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措施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2013-12-18
今日海南 2013年9期
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该措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也是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正发展环境。会议要求,要坚持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设定标准。坚决控制新设对企业投资、产品、生产经营和资质资格的行政许可,放宽社会资金准入。能通过技术标准、规范等其他管理手段或措施解决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能通过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解决的,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
二要严格设定程序。对确有必要设定的行政许可,要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并广泛听取意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得设定。召开听证会要真实反映民意,防止成摆设。
三要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各部门要公布其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并定期评价,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实施行政许可,要明确责任、权责一致,注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法设定许可和增设许可条件,或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为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特别要制止以许可增加收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