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网络舆情应对——基于服务型政府建构的逻辑
2015-02-20陶鹏
陶 鹏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信息中心,河南 郑州 450002)
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网络舆情应对
——基于服务型政府建构的逻辑
陶鹏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信息中心,河南 郑州 450002)
摘要:网络舆情是当前转型社会、民主社会和虚拟社会叠加作用下的产物。在社会治道变革以及多中心治理模式得以确立的背景之下,网络舆情这一社会现象也出现了新的演进趋势。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主导了网络舆情发展演变的双重向度,使其产生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影响。就网络舆情的产生根源来看,主要来自于社会治道变革的内在感召、反向社会情绪的释放发泄、多元网络文化的深度催化和网络社交领域的繁荣兴盛。因此,应摒弃传统社会管理模式下对网络舆情的研判思维,通过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理念变革,强化大数据背景下的数字化治理,完善多中心治理秩序,促进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的再平衡等途径,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视角出发,科学地加以应对和利用。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网络舆情;服务型政府;虚拟社会治理
网络舆情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常用词汇,蕴含着当代中国社会大众的情感倾诉、意见表达和态度指向,所承载的社会功能与政治功能远远超越了技术工具范畴。在传统的控制型社会管理模式下,网络舆情常与“危机”、“风险”、“冲突”等负面指向词汇相关联,被视为是需要审慎对待的新型社会现象之一。随着社会治道的不断变革,多中心治理模式得到了广泛认同,正如学者所言,“公共事务的‘多中心合作共治’是21世纪公共行政领域的一个全球趋同现象”[1],服务型社会、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已然深入人心。社会治道变革的衍生影响是全方位的,多元行为主体对社会公共事务有了新的认知和思考,网络舆情这一社会现象也出现了新的演进趋势。出于社会治理以及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应把网络舆情放置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和政治进程中加以特定观照,从而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网络舆情发展演变的双重向度
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内在驱动力,促使网络舆情朝着双重向度发展演变。尤其是在当代中国社会加速转型的大背景之下,工具理性支配网络舆情的现状难以避免。一方面是各种社会矛盾冲突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却因受到现实社会中体制、机制的制约,多种利益诉求无法得到一一回应,多元矛盾冲突没能得到彻底消解。网络舆情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实现个人利益诉求的社会化工具被广泛使用。与此同时,社会治道变革和民主进程加速带来了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升,工具理性支配网络舆情的弊端得到了广泛认知,价值理性逐渐受到推崇,网络舆情出现了良性发展的另一向度。受到价值理性支配的网络舆情超越了对个人利益的狭隘性关注,公共利益诉求和社会公共事务越来越多地成为了网络舆情的中心议题,体现出了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的积极追求。一些不合理社会现象和政府行为失范因网络舆情的产生得以纠正,同时许多正能量社会事件因网络舆情得到了广泛赞扬。价值理性支配下的网络舆情以公共视角为出发点,通过负强化的惩戒功能和正强化的赞许功能,推动着国家、社会、公民间的对话及互动,为多中心治理模式注入了活力。这种情况对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政府由传统的“全能型”加速向“服务型”转变。
二虚拟与现实:网络舆情的产生根源
(一)社会治道变革的内在感召
当代中国正在发生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深刻转变,多元行为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传统的权力分配格局有所改变。但多中心社会治理模式毕竟刚刚确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机制仍待健全,多元参与主体对意见表达输入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并不满意。网络空间营造出了一种特殊的社会语境,现实社会中的阶层差距被弥合,话语影响力的强弱对比遭遇逆转。在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日趋重叠的今天,社会公众充分意识到了以网络空间为载体参与社会治理并实施意见表达的有效性和便捷性。当某些社会公共事务引起数量足够多群体的关注,在网络空间发展为舆论热点之后,网络舆情就会悄然产生。正是由于受到网络空间自由、平等、开放等内在思想特质的催化,社会治道变革对多元行为主体的感召影响被放大。有学者曾指出,“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大众权利意识己经觉醒,而科学技术的进步比如互联网又为大众权利政治提供了平台。”[2]社会公众高度重视自身的参与权利,主动在网络空间设置公共议题,一切进入公众视野的社会公共事务都是被评论、被言说的对象,甚至连某些私人事务也被囊括。面对此起彼伏的网络舆情,政府充分感受到了社会治道变革对社会公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改变,更加重视来自其他社会治理参与方的意见。政府积极应对网络舆情的态度对社会公众来说无疑是一种暗示和鼓励,于是热点事件不断涌现,网络舆情成为社会治道变革的大众化产物。
(二)反向社会情绪的释放发泄
反向社会情绪也称为负面社会情绪或消极社会情绪,是值得警惕的社会现象,蕴含着怨恨、抵触、不满等负能量情绪。“人的情绪常来自于不合逻辑或不合理的认知,诸如绝对化的要求,以偏概全的思维方式,夸大失败或痛苦的体验等不合理论认知。”[3]现实中不合理的社会现象以及无法克服的现实困境,都会造成反向社会情绪郁积,在社会转型阶段这种情况尤为突出。但负载反向社会情绪的社会公众往往不能客观地看待社会问题,习惯把原因归咎于他者或体制性因素,这一群体有着强烈的释放发泄需求。虚拟社会本就具有为现实社会减压卸负的作用,反向社会情绪由于在现实中难以寻觅到有效地发泄路径,必然会选择虚拟公共领域进行释放发泄。一旦有标志性的人物或事件触及到预设的判断标准,反向社会情绪就会被引爆,网络舆情随之产生。反向社会情绪行为主体赋予了网络空间乌托邦式的理想色彩,他们不认为释放发泄反向社会情绪制造出的网络舆情是非理性的,相反,由此产生的网络舆情被当成了实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手段,盲目地感觉自己占据了道德的高地。有时政府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不得不适当做出一些让步,以便平息积聚爆发的反向社会情绪。可是被反向社会情绪裹挟的社会公众并不能理性地看待政府妥协,他们认为这是民众呼声得到了应有的回应,是网络舆情推动了社会问题的解决。政府的安抚性妥协反而起到了示范作用,反向社会情绪笼罩下的社会公众更加热衷于参与网络舆情的制造和传播,把多中心治理模式当成了一场集体狂欢的盛宴。
(三)多元网络文化的深度催化
不同的文化类型代表着不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多元异质网络文化在虚拟公共领域中融汇交错,催生出了多元化的社会思潮,相当数量的虚拟化行为主体在网络空间完成了价值观念的选择性重塑。受此影响,社会公众思考问题的角度明显分化,立场与观点时常产生对立,潜在的文化冲突极易演变为社会冲突,推动着网络舆情由产生走向泛化。恰如学者所说,“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最普遍的、最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不是社会阶级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或其他以经济来划分的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的冲突。”[4]作为当代大众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网络文化注重独立性思考和个性化表达,观点的多变性和内容的多元性是其显著特点。这种文化特质培育出了虚拟社会行为主体的个性化人格,部分社会公众为了凸显个体意见表达的价值独特性,刻意选择与众不同的观点和立场,人为制造出了观点对立。在成功吸引公共注意力的同时,也为网络舆情的出现埋下了伏笔。除此之外,网络文化还是一种具备后现代主义指向的娱乐性大众文化。社会公众以娱乐化的心态对待各种公共事务,通过围观、恶搞、戏说等网络文化形式表达自身的价值取向。其关注的重点不在于社会现象背后的深刻内涵,而是停留在虚拟公共事物娱乐化的浅层表象,对推进社会治理的贡献极其有限。在虚拟社会轻松、娱乐的氛围中,人们不停地寻找娱乐大众和自我娱乐的热点,不经意间促成了网络舆情的产生。娱乐精神制造出的网络舆情注定不会持久,随着大众兴趣点迅速转移,网络舆情呈现出“快闪式”的消退,但留下的社会影响却长时间难以散去。
(四)网络社交领域的繁荣兴盛
社会化媒体的迅速普及带来了网络社交领域的繁荣兴盛,多元行为主体间的关系网络因“弱纽带”人际关系的盛行得以重构。原本处于分散状态的社会个体相互发现并逐渐靠拢,网络空间碎片化的个体表达有了更多的聚合机会,一些自发性的虚拟社会组织也开始在网络空间产生、发展,个人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影响力大幅上升。社会公众已经习惯于借助网络社交领域,围绕社会公共事务交换意见,在形成较为一致的观点后展开集体行动。许多并不被公众关注的人物或游离于公众视野边缘的现象,因在网络社交领域被分享而曝光,社会公众迅速展开围观并进行二次传播。“群众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5]一些涉及到特定群体和职业的话题更是能够引起公众的兴趣,人们不但以此为素材制造网络舆情,而且会深入挖掘人物、事件背后的内容,推动着网络舆情向纵深化发展。由网络社交领域引发的此类网络舆情,经常会因参与者注入了过多的个人情感而趋于非理性发展。同时在网络社交领域这种公共性的交流空间当中,个体意见极易受到群体意见左右。日趋活跃的虚拟社会组织,因内部缺乏严谨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言论秩序,更是加重了网络舆情走向群体极化的可能。古斯塔夫·勒庞曾指出,一旦独立的社会个体聚集成群体,社会个体的独立人格会逐渐消失,其观点、行为将和群体保持一致,并表现出异常明显的非理性特征和暴力倾向。这一论述与当前阶段网络社交领域引发的网络舆情高度吻合。由此可见,日趋繁荣兴盛的网络社交领域已经成为公众实施社会动员,诱发、制造、扩散网络舆情的公共载体和社会媒介。
三多中心治理与服务型政府建构:网络舆情的应对思考
(一)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理念变革,是科学应对网络舆情的必备前提
从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国家和政府的职能、角色发生了重大改变。政府不再是全能的社管理者,更多的是充当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这就需要基于治理理念变革传统的管理型思维逻辑。“任何变革都从理念或者价值层面开始,同样,任何不适应都是从理念层面或者价值层面开始的。”[6]多中心社会治理模式强调以公共需求为向导,建立服务型社会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网络舆情作为民众诉求的具体表达,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在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下,“以政府为中心”的公共服务方式被长期奉行。政府机构围绕自身的部门职能权限提供公共服务,考虑的是“我能提供什么”,而不是“公众需要什么”,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并没能得到满足,部分网络舆情的产生与此相关。网络舆情的有效应对不能依靠突发性、应急性的被动应对模式,必须建立与社会治理相适应的服务型政府,即透明、互动、积极、法治、有限的政府。确立“以公共需求为中心”的公共服务模式,围绕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从现实社会入手消解网络舆情的产生根源。政府需彻底摆脱视网络舆情为单一性不安定因素的惯性思维,把网络舆情当成检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有效工具。通过倾听、收集网络舆情中显现的公共诉求,判断出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最新动向,将其纳入政府公共服务流程。并以此为契机丰富公共服务产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变被动应对为科学利用,从而推进服务型政府构建。
(二)强化大数据背景下的数字化治理,是科学应对网络舆情的有效手段
在大数据应用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循数治理正在成为新的社会治理手段,同时也给网络舆情应对提供了新的思路。按照帕却克·登力维的描述,“数字时代治理的核心在于强调服务的重新整合,整体的、共同参与的决策方式以及电子行政运作。”[7]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化治理具有预测公共需求、感知网络舆情的功能,能够满足构建服务型政府和应对网络舆情的双重需要。凭借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总结等一系列的大数据技术应用,沉滞在社会深层的潜在问题将得到探知,那些尚处于分散状态的社情民意可以被有效收集,有助于政府提前介入网络舆情。对当前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舆情的快速产生、传播、扩散来说,大数据技术是应对网络舆情关键且有效的数字化治理手段,从传统的事后被动应对转变为事前主动预防,极大地降低了网络舆情的爆发机率。在此过程中,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潜在需求也将被精确感知。政府应以此为导向及时调整公共服务策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大数据应用,提供更为准确、更具针对性的公共服务产品,建立起基于大数据与数字化治理模式对接的广泛性、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构建数字时代的服务型政府来巩固应对网络舆情的既得效果。
(三)完善多中心治理秩序,是科学应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方法
如何确保虚拟社会公共事务参与秩序,一直是困扰社会治理的问题。作为社会治道变革的创新,多中心社会治理模式在中国的运用尚属初始阶段,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建设明显滞后。虽然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高涨,但多中心治理秩序仍不理想。这既是网络舆情的成因之一,也是制约政府服务能力的重要因素,必须加以完善。“回顾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当任何一种新事物的影响力扩展到社会各个层面时,就必须加以限制,以保证良性秩序的实现。”[8]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作用能够为多中心治理的秩序化运行提供强力支持,面对不断拓展的当代社会治理体系,必须从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视角出发,提升与社会治理相关各种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和涵盖性。通过不断健全法制体系来纠正虚拟公共领域常态化的无序混乱,明确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社会公共事务参与渠道、参与方式和参与机制,依靠多中心治理模式的秩序化运行弱化网络舆情的冲击。虚拟社会本身具备一定的自净、自律功能,并有着内在的自治需求。过度依赖强制性的他律体系效果有限,不仅不符合治理理念,还不利于服务型政府建构。针对当前日渐勃兴的网络社交领域,应着重建立基于群体认同的内生自律型参与秩序。促使虚拟社会公众把高尚的社会道德、正确的价值取向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自觉约束个体言行,充当自媒体网络言论把关人,有序参与多中心模式下的社会治理。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公民个体,都应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接受其他参与方的公共监督,共同致力于消除社会治理失范现象,消除网络舆情向极端化方向发展的潜在风险。
(四)促进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的再平衡,是科学应对网络舆情的必由之路
多中心治理模式促进了社会民主化进程,公民社会随之加速成长,传统的“强政府——弱社会”格局开始出现改变。在新的治理模式下,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的平衡状态被打破,政府逐渐从某些领域退出并主动实施放权、分权,积极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公民社会代替政府承担起了部分公共职能。但中国的公民社会毕竟处于不成熟状态,而治理理论的弊端之一就是没有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权力平衡如何实现。尤其在网络空间,公民社会的作用经常被过度推崇,国家权力有时会力不从心,部分网络舆情正是特定条件下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失衡的具体表现。政府应从原有关系格局的改变入手,重塑网络语境下与公民社会的新型关系,通过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的再平衡消解网络舆情。作为多中心社会治理体系的主导方,政府应首先厘清多元参与主体间的权责边界,明确不同行为主体的权利、权力、责任和义务,防止异质权力相互侵扰。在此前提之下,国家与公民社会需给予彼此充分的信任和认同,以合作治理的方式共同应对网络舆情,营造出和谐的虚拟社会氛围。同时政府应注重改善虚拟社会的自治功能,防止不必要的国家权力过多介入网络空间公共事务,消除虚拟社会组织的非制度化生存状态,使其在网络舆情应对中发挥出独特的第三方中立身份优势,助推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如学者所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补充”[9]。在现阶段,公民社会的作用不能被盲目夸大,网络舆情中的民粹主义情结更是需要克服。无论政府还是公民社会,只有秉持理性、互动、合作的公共精神,才能促使两者间的关系趋于平衡,真正实现网络舆情的有效应对。
网络舆情是当前转型社会、民主社会和虚拟社会叠加作用下的产物,在社会治道变革以及多中心治理模式得以确立的背景之下,网络舆情的内容、作用、影响均出现了新的变化。因此,应摒弃传统社会管理模式下对网络舆情的研判思维,顺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潮流,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视角出发,科学地加以应对和利用。
参考文献:
[1]菲利普·J·库伯.21世纪的公共行政:挑战与改革[M].王巧玲,李文钊,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杨光斌.社会权利优先的中国政治发展选择[J].行政论坛,2012,(3).
[3]Neil McNaughton Jeffrey A G. Anxiolytic action on the behavioural inhibition system implies multiple types of arousal contribute to anxiety[J]. Journal of Affective Disorders,2000,(61).
[4]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M].周琪,刘绯,张立平,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5]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冯克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6]李文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7]Nick Manning.The legacy of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dministrative sciences[M].London:LIAS,SAGE Publications,2001.
[8]东鸟.网络世界的国家化与大较量[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4).
[9]周本顺.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创新之路[J].求是,2011,(10).
(责任编校:陈婷)
Response to Online Public Opinions under the Multi-center Governance Model
TAO Peng
(Information Center of Party School Directly Affiliated to CPC Henan Provincial Organs,
Zhengzhou Henan 450002, China)
Abstract:Online public opinions are the product under the additive effects of current transitional society, democratic society and virtual society. Against the backdrop of social governance transformation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ulti-center governance model, the social phenomenon of online public opinions has shown new evolutional trend.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value rationality have dominated the double dimension of th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online public opinions, leading to completely different social influences. The causes of online public opinions mainly include the internal appeal of social governance transformation, release of reverse social emotions, in-depth catalyzation of diversified network culture and flourish of social network field. Therefore, the research strategy of public opinions under the traditional social management model should be relinquished, but to respond to the issu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structing a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by conducting concept transformation under the multi-center governance model, enhancing the digitalized treatment against the big data background, improving the multi-center governance order and striking a new balance of the so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untry and citizens.
Key Words:multi-center governance; online public opinions;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virtual society governance
作者简介:陶鹏(1976— ),男,山东莘县人,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信息中心副教授。研究方向:虚拟社会管理。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微时代背景下的虚拟社会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14BSH001。
收稿日期:2015-06-01
中图分类号:C939;C91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681(2015)04-00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