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替普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疗效及安全性分析
2015-01-23张纪梅
张纪梅
瑞替普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疗效及安全性分析
张纪梅
目的分析瑞替普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疗效及安全性。方法100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 每组50例, 观察组采用瑞替普酶溶栓治疗;对照组采用尿激酶溶栓治疗, 比较两组患者60、120 min再通率与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观察组溶栓后60、120 min冠脉再通率分别为62%、90%, 明显高于对照组的56%、74%, 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6%, 对照组为8%, 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瑞替普酶溶栓治疗AMI效果显著, 安全性较高。
瑞替普酶;尿激酶;急性心肌梗死;溶栓
急性心肌梗死(AMI)在我国具有较高的发病率, 且近年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治疗AMI的关键在于急性期给予及时的溶栓治疗, 以重建血运, 改善预后[1]。以往基层医院溶栓治疗主要以应用尿激酶为主, 近年来, 瑞替普酶作为一种新型溶栓药物应用于临床, 为证实瑞替普酶溶栓治疗AMI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作者对尿激酶与瑞替普酶进行对照研究, 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2年1月~2013年12月在本院心内科收治的50例AMI患者, 作为观察组;2010年1月~2011年12月在本院心内科收治的50例AMI患者作为对照组。观察组中男31例, 女19例, 年龄52~69岁, 平均年龄(64.25±4.78)岁。对照组中男28例, 女22例, 年龄51~70岁,平均年龄(63.76±4.81)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梗死部位、心功能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临床检查符合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编制的《急性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2]诊断标准, 持续胸痛时间≥30 min, 心电图ST段在≥2个肢体导联抬高≥1 mm, 或在相邻≥2个胸前导联抬高≥2 mm, 心肌酶谱检测超过正常水平2倍;②发病时间<6 h;③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 签署溶栓治疗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有出血倾向者;②发病时间>6 h;③合并有其他溶栓治疗的疾病者;④不同意溶栓治疗者。
1.3 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后均积极给予AMI急救治疗,包括吸氧、镇静、注射盐酸哌替啶镇痛及β-受体阻滞剂、他汀类药物治疗等, 溶栓前给予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各300 mg,口服。观察组:给予瑞替普酶(山东阿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批号:S20070023)。首次18 mg静脉注射, 注射时间2~3 min,30 min后再次18 mg 静脉注射。期间, 首次注射后15 min, 低分子肝素钙1 mg/kg, 皮下注射。对照组:给予尿激酶(辽宁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批号:21023276)150万U加入100 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 时间<30 min。溶栓后两组患者均给予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钠/钙治疗, 并继续服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等药物。
1.4 观察指标 ①两组患者溶栓后60、120 min再通率;②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冠脉再通评价标准[3]:①胸痛自溶栓治疗后2 h内缓解;②溶栓后2 h内最显著抬高ST段回降>50%;③溶栓后2 h内心电图提示短暂再灌注心律失常;④肌酸酶-同工酶(CK-MB)峰值前移至14 h以内。符合以上4项指标中的2项或以上者考虑再通, 但第①项与第③项组合不能定性为冠脉再通。
1.5 统计学方法 应用医学统计软件SPSS19.0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 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 采用t检验, 计数资料用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溶栓后60、120 min再通率比较 观察组溶栓后60、120 min冠脉再通率分别为62%、90%, 明显高于对照组的54%、72%, 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发生皮下出血1例,牙龈出血2例, 并发症发生率为6%;对照组发生消化道出血1例, 牙龈出血2例, 皮下出血1例, 并发症发生率为8%, 两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412, P>0.05)。
3 讨论
国内外研究结果均显示, 实现梗死相关冠脉的早期再灌注是获得良好短期预后的独立影响因素, 因此缩短梗死相关冠脉的再灌注时间, 尽早更大限度的保护心肌, 对减少死亡率及其他不良事件发生具有显著临床意义[3], 以往基层医院临床常规应用尿激酶溶栓治疗AMI, 虽然收到一定临床效果,但再通率尚不能达到临床满意。本研究对比观察瑞替普酶与尿激酶溶栓治疗AMI发现, 瑞替普酶溶栓后60、120 min冠脉再通率分别达到62%、90%, 明显高于尿激酶溶栓治疗的对照组患者的56%、74%,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充分说明瑞替普酶溶栓效果更优。进一步观察并发症发生率发现两种溶栓方法均以出血为主要并发症, 瑞替普酶溶栓出血发生率为6%, 尿激酶溶栓出血发生率为8%, 证实两种溶栓药物安全性无异, 瑞替普酶并非以牺牲安全性获得良好的再通效果。
分析原因认为, 瑞替普酶是第三代溶栓药物, 是非糖基化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的变异体, 半衰期较尿激酶延长,与栓子结合更加迅速, 且选择性更高, 溶栓作用更强, 因此再通率提高, 再通时间提前。有报道证实[4]引起的出血危险小, 本研究发现两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无异, 可能与本研究观察样本量相对较小有关。
综上所述, 瑞替普酶作为新一代溶栓药物, 具有更高的再通率, 有助于再通时间的提前, 同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价格相对低廉, 值得基层医院临床推广应用。
[1]刘小珍, 杨伟杰.瑞替普酶溶栓治疗ST段抬高型急性心肌梗死的疗效.广东医学,2012,33(12):1832-1833.
[2]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国循环杂志编辑委员会. 急性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摘登).新医学,2006,37(1):46.
[3]戴树人, 李芝峰, 李晓丽, 等.替罗非班联合瑞替普酶在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中的疗效观察.重庆医学,2014,43(21):2720-2721,2724.
[4]刘裕忠, 鄢飞奔, 夏子荣, 等.瑞替普酶治疗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临床疗效观察.中国医药,2013,8(3):412.
10.14164/j.cnki.cn11-5581/r.2015.07.055
2014-12-18]
471012 洛阳石化医院心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