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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代西藏大学生为对象对西藏传统习惯婚姻法的认同度调查研究*

2015-02-22西藏民族大学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度调查研究阶段成果

法制博览 2015年35期
关键词:认同度当代大学生

西藏民族大学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度调查研究》阶段成果。

陈 健 柏鑫鑫 朱日印

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以当代西藏大学生为对象对西藏传统习惯婚姻法的认同度调查研究*

*西藏民族大学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度调查研究》阶段成果。

陈健柏鑫鑫朱日印

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陕西咸阳712082

摘要:目前我国西藏部分地区传统婚姻制度依然存在。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了解程度较低,认同度也存在一定偏差。本文通过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大学生认同度的调查和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解读,不仅填补了当代西藏大学生对传统婚姻制度了解的空白,还有利于当代西藏大学生形成正确的观念,同时也对如何提高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度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当代大学生;认同度

一、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概况

“对于任何一个民族而言,恋爱、婚姻、家庭问题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①藏族也不例外,它也具有一个重要而又鲜明的主题。受地理环境、经济、文化、宗教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西藏部分地区依然存在传统婚姻制度。

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包括一妻多夫、一夫多妻两种形式,以一妻多夫为主,一夫多妻次之。一夫多妻主要表现为:姐妹共夫、母女共夫。姐妹共夫多发生于招赘之时,家中有姐妹两人,为使经济更加稳定同时避免劳动力的缺失,姐妹二人共嫁一夫;母女共夫则多出现在男子丧妻再娶妻的情况中,续娶的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在征得母亲同意后可以与母亲共侍一夫。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父子共妻、叔侄共妻、朋友共妻等形式。“以一女嫁一男者鄙,合昆季三四联床焉,如称和气于不衰。唯里塘数处,子妇必冠银髻,一夫者一枚,有戴三四者,即知为手足相同也”②,生动的描述了当时西藏、四川地区多夫婚姻的情形以及舆论对于兄弟多人共娶一妻的肯定。改革开放前,西藏传统婚姻占有很大的比例;解放后,虽然有所减少,但也存在一定的比例,根据1998年西藏大学关于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调查:全区一夫一妻占85%,一妻多夫占13.3%,一夫多妻占1.7%。

近年来,关于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笔者对他们调研成果整理研究后结合自己的调查,得出了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基本特点。

第一,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分布的差异性。

(一)地区差异:藏北和山南地区的传统婚姻制度比例较低,而昌都、日喀则等后藏地区比例较高。

(二)城乡差异:马戎教授指出,藏北牧区那曲的孔马、罗马让学、阿巴三个部落的一妻一夫家庭比例为84%-95.3%;而在昌都的贡觉县、芒康县的比例远远低于藏北,大约在42.47%-60%之间。③由此可知,西藏传统婚姻制度主要存在于农牧区,城镇较少。

(三)等级差异:在差巴、堆穷、囊生三个等级中,一组数据显示:托吉溪卡的8户多偶家庭均分布在差巴等级;囊色林溪卡堆穷、囊生共30多户,一夫一妻29户,74户差巴家庭中却有11户是多偶家庭。④差巴多会选择传统婚姻形式,而囊生、堆穷多选择一夫一妻制。

第二,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存续的稳定性。受地域的限制,西藏与外界联系相对较少,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发展方式、大众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都与内陆有很大差异且交流较少,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传统婚姻制度,也具有相对稳定性。

第三,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渊源相对较多。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很接近原始的婚姻制度,在渊源上具有多样性。不仅包括成文法,还包括部落习惯法、经文、教义、宗教习惯等。

二、对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度调查

(一)研究设计

2014年12月份到2015年7月份期间,笔者及其团队成员以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度为内容,展开了一次系统的调查。调查综合运用问卷调查、访谈的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方面,采用分层抽样。问卷调查共发出1225份问卷,回收1200份。样本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合理性。其中,藏族同学占65%藏族、汉族同学占25%、其他少数民族同学占10%;来自农村的同学占有48%的比例、来自乡镇的同学占有30%、来自城市的同学占有20%、来自牧区的同学占有2%。

同时,笔者委托西藏的同学走访了昌都卡若村,对选择传统婚姻制度家庭的几位村们进行了深入访谈,并后续进行了整理和总结。

(二)结果分析

本次发放的问卷共涉及23个问题,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

1.当代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了解程度情况

(1)调查结果显示: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了解程度偏低(如图1)。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根本不知道的比例为35%,非常了解的仅有7%。由此可见: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陌生。

(2)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产生原因的理解存在偏差。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产生原因的设问涉及历史原因、制度原因、对传统婚姻习惯的依赖、提高家庭的各自生活品质需要、适应本地生产力和经济水平的最佳家庭组合五个选项。经整理后得出:如图2所示:被调查者认为而历史原因、制度原因、对传统习惯婚姻制的比例占到了50%以上。

这个结果的得出可以表明: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产生原因的理解存在偏差。这种偏差对做出正确认同判断有重要的影响。做出正确的认同判断,需要建立在正确理解产生原因的基础之上。

2.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认同程度情况

(1)调查结果显示: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度偏低。非常赞成的不存在、而不赞同的比例却占到了40%,还有38%的表示无所谓。

(2)不能正确对西藏传统婚姻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作出判断。在图3中,我们可以看到:认为西藏传统婚姻制度有存在必要的仅为13%,认为没有存在必要的为77%。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妻一夫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产物。”⑤不可否认,一夫一妻制是目前婚姻制度的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最先进的婚姻制度。接受现代文化教育的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赞成比例很低在意料之中,但对于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不假思索直接做出主观判断是不妥的。

(3)赞成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原因具有多样性和分散性。本问题系多项选择题。认为符合现实状况达到总人数的19%,认为尊重地方习俗的有21%,23%左右的被调查者选择传统习惯的考量,还有25%左右的将婚姻法私法的规制需要作为自己赞同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原因,见表1。

表1 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原因比例

注:资料来自西藏民族大学

3.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家庭生活状况做出错误判断

(1)50%的被调查者认为传统婚姻家庭矛盾冲突较多。

关于西藏传统婚姻家庭问题,我们委托的同学专门走访了一户一妻多夫制的家庭。大多数人都会认为:由于家庭成员多于一妻一夫制,传统婚姻家庭的主要的问题是内部矛盾。被走访者却表示他们的生活很平淡,存在着一定矛盾,但是矛盾肯定不是主要的原因,这些矛盾只是正常家庭中会出现的矛盾。外界的不理解和不认同,是对他们影响最大的。只有对他们的实质感受进一步探讨、论证之后,我们才能做出结论。

(2)40%的被调查认为生活在传统婚姻家庭的孩子会遭受歧视或者不公平待遇。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调查是调研的主体,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由这一制度产生的一些衍生问题:如这种婚姻制度下的小孩的被认同度。及所以笔者就在对传统婚姻制度的调查同时,对这些小孩的生活给予一定的关注。44%的被调查认为会受到歧视。(如图5)事实情况下,西藏族传统婚姻制度规定不得对任何家庭的孩子存在歧视。在一妻多夫制家庭中,妻子和不同丈夫所生的孩子会受到同等的待遇,丈夫对待家庭中的每个孩子都视如己出。

(3)70%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传统婚姻家庭中的幸福指数偏低。调查结果显示:70%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西藏传统婚姻家庭中的幸福指数偏低,实际不然。当笔者团队对一名生活在兄弟共妻家庭中的学生进行访谈时,该同学告诉我们:“即使社会舆论对他的影响很大,但是他的家庭生活很幸福。他告诉我们,他也称呼他的叔叔为爸爸,不会遭受不公平待遇,反之会拥有两位父亲的疼爱。他们感到非常的幸福。”由此可见,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家庭的生活状况做出的是错误判断。

三、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认同度偏低的分析

(一)社会分析

造成当代西藏大学生对传统婚姻认同度较低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自然地理环境的不可再现是认同度较低的关键因素。时代在进步,历史在发展,西藏的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任何一种古老的民族文化都与一定的自然环境相联系,并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孕育和形成”。⑥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形成也与地理环境密不可分,是西藏独有的自然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条件的产物。自然地理环境的不可再现,使当代大学生难以想象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形成的自然地理背景。

其次,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可依赖的经济制度不复存是认同度较低的根本原因。经济因素是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存在的根本原因。前文已经论述,西藏传统婚姻制度更多存在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农牧区。英国学者洛克希尔认为:“可耕之地绝少,如欲增加田地,处处感觉困难。家长死亡,其产业即分散于其子。如诸子各娶妻成家,则势不能维持生活。欲解决此问题唯一办法,使数子合娶一妻。财产可以不分,而又能不浪费金钱。”⑦因为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在避免财产分散的同时,又可以减轻家里的负担,于是在一些农牧区就产生了几个兄弟不分家共娶一个妻子或姐妹共嫁一夫的现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生产模式的改变,上述经济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生活在当今背景下的西藏大学生对原始生产方式的无从考量,是导致认同度偏低的根本性原因。

再次,文化素质教育和认识觉悟的提高是影响认同度偏低的重要原因。梅因在《古代法》中写道:“没有文字记载的法律,从中国到秘鲁,在它刚刚制定出来的时候,都涉及到宗教仪式或习惯。”⑧宗教思想贯穿藏民的生死全过程,影响到衣食住行、婚姻丧葬、法律习俗等。在现代教育的不断熏陶下,当代西藏大学生的宗教意识某种程度上存在减弱的趋势,他们越来越难理解宗教信仰对于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影响。

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认同度偏低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表明:当代西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不断进步,即法制教育在进步。

(二)法理分析

西方法社会学者在研究法律意识时提出了两种视角:一种是工具性视角,另一种是规范性视角。前者持有的观点认为:获取利益是服从法律的动因,有所得才会遵守法律;后者则认为:服从法律是基于内心的价值判断,只有认为是“正确的”、“公平正义的”,才会服从。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同群体的法律意识是不同的,所以不同群体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和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认识也存在差异。

西藏的农牧区及边缘地区发展相对落后,家庭稳定性低,受教育程度低。部分西藏民众迫于生活压力只能选择传统婚姻制度。也就使得很多西藏民众对我国现行的婚姻制度认识不够。从工具性视角分析:这些地区的藏族民众之所以对我国现行婚姻制度认识不够是因为:他们在现行法律中得不到实际的利益,由于各方面的发展都比较落后,所以一夫一妻的婚姻形态对于部分家庭来说存在一定的困难。出于现实需要就会更多地选择一妻多夫的家庭模式。

西藏地区大中型城市的民众经济条件比较好,有稳定的收入,受教育程度较高,并且交通便利,对外交流程度高。前文已经表述:处于交通干线地区的居民以一夫一妻的家庭模式为主,而交通不便的地方多会选择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笔者认为:西藏大中型城市所受教育程度较高是一妻一夫较多的关键因素。从规范性角度分析:西藏大中型城市民众教育程度较高,法律了解程度较高,法律意识较强。他们从内心里理解和支持现行婚姻法,也更容易接受和选择一妻一夫制。他们更多地选择一妻一夫制是因为:他们认为一妻一夫制不仅仅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更是最先进、最合理的婚姻制度,值得遵守和选择。

当代西藏大学生是西藏民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有知识内涵、律意识最强的组成部分。当代西藏大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中更多的是“规范性视角”。这说明:西藏当代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度偏低是基于内心价值观的考虑。他们认为现行国家法规定的一妻一夫制更有利于婚姻的和谐稳定,更符合现代社会的实际现实生活。由此可见: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人们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同时也表明了增强当代藏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对于在校的西藏大学生而言,增强法律意识才是最好的教育。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不仅代表着法制教育的不断进步,也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实现。

四、当代西藏大学生应该如何看待西藏传统婚姻制度

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认同度偏低的事实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不认同并不代表批判、反对。我们应该站在当时的背景下,去理解和探究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面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应该形成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是值得研究和分析的。

(一)从当代西藏大学生自身角度

对于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存在情况,我们应该给予承认。从古到今,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确实存在着,一直作为一种婚姻形式影响着无数的西藏民众。我们要正确理解,西藏传统婚姻制度既不是“残余论”所说的古代封建遗留下来的封建制度,也不是“奇风异俗”所说的古怪异类的传说,西藏传统婚姻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符合特定经济水平,并至今延续,为部分西藏地区群体所接受和选择的一种特殊婚姻模式。作为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和例外,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对于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内容,我们应该秉持包容的态度。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西藏传统婚姻制度作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一种类型,有些方面可能不符合当今时代发展趋势,甚至与现行婚姻法相违背,但大部分都是有正确的导向和重要影响的。西藏族传统婚姻制度规定不得对任何家庭的孩子存在歧视。在一妻多夫制家庭中,妻子和不同丈夫所生的孩子会受到同等的待遇,丈夫对待家庭中的每个孩子都视如己出。再如,一妻多夫家庭中,妇女的地位是较高的,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相对较少。总体而言,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大部分效力都应给予承认。我们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也应持包容的态度。

对于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性质和作用,我们要正确理解。任何一种婚姻文化,都是人类历史的产物,一切社会制度的形成都是手段,手段必须依附着处境而变动。⑨也就是说,无论何种制度都是生存的手段,我们必须将生存放在第一位。一切制度的安排必须适用于生存这个首要的需求。家庭作为建立在婚姻和血亲基础上的社会组织形式则需要具备较强的独立存在能力,一妻多夫制的婚姻形式便表现出较强独立自给能力,对特定环境具有较强适应能力。⑩在交通不便、气候恶劣、土地广袤、人口稀少、地势高耸、生产工具落后的情况下,西藏传统婚姻制度是与该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最佳选择,在特定环境可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

(二)从国家角度

一个国家的立法是面对所有的地区,在法律的适用上人人平等。法律的权威性不可侵犯和破坏,否则会对法律的施行造成严重的阻碍,使得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但是,针对西藏地区的特殊情况,严格的施行国家法或完全适用当地的传统婚姻制度都不能合理有效地解决问题。我们要努力实现传统婚姻制度与国家法的融合,正确把握两者之间的平衡点,使二者得以协调,共同发挥作用。

重视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西藏的传统婚姻制度来源于其特定的生产方式。无论一夫一妻制的推进普及,还是相关的立法完善,都是调适藏族婚姻家庭的“事后法”。实现西藏传统婚姻制度与我国现行婚姻法完美调适,关键在于加快经济增长速度、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一妻多夫婚姻家庭中的劳作模式,现在一夫一妻便可实现。西藏传统婚姻家庭中的成员便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走出西藏,去了解外界社会,接触现代法律,提高法律意识,使司法得以很好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促使传统的婚姻制度与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融合。

五、结语

作为一种现代婚姻形式的例外,西藏传统婚姻模式是西藏人民的集体记忆,是其特殊的地理环境、生产方式、宗教信仰等多种因素长期发展的产物。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否认,还是包容,西藏传统婚姻作为一种婚姻文化,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在西藏同胞心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对西藏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应硬性废除。面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和现行婚姻法存在的冲突,我们应努力实现两者的调适,只有这样才既可以保证民族法律的自我独立和合理继承,又可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本文通过走访和问卷调查,并结合文献资料,深入剖析当代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程度。同时,对如何提高当代西藏大学生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认同度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社会在不断发展,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人们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理解、西藏传统婚姻制度和我国婚姻法的调适,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注释]

①雷明光.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1.

②清·黄廷桂(监修),张晋生(编纂).四川通志[M].成都:巴蜀书社,1984:106499.

③马戎.试论藏族的一妻多夫婚姻[J].民族研究,2001(3):28.

④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组,1988年,第五册,第112-114页.

⑤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6.

⑥格勒.藏族早期历史与文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16.

⑦徐益棠.康藏一妻多夫制之又一解释[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06:570.

⑧[英]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118.

⑨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66.

⑩王文长.对藏东藏族家庭婚姻结构的经济分析[J].西藏研究,2000(2):56.

[参考文献]

[1]雷明光.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制度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2]张济民主编.渊源流近——藏族部落习惯法规及案例辑录[M].青海:青海人民出版社,2002.

[3]高其才.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4]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5][英]梅因.古代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6]马戎.论藏族的一妻多夫婚姻[J].民族研究,2006.

[7]张建区.康区藏族的一妻多夫家庭[J].西藏研究,2000(01).

作者简介:陈健(1995-),男,河北秦皇岛人,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柏鑫鑫(1993-),女,山东德州人,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朱日印(1993-),汉族,山西孝义人,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5-0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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