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参与角度浅谈网络反腐
2015-01-23陈茉
陈茉
【摘要】由于经济发展和民主观念深入人心,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有了很大提高,这将有利于我国反腐工作的顺利开展。网络的独特优势使其成为开展反腐工作的有效手段,目前的网络反腐机制利弊共存,要推动我国反腐工作,就必须从增强公民参与意识、健全公民利益保護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相关道德法规等方面出发,构建有效的网络反腐运行机制。
【关键词】公民政治参与 网络反腐 构建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网络反腐及相关问题的理性分析
全球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把网络推向发展的关键点,使其成为一种高效传播媒介。近年来,网络独有的技术优势使得各国政府纷纷垂青于网络,逐渐把网络引进政治生活中,形成网络—政治的完美结合。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公民的政治意识逐步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很大提高,这有利于网络反腐工作的高效开展。
网络反腐是指利用网络技术和网上平台汇集并检测政府或权力部门的情况,搜索民意和其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政府或权力部门的执政或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目的。网络以其快捷、迅速、覆盖广、受众多、透明度高、适合大众等独特优势成为新时代反腐工作的全新平台,发挥着强大的舆论监督功能,凸显了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威慑力。但是,网络反腐也是一把“双刃剑”,存在着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值得重视。
网络反腐的优势。首先,网络反腐内容全面,参与主体广泛。民众借助网络平台了解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其参与的网络监督则涉及政绩工程、豆腐渣工程、贪污受贿、官僚作风、违法乱纪、形式主义等各个方面,此外还涉及到政府官员的道德品质等。民众只需要掌握一定技能、能够进行基础计算机操作便能参与到网络监督中来,而无性别、年龄等先天条件的限制,充分显现了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其次,网络反腐交流多样,舆论聚合。网络论坛、博客、微信等的出现,为公众提供了多样化的平等交流平台,从而打破了传统媒体言论的状况,也能保证群众及其与官员的有效互动。这些评论和观点在网络中得到传播与碰撞,能够达到反腐工作的成本利益最大化,为形成强大舆论提供有利条件。
再次,网络反腐匿名作用,深度拓展。目前,虽然我国网络反腐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取得了一定的可观效果,但是举报人的利益保护机制仍然不够健全,不但打击了民众的监督积极性,还导致信访、电话等传统反腐渠道未能发挥实质性作用。而在网络监督中,网民无需使用真实姓名、无需公开真实身份,就能在虚拟世界中表达自己的真实心声,关注事件的态势及处理情况。公民通过这一平台参与网络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监督者人身安全及利益受损,也有利于调动公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从而为打击腐败分子、推动反腐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新途径。
最后,网络反腐价格低廉,成本经济。网络监督过程中,监督主体只需要在电脑面前输入相关评论、举报等信息,提交相关证据,就能发挥监督作用,几乎没有经济成本负担;而传统的监督,除了使用电话监督举报外,举报人需要打印相关书证材料,乘坐交通工具抵达相关部门,有时还要在宾馆酒店耗费数日才能完成整个监督工作,耗费物力财力,挫伤了举报人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导致监督作用发挥不够。而对于政府监督部门来说,只需要建立一个廉政监督网站,开发相关系统软件,能够使举报人登陆系统并提交证据材料,然后根据材料调查核实,并能通过系统同举报人不定期进行互动联络。
网络反腐的劣势。首先,网络信息繁多杂乱,可信程度有待确认。由于网络论坛、博客等普遍存在法律真空和管理缺位的现象,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会造成网络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虚假性,从而使得网络舆论监督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严重影响舆论监督的效力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其次,个人主观主义盛行,道德底线受到践踏。网络个人非理性化容易造成网民对人不对事的极端看法,甚至歪曲客观事实,肆意造谣,严重者会导致群体性的网络暴力。目前,网络舆论中的非理性言论较为突出,甚至还有进行明显的人身攻击的言论,给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再次,网络监管法制空白,有效管理缺位。当前,与网络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管理缺位,有些方面甚至存在真空状态,这导致网络监督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通过建立网络反腐中的核实、受理、反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充分利用好网络举报平台。通过制度规范网络监督,保证网络监督在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并以此带动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当前深化网络监督的一项现实而重要的课题。
最后,腐败案件处理无序,反腐热情受到打击。由于民间网络监督缺乏管理,导致对网络监督参与者利益保护、秩序维护、信息核查等和对官员的问责均缺乏有效规范。一方面,由于网络是个虚拟平台,存在很多杂乱的信息,网络反腐信息核实的真假标准没有统一而有效的规定,所以很难分辨信息的真假度,从而也将导致事件处理程序和公正度没有正确统一的标准。同时也没有对参与者的合法利益进行充分保护,可能引发政府信任危机和打击网民的反腐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对官员进行网络问责的过程中,对腐败事件的处理、调查、反馈等并无明确的标准和程序,也没有相应的公开。
公民政治参与对网络反腐的价值分析
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增强,保证了网络反腐的积极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我国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的积极性,同时,网络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公民进一步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提供了便利条件。公民通过网络平台对政府的动态进行监督,并适当地提出建议、意见及批评,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开展和网络反腐的顺利进行;此外,也使公民享受到了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拥有了更多的正当利益。
政治参与的主体日益扩大,确保了网络反腐的主力军。公民是我国进行网络反腐的主力军,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扩大政治参与的公民主体范围,是我国开展网络反腐工作的关键一步。目前,由于市场经济的进步发展和民主观念的深入人心,我国公民的政治意识和公民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政治参与的主体不再局限于文化素质较高的知识分子和精英群体,还包括工人、农民、商人、私营业主及其他群体,日益显示出主动性和自觉性,他们能广泛地参与政治活动,对于我国网络反腐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政治参与内容丰富多样,参与网络反腐的内容全面。政治参与的内容包括政治认同决策、监督和动员几个方面。公民进行网络监督时,不仅可以监督政府制定政策的合理性科学性,还可以督促政府官员正确地履行职责,对于其不恰当的作为还可以提出批评和改正建议等。除此之外,公民也可以开展“民意调查报告”,对官员进行监督,一些城市还开设了“市长专线”,公民可通过多种途径表达意见和建议,还可以诉求于网络、报纸、杂志等一些传播媒介反映社会热点问题。
当前网络反腐机制的运行现状
公民理性认识深化,但反腐意识淡薄。目前,我国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的公民理性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经过网络教育的宣传教育,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他们的政治期望也在不断提高,逐渐从政治冷漠向政治参与转变。此外在网络理性文化氛围熏陶下,我国公民的民主和法制意识开始苏醒,开始学会理性思考,慎重行为,而不是简单的盲从,这都为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深厚基础。但是,我国传统的官本位和人本位思想的严重,使得我国公民形成了畏惧权力、无条件服从一切权力的消极倾向,因此,人们会认为权力具有无可抗拒、无法改变的效力,相应地放弃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的权利,成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股强大阻力。
反腐主体范围拓展,但利益保护不够。随着公民理性教育的深入开展,公民开始积极进行政治参与。但网络反腐涉及到公民的切身利益,目前,尽管我国对监督主体安全和利益的保护做出了少许的立法,但我国并没有建立健全对实名举报者、检举揭发者的保护机制,从而使一些正义监督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极大地打击了公民的监督积极性。虽然公众的警惕性是一直存在的,然而这种警惕性并没有随之产生多少现实的力量,事实证明,仅仅对滥用职权打压舆论监督的行为保持警惕是远远不够的,要让这种警惕性产生现实的力量,就必须建立宽容公民言论的机制,同时也要落实追责制度。
法制体系逐步建立,但运行机制不畅。对于网络反腐工作来说,法律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等特点,依法治国就必须要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效力,这将保证反腐倡廉工作高效务实的开展。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制度并有很大进展,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遏制腐败的作用,但法制体系还不完善,仍有很大缺陷。主要表现为:《网络反腐实施条例》等网络反腐相关法律法规还没建立;有的法律制度内容陈旧,跟不上新形势的步伐;有些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根本得不到高效务实的贯彻落实;有关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公务员内部条例或政策较多,国家立法较少,缺乏正式性和重视性等等。总之,我国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其作用得到切实发挥。
公民参与网络反腐的有效路径
增强公民参与意识,拓展网络反腐广度深度。网络监督的务实开展、民主政治的实现和维持,需要公民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过去,由于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剧,个人本位心理成为不少社会成员支配自己行动的力量,从而形成对社会的疏离,政治心理趋于冷漠化,政治热情不高。显然,这种政治冷漠与疏离将导致政治效能感低下,对于以中国共产党为执政党的中国政府动员社会资源,进行政治发展是不利的。
因此,必须开展各种形式的公民理性教育,如座谈会、讨论会、实践活动等等,从而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使公民积极地参与到网络监督中去。同时还应该普及网络应用基本知识,使公民可以进行简单而顺利的计算机操作,解决民众网上操作的技术问题,为实现民众与政府间的互动奠定基础。此外,随着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平台的出现,我国网络反腐方式灵活多样。公民可通过这些平台上发帖子、写评论、进行交流互动等,也可直接与政府官员进行电子互动,以全面、充分地了解公务人员的权力运行,从而使网络监督效益最大化。
建立公民利益保护机制,规范公民网络反腐信息真实度。目前网络反腐机制结构还不健全,政治网络建设不规范,资源信息供给、开放力度不够,同时对监督者合法检举揭发行为的保护不到位,从而损害了公民的切身利益。这要求优化网络反腐机制结构,促进网络政治资源的充分开放,同时也要构建好保护公民利益的机制,使全体公民积极参与进来。
在反腐工作中,不仅要为民众提供网络反腐平台,促进公民与官员的良性互动,更要注重建立健全公民利益保护机制,维持公民网络反腐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举报途径等网络平台,充分显示民众最关心的问题,直接倾听民众最真实的心声,接受民众提供的真实证据。另一方面,在受理案件时,要公开审判程序和标准,而且注意对举报人信息的进行保护,确保举报人及其家人的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得到保护。
此外,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会造成网络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虚假性,从而使得网络舆论监督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进而导致网络监督的片面化、形式化,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官员及其家人的利益,甚至危害其人身安全,也严重影响舆论监督的效力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必须建立公共信息核查机制,统一标准,公开程序,确保网络信息资源的全面和真实,使公民利用真实的信息来参与政府工作,实现有效监督,从而真正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实现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民参与网络反腐的效率。政府可充分利用网络的独特优势,通过建立一些具有实践意义的信息公开制度达到与公众的有效互动,进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高效开展。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建议权、批评权、知情权等权利,党和政府要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完善电子政务网站,时刻保证网络政务资源的开放及更新,将凡涉及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一切民生问题的政策或信息公布在政务网站上,并及時对网站内容进行维护和更新,使公民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充分全面了解政府的工作动态信息,并提出自身需求和建议意见,切实参与到政治生活当中,发挥监督作用。
同时,建议将政府官员的一切涉及公务的开支及个人和直系亲属的财产收支,明确公布在电子政务网站上,给予公民适当的监督平台。公民通过对政府官员公开的财产状况和现实情况的比较分析,对其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实际的评价,进而督促其切实履行为民谋利、大公无私的责任。
完善相关道德法规,推动公民高效务实地参与网络反腐。网络作为反腐工作的新途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状态。要保证网络反腐机制的良性运行,促进反腐工作的高效开展,就必须进行法律规范和支持。
对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各个方面及时完善法律规定。通过法律法规,不仅要规范网络反腐运行程序,更要建立健全网络监督主体的合法利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监督者及其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使网络反腐真正处于法律之下,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方略,推动网络反腐工作更上新台阶。
要想推进网络反腐有序化进行,不仅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更要加强道德伦理建设。一方面,要完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加强网络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文明网络监督理念的宣传,并大力弘扬积极向上的网络监督风尚,增强公民网络监督良好道德意识,自觉约束网络监督行为,引导公民正确参与网络反腐工作。另一方面,创造“知荣辱、讲文明、讲正义、讲诚信”的监督环境,大力弘扬健康向上的网络监督风尚,增强网络监督的道德意识,杜绝不正确的监督行为,大力弘扬健康向上的网络风尚,增强网络道德意识,杜绝不文明行为,是广大公民维护网络正常有序运行的共同责任。
(作者为吉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责编 / 韩露(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