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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性隐性学习结合加强英语语法教学

2015-02-16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显性词组隐性

沙 莎

(安阳工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显性隐性学习结合加强英语语法教学

沙 莎

(安阳工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从显/隐性学习结合的角度探讨大学英语语法教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将介绍两种概念的内涵、利弊及比较研究,以授课对象的年龄、现有知识水平、学习动机、语法内容的难易程度及可操作性和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探讨教师如何在语法课上帮助学生同时进行显/隐性学习。最后提出,在语法教学实践中,教师应该结合学生、教学内容等可变因素,动态权衡显/隐学习的关系,发挥二者的协同作用。

显性学习;隐性学习;可变因素;英语语法教学;动态权衡

一、引言

对语法教学的探讨一直是英语教学的争议热点,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主张明确阐释语法规则的显性教学;另一派则是重视语言体验的隐性教学。显性教学主要以教师讲解语法规则为主,通过辅助练习帮助学生记忆语法点,虽然这种传统的显性教学至今仍备受争议,但依然盛行于各类语法教学课堂上。与之对立的隐性教学法,则主张放弃语法规则的讲授,力图为学习者创造大量的交际环境,期待他们像儿童学习母语一样,通过隐性的方式习得语言。

显/隐性教学看似是两种不同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对二者的研究不应该分开进行,因为大学语法教学需要规则的清晰阐述,也需要潜移默化的隐性学习。因此本文将在显/隐性学习结合的基础上探究如何实现有效的语法教学。

二、 显/隐性学习的内涵、利弊与比较研究

(一) 显/隐性学习的内涵及利弊

隐性学习概念最初是由美国心理学家Arthur Reber提出,他认为(1976: 93;参考 文秋芳2010:18)隐性学习是“一种通过注意到频率提示而理解结构的原始过程”,而显性学习是“通过各种记忆术、启发方式、策略而产生一个表征系统的更显性的过程”。之后Hayes﹠Broadbent(1988:251;参考 文秋芳 2010:18)提出,隐性学习是“对环境事件和特征的共性现象不加选择地、被动地聚合”。事实上,对于显/隐性学习的两分论至今都没有一个统一定论。但从广泛意义上讲,隐性学习主要是指在刺激环境下对复杂关系的无意识学习,显性学习则是对这种关系有意识、有目的的发现和学习(Irene C. Michas﹠Dianne C. Berry 1994:357-358)。

显性教学是促进学生显性学习的传统教学方式,强调学习是有意识、有意图、有目的的过程。显性教学保证了语言的正确性,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接触到系统的语法规则并实现巩固练习,从而较快掌握正规语言的使用。此外,显性教学的可控性帮助教师预测可能出现的语法错误,从而更好的指导学生和掌控课堂。当然,它也因存在多种弊病而备受质疑,包括:一,语法规则的枯燥性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了长期记忆的难度;二,教学资料由于是为语法讲解服务,因此忽视了与实际生活的关联度和学生的交际能力;三,以教师为主导的显性教学减少了老师与学生和学生彼此之间的互动交流。此外,王初明(2011:545)提到,语言中存在许多不合语法但合用的语句,叫做习惯用语。语言不全由语法生成,语言使用当然也不全由语法引导。然而语法具有生成性,能够造成许多合法但现实中不用的语句,学语法会给外语学习和使用带来麻烦。

隐性教学以交际教学法为代表,强调隐性学习的无意识性、无意图性和抗干扰性。学生通过隐性学习所获得的知识存储时间较为长久(张海英 2014:126),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使他们在欢快轻松的氛围中接触到隐藏于语言背后的规律。另外,隐性学习具有抗干扰性,不易受到学生已知水平,年龄等方面的影响。当然它也有其弊端,Krashen曾指出语言的隐性习得必须要有大量的可理解性输入,而在学校是否可以实现大量的语言输入呢?即使所有教师与同学都用英语进行交流,那么又如何保证语言输入的正确性呢?再者,隐性学习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教师对课堂的掌控,也可能延长学生掌握语法所需要的时间(张海英 2014:126)。

(二)显/隐性学习的比较研究

显/隐性学习都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长期以来,关于两者本质的区别一直争论不休,包括二者的学习对象之争,二者学习过程是否具有意识性、意图性、抗干扰性,以及学习结果之争。研究者也尝试做了很多实验来比较二者的效果,但多集中于人工语法的实验研究,对两者的课堂研究较少。最早一组的实验对象是14岁以英语为第二外语的瑞典学习者,实验的结果显示显性学习的效果最好,适用于不同年龄、学习程度和智力的人。之后分别有Levin(1969),Scott(1989,1990),VanPatten and Oikkenon(1996)对显性学习和隐性学习的效果进行了不同实验,结果都表明显性学习具有明显优势(Dekeyser 2003:325-326)。

Reber对语法教学中的显性训练、例子的隐性呈现以及两种方式的结合进行了比较,实验结果表明最好的学习方式是先显性呈现语法规则再以隐性方式展示例句。而Mathews等人(1989)的研究表明应该先给学习者布置一个隐性的学习任务,再布置一个显性的学习任务,这样比先显性后隐性取得的效果要好。这两种结果虽然所提倡的显/隐性学习顺序不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结合两种方式所产生的学习效果要好于任何一种独立的学习方式(Irene C. Michas&Dianne C. Berry 1994:358)。

大部分研究者所做出的实验结果都证明显性学习要优于隐性学习,对此Dekeyser提出了质疑。他认为(2003:324)由于大部分实验为期都很短,所以不利于隐性学习结果的有效体现。

显/隐性学习都是认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虽然内涵不同,作用不同,但对学习效果都有促进作用。两者的关系不可割裂,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但是,哪种教学效果更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一概而论的说法是不科学、不符合实际的。

三、影响语法教学方式的主客体因素

无论是显性学习还是隐性学习,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学习者掌握一门外语,那么作为主体的学生就是语言学家、教师必须考虑的因素。显/隐性学习的效果如何,采用哪种授课方式可以达到教学目标,必须考虑学习主体和学习客体的特征。学习主体特征主要从学习者年龄,现有知识水平,学习动机入手,学习客体则需要结合教学内容的难度和可操作性,还有一个需要考虑的宏观因素则是整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 学习主体的特征

语法的授课对象是在校大学生,他们有别于中学生,高中生和社会人士,“90后”已经构成大学生主体,具有这一代人独特的学习风格和兴趣,这给语法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授课方式的选择需要考虑学生主体的年龄、已习得的知识水平和学习动机。

儿童和成人在学习二语时所运用的语言机制不同。Bley-Vroman(1988)提出了“根本差异说”,认为儿童在语言学习过程中依靠的是普遍语法和针对特定领域的学习程序,而成人学习语言主要依靠母语知识和普遍解决问题的系统机制。Lenneberg(1967;参考 文秋芳 2010:21)最早提出“关键期假设”,根据该假设,一旦错过2岁到青春期这一段语言习得的关键时期,随着大脑单侧化,学习者就不再具备自然高效地习得语言的能力。虽然成人也可以实现隐性学习,但是由于课堂时间短,生活环境又以母语为主,单靠隐性学习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所以针对大学生的最佳教学方式应是显性和隐性的结合。

大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语法知识水平。从理论上讲,大学生通过初中和高中的学习,本应掌握大部分基本语法规则,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通过对教师以及学生的采访了解到,大部分学生由于暑假和大一适应期的荒废,已经对语法有所遗忘甚至忘记大部分重要规则。所以我们既不能像高中那样细致的讲解语法规则,也不能不顾实际情况一味讲解高难度内容。我们需要向学生明确讲解重点语法结构的同时,也要着重提高他们对语法的应用能力。比如在讲解限定词内容时,教师可以略讲甚至不讲限定词的类型,将侧重点放在限定词的顺序上。通过展示具有明显特征的人物图片,要求学生对所看到的特征进行描述,来帮助学生检验和学习限定词排序,之后通过反馈或纠错的方式明确语法规则,也就是需要显性和隐性学习方式的结合。

学习动机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因,决定了学习效果是否可以完成。学习动机可以分为“工具型动机”和“融合型动机”。“工具性动机”是指学习者希望通过利用第二语言达到自己的目标,侧重“学习一门新的语言的实际价值和好处”。“融合性动机”[1]是指学习者希望自己能融入第二语言的文化中,表现出一种“对于该种语言下的文化和人民真诚的个人兴趣。前者是被动学习,后者是主动学习”[2]。现在很多大学生都是带着“工具型动机”学习的,并不是真正的喜欢英语,希望了解西方文化,而是带着目的去学习,包括考过英语四级,为以后找工作提供便利等。这类学生的内部动机都很低,一旦学业成绩滞后或是止步不前,便会严重削弱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对于这类学生,教师更应该利用隐性教学手段,采用辩论、角色扮演等多种方式给学生提供使用语言的机会,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处于一种欢快得无意识的学习状态,以此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成果。

(二) 学习客体的特征

Reber和Krashen(Dekeyser 2003:331-332)分别从认知心理学和应用语言 学的角度指出隐性学习尤其适用于复杂结构的学习。因为以显性方式掌握复杂 结构对于大多数人是很困难的,而对于很多人来讲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显性 方式更加适用于学习简单结构。Dekeyser总结出一个表格,来说明语法规则的 难度与显性教学的关系,如图:

语法规则的难度显性教学的作用非常简单没有作用(没有必要)简单加速显性学习过程难度中等取得学习最终成果难通过提高注意的次数来加速之后的隐性习得非常难没有作用(没有必要)

(Dekeyser 2003:332)

语法规则与教学作用的关系给了语法教学很大的启迪:信息数量越多、特征越模糊,任务难度就越大;信息数量少、特征明显都导致任务难度降低(聂晶,杨治良 2009:59)。例如教师在教授简单语法规则,如主谓一致时,可以采取显性教法,而对于复杂的语法规则,显性教学方式起不到什么作用,反而加大教学内容的复杂性和难度,使学生望而却步,如非谓语,那么教师需要提供多种例子和语境,让学生体验语言,从而通过提高注意的频率加速隐性学习。

笔者认为语法教学方式的选择除了受语法规则的难易程度影响以外,也需考虑其可操作性。隐性教学方式可以包括角色扮演、辩论等活动,但是否所有的语法规则都可以适用呢?例如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隐性方式来提高学生对非谓语的注意频率呢?这些都是值得教师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 人才培养方案与语法教学方式的选择

人才培养方案是一个学校培养学生的指导性文件,是课程开设的重要依据,它决定了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以及教学的内容,因此,任何学科的开设都应该以培养方案为依托,以期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以笔者所在的安阳工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例(2010 :327),英语专业所确立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本功和语言综合应用能力、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面及较深的专业知识,并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外事、信息产业、科技、经贸、教育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第二条提到“具有扎实的英语基本功:语音语调正确;词汇表达得体;语法规范;‘听、说、读、写、译’技能较强…”。从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语言规范性和正确性对于学校教学的重要性,这就意味着显性教学的不可缺位,教师需要进行语法规则的讲解,提高学生对语言的认识,并通过及时纠错和反馈帮助学生掌握语法结构。人才培养目标的其他内容则强调了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重要性,语法课的开设或是语法的讲授都必须于理论与应用为一体,让学生体会语言,从语言中知晓语法,从而更好的应用语法于实际。

四、显/隐性学习在语法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教学中不存在唯一一种最好的方式可以应用于所有的教学情境中,教授各种类型的学生。但是老师需要熟悉不同的语法讲授方法,这样才可以帮助他们将不同教法中最有效的因素结合在一起应用到教学实践中(Eli Hinkel&Sandra Fotos 2001:1)。显/隐性学习方法各有所长,教师应该充分结合这两种方式,强调外显知识学习的同时也要发挥内隐机制的作用,以期取得教学的最佳成果。

(一) 先显性后隐性:重点是提供真实的交际环境,帮助学生理解语法规则

下面以语法教学中的时态讲解为例,说明如何进行先显性后隐性学习的模式。很多教师在讲解过去完成时,很容易陷入一种套路,即通过一个例句,如“I had stayed in America for two years when he moved here.”,来讲解过去完成时的用法:过去完成时表示过去某一时间或动作以前已经发生或完成了的动作,它表示动作发生的时间是:过去的过去,之后便通过选择题,判断题或是翻译题来帮助学生熟练该语法点。这种教法虽然可以增强学生的语法意识,但是由于脱离了现实语境,又将过去完成时作为一个孤立的知识点来讲解,使学生很难真正掌握它的使用规则,甚至产生错误的理解。那么教师可以把这个语法项目设计成个人化语言活动的方式,如下图所示:

Teacher:Please use the following pattern to write three true sentences about yourself.

Before I _________, I had never _________.

For example, you can say

‘Before I entered the An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I had never been to Anyang.’

Then exchange your examples with your partners’, and ask each other questions about them, like:

Which high school did you graduate from?

Which city have you never visited but you plan to someday?

这种个人语言化的活动可以将语法规则还原到真实的语境当中,将时态与学生的切身经历结合在一起,增加了课堂的趣味性,也增强了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在真实的对话当中体会过去完成时的用法,同时也加强了对过去完成时的运用能力,易于检查对过去完成时和其他时态的比较用法的掌握情况。戴炜栋在其“二语习得内隐—外显学习研究”一文中提到(2010:17),课堂教学应适当鼓励学习者以外显的方式体现知识,目的是使知识更加清晰和准确。对于像过去完成时这样的复杂语法规则,教师可以遵循先显性后隐性的教学顺序,这样首先唤醒学生原有的知识储备,确保学生正确掌握语言形式,之后通过对话互动的形式增加其使用频率,增强学生的隐性认知能力,潜移默化地习得语言。

(二) 用生动有趣的语言进行显性教学

前面我们了解到,由于大学生具备的语言机制使显性教学成为语法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方式,那么如何发挥显性教学的最大功效呢?教师可以尝试多元化方式,用生动简洁的方式呈现语法规则,使学生可以更好的掌握外显知识。学生一直很头痛的一个语法项目就是:哪些动词后面可以跟不带“to”的不定式。这些动词记起来不仅繁琐,而且无规律可循,所以学生很难轻松掌握。在这个语法项目中,教师不妨采用“故事法”,抓住这些动词之间的特点,以故事的形式呈现给学生。笔者已经编写了一个感情故事来指导学生记忆这些知识点:

情态半助力,情成因习惯

除了识(使)宾,感宾,知宾

Why/Why not love me?

[情态半助力(情态助动词和半助动词)] 讲的是一份感情成功与否,有一半是源于自己的对感情的态度;[情成因习惯(情态动词和习惯用语)] 说明很多时候一份感情开花结果,可能不是因为你真正喜欢对方,而是因为你习惯了对方的存在;[除了(除了在except, but, besides 前有行为动词do的各种形式)识(使)宾(使役动词 “let, make, have” +宾语)、感宾(感觉动词+宾语)、知宾(“have known + 宾语”、 “听过,看过”)],意思是两个人感情升华的顺序先是相识,后是有感觉,再是彼此了解,除了这些感情经历,你为什么爱我/不爱我呢?(Why/Why not love me?以why为首的疑问句)。

这个创意故事虽然有些牵强,但胜在有趣,可以很快吸引学生的眼球,引起他们的好奇心。而且,通过笔者三年语法课的实践结果表明,学生非常喜欢这样新奇的教学手段和轻松活泼的形式,使他们很容易记忆枯燥生涩的语法点,当他们想起这个故事内容时,很自然地就会记起哪些动词后面的不定式不带“to”。

(三) 利用图片与语法项目配对的方式,加强学生对语言的体验,促进显性学

习转为内隐学习

词组是按照一定语法规则围绕一定中心词结合起来的一组词,包括名词词组,动词词组,形容词词组,副词和介词词组。这些词组看似都很简单,却又容易混淆,最接近生活,使用频率极高,却又因缺乏系统性而难以被学生所熟记。若是单靠课堂短暂的时间,无法给学生呈现所有的词组,并且孤立的呈现各个词组又无法加深学生的理解性记忆,那么教师可以利用图片和语法项目配对的方式突出各个词组的特点,这样做的方式不仅形象立体,又可以突出每个词组的特点,有效检查学生对词组的理解和应用程度。下面以形容词词组举例说明如何进行图片与语法项目的配对教学。

首先,教师可以利用PPT播放三张不同人物的大头照。接着教师通过一组中文描述来让学生进行人物配对。该环节的目的是为了活跃课堂,并且明确下一环节的任务要求。学生成功配对后,教师再展示出另一组人物图片,这个环节要求教师用英文进行相貌描述,此时大部分学生一定会产生困惑,因为很少接触具体的有关人物相貌描写的英文形容词,那么教师便成功燃起了学生的兴趣。下一步,教师便需要根据刚才的英文描述给学生介绍相关的形容词词组,如wide set eyes, down turned eyes; wavy hair, highlighted hair等。之后,教师带领全班学生尝试对一个人物进行英文描述,然后要求学生以小组形式完成剩下两组人物描述。这样学生便有机会运用显性知识,既促进了学生的课堂参与,又使学生体验了真正的语言,检查学生的掌握情况,更加促进了显性学习向隐性学习的转换,缩小了二者的动态接口。

大部分英语词组内容都很具体,意思也很相近,针对这种学习对象的最佳方式就是突出隐性教学:在讲解语法知识后,利用图片的可辨性和确定性,帮助学生置身于丰富的语境之中,进而体验真实的语言。N. Ellis(2005:335;参考 文秋芳2010:34)提出的现时性特征就可以为这种学习方式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基础。他谈到,学习对象越简单、越具体、越显著,内部成分之间的距离越近,隐性学习的作用越重要,反之则显性学习的作用越大。但是,当学习对象的难度非常大时,隐性学习的效果优于显性学习。

结语

语法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没有语法规则的指导,学习者无法获得高水平的语法应用能力、实现深度英文交流和进行多领域的学术研究。显性语法学习可以帮着学生掌握正确的语言形式,实现语言的创造性,这在英语乃至整个二语习得领域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它所具有的弊端也决定了隐性学习方式的必要性,通过隐性学习方式,不仅使学生有真实的交际,而且可以促进显性知识的内化。当然由于学生主体的主观因素和学习客体的原因,也导致隐性学习无法广泛适用于所有的语法教学。这就要求教师做到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善用这两种学习机制,根据学生特点,教学内容等变量因素,适时调整显性和隐性学习的动态关系,以期使教学成果最大化,实现两种学习方式1+1>2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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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

2015-10-20

沙莎(1986—),女,助教,研究方向为英语翻译。

H319

A

1671-5330(2015)06-00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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