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与融合:公安情报学进入情报学方式研究*
2022-10-20彭知辉
彭知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0 引 言
将公安情报学作为一门学科开展探索,大致始于2005年。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公安情报学虽然说不上是一门成熟学科,但也无法否定这样一门学科的存在。关于公安情报学的学科归属,其正式身份是公安学下属的二级学科。可是,根据学科命名及知识体系,它与情报学的联系更为紧密。情报学作为学科专名,是“研究情报信息的获取、加工、存储、检索和传递的学科”[1]。它在高校有完备的学科建制,保持相对稳定的发展态势。不过在社会生活中,情报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它的内涵更加复杂、丰富。情报学经常面临学科体制之外的各种干扰,受到冠名为“情报”或“情报学”的其他知识体系或学科的挑战。公安情报学就是这样的外来者、挑战者。其实,与其将这类挑战视为一种冒犯,不如将它们视为情报学发展的契机。因为这些挑战可起到鲶鱼效应,刺激情报学作出某些调整或变革,适应外部变化,这样可以为情报学发展增添活力,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
公安情报学并不归属于情报学,但它并没有着意与情报学划清界线。相反,它经常在情报学期刊发表论文,与情报学界保持联系。对于这样一名冠以“情报学”的外来者,情报学界起初并不认可或未曾留意它的存在,无意将其收编为分支学科。但是,近来公安情报学已经成为难以忽略的对象,因为它已经在情报学期刊占有一席之地,已成为学术会议难以回避的话题,它所研究的课题、领域有时还会成为情报学界关注的热点、焦点。据此,可以作出判断:公安情报学已经“进入”情报学。这里所说的“进入”,并不是指公安情报学融入情报学学科体系,而是以外来者的身份,成为情报学中一种不可忽视的异质性存在。那么,公安情报学到底是怎么“进入”情报学的?这是一个尚未引起关注,实则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从公安情报学的角度看,梳理它“进入”情报学的过程、方式,可以总结学科发展的教训及经验;从情报学的角度看,有必要正确认识各领域情报理论研究兴起这一事实,正确对待与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而把握学科发展的趋势、方向。
1 公安情报学和情报学的疏离与联系
一门新兴学科,通常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出现,吸引众多学者开展研究,形成一大批学术成果。当这些成果不断积累,知识及理论越来越丰富,这时便有可能出现一门新的学科。然而,公安情报学的出现,并不符合这一规律。2005年,由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发生变化,本科专业需要作出重大调整。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公安大学”)在国内首次设置公安情报学专业。出于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为求名正言顺,那就有必要将公安情报学学科视为既有“事实”。可实际上,公安情报学是先有“学科”之名——先提出“公安情报学”这一概念并论证其学科的存在,后有“学科”之实——通过学术研究,逐渐积累这一领域的理论知识。为从无到有,建设一门新兴学科,公安情报学必然需要吸收、借鉴其他领域理论知识。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必须解决公安情报学学科属性的问题;因为只有明确学科属性,才能从相近学科移植理论知识。从学科名称看,公安情报学包含“公安学”和“情报学”双重属性。既可以理解为情报学理论知识在公安领域的应用,也可以理解为公安学理论知识在情报工作中的应用。因此,公安情报学的学科属性,存在两种选择,即公安学和情报学。这在初期存在争议,当前似乎已经解决。2011年,随着《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在法学门类下增列公安学一级学科,公安情报学列为公安学二级学科[2]。然而,这种“官方”身份的获得,并未从学理层面为公安情报学的学科属性问题,提供令人信服的答案。追溯与回顾公安情报学的发展过程,就会发现,这门学科理论知识的来源多元而复杂。
公安情报实践活动的历史,比公安情报学更为久远。伴随实践活动,当然会形成相关理论知识,因而公安情报学的学科发展史可以往前追溯。早期公安情报活动是侦查工作的一种补充性、辅助性手段,所形成的理论知识隶属于公安学(侦查学)。到了20世纪80年代,公安机关大力推行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工作,公安情报工作全面铺开。公安院校开设与之相关的课程,编撰了《刑事侦察情报学》[3]《犯罪情报学教程》[4]之类的教材。它们尝试构建公安情报理论体系,不过大多是参照当时的情报学(如严怡民主编的《情报学概论》)来构建刑事情报或犯罪情报知识体系的。也就是说,在公安情报学发展早期,其理论知识曾出现“情报学化”的倾向。到了2005年,由于公安情报学专业的设置,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迫在眉睫。可行的路径,就是参考与借鉴已经成熟的情报学学科。具体来说,就是将情报学理论知识加以转化,赋予公安特色,形成了公安情报学理论知识。至2011年,公安情报学正式设置为公安学二级学科,加之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积累,人们开始探索公安情报学独具特色的研究内容。总之,公安情报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在情报学和公安学之间摇摆,特别是与情报学保持疏离而又无法脱离的关系。
公安情报学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努力发掘它的“公安”特性。侦查学中关于刑事侦查情报活动的研究,通常限定在秘密情报领域,可资利用的理论知识并不多。在国外,欧美推行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在警务执法领域涌现了一大批学术论著、研究报告等,它们汇集形成了一种名为“情报主导警务”理论。这些理论成果为公安情报学注入了新鲜血液。不过,这一理论在体系化、本土化过程中,面临较大困难。此外,如社区警务理论、问题导向警务理论、环境犯罪学理论等,可视为公安情报学的理论源泉,但不足以奠定公安情报学学科发展的基石。当前,有关公安情报的实践活动非常丰富,对实践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可以形成一些独具特色的理论知识。例如,在公安情报分析领域,有学者抽象出了犯罪时空情报比较分析[5]、犯罪情报结构化分析的原理、方法和技术等[6]。这些有益的尝试与探索,昭示着公安情报学有着广阔的独立发展的空间。构建具有公安特性的、真正意义上的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这是学科发展的方向。当然,这是一个长远的目标,需要经过长期而艰难的探索过程。
公安情报学既然标示为一门新兴学科,希望能确立自身独立的学科地位。其基本策略是,就是要和相邻或相近学科区分开来,避免隶属于其他学科,或与之存在交叉关系。首要之举就是将公安情报学与情报学划清界线,与之彻底切割开来。有文献认为,情报学无法为公安情报学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7],公安情报学应该“摆脱图书馆信息科学思维的束缚”[8]。其实,任何学科都要经历“从形成到发展再到成熟”的过程,一门学科与其说是“建成”的,不如说是“生成”的[9]。新兴学科不可能凭空产生,一般都要从其他学科汲取理论知识。相邻或相近学科往往是新兴学科的“母体”[10]。所谓情报学“限制”公安情报学,后者必须“摆脱”其“束缚”之类的说法,是没有什么根据的,只是人为制造两者的对立。特别是基于现实的考量,公安情报学首先是图生存,然后才是发展。也就是说,首要的工作就是扎稳脚跟,扩大学术共同体,获得学术界的认同。故切实可行的方案,就是让公安情报学进入情报学,依托强大的情报学来发展公安情报学。至少就当前现状而言,公安情报学如果不进入情报学,则有闭关自守之弊,难以发展壮大。目前,多所公安院校设置了公安情报学专业,但专门从事公安情报学研究的学术队伍(教师)不过百十人而已。学者数量少,学术产出少,难以就某些学术问题广泛争鸣并形成共识。而且,公安情报学没有专门的学术研究阵地,特别是学术期刊,学术成果需要在情报学期刊发表。这就要求公安情报学有意识地运用情报学理论知识来研究公安情报现象;就情报学关注的领域,至少能获得后者认可或包容的课题来开展研究。
那么,公安情报学进入情报学,是否只是其发展初期的一种权宜之计?其实不然。公安情报学虽然具有某些鲜明的、有明显区别度的学科特性,但是它同时与情报学具有很多共性,两者未尝不可以相互兼容,不必为强调学科特性而排斥对方。公安情报学和情报学虽然研究对象有别,但它们的研究内容具有一致性,都是“研究有关情报的搜集、生产、整理、存贮、检索、报道服务和分析研究的原理原则与方式方法的科学”[11]。特别是情报学有关信息管理方面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公安情报学应该充分吸收、借鉴。公安情报学欲另起炉灶,搞出一套完全有别于情报学的知识体系,既无必要,也是行不通的。有文献对公安情报学论文的引文情况作过统计分析,所引用文献除44%来自公安学之外,26%来自情报学[12]。可见,情报学是公安情报学重要的理论来源。当然,公安情报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不必受限于情报学,仅在情报学既定框架中开展研究;应该重视“从公安学、社会学、统计学、心理学、宗教学、民族学等学科获取理论、方法与技术支撑”[13]。
2 公安情报学进入情报学的状况分析
以上从学理角度阐释公安情报学与情报学的关系。从公安情报学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正是因为依托情报学,这一学科才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以下,以公安大学为例,调查分析近年来该校发表的公安情报学论文,从而具体研究公安情报学是如何进入情报学的。
笔者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中国知网检索,检索式为:机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并且,刊名=情报杂志,或情报理论与实践,或现代情报,或情报学报等。对照南京大学CSSCI(2021—2022)来源期刊“图书馆、情报学与文献学”类目中的20种期刊,逐一实施检索。经人工筛选,剔除不属于公安情报学的论文,共检索出文献171篇(见表1)。从文献的年度分布情况分析,2006年开始有公安情报学论文发表,此后一直有文献,但零星分布在各种期刊。自2014年开始,论文增加至14篇,近5年保持在20篇左右(“网络首发”论文计入2021年),如表1所示。公安大学在其他CSSCI来源期刊所发表的公安情报学论文不足5篇,可见情报学期刊是它主要的学术阵地。
表1 情报学等CSSCI期刊发表的公安大学公安情报学论文
从期刊的分布状况分析,共有13种学术期刊刊载了公安情报学论文。除《图书情报知识》外,10种情报学期刊均有刊载。《情报杂志》《情报理论与实践》《数据分析与知识发现》《图书情报工作》《现代情报》《情报科学》所发表此类论文都在10篇以上。此外《中国图书馆学报》《图书馆杂志》《图书馆学研究》也发表有公安情报学论文(见表2)。以上13种期刊,大多由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主办,属于图情学专业学术期刊。就期刊的宗旨、定位而言,主要研究领域是科技情报、图书情报或社会科学情报等。公安情报学论文严格来说难以归入上述期刊所设定的栏目中,甚至与它们所确立的宗旨相背离。它们能刊载公安情报学论文,体现出一定的包容性、灵活性。
当然,公安情报学论文能成功进入上述期刊,也可以说是这一学科主动突围的结果。公安情报学领域的学者经过将近10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让这些期刊在与公安情报学的交流碰撞中,改变观念,甚至局部调整期刊定位。以《情报杂志》为例,该刊录用公安情报学论文达86篇,占论文总数的50%。2007—2013年,仅有零星论文发表,且有的年度有空缺。自2014年开始,《情报杂志》所刊发的公安情报学论文持续保持在10篇左右(见表3)。目前,该刊“以服务国家安全与发展为宗旨”“致力于推动国家安全情报学理论体系构建”,认同公安情报学,自然在情理之中。实际上,这是《情报杂志》与公安情报学等研究领域互动而“合谋”的结果。2014年8月23—24日,《情报杂志》编辑部联合公安大学,举办以“新形势下国家安全与反恐情报研究”为主题的首届 “华山论坛”[14]。此后,该期刊围绕国家情报智库建设、《国家情报法》的发布、中国情报学及国家安全情报学理论体系构建等专题,每年举办一届学术会议,论题涉及军事情报、公安情报、反恐情报、安全情报、竞争情报、科技情报、经济情报、情报智库诸多方面,体现出了鲜明的中国情报界军民融合、跨界融合的特征[15]。初步统计,该杂志所发表的其他公安院校有关公安情报学方面的论文近180篇。《情报杂志》已成为全国公安情报学研究的主阵地。这说明,公安情报学进入情报学,特别是情报学刊物,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既促进了公安情报学的发展与繁荣,扩大了公安情报学的影响力,同时也推动了情报学的变革与创新。
表2 公安大学所发表公安情报学论文的期刊分布状况
表3 《情报杂志》发表的公安大学公安情报学论文表
从文献的研究内容看,公安情报学论文所涉及内容包括公安情报、反恐情报、执法情报、犯罪情报、国家安全情报,情报分析、情报编写、情报应用、情报与智库,警务预测、风险评估、情报技术等等。严格来说,这些内容大多不属于情报学的研究范围。公安情报学在进入情报学的过程中,并没有调整自己的研究内容或理论方法,去适应情报学的需要;反而是根据自身学科特性,一步步获得学术话语权的。
可以说,公安情报学已经成功地进入情报学。正是依托情报学,公安情报学学科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而且,它还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与推动了情报学的发展与变革。一部分公安情报学论文参与情报学重大论题的讨论[16],发表对情报理论研究及学科发展的意见[17],提出新的研究课题[18],在情报学界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产生了一定影响力。2017年10月29日,“情报学与情报工作发展论坛”在南京召开,会议倡议,“将科技情报、社科情报、军事情报、安全情报等联为一体,形成大情报科学,促进各情报领域的相互融合与相互支持,实现军(军事情报、安全情报等)民(科技情报、社科情报等)情报学的融合”[19]。这说明,情报学界逐渐抛弃成见,开始接受包括公安情报学等其他领域的情报理论研究。学术界无论是主张将公安情报学视为与情报学交叉而形成的分支学科[20],还是反对情报学进军公安情报学等领域[21],都说明公安情报学已经进入情报学,成为其话语体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
3 公安情报学进入情报学面临的困境及应对策略
以上,阐述公安情报学进入情报学之所“得”。实际上,公安情报学也有其“失”。它进入情报学,就不免为情报学裹挟。情报学是20世纪40年代兴起的一门学科,50年代后期进入我国,到80年代形成较为完善的学科体系。这是一门面向社会的应用型学科,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都有可能造成情报学的嬗变,由此导致情报学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有时深陷各种争议之中。公安情报学进入情报学之后,情报学的这种复杂性,给公安情报学学科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因素。在我国情报学界,存在两大争议,即“信息”(Information)与“情报”(Intelligence)之争,“情报学”(Information Science)与“情报研究”(Intelligence Studies)之争。围绕这些问题,学界纷争不已,未能达成共识,甚至互为壁垒。这些争议中也构成公安情报学发展的困境。这些问题如何解答,对于公安情报学来说至关重要,因为牵涉到公安情报学“研究什么”(研究内容)及“怎么研究”(研究范式)的问题。公安情报学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对这些争议,方能免于牵制,健康发展。
3.1 “信息”与“情报”之争及公安情报学的应对策略
情报学是以情报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如进一步追问,“什么是情报”,则存在很大分歧。主要根源则是因为我国情报学界在早期将Information译为“情报”;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这一术语宜译为“信息”,“情报”所对应的是Intelligence。信息(Information)与情报(Intelligence)之争,不是一个简单的术语表达及翻译的问题,它涉及情报学“研究什么”,即确定其研究对象的问题。情报学虽以“情报”命名,其研究对象实际上是Information。虽然它的研究内容由科技情报扩展到社科情报、经济情报等,但仍严守Information、Intelligence之分。情报学以“情报”为名,实则研究“信息”,故有学者质疑,情报学“什么都研究,就不研究情报”,“什么都有,就没有情报”[22]。关于情报学是否应研究“情报”(Intelligence),至今尚未达成共识。
公安情报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原本应该有自身明确的研究对象。然而,自学科发展之初,就一直面临“研究什么”的困惑。公安情报学无法像情报学那样坚守自己的领地,因为公安情报实践总是不断的发展变化。不过,有利的一面是,公安情报学尚未形成严格意义的“传统”,没有背上因袭的包袱,因而它的发展具有可变性和可塑性。在回答“研究什么”问题时,公安情报学采取比较灵活的策略,即依据社会实践的需要来调整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我国传统的、狭义的公安情报概念是指“用于同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及其他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情况、消息等,显然对应的是Intelligence。到了20世纪80年代,公安机关开展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工作,随后实施“金盾工程”建设,日常公安工作所涉及的人员、案件、犯罪行为等资料,以及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各种社会信息等,都纳入情报活动范围。这样,公安情报已扩展至Information,出现了广义的公安情报概念,即“由公安机关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广泛服务于公安工作的各类情报信息及其分析研判后的成果”[23]。2013年以来,公安机关探索将大数据应用,特别是利用大数据提高情报分析能力,数据因此成为公安情报工作的对象及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
在公安情报实践中,公安机关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常调整情报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公安情报学在回答“研究什么”时,不能拘泥于只能研究什么,或必须研究什么;而是保持开放的态度,根据社会实践及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探索可以研究什么。关于信息与情报之争,公安情报学界除个别学者为之正名外[24],一般持不争议的态度,认为我国情报概念同时“具有Information和Intelligence的功能”[25];或统称为公安情报信息,泛指“公安机关本身的各类情报信息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情报信息”[26]。对公安情报学研究什么持开放态度,事实、信息、知识、数据等都可以纳入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这会导致研究对象庞杂。为此,笔者发掘出情报的基本属性——事实属性,数据、信息、知识作等“反映事实,都具有事实属性”,都能生成情报,这样就可以构建“基于事实属性的情报一体观”[27]。也就是说,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对象虽然表现形态各异,但它们都归属于事实、统一于事实。公安情报学采取开放的策略,化解了信息与情报之间的对立,使公安情报学保持活力,不断探索新的课题、新的研究对象。
3.2 “情报学”与“情报研究”之争及公安情报学的应对策略
信息与情报之争,实则是两种不同的情报观的反映。Information“从信息链出发理解和研究情报学”,Intelligence“从军事、涉密和安全角度研究情报学”[28]。前者称之为情报学(Information Science),后者称之为情报研究(Intelligence Studies),它们构成情报学界的第二大争议。
情报学(Information Science)是为了应对科学交流系统所面临的情报危机而形成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科学情报的构成和共同特性,以及研究科学交流全过程的规律性”[29]。后来,人们认识到,仅限于科学情报及其交流过程,则“阻碍了情报科学的横向发展”[30],情报学的研究领域由科学情报拓展到社会情报系统,不过,其研究对象仍然是Information。公安情报学学科形成初期借鉴了情报学的知识理论体系。20世纪80—90年代公安院校出版的一些教材,主要内容包括刑事或犯罪情报资料的搜集、传递、存贮、检索等,与情报学的内容体系没有多大区别。2000年前后,公安机关提出“信息化警务”理念,提出要“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与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警务管理相关的信息资源”[31]。公安情报学以信息管理为核心内容,因而广泛借鉴情报学的知识理论,从这一角度而言,它与情报学具有相通性。
情报研究(Intelligence Studies)以Intelligence为研究对象,以情报分析为核心内容,主要研究各种类型的社会情报活动,如军事情报、国家安全情报、公安情报、竞争情报、政治情报等。Intelligence Studies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古代的军事及其情报研究,如《孙子兵法》包含有丰富的情报思想。Intelligence Studies在当代西方更是“一个自成一体的领域”。故有学者主张“在情报学中引入Intelligence的概念”,弥补情报学“智能维度的长期缺失”[32]。早期公安情报活动主要围绕敌情、特情等展开,其工作对象实际上属于Intelligence。进入21世纪,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进入应用阶段,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成为公安工作的重心。公安情报学研究以情报转化为中心,由信息管理转向情报分析。因此,公安情报学应该“隶属于Intelligence Studies”,以“公安情报活动为核心和导向”构建学科体系[17]。
随着Intelligence Studies的引入及其研究的发展壮大,一些学者主张“在情报学这个学科名称之下,发展起一个以Intelligence研究为主体的、综合性学科”[33]。情报学(Information Science)界则认为,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科口径大幅扩展”“几乎可以涵盖一切领域的一切信息形态”,但是“立足于广义的信息管理是本学科生存发展的根本出路和方向”[34];“以信息的科学管理和促进知识的有效利用为使命”,这是情报学必须坚守的初衷[35]。情报学和情报研究代表两种不同的研究范式,即Information范式和Intelligence范式。前者“侧重于对信息源的合理组织”,即主要研究信息管理;后者以“深度分析为核心”,主要研究情报转化[36]。两种范式彼此对立,一时难以兼容。
如前所述,公安情报学在不同历史时期分别借鉴了情报学和情报研究的理论知识,经历了由Information范式向Intelligence范式转换的过程。不过,也并非完全是历时演变的关系,在公安情报学中这两种情报观及基研究范式同时存在。当前,公安情报学偏重于研究情报转化,以情报分析为主;然而信息序化即信息管理仍是其研究内容。例如,公安大学在公安情报学本科专业教学中,开设有《公安情报搜集》课程,并编撰了教材[37],出版了这一方面的专著[38]。公安情报学没有采取站队的方式参与情报学与情报研究之争,而是超越争议,兼容并包,融合两种情报观之长,推动学科发展。
4 公安情报学的开放与融合策略及对情报学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安情报学在进入情报学的过程中,针对后者带来的困境,采取了开放与融合的策略。所谓开放,指的是在“研究什么”问题上,从信息与情报之争中摆脱出来,采取开阔的视野,接纳新的、不断涌现的研究对象。凡资料、信息、数据、情报等,都可以成为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所谓融合,指的是在“怎么研究”问题上,超越情报学与情报研究之争,将信息管理、情报分析等融汇为一体,多角度、全方向开展理论研究。这样,公安情报学既能顺利进入情报学,借情报学之势推动学科发展;又不受情报学的束缚,避免陷入各种争议之中。由于采取开放的策略,公安情报学虽然在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研究对象,但在研究对象转换的过程中,并未导致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瓦解与重构。而且,它与时俱进,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并迅速调整研究对象。同样,由于采取融合的策略,公安情报学不存在信息范式和情报范式之间如何选择与转换的困境,能广泛吸收、借鉴各种理论方法,推动公安情报学理论体系的创新。当然,公安情报学在开放、融合方面也存在不足。当前,在公安情报工作中,信息质量低下,信息资源利用率低。公安情报学没有针对这一现状,加强信息管理研究,解决信息加工、信息搜集等存在的问题。这说明公安情报学侧重于Intelligence的研究,却忽视了有关Information的研究。
公安情报学采取开放与融合的策略进入情报学,反过来也可以影响情报学的发展。当前,学术界的上述两大争议仍未消解,不过已趋于缓和,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放下争议,谋求发展。笔者认为,情报学同样应该坚持开放与融合,促进学科的创新与变革。情报学走开放之路,就是不必固守Information领域,“注入Intelligence的理论与实践”[39]。情报工作原本包括“Information过程”和“Intelligence过程”[40],它们是一体的、统一的。而且,“情报”一词已成为一个地道的中国术语,可以理解为“同时对应Intelligence和Information”[41]。更进一步,就是要消除学科门类以及各个学科之间人为设定的边界与限制。可以考虑将将情报学“建立在Information和Intelligence两大基石之上”[42]。而且,如果采取开放的策略,一些新涌现的信息类型如Disinformation(误导性信息)、Misinformation(错误信息)、Malinformation(恶意信息),以及新的信息现象如Infodemic(信息疫情)、Post-Truth(后真相)、Conspiracy(阴谋论)、Information Cocoons(信息茧房)等,都可以进入情报学,成为新的研究对象[43]。
情报学走融合之路,就是要摆脱Information science和Intelligence Studies之争,容纳Intelligence Studies方面的研究内容、理论方法等。这两种情报观“不是互相取代,而是互相补充”。Information Science面向发展,Intelligence Studies面向安全,“对于发展所需要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因竞争导致的安全需求在无论是维护国家利益还是企业利益这一点上”,两者具有统一性、趋同性和互动性[44]。同样,“面向决策服务的情报范式和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范式”“在新时代需要融合与携手发展”[37]。
学术界普遍认为,情报学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论特色”[45],是一门“涉及众多领域”“具有横断性质的学科”[46]。因此,情报学不必有严格的、绝对不可逾越的学科边界。“无论是社会科学情报学,还是科技情报学,抑或是军事情报学、公安情报学,它们都是情报学这个完整的学科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既然如此,就可以探索“重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情报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专业体系”[47]。也就是说,建立整合图书情报、科技情报、社科情报、竞争情报、军事情报、公安情报、安全情报等“情报学各分支学科的中国情报学学科体系”[28]。所谓中国情报学,是“以基于信息组织的信息开发为研究对象,融合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等多领域知识”,研究情报现象及其特性和规律的一门科学[48]。如果情报学界能采取开放、融合的方式,着力探索“共同的学科属性与学科规范,构建共同的学科理论基础”[49],那么,最终就有可能“促进各情报领域相互融合,建立统一的中国情报学”[50]。
当然,倡导公安情报学和情报学走开放与融合之路,并不是说要取消各个学科及分支领域的独立性,将它们整合为一个无所不包、广博无边的体系。所谓中国情报学,并不是一种实体意义上的学科体系,准确地说它是一种理念,意在消除各情报领域之间的对立及壁垒,求同存异,谋求共同发展。图书情报学、科技情报学、军事情报学、公安情报学、国家安全情报学等在开放、融合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守正与开拓相结合。一方面,在学科基点、学科定位、理论基础等方面坚守不迁,“保持学科的独立性、科学性和稳定性”[51];另一方面,打破门户之见,积极吸纳新的理论方法,容纳新的研究内容,使学科保持活力。
5 结束语
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历时不到20年,其成绩卓然可观。分析梳理其发展过程,可以将它的经验归结于既坚持进入情报学,同时采取了开放与融合的策略。当然,本文研究的目的不但是为了总结公安情报学学科发展的经验教训,更冀望于为情报学学科建设提供一孔之见。我国情报学多次历经重大转折与变革,在多元化发展的同时,有时也出现了方向迷失、无所依循的学科发展危机。时至今日,关于情报学的学科定位及走向,有待化解争议,谋求共识。近年来,情报学界围绕一些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开展研究,如“情报学学科建设与情报工作未来发展路径研究”(编号:17ZDA291),“新时代中国特色图书情报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编号:19VXK09),“面向国家战略的情报学教育与发展研究”(编号:20&ZD332),总结情报学发展的特征规律,探索其变革之路和发展趋势。虽然再次回到了“什么是情报学”这类初始命题,但可以相信,随着研究的深入,必将厘清情报学的学科本质和内核,探明中国情报学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