一,是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和完成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目标任务,结合“一产抓特色”和定州市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开展起来的。本文先是分析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内涵,然后在上述大背景下对河北省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从培育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两方面展开实证分析,最后提出对策建议。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内涵
(一)新型职业农民
首先,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广义上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指职业上的农业从业人员[1],狭义上的新型职业农民同传统农民相对,且户籍身份可以多样性[2],具备较高的科技文化、专业技术、生产经营、服务水平,并且可以自主选择从事任一职业类型。此外,还应具备地位高[3],收入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水平[4],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意识[5],拥有社会责任感,是以市场运作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6]。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本质就是向农民进行投资[7],主要是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不同于以往的劳动力非农化转移的“阳光培训”和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其他农民培训,也不同于“百万中专生计划”和涉农院校对“农二代”的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人力资本的投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本投资的效率,防止人才的外流。更加注重通过“环境”和“扶持”[8],使农民在受到全方位教育综合素质提升的基础上,还能够得到社会大环境的引导支持以及国家政策的扶持。
二、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分析
定州市属于省直管市,人口众多,农业特色明显,地域环境优越,是环京津石等大中城市经济圈较近的农业大市。辖25个乡镇(城区),518个村(社区),总面积1 27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29.7万亩,截止到2014年6月份完成土地流转面积45.9万亩,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35.6%,虽然流转程度不高但是依然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开展提供了便利。2013年作为河北省第一批试点县(市)根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1.农业产业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以县(市)为试点,这就需要有一定的县域经济基础,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强化产业支撑,关键在于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而主导产业是指在经济发展某一阶段特定的产业结构中,客观上居于主导地位,能带动一大批产业发展的产业,具有扩散性好,规模效益好,对就业吸纳程度高的特点[9]。
定州市农业产业结构以大田作物、蔬菜、猪、肉鸡、蛋鸡、奶牛、肉牛、羊、鱼为主。在粮食、生猪以及蔬菜生产上的卓越成就,曾被国家授予“粮食生产先进县”、“生猪调出大县”、“河北省蔬菜之乡”等荣誉称号。根据当地主要资源状况、经济状况、生产技术结构和水平状况以及政策因素,确立了以粮食、蔬菜、生猪为主导产业,苗木花卉为特色产业。定州市已经具备了良好的产业经济基础,但是农业产业如果需要长久快速发展关键还在于人才的培养,还需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生产,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就是培育、引导农民向着这个方向前进。
2.农村人力资源。农村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最基本的两个方面就是体力和智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最为关键的环节就是培育对象遴选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自然是首要人选。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服务性经济组织。根据定州市实际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自然在遴选之内。而种养大户人数较多是遴选重点。针对定州市实际情况可以用年龄结构和受教育程度来表示种养大户人力资源状况。
定州市现有种植业大户462人,养殖业大户1 783人,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18~50岁和51~65岁年龄结构相当,都占种养大户总数的50%左右;种植大户、养殖大户高中学历以下人数所占总人数比例分别为49.8%、49%,如表1所示。有职业技能证书的也只分别占16.5%、15.1%。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仍旧不高,亟需科技文化水平的提高,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就是良好的契机。即使不能被遴选为新型职业农民,也会以此为激励,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的队伍中来。
表1 种养大户年龄结构与受教育情况
3.农民收入水平。2013年保定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0.7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6万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多,收入差距显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待改善。种植大户的年人均收入5万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3倍,是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的2倍;养殖大户年人均收入10万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2.6倍,是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的4倍。可见种植、养殖大户的年人均收入都远远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的2倍以上。种养大户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潜在遴选对象,收入水平不低于新型职业农民基本标准,即不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在收入水平上他们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标准。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做法
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按照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开展起来。教育培训上采取“一点两线”模式,认定管理采取遴选多样化,政策扶持上初步探索形成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新型职业农民奖励政策及扶持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形成一整套探索中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和支持政策体系;并结合其他农业项目、培训项目以及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工作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前已经认定并颁发《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198本。
1.“多样化”遴选培育对象。培育对象遴选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最核心因素,关系到培育的成效。定州市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选取上,重点选择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农民组织以及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并对回乡创业的农民给予鼓励和特殊优惠,鼓励他们回乡开发当地农村宝贵的资源,创办种养及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经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培育潜在的新型职业农民,对于返乡初高中毕业生,以及想要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和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下岗职工和城镇居民都纳入重点培育遴选对象。走访中的信联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就是建筑承包转业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添旺家庭农场负责人是当兵转业转向农业,其家属现在也在做农资服务。他们正是培养对象遴选成功的典型案例,经过一系列的培育已获得了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2.“一点两线”造就教育培训模式。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还在摸索状态,在全国虽有陕西安康和四川崇州典型成功案例,由于地理区位以及产业发展等原因无法直接照搬。根据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要求,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因地制宜,教育培训主要围绕“一点两线”的模式开展。“一点”是以产业为立足点,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两线”,一是从种到收,依据农时季节和农业生产技术环节开展全程培训的技术技能路线;再有就是从生产决策、成本核算、过程控制、产品营销到资金回笼,依据产业需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全程培训的有效管理路线。根据实际情况定州以种植、养殖两大产业为基点,注重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两条主线的培养。在形式上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主张采取“外地参观+课堂教学+现场指导”的培育模式,使得发展有目标动力、学习有老师、生产有技术、经营有谋略。
3.“三结合”开展培育工作。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刚刚起步,国家各项制度体系、扶持资金、政策还没有到位,还在探索完善中,但是要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程就必须灵活的结合其他项目、资金、工作开展。定州市“三结合”开展培育工作是一种灵活的工作创新。一是培育与农业投入项目相结合。结合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粮食生产高产创建以及农机补贴等项目的实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二是培育与各种培训相结合。结合当地“百千万农业技术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活动”、“冬春农民科技大培训活动”、“河北省农业科技服务送、带、促活动”等培训活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三是培育与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相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是联系职业农民的纽带,基层农技人员对当地农业实际及特色,农民所望所求了如指掌,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起到促进作用。
三、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从2013年试点到现在1年的时间,探索中也遇到许多问题亟需解决。为此在农业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对198名新型职业农民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结果如表2所示。此外还对部分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了访谈。
表2 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情况调查
(一)供需不平衡
在培训课程设置上,目前主要包括蔬菜、粮食,畜牧类种养殖技术、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农产品加工技术以及关于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等课程。调查得知,农民对教育培训意愿强烈程度按顺序为生产经营、市场信息分析、市场营销、生产技术,所占比例依次为78.8%、61.1%、52%、44.9%。这表明在教育培训上供需出现了矛盾。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固然很重要,应该作为重点,但是还应该在课程中涉及市场营销以及市场信息分析课程。农户信息总是存在滞后性,农户和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以及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因此专业人员适当对农民进行营销指导以及市场经济指导十分必要。把市场经济理论通俗化讲解,让农民也学习到市场经济理论,从而做出最好的市场判断,满足市场需求。
(二)供不给需
对享受到了哪些政策扶持这个问题的回答,100%的农民都回答享受到了农村合作医疗,59.6%的农民回答享受到了农业保险,只有19.2%的农民回答享受到了贷款支持。而对于养老、失业、退休保障的回答人数为0。在进一步的访谈中了解到,农民虽然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但是和城镇居民还是有很大差距。种植业尚未有专项保险制度,只有一些商业保险。并且农民反映农业商业保险在土地保险和土地作物保险上界定不清,农民稀里糊涂入了保险,但是在出现灾情时保险公司从自己利益出发,并不能使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对于养殖,目前有一些扶持,例如生猪保险制度,农民出12元,政府出48元,遇到灾害情况下,每头猪赔偿1 000元,这降低了大户养殖的风险。
此外在培育的关键问题上,67.7%的农民希望提高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含金量,而证书含金量实际上是无形的政策扶持和激励。在访谈中了解到,新型职业农民只是有《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并没有由省里颁发统一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三)供需互动平台缺乏
信息化的发展,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云端”充斥着社会的各个方面。定州市对于已培训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只是登记在册,并没有创造“云平台”对职业农民进行系统的、明细的登记。目前没有对于他们的有效的跟踪服务体系,只是简单的QQ、微信平台以及电话的互相交流,而实际上,访谈中了解到,农民只是出现问题时电话联系老师,并没有有效进行交流。农广校在完成每期的教育培训后也只是将纸质档案存放于档案室,并没有及时跟踪调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策建议
(一)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推动扩大影响
1.从上到下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充分认识。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属于公共产品供给范畴,所以应该以政府主导。谁牵头带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事关培育是否高效、有序发展,因此需要政府牵头,农业、财政、水利、人事、土地、银行、保险等各部门协调联动。政府部门的充分重视另一方面也会加快农民对此的认识,提高农民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积极性。
2.主动作为,非坐等政策。因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尚未出台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目前主要靠市场这个无形的手来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因此不应该坐等国家专项政策出台,而是主动作为,县(市)里每年应预拨一部分资金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并且在此基础上整合涉农资金,优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二)以需求为导向,灵活改变培训内容
1.教育培训要时刻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不了解需求的盲目行为就等于不作为,因此应做好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的跟踪调查,以农民的意愿结合当地产业实际情况灵活改变授课内容,真正满足农民所想、所需。
2.强化培训前、中、后评价。培训前、中、后做好培训评价工作,以便随时总结前期经验教训,分阶段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
(三)以证书为保障,完善激励机制
1.规范认定管理考核。认定管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手段,是设立现代农民职业化条件与标准,构建现代农业人力资源平台的根本途径。应规范职业农民认证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管力度,使经过认证考核的职业农民确实“学有所长”,真正的成为“有能力、有技术、有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
2.以证书为保障,提升证书的含金量。让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成为申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必要条件。有证书就可以在申请银行贷款上享受优惠政策,就能获得同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劳动保障,如医疗保险、养老、失业、退休保障等。使“新型职业农民”这个职业真正的有地位、有尊严、无后顾之忧。这也是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部分,也是最好的政策扶持和激励制度。
(四)以云平台为依托,构建跟踪交流平台
构建云平台,把所有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存储在平台中,新型职业农民在此获得政府、社会及其他职业农民发布的最新信息,新型职业农民也能及时反馈信息,完成信息共享、信息交流。虽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质是人力资本的投资,但是同样不可忽视的是社会资本这个无形资本。社会资本主要是关系网络资本。新型职业农民们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互相认识、在信任的前提下完成合作项目,促进人脉的扩大,收入的增长,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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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建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