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启动镇级综合执法试点
2015-01-30郭利艳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10期
为有效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主体交叉、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山东省寿光市印发《镇级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镇级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一是界定镇级综合执法范围。探索“7+X”模式,将市直部门在城镇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7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和监督检查权下放给试点镇实施。同时,根据试点镇实际,羊口镇增加了油气管道领域。二是组建综合执法队伍。试点镇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按照搭建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镇级综合执法平台,采取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三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市直部门与试点镇的业务培训、信息共享、配合联动、衔接紧密的执法协作机制,并建立健全与公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办作用,加强对镇级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规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各类执法争议和问题。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使用统一行政执法平台,将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增加试点镇综合执法功能,系统延伸至试点镇和市直有关部门,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要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同时,通过平台实现接受公众投诉举报、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信息共享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