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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察学院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2015-02-25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情报工作情报学情报

杨 睿

(新疆警察学院侦查系,新疆乌鲁木齐830013)

“情报主导警务”是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犯罪国际化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个新型警务战略。我国公安机关近些年围绕“情报主导警务”这一主题展开了积极地研究和探索,并在实战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的“情报主导警务”起步较晚,尤其是在警察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对于情报意识的培养及情报的收集、整理、储存、检索、分析研判、使用情报的手段等方面,没有引起各公安高校在犯罪情报学教学中的足够重视,致使学生对情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情报工作知识和技能掌握不全面,难以胜任基层工作。笔者结合多年来讲授犯罪情报学课程的教学经验,探讨公安高校犯罪情报学课程建设的相关问题,与同行商榷。

一、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现状

新疆警察学院是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新疆警察学院的成立不仅仅是跻身于公安本科院校,更重要的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新疆警察学院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新疆警察学院本着为新疆公安基层单位输送高质量优秀人才为目标,从高职高专教育时就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保证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够快速上手,提高工作效率。刑事侦查专业是学院的主要专业之一,犯罪情报学是刑事侦查专业的一门必修专业课,经过多年摸索,新疆警察学院的犯罪情报学教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诸如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专业教师培养缺乏系统性等问题。如何贴近实战培养合格的刑事侦查人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目前,学院犯罪情报学课程是由专科的刑事侦查情报和本科的侦查情报学构成,教学任务由学院侦查系刑事侦查教研室承担。其中专科刑事侦查情报经历了从考查课到考试课,从36课时到54课时再到36课时,从没有实训内容到增加实训内容的发展过程。升本后,新疆警察学院在本科刑事侦查专业开设了54课时的侦查情报学课程。

二、新疆警察学院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方面

1.教学内容更新较慢,难以适应实战需求

随着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活动斗争的不断深入,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导致犯罪情报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为了保证公安机关在与刑事犯罪作斗争中占据优势,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方法被运用到了犯罪情报工作中。反观学院犯罪情报学教学,内容多以传统情报工作为主,最新的情报理念和情报技术介绍较少,学生就业后难以适应实战工作的需求。

2.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未能突出新疆公安工作特点

近些年,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境外反华势力相互勾结,利用新疆经济、社会、民族和宗教等问题,接连制造了多起暴力恐怖案件,破坏了新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而公安机关在打击“三股势力”过程中,敌情、舆情、社情的收集、信息研判工作明显不足。新疆警察学院升本后,在一定时期内同时存在专科和本科两种层次的教学。专科与本科的教学本应各有侧重,但是由于教师人数有限、学生人数逐年增加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教师教学内容更新较慢、所用案例过于陈旧,在犯罪情报学课程内容的设置上未能结合新疆实际增加反恐情报工作的内容,未体现新疆警察学院的特色。

3.实训条件受限,难以实现教学目标

新疆警察学院犯罪情报实验室内有50台接入公安内网的计算机,可以容纳一个区队的教学活动。但是由于公安内网严格的使用要求,目前还无法面向学生完全开放,实训时只能由教师投影演示,难以达到教学目标。目前,绝大多数的实训都是学生在教室内以手工填写情报信息表的方式来完成,缺少情报的储存、整理、检索、研判、应用等实训内容,与实际公安工作信息化的要求相脱离。

(二)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教师培养缺乏系统性

犯罪情报学内容的专业性、实践性,要求专业教师应当具备较深的理论研究功底。学院从事犯罪情报学教学的专任教师仅有5人,却承担着每年近1000课时的教学任务,繁重的教学工作导致教师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撰写专业论文并参加专题研讨会,更没有机会脱产进修培训,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2.教师缺乏实战经验

学院从事犯罪情报学教学的教师多是从普通高校或公安院校毕业后直接走上公安教学岗位的,缺乏公安基层实战经验,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例如,乌鲁木齐市公安局2009年就开始使用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将八大信息平台整合,共享数据库信息,大大提高了犯罪情报收集、检索、研判和应用的速度,而学院了解并且能够使用该系统的教师却寥寥无几,更谈不上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了。

三、新疆警察学院犯罪情报学教学改革设想

(一)转变教学理念

1.重视犯罪情报学课程建设

犯罪情报已成为新时期公安工作尤其是公安侦查工作效益新的增长点。新疆是全国反恐斗争的前沿,打击暴恐案件是新疆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在严峻的反恐维稳形势下,为了赢得反恐斗争的胜利,新疆公安民警应该具备很强的犯罪情报意识,而这个重担自然就落在培养新疆公安人才的新疆警察学院肩上。新疆警察学院犯罪情报学课程建设,不只是简单地加大投入提高硬件水平,关键是要提高软件水平,要意识到教学效果的好坏取决于教学的理念。作为承担犯罪情报学教学任务的专业老师,应在“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的影响下,重视犯罪情报学课程的建设,转变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能力。

2.加强与基层公安部门的合作

贴近实战服务实战是公安院校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新疆警察学院的实际情况,我们要强化“走出去,请进来”理念。“走出去”一方面是组织授课教师到兄弟院校取经,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丰富教师的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另一方面,安排教师投身于基层参与实战,掌握犯罪情报工作的每个环节,同时还可以收集大量的实际案例充实教学内容。2014年,新疆警察学院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签署了“校局合作”的框架协议,学院犯罪情报学课程建设就可以依托这个平台吸收大量最新的犯罪情报理念、技术和案例,丰富教学内容,同时也可以利用学院的理论优势帮助基层公安机关分析犯罪情报,实现互利双赢。“请进来”一方面邀请全国优秀的犯罪情报学专家到学院交流前沿理论,请基层办案民警演示操作,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已经选派了几名基层优秀民警来学院助教)。另一方面,新疆警察学院的犯罪情报学课程建设要放眼世界,依托新疆警察学院中亚警务合作平台,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在情报领域展开合作。

3.重视学生犯罪情报实战能力的培养

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围绕犯罪情报工作贴近实战,着重培养学生几方面的核心能力:首先,培养学生的犯罪情报敏感度。犯罪情报的概念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纯理论的讲述不一定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授课教师可以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配合实际案例引导学生,让学生明确只要存在犯罪行为就会有大量的犯罪情报产生,并且这些情报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存在并能被感知的。给学生反复强调情报广泛存在于犯罪活动的全过程,情报工作充斥在整个案件侦破过程之中。在当今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没有较高的犯罪情报敏感度,民警很容易迷失在茫茫的信息海洋中,无法从海量的内外部资源里,尤其是与案件有关联的如银行信息、通信信息、民航信息、旅店业信息等公共行业信息中获取犯罪情报。其次,培养学生的犯罪情报收集能力。犯罪情报收集是犯罪情报工作的首要环节,收集工作成功与否直接影响之后的情报工作。学会相关的收集方法,利用侦查措施和手段获得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方面的犯罪情报。再次,培养学生的犯罪情报研判能力。犯罪情报研判的基础是要有大量的信息,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信息网络为平台,信息共享为前提,提高打击精度。结合实战单位“网上作战”的经典案例,利用转换角色的方式让学生参与到案件侦破过程中,积极主动地投身于教学,从而熟悉研判程序,提高研判能力。最后,提高学生的犯罪情报应用能力。这一环节处于整个犯罪情报工作的尾部,从研判环节得出的结果要在应用环节使用并验证。犯罪情报的应用能力是犯罪情报工作效率的体现,是情报主导侦查的最终表现。让学生明确犯罪情报来源于刑事案件,并用于刑事案件,避免出现为了收集情报而收集情报的被动状态。

(二)丰富实训教学

1.贴近公安实际,丰富实训形式

目前犯罪情报专科教学的实训形式较简单,且实训内容之间的关联性较弱。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将犯罪情报融入模拟案件之中,让学生运用所学的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案件侦查措施、侦查讯问等学科知识收集情报,而后进行研判,通过得到的结果来确定案件性质、划定侦查范围,选择突破口,这样既能将所学专业课内容关联起来,又培养了学生的情报意识。

2.依托自身优势,发掘实训机遇

教师要充分利用类似亚欧博览会学生参与安保的良机,有针对性地与基层用人单位协调,在不影响安保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学生从事简单的情报收集、检索工作,还可以让学生参与案件的情报研判,从而使学生全面认识犯罪情报工作,既增加了学生的犯罪情报意识,提高了参与实训的积极性,又充分吸取了基层民警情报工作的实践经验。

3.发挥学院专业特长,邀请相关机构共同研发情报教学平台及建立数据库

学院应该积极与专业软件公司合作研发专门针对犯罪情报教学的模拟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同时还可以建立一个模拟数据库用于教学实训,教师要组织学生亲自参与犯罪情报的收集、录入、整理、检索、研判等一系列工作,并对实训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选派教师参与基层公安工作

脱离实践的教学是没有生命力的。新疆警察学院升入本科院校后,吸引了大量年轻人才投身于公安教育工作中,但大部分年轻教师都没有基层公安实战经历,需要到基层公安机关吸收养分,只有这样,教师在教学中才能有的放矢,让自己的学识发挥出最大水平。要将派遣教师去基层实践锻炼定为公安院校的常态化工作。

2.选派教师赴内地高校深造

为了保证学院犯罪情报学教师的学识始终站在学科领域的前端,学院应在不影响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选派教师深造,有针对性地学习,以便查漏补缺。同时,充分利用好内地公安院校的援疆项目,以援疆教师作为科研带头人,带领学院教师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提高自身的犯罪情报学教学水平,同时学习内地公安高校的先进教学经验。新疆警察学院的教学水平与内地先进公安院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教师的综合素质相对较弱。但每位教师都有自己的专业领域或教学特长,只要能充分利用犯罪情报学教学团队的力量,就能将每位教师的学识和技能特长充分发挥出来,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1]汪勇.规范建校改革兴校特色强校——对新疆警察学院升本后发展的几点思考[J].新疆警察学院,2012,(4):7.

[2]田孝良,张晓菲.西方发达国家“情报主导警务”研究[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3):112.

[3]瞿丰.论犯罪情报管理[J].犯罪研究,200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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