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分类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
2015-01-30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10期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疆和田洛浦县对各实施主体深入开展了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目前洛浦县有5个非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共计含非行政许可事项23项(2项收费)。对非行政许可事项,将分类实施:一是取消。这些事项都涉及公众,多数具有许可性质,取消后将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这些事项今后各部门将不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同时改变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管。二是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这些事项的审批对象都是政府部门,审批结果不涉及公众,因工作需要予以保留。三是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对确因工作实际需要或涉及国家安全,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四是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这些事项既不是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属于许可性质,也不属于政府内部事务,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结合制定的权力清单,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通过全面清理,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清除这一“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