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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伦理的所有制基础

2015-02-11刘长明,李青青

关键词:所有制

论和谐伦理的所有制基础

刘长明,李青青

(山东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摘要:伦理观与所有制关系十分密切,任何伦理观都有特定的所有制基础,而任何所有制也都有与之相适应的伦理观,探讨两者的和谐互构关系,对伦理观和所有制来说都是新的研究视阈。和谐伦理与私有制不兼容,唯有公有制才能氤氲化生强大的和谐正能量,为和谐伦理之花提供适宜的所有制“水土”。

关键词:和谐伦理;所有制;和谐互构

中图分类号:B82-058

收稿日期:2015-06-25

作者简介:刘亚明(1986-),男,陕西佳县人,南开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中外政治思想、政治哲学。

伦理的根系深深扎根于所有制土壤,和谐伦理是一种全新的伦理观,它与私有制不兼容,只有在公有制的沃土中才能盛开和谐伦理之花。

一、伦理之花与所有制“水土”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就必定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伦理道德类型。诚如马克思所言:“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1]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着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社会形态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对伦理道德有决定作用,而伦理道德作为意识形态,又反作用于培育它的所有制“水土”。

(一)伦理之花需要所有制“水土”的培育

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直接决定各种伦理道德体系的性质。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结构就相应的有什么样的社会道德伦理。社会经济结构即社会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及消费资料的分配形式,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在人类历史中,社会的经济结构归根到底只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结构,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结构。与这两种经济结构相适应的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伦理道德,一种是和谐的社会伦理道德,包括原始社会的原始共产主义伦理道德和在资本主义社会萌芽,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完善并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而形成的全人类和谐伦理道德;另一种就是对立的阶级伦理道德,包括奴隶制社会的奴隶和奴隶主的伦理道德、封建社会的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伦理道德,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伦理道德。伦理道德之花都有其所有制的“水土”,脱离了所有制“水土”,伦理道德之花将不会发芽生长。没有所有制基础就没有伦理道德之花的绽放。

(二)伦理之花归根并滋养了所有制“水土”

伦理道德作为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一定的经济基础,并为之服务。伦理道德在一定意义上是为其社会经济结构服务的,反作用于其所服务的社会经济结构。伦理道德之花最终也是叶落归根于所有制的“水土”。原始公有制的经济使得统一的社会利益产生,伦理道德以风俗习惯这样的最初形态自发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将个人的利益从属于氏族部落的利益。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消灭了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为形成真正的社会整体利益、为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形成和谐的伦理道德奠定了基础。而基于心和、人和、天和的和谐伦理之花又落叶归根滋养了公有制基础,使公有制社会的发展更加和谐稳定。而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阶级社会,经济关系将人们分成两大对抗集团: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的伦理道德虽然名义上是强调社会整体利益,但这种整体利益不过是以普遍形式表达的少数剥削者的利益,是虚幻的整体利益。因此,他们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常常局限于口头,仅用于装饰门面而已,在实际生活中通行的却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私有制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也沦为了统治阶级美化自己的工具。

二、和谐伦理与私有制不兼容

所谓和谐伦理,就是以“三和”——心和、人和、天和为特征和指向的行为规范。以“三和”为特征和指向的和谐伦理,堪称伦理学的革命,它始于所有制的革命——公有化运动。理论和实践证明,私有化的必然结果是社会碎片化,而伦理之殇恰恰缘于背离正义的碎片化。因此,和谐伦理与私有制不兼容,和谐伦理之花不可能盛开在私有制“水土”中。

(一)私有制“水土”的伦理道德

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其相应的伦理道德也随即产生。无论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其伦理道德的主要作用都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压抑人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发展。私有制的伦理道德提倡的各种思想,像锁链一样严重地束缚了人的自我意识和个性的发展,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进步,它维护私有制度,为剥削阶级服务。

从私有制社会的历史和现实来看,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是贯彻在其实际伦理道德关系中的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这个原则根源于私有制的经济关系,是私有制社会伦理道德的核心准则。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宣扬自由、平等、博爱,但是从本质上讲,资产阶级的“自由”,实质上是他们的贸易自由,是榨取工人剩余价值的自由;资产阶级的“平等”,仅仅表现在财产私有的平等权利和商品交换的等价原则,表现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对工人阶级来说,这种平等无疑是虚幻的;而资产阶级的“博爱”,也只是“对己以合理的自我节制”,对一切人以冠冕堂皇的爱的手段,来抵消由“人对人像狼”的关系造成的恶果而已。这就清楚地说明,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实际上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经济关系在人们道德关系上的一种反映。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及个人主义道德原则相联系,金钱万能、唯钱是图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主要道德规范。正如恩格斯所说:“英国资产者对自己的工人是否挨饿,是毫不在乎的,只要他自己能赚钱就行。一切生活关系都以能否赚钱来衡量,凡是不赚钱的都是蠢事,都不切实际,都是幻想。”[2]

(二)和谐伦理与私有制“水土”不服

以心和、人和、天和为特征和指向的行为规范与私有制社会中的剥削的、利己的、逐利的伦理道德是方枘圆凿的。私有化造成的社会碎片化使得社会的整体结构不断地被瓦解,而伦理之殇恰恰源于背离正义的碎片化。

基于追求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道德原则,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完全不和谐的因素,人为物役,沦落为金钱的奴隶,心灵世界逐渐扭曲,达不到“心和”;而同样的基于这种自我的绝对化,造成了资产阶级为了个人欲望的满足,可以不惜采用一切不道德手段,如欺骗、敲诈、荒淫等,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人和”就更无从谈起;资产阶级把个人看得高于一切,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社会和集体利益之上,凌驾于大自然之上,一切为“我”的享受让路,在与大自然不兼容的反和谐之路上渐行渐远,“天和”的伦理道德又从何谈起?

在私有制“水土”中,以“三和”为特征和指向的和谐伦理道德之花,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即使偶尔有和谐伦理的践行者,也会成为被戏弄和嘲笑的对象。偶尔存在高尚的伦理道德也是昙花一现,不会成为社会伦理道德的主流。

三、和谐伦理之花盛开的沃土:公有制

惟有公有制才能持续不断地氤氲化生出强大的和谐正能量,为和谐伦理之花提供适宜的所有制“水土”。基于公有制“水土”盛开的和谐伦理之花,反过来又彰显了公有制之善、之美、之雅。和谐伦理的“三和”之维使公有制占据了善与美的伦理制高点。

(一)公有制与和谐伦理的互构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了基本的社会制度,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马克思主义认为,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消除资本主义的劳资鸿沟,消除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矛盾的根本途径。

在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目前,国企是公有制的基本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国企的私有化是最大的腐败,也是最大的危险,从而是最大的不道德。要严厉批驳“把国企当做腐败根源,称国企私有化是从体制上反腐的根本之策”[3]的谬论。“其实,国企私有化恰恰是最大最彻底的腐败。所谓腐败,本质就是化公为私,用国企私有化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实质是搞了彻头彻尾的公权私化、公利私有,从根本制度上实现化公为私的腐败目的。好端端的国企,资产被低价折股,私分贱卖,造成国资变相流失,而代价是大批国企自毁,大批职工下岗,国家实体经济空心化,让本应惠及广大人民的改革红利变味!”[3]所以为了避免公权私化、公利私有,避免腐败问题的出现,只能在社会主义社会坚持发展公有制,做大、做强、做优国企,提升国企的控制力和影响力。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只有坚持发展公有制,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进而有效避免腐败,为弘扬和谐伦理提供适宜的土壤。与此同时,公有制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所以和谐伦理道德也就是公有制的折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运行模式将占社会最多数人民的政治权利得以最大化伸张与实际践行。而公有制的文化又是经济和政治的反映,公有制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必然促进文化的进步,促进和谐伦理道德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有制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使得以“三和”为特征和指向的和谐伦理之花全面绽放。

(二)和谐伦理的“三和”之维

在公有制社会中,人们在自我发展的基础之上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来实现自我的发展,其内心是和谐平静的,而不像在私有制社会那样尔虞我诈、唯利是图。在公有制社会“心和”是可实现的。在“心和”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也是平等、自由的,与人为善,和谐处之,“人和”便水到渠成。与此同时,仁者爱人、智者爱生、贤者博爱。天地有大爱,自然万物皆有其特定的道德价值。作为立于天地之间的人类,爱人、爱非人之生兼爱非生之物,与万物为友,扩大万物共同体的范畴,方才称得上大仁大智大贤之人[4]。在和谐伦理的视阈内,人类的价值所在、幸福所依,不再是通过蛮横地征服、奴役自然万物获得,而是运用和谐智慧理智地平衡万物的价值来实现。这种整合与平衡的和谐智慧,来源于自然,作用于自然,又在自然中逐步提升。和谐伦理,是中国三才哲学视野下的系统论和控制论,是洞开人与自然关系的众妙之门,是对人类存在状态的睿智思考,旨在对被颠覆了的伦理世界再颠覆过来,完成伦理理念的根本性变革[4]。而这,无疑就是“天和”的至高境界。心和、人和、天和,只有在公有制的肥沃土壤中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和谐伦理的“三和”之维,通过陶冶和谐的心态,营造和谐的人文生态,打造和谐的自然生态为公有制社会提供伦理支持。和谐催生善意,失衡暗藏邪恶。马克思与恩格斯正是基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资本主义社会造成的失衡事实并将必然继续诱致失衡的判断,得出了背离和谐而藏污纳垢的私有制必然走向灭亡的结论[5]。要建立和谐的社会制度,必须扬弃私有制,重建公有制,再造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由此,我们不难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用“消灭私有制”来概括共产党人的所有理论的深刻用意。一个全方位真正和谐的社会制度是不可能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

四、基于公有制的公私和谐观:大公小私

有学者指出:“公私观念,是古代思想史中至关重要的论证母题,相对其他概念范畴来说,具有提纲挈领、牵动全身的意义。”[6]在当代,公私观念同样也是伦理道德与政治运行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是人们在日常生活过程中主要面临的伦理抉择。和谐伦理道德之所以高尚,就是因为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那么,基于公有制的基础,该建立怎样的公私和谐观,又如何建立和谐的公私观呢?一提到公私观,特别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公私观,人们往往想到的是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等。不可否认,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是以公有制为基石的公私观的追求与理想,而真正基于公有制形成的现实的公私和谐观应该是大公小私、先公后私、崇公兼私。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讲共产主义要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及私有制观念实现彻底决裂,但从未说要消灭所有个人之私。相反,马克思与恩格斯把劳动者“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看作是共产主义社会追求的真正目标。也就是说,在马克思与恩格斯眼中,共产主义革命所要实现的两个“决裂”,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私,而不是全部意义上的个人之私。所以,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可以存在个人之私,但是既不能因私废公,也不能崇公抑私。只有秉持大公,才能实现小私;只有坚持先公,才能满足后私。

大公小私、先公后私、崇公兼私的公私和谐观只有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前提下才会形成。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只会出现先私后公、私利至上的公私观,这种公私观在道德上表现为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持这种公私观的人,不关心集体和他人利益,以个人的物质利益为中心,在对待集体分配和个人索取上斤斤计较,为了实现个人利益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他人和集体利益,或损人利己,或损公肥私;同时还以个人功名为中心,一心想尽快晋职晋级,为此甚至会不择手段,或公开伸手要功要名,或背地里诋毁他人,散布诽谤集体和领导者的言论;也不尊重他人意见,不尊重不服从集体意志。而大公小私、先公后私、崇公兼私的公私观,充分肯定人的价值意义,肯定个人劳动后天努力程度差异而产生的实践结果,是社会发展从“身份到契约”的逻辑结论,它对于调动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的意义[7]。把利益取向上的个人私利与社会公利统一看作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它实现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所以,只有基于公有制的基础形成的和谐公私观,才能实现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同时又促进了公有制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才能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公益有机结合起来,既尊重社会的“公”,又满足个人合理之“私”,客观地看待“私”,尊重“私”,承认正当的私利、私欲存在的合理性,有利于从根本上和谐公私关系,实现“公”与“私”的良性互动[9]。

以心和、人和、天和“三和”为特征和指向的全新伦理观——和谐伦理,只有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才能华丽绽放,而私有制的“盐碱地”里注定无法生长出“三和”的伦理道德之花。公有制与和谐伦理的互构,既为完善公有制提供了伦理支持,诠释了公有制的天然伦理向度,又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为和谐伦理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565.

[3]昆仑岩.国企私有化才是最大腐败.环球时报,2014-03-11(15).

[4]刘长明,苏宝梅.伦理学的革命——从单向伦理到双向不对称伦理再到双向和谐伦理.文史哲,2005(4):123-132.

[5]刘长明.和谐伦理之圆解.齐鲁学刊,2009(4):62-67.

[6]关晓丽,刘威.从“崇公抑私”到“尚公重私”——中国公私观转型视界中的公民精神培育[J].道德与文明,2009(2):77-82.

[7]朱正平.从“崇公抑私”到“尚公重私”——儒家公私观的现代转化.东方论坛,2012(3):23-28.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9]寇楠,周辉.近现代欧美国家的公私观及启示.理论月刊,2014(2):181-184.

On the Ownership Basis of Harmonious Ethics

LIU Chang-ming,LI Qing-qing

(SchoolofMarxism,Shandong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JinanShandong250014,China)

Abstract:Ethics is very closely related to ownership. Any ethics has a certain ownership basis while any ownership has the ethics suitable for it. Inquiriy into their harmonious mutual construction relationship is a new research perspective for both ethics and ownership. Harmonious ethics is not compatible with private ownership. Only public ownership can generate powerful harmonious positive energy and provide appropriate ownership“soil” for the flowers of harmonious ethics.

Key words:harmonious ethics; ownership; harmonious mutual construction

(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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