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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渐成反腐倡廉新战场

2016-09-28陶莉

人民论坛 2016年25期
关键词:制度体系构建

陶莉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极大地改变了普通公民话语权表达方式。鉴于目前我国网络反腐中的各种缺陷与不足,应对民众网络反腐及舆论监督加强引导,构建有利于舆情事件正确导向的网络反腐制度体系,应加强对网民反腐与舆论监督的道德素质教育,在倡导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的基础上,让舆论监督更加有效,使腐败现象销声匿迹。

【关键词】网络反腐 舆情事件演变 制度体系 构建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极大改变了普通公民话语权表达的方式,为民众反腐提供了新的渠道,也使民众反腐有了新的格局。网络反腐不仅是一种技术的进步,也是一种民主的进化,这对有效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是非常重要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网络反腐是一个新事物,从近几年我国网络反腐舆情事件的演变不难发现,如果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与制度规范,网络反腐并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也不能做到健康发展。因此,面对快速兴起的网络反腐和舆情监督,如何建立完整的制度化体系,通过正确引导与规范来充分发挥网络反腐在国家建设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将成为一个需要持续研究的课题。

我国网络反腐发展特点及舆情事件演变规律

我国网络反腐在总体发展上呈现出非常鲜明的特点,整个嬗变过程可从三个大阶段加以认识和理解。第一阶段,咀疥反腐萌芽期(2003—2007年)。此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举报网站;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分别首次公布了信访、举报中心网址。第二阶段,网络反腐繁育期(2008—2009年)。网络舆情的反腐作用很容易唤起更多网民的参与热情与智慧能力,而规模越来越大的反腐网民又会进一步助推网络反腐的高潮,结果就会有更多腐败事件被揭露、证实并处理。网络反腐的一次次成功也使得反腐活动再次成为了集体行动,并成为最高检探索网络监督的一种新模式。第三阶段,网络反腐成熟期(2010年至今)。网络反腐的确成为了揭露、惩治腐败者及其腐败行为的天罗地网。进入2010年以后,网络反腐舆情多发,反腐风潮持续激荡,各级各地监察部门处理网络曝光腐败官员的数量和能力都在大幅度提高,而相关公共政策的出台也使得网络反腐趋于成熟与理性,同时网络反腐的制度化也得到了一定的加强。

网络反腐舆情事件演变的规律总体表现为:

第一,反腐舆情往往从事件发端中局部信息的披露开始。最典型的莫过于陕西的“微笑局长”杨达才事件。杨达才的出现是在2012年8月26日新华网发表的《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确认共36人死亡,仅3人逃生》的图文报道中。看到这篇新闻后,新浪微博用户@JadeCong发了微博:“事故现场官员满面笑容,情绪稳定。”并附相关截图。可以说,正是这位局长不合时宜的“微笑”表情才发酵了后来的一切。可畏的是,微博的这个评价却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开端。

第二,反腐舆情具有从局部到整体进行实质性揭露的趋向性,在网络热议中引发更大的舆论讨伐。作为安检部门的领导者,微笑的不恰当虽然不是天大的事,但领导对于事故的态度却由此可见一斑,“你的安检工作出了问题你还笑得出来,这是不可容忍的”,“像这样的领导难道能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党员干部?”果不其然,该网友从局长的“微笑”发端开来,又发现了他手腕上价值不菲的手表,而且不止一块、经常更换。实际上,自此已经引爆了揭露杨达才腐败本质的火药桶。2012年9月1日,大学生刘艳峰还希望陕西省财政厅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的工资;紧接着,杨达才的眼镜、皮带也被网友曝光;9月17日以后,《钱江晚报》、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也及时跟进,使这一网络反腐事件一次次被推向高潮。

我国利用网络反腐的制度化体系构建

正确引导网络反腐舆情,建立网络反腐的信息提取及处理机制。网络反腐舆情只有导向正确、材料真实、证据确凿,才能产生反腐的真正效力。但反腐舆情若不能够为官方所用也是枉然,因此既要正确引导网络反腐舆情,也要建立网络反腐舆情的处理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的理性引导机制,使网络舆情更加理性、规范,也更加真实、有效。要通过网络监管正确梳理网民主流舆论,通过“过滤”的方式引导和利用网络舆论。其次,要完善网络反腐舆论信息的收集、处理制度,确保有效信息来源渠道的畅通及信息的客观真实性;针对网络反腐中具有虚构、虚假、甚至恶意的舆论信息,应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核实工作进行认真甄别和筛选;对于能够真实反映腐败现象和行为的重要信息要引起足够重视,并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等有关工作程序,以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和效果。再次,要完善网络舆情监督机制,有效整合民间舆情监督资源和官方舆情监督资源,充分发挥网络舆情的民主监督优势和官方专门的监督监管作用,优化整体监督效果,形成整体监督合力,让网络反腐舆情所形成的民主监督真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信息来源。

加强网络反腐舆情监督的法治建设,提高网络反腐的实效性。网络反腐有着特殊的形成背景,尤其是在中国社会处于转型发展期,一些旧有体制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新的体制尚未建立形成,而科学技术的进步又使得民众话语表达突然进入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因此网络舆情亟需规范管理,更需要通过法治化建设进行规范。首先,要通过法治化规范防止网络舆情的失序、失德及违法现象,防止在进行正常舆论监督和反腐过程中,出于非正常目的而制造网络暴力、借机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避免造成虚假案件或冤假错案的发生;对于恶意散布虚假信息、公报私仇、诬陷无辜、侵害人权,甚至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次,要通过网络立法尽快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应对网络舆论监督,通过正向网络舆情对腐败揭发的行为予以保护,并视之为公民应有的、合法的参政议政权利,要防止针对舆论监督、舆情发起者、反腐倡导者、举报人的打击报复,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再次,要明确规定网络反腐中舆论监督的形式与内容,要引导网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舆论监督和反映问题,要让网民厘清网络舆论监督中,知情权和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舆论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的本质区别与法律界限,要使网络反腐、舆论监督及舆情演变等都在合法的范围内有效开展,从而为反腐工作加油添力。

加强对网民反腐的网络道德规范,形成网络反腐的道德约束机制。以舆论监督加强网络反腐措施,以舆情演变加大网络反腐力度,既需要正确引导,也需要法治规范,更需要道德建设。首先,应提高网民有关网络反腐及舆论监督的道德认识。网络反腐不同于网络上的私人活动,如私密交往、生活起居、养生保健、故事八卦等,网络反腐涉及政治、法律、人权、道德等各种严肃问题,如果在网络舆论监督中道德失范、行为失准,就有可能产生非常大的社会危害。尽管有些网民具有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但若丧失道德标准甚至有违法律规制,对于网络反腐及舆论监督也会有害无益。其次,应建立网民有关网络反腐及舆论监督的道德标准。对于广大普通网民来说,网络反腐主要是通过舆论监督进行,舆情的态势是否正向,是否有利于政府反腐工作的开展,都需要网民有较高的网络道德水准。如严格自律、理性、公正、客观、谨慎等;不虚构、不臆想、不传播虚假信息、不实施人身攻击、不假公济私、不乱发牢骚、不随便发泄私愤;对于未经确认的信息、有害的信息、不能随意散布的信息等,都要谨言慎行,以避免利用网络资源发生公害行为。再次,要建立网络反腐及舆论监督的道德规范制度与机制,利用网络进行积极正向引导,对于不良信息应予删除或禁止传播,对于不良网民及其行为要坚决给予道德谴责,对于情节特别恶劣、以致造成较大危害的,要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予以管制或惩处,在倡导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的基础上,让舆论监督更加有效,使腐败现象销声匿迹。

(作者为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刘怡、谢耕耘:《网络反腐舆情事件的形成与演变机制研究——基于2011—2013年重大公共网络反腐舆情事件的研究》,《现代传播》,2014年第4期。

②张新霞、葛茂林、周秀菊:《我国网络反腐发展历程与发展制约性因素探析》,《石家庄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

责编/王坤娜 孙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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