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域下的网络社会治理与网络社会工作
2015-01-30赵万林彭梦华
赵万林 彭梦华
社会治理视域下的网络社会治理与网络社会工作
赵万林 彭梦华
互联网的普及促成了新的空间形态的生产,以空间虚拟性为主要特征的网络社会成为当今社会领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社会问题更是当今社会问题的重要构成。在社会治理的背景下,社会工作以服务者的姿态,参与网络社会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社会工作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既可以促进网络社会问题的解决,反过来也可以推动社会工作知识和实务体系的完善,助推网络社会工作的形成与发展。网络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是对服务型治理的扩展,有助于善治目标的实现。
社会治理;网络社会治理;网络社会工作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对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展开了论述。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当今社会领域重要组成部分的网络社会自然也进入到了政府和学界的视野之中。网络社会的概念建构存在着两条不同的取径,一种是Network society,一种是Internet society。[1]前者是卡斯特“网络化逻辑”意义上的网络社会,直接指向一种新的社会形态,而后者则是一种由信息技术塑造出来的虚拟性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与映射。在社会治理的语境下探讨网络社会治理,更多地是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网络社会这一概念,即将网络社会这一虚拟性空间形态作为社会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到社会治理的框架之内。网络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个新兴分支,是对网络社会崛起的主动回应。本文基于社会治理的语境,主要探讨社会工作如何参与网络社会治理,参与网络社会治理对完善社会工作体系的助推性功能,以及网络社会工作如何有效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
一、社会工作在网络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网络社会是社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社会问题是社会问题的重要构成,因而网络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王思斌教授认为,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是一种“基础-服务型”治理,[2]这种服务型治理主要表现为“通过服务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秩序” 以及“通过服务促进社会治理创新”。[3]换言之,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主要是通过发挥自身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以服务者的姿态参与社会治理的。笔者认为,虽然网络社会具有与现实社会不同的特征,但社会工作参与到网络社会治理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种服务型治理,这取决于社会工作的专业特质。具体而言,社会工作可以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参与网络社会治理中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一)社会工作参与网络社会的源头治理
社会工作参与源头治理就是要突出治理效果的根本性,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保证社会治理目标实现。[4]网络社会中的许多问题,如网络集体行为或网络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网络社会成员在现实社会中的利益诉求得不到表达和满足,以及相应的需求得不到回应,遂将抗争的场域转向网络空间,而基于互联网络的社交平台成为“弱者的武器”。社会工作是一门以追求社会公正作为专业承诺的学科和职业,其宗旨在于为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可以起到社会“减压器”的作用,实现线下消化现实社会中潜在的不和谐因素。
除了线下参与之外,社会工作还可以通过线上参与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介入到网络社会治理之中。一方面,网络社区治理是网络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工作者通过获得某一网络社区的成员资格,与社区成员建立互为主体性的专业关系,[5]进而增加与网络社区成员之间进行真诚沟通和协商的可能,达成“沟通理性”;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可以通过“网络外展”的方式获取网络社会成员的某些诉求和需要,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满足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回应“服务对象”的需求,从而实现源头治理。
(二)社会工作参与网络社会的系统治理
系统治理即要突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进一步树立协同理念,增强协同意识,提高协调能力。[6]网络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需要跨域合作或“多元联动”,[7]也就是说,在网络社会治理中,社会工作是多元主体的其中一员,其他参与主体还包括政府、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或公益组织以及公民个体。在网络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格局下,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是提供服务,扮演着“协同者”角色。[8]其他主体各自发挥自身的优势,各个主体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动网络社会实现善治。
同时,社会工作参与网络社会系统治理,还可以利用个案管理模式,调动网络社会的其他资源来服务于案主的正当需求。个案管理模式要求社会工作者在评估服务对象需求和特质的基础上,链接各种对其困难解决和需求满足具有积极意义的资源,并通过协调各方专业和利益共同体,为其提供专业化的服务。[9]这时的社会工作扮演的角色是协调者、组织者和倡导者。
(三)社会工作参与网络社会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就是要突出治理过程的全面性,充分发挥预防、治疗和发展三维一体的介入优势,个案、小组和社区同容并举的方法优势以及宏观、中观和微观贯通联动的政策优势。[10]具体而言,首先,社会工作参与网络社会治理,其发挥的功能不仅仅是协同解决网络社会现有问题,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源头治理)实现问题的预防,通过对服务对象的增能(如面对现实中的具体困难)实现案主的功能性发展;其次,社会工作的个案、小组和社区方法既可以在现实中运用,也可以移植到网络社会中,如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实现与案主之间的非面对面交流,发挥社会工作个案工作的功能;最后,在为网络社会成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可以获知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中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性知识”,以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政策漏洞等,从而发挥政策倡导和参与政策修订建议的功能。
二、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工作体系的完善
通过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社会工作自身的知识体系和实务体系得以完善化,并助推网络社会工作分支学科的形成与发展。
(一)知识体系的进一步丰富
社会工作本身是个开放包容的体系,其主要的旨趣在于助人,各种有助于实现其专业旨趣的知识、理论都能得到采借进而内化到专业体系之中。社会工作参与网络社会治理,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理论、方法、技巧以及价值伦理在网络社会的适切性,也需要采借其他学科生产的新知识,以及本身从事专业知识的生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工作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反身映照”和生产、积累新知识的机遇。
就理论而言,网络社会研究诞生了一批较有典型意义的“中层理论”和视角,如身份映射的视角、[11]国家—社会的视角、[12]性话语[13]等,这些“中层理论”和视角对于社会工作认识网络社会,择取介入方法都具有启发意义。就方法和技巧层面而言,传统社会工作的个案、小组和社区方法在网络社会治理中面临着时空关系重组的挑战,如怎样通过网络社会的符号体系代替面对面可感知的表情肢体语言来辨识案主的心理。就价值伦理层面而言,需要承认案主的虚拟性价值,[14]需要回应如何在网络社会秩序和网络社会成员(案主)权益之间实现平衡的问题。
(二)实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社会工作实务领域不断扩展,逐渐形成了包括青少年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灾害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在内的多领域和跨领域等多元实务体系。社会工作参与网络社会治理,将助推一个新的社会工作实务领域,即网络社会工作的形成。一方面,线上的参与实际上是对网络社会问题的直接回应,社会工作的场域转移到网络空间,形成场域意义上的网络社会工作。另一方面,线下的参与面向的是网络中的社会问题,而服务的场域在现实社会中,但是通过网络的工具性利用,实际上推动了准网络社会工作的形成。
(三)网络社会工作的形成与发展
互联网对于社会工作而言,具有工具和场域的双重蕴含。网络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在秉承专业价值、内化专业理论和习得专业方法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化施助手段或以网络场域为对象为案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包括传统社会工作和网络社会工作的协同参与,二者面向的对象都是网络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网络社会成员的需求,其主要的区别在于达成专业目标的场域和手段不同。传统社会工作达成目标的场域在线下的现实社会;而网络社会工作达成目标的场域则是在线上的网络社会,具体表现为对网络的全程利用,这使得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借由网络终端“相遇”在网络空间中。社会工作在通过对网络的工具性全程利用最终会达成在网络空间中与案主相遇、真诚的沟通,并实现网络社会工作在工具和场域两个维度的统合。
三、网络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两个面向
网络社会工作以互联网为媒介和平台开展助人工作,主要通过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来推动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网络社会治理是线上治理和线下治理的结合,因而网络社会工作从“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两个“面向”入手,通过对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的整合性利用来推动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
(一)面向现实社会的网络社会工作
现实社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现实社会成员存在着多元化的需求,现实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网络社会工作在评估案主需求的基础上,链接并整合资源为案主提供服务,回应社会领域中问题和社会成员的多元需求,从而参与社会治理。基于社会工作者对网络的利用程度,面向现实社会的网络社会工作分为准网络社会工作和专业的网络社会工作。
准网络社会工作是指社会工作的助人过程不完全以互联网为媒介和平台。网络社会工作与现实社会中的案主建立关系同样延续传统社会工作的三种关系建立渠道,即案主主动求助、其他机构和单位转介、开展外展活动。继而,社会工作者利用网络或直接在线下对案主的需求及其社会生活生态进行专业评估,并与案主一起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对于拥有同质性需求和困难的案主,社会工作还可以借助网络平台构建案主的社会支持网络和互助网络,如目前得到广泛应用的QQ群组、微信群组等。基于网络空间的社会支持网络更加便捷,打破了案主之间的空间阻隔,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社会支持网络的广泛性和灵活性。
专业网络社会工作无论是与案主建立关系,制定工作计划,还是个案工作的实施都主要以网络为媒介或平台。[15]在能够通过网络媒介上的交流和干预(包括在网络上为案主链接资源)解决服务对象面临的问题的情况下,网络社会工作者不需要在现实社会中与案主发生实际的接触。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空间的限制,使得专业关系的建立和助人活动更加便利。
(二)面向网络社会的网络社会工作
网络社会工作直接面向网络社会中的社会问题和成员需求,实际上是对网络社会治理的参与,而参与网络社会治理同时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在网络社会中,网络社会工作可以开展个案工作、个案管理、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以及网络外展。
对于网络社会工作来说,网络外展方法是一种重要的专业方法,也是网络社会工作对社会治理的呼应。网络外展(out-reach in virtual space)指的是社会工作者在网络社会中的外展行为和活动,如社会工作在微博、论坛、贴吧等网络公共空间或其他个人空间进行“访问”,以发现网络社会成员的需求,并结合专业优势为其提供特定的服务。在需求评估手段的意义上,网络社会工作者主动在网络社交空间中寻找具有某些需要的“案主”,并与之沟通建立专业关系,从而满足其需求、协助解决其困难。在网络研究和知识生产的意义上,网络社会工作以专业视角对网络社会及其成员进行研究,在增加专业知识积累的同时,增进和形塑大众与政府部门对网络社会的认识,从而为相关政策和治理措施的出台提供理论依据。
网络社会工作面向网络社会可以与网络社会中的其他治理主体相互协作形成系统治理的格局;作为网络社会的主体之一,网络社会工作还能通过行业自律推动网络社会实现“善治”。具体而言,一方面,网络社会工作可以嵌入到相应的互联网企业、网络社区的“管理单位”,协助其更好地参与网络社会治理。另一方面,网络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通过自律增加网络社会的和谐因素,从而助力于网络社会治理和现实社会治理。
[1]王冠.“网络社会”概念的社会学建构[J].学习与实践,2013(11):116-122.
[2]王思斌.社会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J].社会工作,2014(1):3—10.
[3]王思斌.社会治理结构的进化与社会工作的服务型治理[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30—37.
[4][6][10][12]柳拯.社会治理背景下的中国社会工作[J].社会工作,2014(1):17—22.
[5][14][15]陈劲松.网络社会工作的特性及基本原则探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5):71-78.
[7]李一.网络社会治理的目标取向和行动原则[J].浙江社会科学,2014(12):87—93.
[8]曾润喜,王国华,陈强.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的网络社会治理[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121-125.
[9]王思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4.112.
[11]吴关龙,马宁,王新雷.网络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以身份映射关系为视角的考量[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3(5):84-87.
[13]罗东.“性话语”是弱者的又一件武器:中国大陆微博语境中的权益表达与诉求研究[J].香港社会科学学报,2013(45):33—67.
(责任编辑 胡爱敏)
赵万林,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邮政编码 250100);彭梦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邮政编码266100)
C916
A
1672-6359(2015)05-00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