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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

2015-01-31汤杰,吕莉敏

职教通讯 2015年22期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常州市培育

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

汤杰,吕莉敏

摘要: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重要的人力资源支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战略选择,更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目前,常州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农民综合素质普遍偏低,培育内容与农民需求脱轨,培育机制不完善等。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培育内容和保障机制,加强宣传等相关策略。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策略;常州市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一般训练计划项目“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研究”(项目编号:201411463033Y)

作者简介:汤杰,男,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2013级学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学基本原理;吕莉敏,女,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学。

中图分类号:G725

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4年全国“两会”,又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由此可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已经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而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则是我国各级政府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对常州地区的各个区县调查,发现政府对于农民的培育以实用技能为主,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培育机制。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农民综合素质普遍偏低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概念的界定,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综合各位专家学者的界定,笔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集科学文化素养、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一身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员。因此,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职业目标明确,是全职务农;(2)文化与专业素养并举;(3)市场主人翁意识强烈;(4)收入高且后继有人。但问卷调查却显示出三个方面缺憾:(1)当前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其中,文化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农民占12.9%,初中的占38.7%,高达51.6%的农民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这与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要求差距较大。究其原因,可能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具备较高文化素养的新生劳动力不愿务农,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继而导致真正留下的务农人员的文化素质不高。(2)对农业关注度不够。有45.2%的农民表示没有了解过《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可见其法律素养不高;仅有22.4%的农民很关注农民培育信息,34.4%的农民表示了解新型职业农民。这表明大部分农民对农业发展变化的察觉力不够,一直把自己囿于传统的农业身份中,没有试图做探索和改变。(3)市场意识不强。大多数农民目前仍把自己定位为生产加工者,在选择理想的培育内容时,75.7%的农民把生产加工技术的培训放在第一位。不可否认,在培育初期,农民依赖生产技能解决问题,提高效益是合情合理的。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农民还是应当把“市场销售”的内容主动纳入到自己的培育体系中。

(二)“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同感不高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这一职业角色,人们普遍缺乏稳定感和认同感。农业发展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问卷调查显示,正在接受培育的农民,40岁以下的仅占29%,足见大部分中青年人并不认同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新职业。从被调查者的收入状况来看,农业收人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的人数不足30%。这说明,绝大部分人仍然把农业当做一门副业看待,视作工业的补足品,对于农业生产,仅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状态,并没有后期发展的意愿。另外,通过个案访谈了解到,有90%以上的农民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子女今后从事农业生产和销售等相关工作,仅有少数人表示将来遵从子女的意愿。

导致当代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不认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收入不高、资本不够、传统观念的束缚及其它众多因素的限制。(1)收入不高。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农民的收入虽不断增加,但相比而言,其收入的总体水平普遍低于外出打工的收入。农业生产投入的精力和产出不成正比,因而,广大农民还是更愿意弃农务工。(2)内部资本不够,外部增援不足,导致有人即便有心尝试新型职业农民这一角色,也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实地访谈中,很多有种养殖经验的大户都表示想从事新农业,但一方面资金不够,另一方面,政府给予的保障不足,投资风险大,所以,只能“望农兴叹”。(3)传统文化观念也是制约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农村中,很多人都认为从事农业劳动是“没有出息”的表现,是被迫生存的无奈之举。所以,即便是毕业于农业职校的学生也不愿意扎根土地,更多的人选择进城打工。(4)农业发展还存在很多限制因素。以土地因素为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可用土地锐减。在问卷调查中,有36.5%的人表示“生产规模无法扩大”是限制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土地的限制明显是导致“生产规模”无法扩大的一个主要原因。除了土地问题,人们普遍反映还遇到以下诸多困难,如缺乏劳动力(48.2%)、资金不足(40%)、市场信息不畅通(39.8%)、缺乏技术指导(39.8%)、化肥、农药等价格偏高(37.6%)、销售问题(21.2%),等等,可以看出,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不够,导致农民对于从事新农业活动没有“安全感”和“稳定感”。

(三)培育前期信息传达不到位

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培育信息传达不到位是被农民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一方面,诸多培育机构反映参与培育的农民积极性不高,主动要求参加培育的人数非常少,参加培育的都是“老面孔”。在每次集中培育时,甚至有的培育机构采用“免费、包吃、包车”的优惠制度来吸引农民参加。另一方面,接受培育的农民有62.9%的人表示,如果有一个学习文化知识或技术的机会,即使要花费一部分钱,也会非常乐意参加,并且努力学习。而在没有参加培育的诸多原因中,有41.2%的人表示不知道有培育信息。因而,当下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确保培训信息能够及时、完整、有效地传达到农民耳中。问卷调查显示,农民通过“村领导和培育组织人员通知”这条途径获取培育信息的占90%,仅有3.8%的人表示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获得的信息,可见培育信息传播途径非常单一,很容易造成信息传达失败。

(四)培育内容与农民实际需求脱轨

在访谈中发现,有很多人认为,培养内容没有什么效果。这说明,培养内容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理论和实际脱轨。受调查的农民反映,培育内容过于理论化,培育过后理论知识无法和实际操作接轨,且讲解的理论知识只能解决一般性问题,一些在农业生产中遇见的棘手问题还是无法解决。(2)培育内容单一。受调查农民在被问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时,回答“缺乏技术指导”、“市场信息不畅通”、“不知如何销售”的人占据了一定的比例,他们表示因为销售渠道不畅通,导致农产品贱卖,收益低。这反映出,目前的培养内容比较单一,不够全方位。(3)众口难调。虽然常州市农林培育机构会不定期地对农民进行大课堂培训,可以一次性地使很多农民受益,但是,参加培育的农民闲暇时间不一致、需求不一,会出现众口难调的现象。此外,少数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已成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还存在“人资管理”,“政策信息培训”的需求。可见培育机构没能根据实际考虑农民的多种需求,导致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没有通过培育得到解决。之所以会出现以上种种问题,主要是因为各培育机构在培育之前没有做好信息筛选收集的工作。即没有对培育对象进行综合调查,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的从业特点、能力素质要求、培育需求、闲暇时间等信息进行归类汇总,没有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教学计划,没有实施分类教学的理念。

(五)培育时间短而散,方式不灵活

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常州各地培育机构普遍存在培育时间短且散,培育方式不灵活的问题。问卷调查显示,56.5%的人认为培育时间集中在4至7天为宜。时间过短,如一天以内(有28.8%的人赞同)或时间过长,如8至15天(有8.2%的人赞同)都不是最佳的选择。而当前,各培育机构在培育农民时时间都较短,一般是1-2天左右,且参与培育的农民闲暇不一,难以召集,导致培育内容不能构成体系,乃至出现断层,从长远来看,培育效果会大打折扣。此外,在培育方式的选择上,31.8%的人选择面对面授课,51.8%的人选择现场实习参观,而讲座、电视等多媒体的上课形式则不受欢迎,仅有不到10%的人做了选择。可见,人们更倾向于易操作实践的讲解,而当前大部分培育机构仍然采用课堂加讲座的方式进行培育,培育方式不够灵活,有待改善。

(六)培育后期尚未形成统一的考核标准

由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尚在起步阶段,各培育机构对已经接受培育的农民还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有65%的受调查农民表示,在培育后期接受考核并拿到相关的考核证书,且得到了跟踪培育服务。但是,考核内容是否科学有效,考核过程是否公平公正,考核证书能否各地通用等问题仍然有待解决。

(七)培育机制尚未形成合力

目前,常州市各培育机构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导致整个培育机制无法形成合力。[1]受调查农民在被问及“您知道政府哪些部门提供过农民教育活动?”时,有61.2%的人选择农业管理部,20%的人选择科技管理部,极少数人还选择“组织部”和“教育部”。但据文献资料显示,当前,负责农民培育的部门除了农业部和教育部,还包括科技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妇联、扶贫部门等。[2]可见,当前社会各部门并没有通力合作,以至于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没有统一的专门管理机制,更没有统一规范可行的考核评价标准。

二、优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策略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保障机制

(1)针对农民收入低、对农业发展缺乏稳定感的现状,地方政府应加大培育资金投入比重,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机制。新型职业农民在培育初期乃至后期着手发展规模化产业时,都需要耗费大量资金,为解决资金不足的后顾之忧,政府可对其进行补助或优惠贷款。同时,对于取得显著成效的专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给予一定的资金鼓励,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2)针对限制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诸多因素,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保障。以土地这一限制因素为例,政府可结合《土地流转法》《土地继承法》《土地承包法》《土地法》等相关法律,从中调节,使农民在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得到保障。(3)政府对各培育机构也应当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完善各培育机构的硬件设备,并且,在师资、场地、经费等方面予保障,以此提高培育机构的积极性。[3]

(二)三管齐下,确保培育信息传达到位

针对培育信息无法准确下达的现象,要从三方面着手解决:(1)地方培育机构要增加信息的发布途径,去单一化,可以借助电视、网络等新媒体途径发布信息;(2)各培育机构与当地村干部协作,对参与培育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定期通知培育信息;(3)政府作为第三方监督者,应该加强监督和巡查,对滞留培育信息、工作懈怠的地方干部或培育机构给予严厉惩罚。

(三)完善培育内容,满足农民需要

(1)针对培育内容众口难调的问题,培育机构在培育前应宏观把握,培育期间微观细调。即对参与培育的人员在培育前先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年龄、学历、从业规模、从业特色、闲暇时间、培育需求等各方面,然后确定一套暂行的培育内容和方案。如通过先前调查归类,对于刚处于起步阶段的农民,培育内容的设置应以专业技能型和生产技能型为主;而对于生产经营已成规模的农民而言,培育内容应偏向于市场销售,政策信息的引导和人资管理。在培育期间,若农民发现自己的需求有所改变,则培育机构应随机应变,灵活调整,确保农民能得其所需。当然,一切培育内容的设定都是建立在农民需求的基础上的,为此,应积极鼓励农民与培育机构交流,及时反映培育需求和建议,对于被采纳的建议,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此调动农民的积极性。(2)针对培育内容单一的问题,培育机构应拓展丰富培育内容。即培育内容既要包括硬性的如技能型、专业型等方面的知识,还要有能增加农民软实力的,如政策信息、市场销售等内容。此外,为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还可以加强法律、道德素养等方面的培育。

(四)调整培育方式,方便农民参加培育

问卷调查显示,有46.2%的人认为,当前培育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不方便,具体来说,一方面,时间无法协调;另一个方面,培育地点远,90%以上的人希望培育可以在乡镇或者本村进行。对此,可以采取两个措施加以解决:(1)针对培育时间不方便的问题,各培育机构可根据农忙时节和农民生产需求灵活安排时间。(2)在地方设立流动培育站点来方便农民参加培育。按照农民的需求,结合宏观培育的标准,可以划分区域培育,即在接受培育人数较多的村镇设立流动培育站点,根据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不同技能性问题,请不同领域的专家现场指导人们解决。对于农业生产、销售中遇到的基础性、共性的问题,乃至道德、文化素养不高的现状则可以采用大课堂讲座或多媒体的形式召集农民培育,真正达到理论和实践结合,灵活培育的目的。

(五)确定通用考核指标,方便后期结业考核

目前,常州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考核指标,导致后期正常的结业考核无法进行。因此,确定一套通用的考核指标就迫在眉睫。经过实地访谈,笔者发现,金坛市现已尝试构建了一套暂行的考核标准,可供借鉴。即培训机构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先进行一个等级技能鉴定(分初、中、高三个等级),鉴定过程由外市人员监督,鉴定方式包括笔试和操作技能鉴定。此外,更高级层的人员还要不定期地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当然,具体的考核标准,还需要政府与农业培育领域的专业人士共同制定。

(六)统筹规划监督,促成培育机制高效运行

针对当前社会各培育机构尚未通力合作,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地方政府应出面统筹规划,对各部门加以协调。首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职能,确保从上到下各级部门紧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其次,对各部门加以监督,确保各部门将自己的任务落实到位,并定期考核使得各培育机制形成合力,高效运行。[2]

(七)积极探索途径,保障农业后继有人

针对目前农村人才缺失,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后继无人的窘境,201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机构应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的“农二代”,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4]

(八)加强培育成果宣传,把握良好舆论导向

针对当下很多农民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这一职业角色还处于观望的态度,不愿认同更不敢尝试的现象,社会上存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无效论”的争论乃至各地方负责人不重视农民培育的现状,政府与培育机构可以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意义及办学成效的宣传力度,牢牢把握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5]同时,确保有意向接受农民培育的人及时得到培育信息,逐渐扭转人们轻农重工的观念。

参考文献:

[]江颉.新农村文化建设视域下的新型农民培育策略[J].创新,2013(6):102-104.

[2]韩娜.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3:30,47-48.

[3]陈蓓蕾,童举希.地方政府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思路与对策[J].贵州农业科学,2013(6):249-251.

[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Z].农办科﹝2013﹞36号,2013-05-24.

[5]吴易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与对策研究——基于湖南省平江县和醴陵市的实证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4(7):57-61.

[责任编辑金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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