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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职业教育适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之论

2015-01-31崔丽莉陈明昆

职教通讯 2015年34期
关键词:培育农民职业

崔丽莉,陈明昆

农村职业教育适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之论

崔丽莉,陈明昆

新型职业农民这一群体是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程中,随农业内部分化而伴生的一类新型职业群体。在渐进嬗变的历程中,“农民”的符号意蕴逐渐剥离身份属性,从“身份印记”过渡为“职业选择”。农村职业教育需要以大思路大格局指引:推倒围墙,使得农村职业教育的对象跨越学校的围墙之界,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培育对象,充分尊重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地位。试图以独特新颖的视阈对新型职业农民加以释义窥析,从外因和内因的角度进行可行性考量,最终提出针对性的培育之道。

农村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对象;围墙之界

随着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下达,我国开创了中央一号文件持续12年聚焦“三农”问题的先河,亦彰显出“三农”问题在我国经济新常态时期的巨大意义。此外,中办国办于2014年11月正式颁发的《关于引导农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着重强调“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关于破解和探究“谁来种地”“如何种地”这一历史性难题又向前迈进了更为坚实的一步。

伴随我国农村空心化现状的严峻凸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地”变成一个现实的拷问。笔者认为,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失为破解未来“谁来种地”问题的一种良策和一剂良药。新型职业农民意味着农民这一群体走上职业化教育的道路,兼备时代赋予的“新型”与“职业性”特色。届时,“农民”便不再以一种身份印记呈现,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职业,一种新型的职业选择。简言之,农民成为一类新型职业之时,便是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社会更加进步之日。

一、释义窥析: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本质是应尽快为其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使其回归农民的职业属性。从而使得农民从一种“身份印记”蜕变演进为一种“职业选择”。作为当下中国的传统农民,“农民”的符号表征更多的是被认可为一种身份、一种社会等级、一种生存状态、一种社会组织方式乃至一种心理状态。近年来,在由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发展中,随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这一职业群体呼之欲出。

笔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嬗变是一个“农民—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的变更历程。诚然,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滥觞于关于职业农民研究的“巨人之肩膀”。著名的美国人类学家沃尔夫认为:传统农民旨在追求生计。而职业农民是充分地流入市场,将务农当成一种与商品相关的产业,目的是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来促使报酬利益实现最大化。根据沃尔夫的经典定义和对两者的对比探究,我们便可初步归纳出:传统农民为身份农民,突出等级秩序的符号特征;而职业农民为经济理性人,强调的是一种新型的职业类型和职业选择。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包含未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务农的农村青年和返乡的农民。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认为,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农民,需满足构成农民的以下基本条件:生活于农村,以经营自家耕种地为主要任务和主要经济来源。另外,新型职业农民还应是及时把握市场命脉获取信息,追求农业生产利益最大化,保障农产品安全,担负社会责任感的农民。[1]也有学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不是一个静止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是农民由兼业到专业,由传统农业到高效农业,由身份过渡到职业的动态转变的过程。是把农业当作职业,能够有效迎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专业化生产的市场主体的一类人群。[2]

不难看出,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尚未发展成型为一个稳定的职业群体,但已初具雏形。我们初步可以将新型职业农民定义为:具有农业生产和经营所需要的现代农业知识,兼备新理念、新素质,具有先进的科技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农业经营者,是以价值规律为指导,把握市场经济命脉,把农业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职业的,并以此获取主要经济来源的具有时代特色的农民群体。需要指明的是,新型职业农民不完全是本地人员,亦包括外地流入而来的农民和城镇居民。这一群体内部之间不是封闭的,可以实现自由流动,具有开放性。

二、何以可能:外因内因考量分析

目前,作为最具可能性的新型职业农民生成主体——农民群体,还未能成为农村职业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对象。通过发现农民群体中具备一定知识和技能、愿意长期从事农业产业的人群,加以正确合理的教育,来促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壮大发展,应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正确道路。[3]

非洲农村职业教育学家福斯特认为,学生是农村职业教育中不稳定的因子和对象,施加强制性的职业教育,最终会导致学生选择与农无关的一些职业。他坚持认为,农村职业教育应着眼于农民,而不是学生。福斯特的思想折射出来的真知灼见对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村职业教育培育对象的论题研究大有裨益。

以大职教观的视阈看待农村职业教育,需要有大思路、大格局、大眼界——推倒围墙,使得农村职业教育的对象跨越学校的围墙之界,不断扩展深化,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培育的对象,从而促进农村的生态文明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本文试图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原因来探究当下农村职业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可能性。

(一)外部归因:产业结构升级之需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将得到加强,一部分以市场为动力的农村人力资源将得到优化配置。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进程中,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职业教育显得非常必要与紧迫。在推动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的升级中,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中坚力量,应带头改进传统落后的耕作方式,适应农业现代化的经营模式。

要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工种变革,城市与农村之间需要进行人员、技术、知识、经验的相互交流、扩充及更新。新型职业农民亟待接受城市职业学校的培训,来迎合都市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提出的市民化要求。因此,新型职业农民除了不断加强基本就业技能之外,还需进行更为广域的持续不断的学习,这一过程需要由城市职业教育积极参与的城乡连体来承担。[4]

(二)内部归因:自身发展蜕变之迫

受长期封建社会的影响,我国农民普遍有安土重迁、缺乏自信的农本观念。伴随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传统观念也在逐渐发生改变,演变出更加积极、开放、竞争的心态。时至今日,个体农民“跃龙门”的积极心态逐步扩展为集体诉求,向上跃迁流动、谋求自身蜕变的欲望促生新型职业农民。因此,农村职业教育也要从“地位教育”向“生存教育”蜕变与演进,帮助新型职业农民树立新理念,关注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掌握有实效、实用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知识。

农民群体讲求实际效益,不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守家务农,只要看到科学技术带来的实际效益,就会相应地产生学习这种科学技术的动机。[5]开展农村职业教育,须将这种农民的学习积极性及其实效性考量于内,乘着新型职业农民为谋求更多就业机会和更宽广的就业渠道而主动、积极追求教育的良机,推倒围墙,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帮助农民通过“跃龙门”谋求自身发展蜕变,实现流动跃迁。

三、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之道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伴随于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同时,新型职业农民是否愿意从“兼农”变为“全农”,取决于农业现代化对其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农业发展与城市化发展的一种“博弈”。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艰难而漫长的嬗变历程。

(一)转变观念:乡土知识再认知

英国著名学者舒马赫曾说,农民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传授价值观念和如何对待生活。农村职业教育要推倒围墙,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培育对象,尊重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地位,转变期保守、懒散及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外部思想观念与农民乡土知识的关系。要开发好现有资源,农民自身拥有的资源、乡土文化都可以成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肥沃土壤”。新型职业农民首先要着眼于“农民”,需遵从农民的基本属性,基础是秉承我国农民的优良文化传统;此外,新型职业农民的关键特性为“新”,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中,不断以新身份、新技术、新能力与新理念去适应农业发展的需求。作为有文化有知识的一类农民,需要对乡土文化有一个深刻的再认知。一方面,要了解和继承乡土文化的优秀成分,尊重规律,尊重自然,顺应和善待大自然的传统。另一方面,深刻领会与掌握长期积累下来的农业生产经验和农业知识,譬如耕作制度、民间信仰与生活方式等,这些对现代农业发展都颇具价值。

(二)职业培训:城乡联动再教育

新型职业农民来源的多元化,要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实现两者的联动教育与发展。在提倡与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成为新市民的同时,亦要鼓励城镇人才投身于农村经营农业,形成良性循环,最终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由此,真正实现城乡互助,打通人才流通渠道,实现人才城乡双向自由流动。

农村职业教育只有凸显农村特色,才能在形式、效益、时间上赢得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同。(1)对留守在家的农民进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以那些“不离乡不离土”的务农人员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对象,使其快捷方便地接受教育培训。(2)要兼用城市职业教育的资源与优势,联动发展。农村职业学校要对农民进城前的培训与教育负主要教育责任,城市职业学校主要担负农民进城后的继续培训教育的责任。[4](3)以大职业教育观的视阈审视职业教育的内涵,城乡联动,改变过去农民培训仅重视学历,单纯进行生产技术培训的方式,对农民培训机构的培训人员、培训课程以及培训方式加以改造和更新。[6]将学历培养与技能能力培养并重。

(三)顶层设计:构建农村职业教育体系

我们要借鉴先进国家的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结合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现状及特点,积极构建独具我国农业特色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1)搭建多元化的教育平台。充分以农业职业院校、农业大学等教育优势资源为依托,形成大协作、大联合、大教育、大培训格局。(2)创建灵活有效的教育形式。农业院校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要因时因地制宜,突出“涉农”特征并积极改进教学组织形式与授课模式。譬如,积极推进“空中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等灵活的教学模式,加强课堂教育的有效性与针对性。(3)构建全面的动态的大农业教育体系。借鉴他国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的经验,职业培训、中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相互衔接,以大职业教育观的大格局大思路,将职业培训与正规学校教育横向衔接,将中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本科院校纵向衔接。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内部系统有效衔接与发展,构建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立交桥”,使得农村职业教育得到有序、健康发展。

[1]朱启臻,闻静超.论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培育[J].农业工程,2012(3):1-4.

[2]李俏,李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理念、机制与路径[J].理论导刊,2013(9):82-84.

[3]杨成明,张棉好.多重视阈的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4(28):76-82.

[4][6]张力跃.发展农村职教:推倒“围墙”将农民作为教育对象[N].中国教育报,2012-01-05(3).

[5]张力跃,于伟.以减少农民和富裕农民为本——新时期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路向调整和农民工培训的城乡联动体系构建[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 (2):52-56.

[6]郝天聪,章志平.中等职业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何以可能[J].职教论坛,2015(10):33-36.

[责任编辑 金莲顺]

崔丽莉,女,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比较职业教育;陈明昆,男,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教授,教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比较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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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7747(2015)34-00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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