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平等”与“公正”的关系辨析
2015-01-30张翁敏
张翁敏
(福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6)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进行了高度概括和凝练,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倡导的包含三个方面共二十四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说在多元价值观相互交融的当今社会,中国选择了与其社会性质相符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重倡导”,具有内在统一性,缺少任何一层,都不能构成完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现形式之一。明确平等与公正的内在关系,是实现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统一的前提。
一、从马恩到中外不同社会制度对平等与公正的理解
(一)马恩对平等与公正的阐释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为平等奠定科学之基,以唯物史观为基础对平等问题的阐述,都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体现、渗透着对平等问题的探求。恩格斯指出:“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进行。”[1]恩格斯首先反驳了空想社会主义者表面的不切实际的核心价值观,接着又对平等内涵进行了多方位的理解,包括社会平等、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具体来说,社会平等是摆脱压迫与剥削获得自身的解放。《共产党宣言》表述到:“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2]政治平等体现在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是依靠人民的意愿管理国家。经济平等则是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对之前的旧的平等观进行了扬弃,用唯物史观对其进行了科学的升华。
公正从构词法的角度来说,含公平和正义之意。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公平正义思想主要体现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的公平正义,是对狭隘的资本主义公正观和空想社会主义者公正观的超越,首次将公平正义的思想立于科学的基础上,揭示了以剥削制为基础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是社会不公正的根源,因此只有消灭阶级和旧式的分工,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平等与公正
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是资产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对资本主义制度本质的反映。就平等而言,资本主义社会相较于封建社会,其从“民法”的角度提出每个人的平等权利问题,在法律上确立了抽象的人的平等,这的确是一个进步。但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允诺的平等的“民主”权利是以财产权为基础的,现实生活中财产权的不平等就使得西方法律上的人人平等成了空话。公正亦是如此:资本主义的公正是低于资本自由和个人自由的第二顺位的价值观,在资本主义社会,公正是以形式平等为标识,失去生产资料的人除了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之外,没有什么公正而言。
(三)平等与公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
马克思说过:“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本和生产力。”[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同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本质区别,那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基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的是现实的、全面的、可操作的平等,是历史的、具体的、阶级的、相对的,不存在永恒的、抽象的平等。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平等观是在吸收、借鉴和批判前人平等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揭露了资本主义平等观形式上平等而实质上不平等的假象,主张实现形式与实质上的真正平等。从社会主义平等观的内涵上理解,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经济上即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全体公民平等的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无论处在社会中的何种层次,都有实现梦想的同等可能。政治上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平等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利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文化上即平等享有接受教育,从事科学研究事业,提出独到见解的权利。社会上即全体公民平等享有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权利。生态上即每个公民平等享有生态资源,履行环保义务,不得侵犯他人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实现以公平正义作为追求目标。社会的公正状况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社会不公将导致人民对社会的不满、矛盾的激化,进而威胁社会的有序发展。因此,社会不公很难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反,社会公正直接地影响着人们核心价值观的形成。
二、平等与公正的内在逻辑关系
(一)平等是公正的基础,平等以公正为实现前提
平等与公正共同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都是对所处时代政治和经济关系的反映,都是对所处时代人际关系的映射和评价。从这个意思上说,平等与公正具有某种相互关联性。即平等是公正的基础,平等以公正为实现前提。
一方面,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平等是人们共同追求的心愿。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平等奠定了基础。平等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习近平指出:“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5]也就是说,平等蕴含了对每个个体的关爱。而公正存在于平等的个体之间,即平等是公正的基础。例如,在文化教育方面,每个人都拥有全面发展自己才能的权利,而接受教育是人类实现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由国家出资对一切儿童毫无例外地实行义务教育是落实平等的重要举措,而扶助贫困生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则更好的体现了平等基础上的公正。
另一方面,平等强调的是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公民个人既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又履行相应的义务。公正强调的是通过规则和制度建设加以保障。例如,政治制度的功能之一就是对社会利益关系进行调整,从而实现社会公正。平等与公正在实现路径上的差异决定了平等是一种“应然”的追求,而公正则更多的是一种现实的表达,是“实然”的状态。追求平等的道路是永无止境的,更有未来性和前瞻性,公正则更多地立足当下的社会规范的调整。也就是说,平等以公正为实现前提,没有公正的平等是不真实、不现实的平等。
(二)公正是平等的价值演绎,公正是平等的具体体现
从指涉范围来看,公正所涉及的范围相对狭窄,而平等则更为广泛。平等与公正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概念,一个称得上公正的社会,则必然是平等的社会,平等是公正的内在规定要素。换句话说,平等是宏观层面的,公正是微观层面的。宏观层面的最终实现以微观层面的实现为基础。
十八大报告指出:“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发挥出来。”[6]反之,社会不公的长期存在,社会矛盾的激化,会使社会发展失去动力,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毁于一旦。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公平。因此,公正是平等的价值演绎,是社会主义的内在尺度,是维护社会平等的必然要求。公正源于人人皆有的社会平等,公正是对一定发展阶段的不尽完善的社会存在的适度调适,是平等的具体体现。
(三)平等强调天赋性,公正则主张后天性
相对而言,平等是一种具有理想追求的价值理念,强调天赋性。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如此解释平等:“所谓平等有两类,一类为其数相等,另一类为比值相等。‘数量相等’的意义是你所得的相同事物在数目和容量上与他人所得者相等;‘比值相等’的意义是根据各人的真实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衡称的事物。”[4]同样,从词义上看,“平”隐含着无差异性,“等”意味着数量相等。因此,平等强调的是人们在社会上处于同等地位,关注人的尊严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如《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平等即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正是因为如此,平等具有自然属性,强调天赋性。
相反,公正则在一定程度上立足社会现实基础上的评判与融通,主张后天性。公正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准则,如制度、规范等,合情合理地处理事情,不偏不倚。公正是社会良性发展的最佳状态。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公正指明了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控制基尼系数,使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因此,公正的着眼之处多停留在利益分配领域或者经济交换情景中。通常关注的是利益分配以及对分配机制的认同程度,还包括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对经济秩序和交易规则的尊重与维护。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正具有社会属性,主张后天性,主张通过制度的调整实现对平等的理想追求。
正是由于平等和公正在价值层面上的差异,凝练社会形态的价值追求时,均作为独立的价值观念写入社会层面的价值导向中。
三、实现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的统一
平等与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它们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缺少任何一方,都不能构成完善的社会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道德生活的基础,而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是理想目标,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则是使我们能够实现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不可逾越的中间环节。”[7]也就是说,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是连接国家和个人层面价值追求的纽带,为个人层面价值追求的实现提供载体,也为国家层面价值追求的实现提供支撑。因而,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表明,要实现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的统一,两者应同时进行,双管齐下,以公正促进平等,以平等实现公正。
(一)加强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的教育
马克思在《德法年鉴》中指出,必须对无产阶级进行思想理论灌输,使其获得精神武器,这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必由之路。当然,加强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教育绝不是抽象意义上的空洞的理论说教,而是现实地、具体地落实于生产、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部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准则。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就是加强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的过程;同样的,加强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的过程,也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
加强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的教育,一方面就是要把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融入国民教育中。江泽民指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民族优良传统的发扬,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的形成与巩固,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教育工作。”[8]也就是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平等与公正的思想深入人心,并在现实生活中自觉地体现和张扬平等与公正。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的教育,必须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十八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让各种所有制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在全社会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稳步推进,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地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把平等与公正的价值观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让全体人民朝着社会主义的平等与公正的方向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缩小城乡差距;在社会主义生态建设中,强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公平,使人民公正地享受发展成果,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生存与发展的权利。
加强平等与公正价值观教育,就是使之内化于心,才能真正从行动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推进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的制度建设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在现实社会中,依然存在着不平等、不公正的现象。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不平等、不公正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平等与公正的制度建设。
消除现实社会中某些不平等、不公正现象,需要以优化的制度作为保障。首先,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因为只有政治体制的改革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利益关系,从而完善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协商的政治权利,反对特权,消除腐败。其次,积极推进法律制度改革,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次,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两级分化。最后,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覆盖面更广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使所有社会成员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综上所述,追求平等与公正,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与社会主义公正价值观,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社会主义平等观与公正观的实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制度建设的实现过程中,统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过程中。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48.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94-1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8.
[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出版社,1983.234.
[5]吴撼地.平等是现代社会的基石[N].北京:人民日报,2014-04-1.
[6]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7]张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N].人民日报,2012-11-30.
[8]江泽民文选: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