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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与习近平领导思维

2015-01-29贺善侃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底线思维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思维

贺善侃

(东华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上海200051)

全面深化改革与习近平领导思维

贺善侃

(东华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上海200051)

摘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集中体现了习近平同志的领导战略思维。习近平的领导战略思维特点主要表现为:高瞻远瞩战略目标制定中的整体思维,作为实施战略目标坚强保障的法治思维,落实战略目标切实举措的底线思维。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战略思维;整体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在反复调研深入总结改革开放经验,戮力同心凝聚改革共识基础上,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进程。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领导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1](P31)“全面深化改革”,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35年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综合国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之后,我们党作出的又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定、新的历史起点上的重大战略部署。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推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这些战略部署集中体现了习近平同志的领导战略思维。

一、整体思维:高瞻远瞩战略目标的制定

战略智慧集中表现为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战略方向的战略视野和能力。“高瞻”即总揽和驾驭全局;“远瞩”即立足当前、放眼未来、预测趋势。在事物发展全局和趋势的视野下确立战略目标,是战略思维的最高智慧。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确立新一轮改革的总体战略目标时,正是体现了善于观大局、察大势、谋大事;正确认识和积极顺应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善于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精心谋篇布局,为全面深化改革引领航程的战略思维。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P3)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一是准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方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往什么方向走?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句话规定了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二是准确抓住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和根本,规定了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就需要着眼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体效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不是零敲碎打地调整、碎片化地修补。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我们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决定了“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同志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3](P87)要统筹考虑、全面论证、科学决策。各领域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交融,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如果各领域改革不配套,各方面改革措施相互牵扯,全面深化改革就很难推进下去,即使勉强推进,效果也会大打折扣。这是习近平整体思维战略智慧的充分体现。

然而,深化全面改革需要全局和局部相配套。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战略策略。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协调推进,注重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力争最大的综合效益。没有整体推进,改革会顾此失彼,另一方面,整体推进必须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不搞重点突破,改革难以出成效。整体推进,即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重点突破,即选择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重要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到改革大局,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关键环节“一子落而满盘活”,关系到改革成效,是改革的有力支点。《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是依据这一战略思维,确定了经济体制改革是重点,而且提出了每一个领域深化改革的重点。这正体现了习近平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战略策略艺术。

二、法治思维:实施战略目标的坚强保障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怎样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如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方面阐述依法治国;并全面破解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信访不信法等一系列问题。这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姐妹篇。把握这两个《决定》的关系即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习近平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开放。

为把握“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我们首先必须深入理解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联系。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我们党首次提出的新概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探索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中,对国家的本质属性及其演进规律作出过深入解析。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阐述国家理论时强调:统治阶级掌控国家机器,尽管承担了必要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但国家的本质是维护阶级统治,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也就是说,国家的首要职能是阶级统治。

然而,国家的形态和职能是在发生变化的。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属性及其治理方略,是我们党所面对的全新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社会主义国家与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的共同体,是全体人民公共利益的代表,除了对少数国内外敌对力量实施专政外,国家的首要职能是治理社会、服务人民。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职能实现了从专政到治理,从单向一元的政府主导管理到实现国家、社会、公民协同共治的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顺利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这是因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集中体现了现代政治的特点。

现代政治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说来,现代化即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这种转型应是全面的。在政治方面,就是从不发达政治社会向发达政治社会的过渡。不发达政治社会的主要特征有:国家分裂;家族政治或部落政治;专制主义;人治;政党为少数政治领袖所把持,不能成为公民参与政治的中介组织,公民参与政治水平很低;以家族、血缘关系分配政治角色;宗教和迷信成为政治统治的抓手之一;缺少社会流动,城市和农村界限分明等等。总之,不发达的政治社会是缺乏民主政治体制的社会。

与此相反,发达的政治社会正是与民主政治体制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其主要特征有:民主政治、政府的权力得到公民的认同并受到公民的监督;政体具有弹性,能够容纳和吸收社会分化出来的群体和新生的政治力量;依法治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治和行政决策均来自民意,并有较高效率;政党成为公民参与政治或成为联系政府和公民的中介;政治参与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社会流动快,实现了城市和农村的一体化。

从不发达政治向发达政治的过渡是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我们可称这一阶段为政治现代化进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即是政治现代化进程。

依据上述发达政治社会的特征,民主和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正是民主和法治的全面推进。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用8个能否来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8个能否”是对人类国家政治制度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也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否现代化的标志。这一标准涵盖了国家政治制度的全面内容,既涵盖了国家层面决策的民主和效率,又涵盖了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利实施情况;既涵盖国家领导层的更替问题,又涵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问题。这一标准强调,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不仅应当是民主的,而且应该是有效的。民主性与效率性的有机结合,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应有特征。

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上需要下更大气力。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如何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时提出了6个“切实防止”: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这6个“防止”是针对国家治理中的关键问题而提出的。切实做到这6个“防止”,全面深化改革才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推动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才能实现。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是实现6个“切实防止”的切实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王符在《潜夫论》中说:“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4](P80)习近平强调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的深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习近平法治思维的主要精神表现在如下方面。其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其三,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其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其五,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习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4](P81)

显然,只有切实落实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底线思维:落实战略目标的切实举措

宏伟的战略目标必须以贯彻落实的实际举措为托底。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全面深化改革大潮正起时,“抓落实”、“抓到位”是习近平同志强调最多的关键词。他再三强调,要把改革各项工作抓到位,把实施方案抓到位,把实施行动抓到位,把宣传引导抓到位。

首先,习近平确立了“蹄疾而步稳”的战略步骤。

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要取得决定性的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时间不等人,很有紧迫感;因而,全面深化改革不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但只争朝夕不是急躁冒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改革举措当然要慎重,要反复研究、反复论证,但也不能因此就谨小慎微、裹足不前,什么也不敢干、不敢试。搞改革,现有的工作格局和体制运行不可能一点都不打破,不可能都是四平八稳、没有任何风险。只要经过了充分论证和评估,只要是符合实际、必须做的,该干的还是要大胆干。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宕(以2020年为改革的节点,每一项改革都要列出一张清晰的时间表),该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做到“蹄疾而步稳”。

这里包含着变和稳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是在稳中求变;另一方面要在变中求稳;变与稳要相结合,不能单方面强调变而破坏稳;也不能单纯求稳而不敢求变。“稳”也好,“改”也好,是辩证统一、互为条件的。一静一动,静要有定力,动要有秩序,关键是把握好这两者之间的度。根据稳与变的辩证法,我们的战略方针是“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蹄疾而步稳”的战略步骤是实现战略目标的切实保障。

其次,习近平提出了“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4](P180-181)坚持底线思维,是我们应对错综复杂形势的科学方法,更是推动新一轮改革的治理智慧。

底线思维,应是“有守”和“有为”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我们要充分估计困难和阻力,设定调整阵痛与成长烦恼的可承受底线,继而坚守底线,严防出现颠覆性的失误。另一方面更要有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不到长城非好汉”的进取精神,充分挖掘潜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为发展赢得新的生机。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动和规划正是充分体现了这一战略智慧。

一方面,习近平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动体现了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的战略勇气。

今天的改革再次到了一个紧要关头。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改革本身也面临着“期望值上升”的问题,与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初期的群众仅关注物质利益的情况不同,当今国人对改革的诉求更高、更多。如何闯关夺隘,更好地回应人民诉求,关系到改革的号召力,也考验着我们党的执政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改革经过三十多年,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4](P41)与30多年前的改革相比,今天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前者意味着“难”,后者意味着“险”。与过去皆大欢喜的普惠式改革相比,今天的改革很难让所有人兴奋。无论简政放权,还是调节收入,改革都不可避免会触碰一些固有利益,甚至遭遇某种“利益矩阵”。换句话说,革思想的命、削手中的权、去自己的利,不是每个部门都愿改,也不是每个群体都想改。面对矛盾和问题,习近平同志表现出敢于啃硬骨头的战略勇气。他说:“当前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格外艰巨,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个时候就要一鼓作气,瞻前顾后、畏葸不前不仅不能前进,而且可能前功尽弃。”“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的深化,需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既需政治勇气、政治智慧,又需“自我革新”精神。

习近平同志战略勇气来自于他的担当意识、担当精神,表现为面对各种矛盾和挑战的“铁肩担道义”精神、“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担当。

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持续的攻坚战,需要有勇气、有胆识,敢于吃螃蟹,敢于涉险滩,敢于破藩篱,敢于但责任。他说,只要“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利的,对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有利的,该改的就要坚定不移改,这才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和民族负责。”

同时,习近平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规划和部署又体现了“守住底线”策略方法论。

“守住底线”,首先要形成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为主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织牢民生安全网的“网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论述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指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P3)“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2](P4)这些论断正是习近平所指出的“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思想的具体化。

习近平守住民生底线,凸显民生、社会公正的战略举措在三中全会《决定》、今年“两会”的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及三中全会后方方面面的工作中得到了体现、落实。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改善人民生活的发展”作为本届政府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时必须把握好的原则和政策取向之一。报告指出,“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报告列举了群众最期盼的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诸种问题,一一明确了改革的具体措施。李克强总理用所有中国人都听得懂的语言,简朴地诠释道,政府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让全体人民过上好日子。报告还为我们作出了一些有关公平的承诺,诸如:教育公平、信用公平;向贫困宣战,绝不让贫困代代相传;防止“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的不公平;终结国企与民企在某些垄断领域市场准入方面的不平等待遇,等等。

“守住底线”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风险评估。推动改革绝不可能没有风险,“底线思维”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守住风险底线,以不至于爆发系统性的危机为底线。如在经济领域的改革中,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就是底线。经济发展速度,快了可以调控下来,慢了可以加快发展,但是,一旦经济秩序乱了、社会经济崩溃了,就会造成全局被动的后果。

“守住底线”还体现了各项工作的“红线意识”。如严守环保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增强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不要带血的GDP”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总之,以底线思维划定边界,“坏处”才能全力避免,“好处”才能尽力赢得。只有这样,战略策略才能落实,战略目标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读本[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C].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4]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李冲锋]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Reform and Xi Jinping’s Leadership Thinking

HE Shan-kan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Donghua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51, China)

Abstract:The strategic deployment for deepening reform and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in a comprehensive way epitomizes Xi Jinping’s leadership strategic thinking. His leadership strategic thinking is mainly manifested in the following respects: the overall thinking in setting strategic objectives with a foresight, the rule of law thinking which serves as a guarante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ic objectives and the bottom-line thinking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ic objectives.

Key words:deepening reform in a comprehensive way; leadership strategic thinking; overall thinking; rule of law thinking; bottomline thinking

作者简介:贺善侃(1947-),男,上海人,上海市领导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东华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收稿日期:2014-10-20

中图分类号:C9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55(2015)01-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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