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视角下的导师与研究生关系探析
2015-01-08胡仁东
刘 姗 胡仁东
“一个研究生教育的场所,最重要的是一个科研的场所”[1]2,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以科研为纽带,“科研使教授(导师)和学生(研究生)定向,把教学和学习合拢来成为促进知识的一个无缝的承诺之网,铸成了一个紧密的科研—教学—学习连结体”[1]1。无论是科研、教学抑或学习,他们共同作用的对象是“高深学问”,即研究高深学问、授受高深学问与学习高深学问。 然而“今天的高深学问在价值自由,即不受价值影响的客观性方面,已大不如前了,正在日甚一日地身不由己地卷入市场和政治舞台”[2]37。 在社会发展的外在力量的驱动下,高校已难觅“象牙塔”的踪迹,在教授们身上也难以寻见“超然物外”的学者特质,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也不再是以洪堡初创柏林大学时所推崇的“纯粹科学的研究”为单一价值取向的关系,而是掺杂了市场、政治、学术等多元价值取向的关系。这种多元价值取向的关系,使导师与研究生关系变得复杂,甚至出现了异化。如何理解和认识当下导生之间的关系? 如何克服被异化的导生关系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笔者试图从博弈论视角探讨导生关系。
一、导师与研究生关系研究述评
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关系是研究生教育中最核心的关系,是导生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心理上的联系,它反映了导生心理上的距离及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具体状态。 人们从不同的视角对高校导生关系进行了研究,有学者从人际交往的视角,根据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密切程度和影响程度,总结出权威型、和谐型、松散型、功利型及冷漠型五种导生关系[3]106-112;从角色伦理的视角,将导生关系分为师徒关系、家长子女关系、普通师生关系、老板员工关系、朋友关系等[4];从分工合作的角度,提出导生之间还穿插了课题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之间的关系[5]。在导生关系研究方面,就笔者所及资料,目前在学界占主流并被普遍认同的说法主要可以归纳为导学说、功利说、放羊说三种。
1.“导学说”
洪堡认为,师生之间传统的权威关系必须为不同认识水平的学生之间的非命令式的、自由的合作的观念所代替:“大学教师不再只是教师,学生不再只是学习,而是学生自己进行科研,教师只指导和支持他的科研。 ”[6]在唐纳德·肯尼迪看来,“当学生进入高年级,当学习场所从教室转到实验室、图书馆和办公室,师生关系变成为更单独更私人性时,教师的职责也从教学相应地转变为指导”[7]119。 目前学界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导学关系”是导生关系的核心,然而,在不同文化传统的国家,导学关系的表现形式不尽相同。 在德国与英国,表现为亲密的师徒关系,尤其是在英国,受“工业行会”传统的影响,导生关系中建立起一种“学徒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通过依附在工匠师傅,看着他或她工作,学习他们的学科是怎么回事,而不是通过标准化的程序接受训练”[1]92。 在美国,导学关系更多地在“以科研为基础的工作关系”中展现出来,在这种关系模式中,“教授的科研活动成为一种教学的模式,而学生的科研活动成为一种学习的模式”[1]183。在我国,由于传统师道尊严与西方民主平等思想的交锋,导生之间的导学关系,既是师承关系、长晚辈关系,又带有平等关系的某些特质。
2.“功利说”
高等教育与市场的联姻,赋予了高等教育某种程度上的工具性及多元价值取向,使高校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也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功利性色彩。 唐纳德·肯尼迪认为,“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在分享共同旨趣和高度能力的同时,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与困难——知识产权和作者名誉、身份上的冲突,在合作中的争吵,被剥削的感觉等等”[7]120。这些繁杂的问题与困难使导生之间的交互关系,充斥着利益、冲突、竞争与合作,变得更加复杂。美国密西根大学前校长詹姆斯·杜德斯达也对充满功利性的导生关系进行了批判,他认为“有些教师采取的几乎是一种封建态度,把研究生首先看作是为他们科研项目工作的奴隶,而不是接受教育和攻读学位的学生”[8]。 有学者认为带有功利性质的雇佣关系是导生关系异化、弱化的表现之一,“在这种雇佣关系中,师生之间在与之相关的工作量、署名权和利益分配等方面往往容易产生矛盾和分歧”[9]。 也有学者认为,“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更多的导师直接参与高新产业的经济活动,自己开设公司,在这种功利风气影响下,有的导师更多地把研究生看作纯粹的科研劳动力甚至是实现自己某种目标或者商业利润的工具”[3]111。
3.“放羊说”
从沟通互动的频率来看,人与人之间疏远、不频繁联系的关系状态可称为松散关系。 松散关系下的导师对研究生的管理是一种漠然置之的“放羊型”的方式。伯顿·克拉克指出,“社会科学的研究生可能有时有几个月和教授很少或者没有接触,论文科研可能在远地的图书馆或住处进行,也许偶尔有几章邮寄给教授,或者在一段长时间工作以后提交整个论文的文稿……这种没有很好组织的研究生科研模式,完成的时间要延长,退学和不可能完成也更有可能”[1]169。亨利·罗索夫斯基告诫研究生应该非常慎重地去选择一位导师,并认为这是研究生应该做出的一个最重要的决定,他建议最好的选择是不要去找那些最走红的教授,放羊式的指导性质可能压倒其他一切的考虑[10]。 还有学者通过对研究生进行访谈发现,有41.1%的研究生认为自己与导师的关系属于“放羊型”关系[11]。 而高校中能力相对较弱又缺乏关系的导师,课题和科研经费稀缺,成为高校中的“弱势群体”, 这一类导师对研究生的管理因能力较弱及课题、经费支撑不足容易“放羊”[12]。
从以上三种观点可以看出,导生关系已不再只是传统的教与学或导与学的关系,而是富有多元价值取向的复杂关系。高等教育大众化及研究生扩招、生均教育资源不足、网络时代的人际关系疏离、市场经济的负效应等一系列影响因素致使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关系淡漠、情感缺失。 同时,由于导师与研究生的利益诉求与价值目标不一致,导生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也愈演愈烈。然而,导生双方均是研究生教育收益的获得者,对于研究生教育收益的共同追求,又成为双方互相依存的基础。 可见,导师与研究生之间,既有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私人追求,又有考虑对方利益的义务与责任,在利己与利他之间存在诸多冲突,从而使两者之间产生一种博弈关系。
二、导师与研究生博弈关系的探讨
1.导生博弈关系的形成
博弈本质上是人类的决策选择,特别是人们相互之间存在互动关系、策略对抗情况下的决策选择[13]。博弈论就是研究博弈者互动中的策略选择理论。 在一个双方或多方参与的博弈对局中,博弈者通过分析对手的策略同时变换自身对抗策略来取得自身优势,从而获得最大收益。博弈者即在同一事件上的利益相关者,导师与研究生是研究生培养这一事件中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两者既居于包括高校、政府、企业、社会公益组织等众多利益相关者构成的多方博弈局势中,又因二者主体地位的特殊性而居于导生二人博弈对局之中。
表述导生博弈的基本要素有三个:一是局中人或参与人(导师—研究生);二是导生双方可选择的行动或策略;三是双方每种行动或策略所获得的收益。 局中人、策略和收益合起来称为博弈规则,导生双方依据博弈规则,做出试图使自己收益最大化的策略选择。
2.导生博弈模型初探
局中人(参与人):导师与研究生,分别以S(Supervisor)和P(Postgraduate)表示。
A.策略集:导师的策略集用SS表示,研究生的策略集用SP表示。一般,SS=(SS1,SS2),SS1表示导师选择合作的策略,SS2表示导师选择不合作的策略;SP=(SP1,SP2),SP1表 示 研 究 生 选 择 合 作 的 策 略,SP2表 示研究生选择不合作的策略。
B.收益:假设:导生双方分别拥有各自的私人成本,导师的私人成本为a,研究生的私人成本为b。当导师选择合作策略时,需付出私人成本a,同时产生一个私人收益a1(只对自身有利)和一个公共收益a2(对双方都有利);当研究生选择合作策略时,需付出私人成本b,同时产生一个私人收益b1和一个公共收益b2。 导生选择不合作策略时,既不需要付出成本,也无任何收益。 那么将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当导师选择SS1(合作),研究生选择SP1(合作)时,导生都付出各自的私人成本,并分别产生私人收益与公共收益。此种情况下,导师的最终收益为a1+a2+b2-a,研究生的最终收益为b1+b2+a2-b。
(2)当导师选择SS1(合作),研究生选择SP2(不合作)时,导师付出私人成本a,产生一个私人收益a1与一个公共收益a2;研究生不合作,不付出私人成本,也不产生任何收益。 此时,导师最终获得的收益为a1+a2-a;研究生通过搭便车的方式获得收益a2。
(3)当导师选择SS2(不合作),研究生选择SP1(合作)时,研究生付出私人成本b,产生一个私人收益b1与一个公共收益b2;导师不合作,不付出私人成本,也不产生任何收益。 此时,研究生最终获得的收益为b1+b2-b;导师通过搭便车的方式获得收益b2。
(4)当导师选择SS2(不合作),研究生选择SP2(不合作)时,导生双方都既不付出私人成本,也无任何收益,均为0。
导师与研究生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1 所示:
表1 导师与研究生博弈的收益矩阵
分析表1 的收益矩阵,我们可以看出,在不同条件下,导生双方的占优策略不同。
(1)对于导师而言,当满足:a1+a2+b2-a>b2且a1+a2-a>0 时,无论研究生选择合作或不合作策略,导师选择合作策略都能获得最大收益,此时合作是导师的占优策略,解不等式组得出a1+a2>a。 反之,当满足a1+a2+b2-a〈b2且a1+a2-a〈0 时,无论研究生选择哪种策略,导师选择不合作策略都能获得最大收益,此时不合作是导师的占优策略,解不等式组得出a1+a2〈a。
(2)同理,对于研究生而言,当满足b1+b2>b 时,选择合作是研究生的占优策略。反之,当满足b1+b2〈b 时,不合作是研究生的占优策略。
综上得出,对于导师和研究生个人来说,当自身合作产生的收益大于其付出的私人成本时,会选择合作;反之,当自身合作产生的收益小于其付出的私人成本时,则选择不合作。
三、基于博弈模型的导生策略分析
从上述导生博弈模型分析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导生收益与成本的关系决定了两者的策略选择。 那么,在导生现实交往中,成本—收益关系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导生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而做出不同的策略选择?通过对研究生及部分导师走访调查发现,原因有多个层面,既受经济环境、文化价值因素的影响,又受导生个人因素的制约。 基于导生博弈关系的四种策略组合,试作如下分析:
1.导师—研究生(合作,合作)
导生双方的收益均大于成本时,双方会不约而同地做出合作的策略选择。 互相合作使导生双方收益累加,从而产生叠加效应,也反过来促使双方做出合作的策略选择。 互相合作的导生关系是多维关系的共同建构与协调发展,其中任何单一关系的执拗发展都有可能导致导生关系异化。从传统意义上说,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是师徒关系;从教育制度来讲,是师生关系;从组织视角来看,是合作关系。 高等教育发展至今,其专业化和世俗化并存已是不争的事实,导生之间的相互合作折射出高等教育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张力之间的平衡。导生观念中的功利性、实用性、价值性、理想性之间的妥协与成全使得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相互尊重、相互认可、相互合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导生关系。
2.导师—研究生(合作,不合作)
当导师收益大于成本,研究生收益小于成本时,导师选择合作,研究生则选择不合作。研究生态度与能力两个方面构成影响研究生成本—收益关系的主要因素,造成研究生单方面不合作。①读研动机不纯是研究生态度方面的问题, 态度因素致使研究生不愿合作。如果把研究生的读研动机比作一架天平,那么一端是学术,另一端则是就业,研究生对学术的追求在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影响下不断受到就业现实的冲击,学生读研动机中愈发凸显的功利性因素不断给天平的就业一端增加砝码,使得读研动机的天平逐渐向就业取向一端倾斜。 贴上高学历的标签被研究生视为好工作的“敲门砖”,因为学历受到当下社会主流的普遍重视,浮躁的社会风气也时常将高学历与高素质划上等号。 ②专业素质不足是研究生能力方面的问题,能力因素导致研究生不能合作。招生规模的扩大致使研究生生源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盲目跨学科考研的学生,存在专业知识不系统、基础理论不扎实等问题,这种专业素质的先天不足使研究生在后期科研中困难重重,甚至步履维艰,造成研究生因客观上的能力不足而无法合作。
3.导师—研究生(不合作,合作)
当导师收益小于成本,研究生收益大于成本时,导师选择不合作,研究生则选择合作。导师制度的纰漏与导师个人能力、态度上的问题影响了导师的成本—收益关系,致使导师单方面不合作。我国的研究生导师制度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导师”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荣誉与地位的代言,使高校教师对导师头衔趋之若鹜。 实际上,有些导师政务缠身,时间精力不够,根本无暇指导研究生;抑或有些导师确实学术能力不济,根本无法指导研究生;又或有些导师只是追求一种“身份的象征”,根本无意指导研究生;再加上导师终身制一时还难以破解。 所以,导师“在其位却不谋其政”的还不少。如若研究生得不到导师的指导,学术上不得解惑、情感上不得关怀,长此以往,会逐渐减少研究生的收益, 直至其收益小于成本,这时,研究生也将做出不合作的策略选择。
4.导师—研究生(不合作,不合作)
当导生双方的收益均小于成本时,两者都会选择不合作。 价值观念不统一与经济利益相冲突严重影响双方成本—收益关系,是两者互相不合作的主要原因。 ①价值观念不统一。 在家庭和社会的影响下,个人价值观从出生开始就逐步形成,且一旦确立,便具有相对稳定性。 导师与研究生在时代背景、年龄、性格、教育经历、阅历等方面的差异使两者在处理普遍性价值的问题上,观点、态度与立场无法达成共识,使导生无法互相认同,导致双方互不合作。②经济利益相冲突。 健康的导生关系应该是主体与主体间的关系,而经济利益的介入,使导生关系逐渐异化为主客体的二元对立关系,包括雇佣关系、金钱关系、命令关系等。特别是随着大学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界限的模糊,导生之间关于经费分配、知识产权上的争执逐渐加剧,最终使双方陷入互不合作的紧张状态。
四、导师与研究生关系如何走出困境
研究生教育是在和谐导生关系维系下,导生双方良性互动的活动过程,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关系陷入困境,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 因此,如何使导生关系走出困境、构建和谐导生关系是当下研究生教育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基于导生博弈关系分析,着重从三个维度提出导生关系走出困境的对策。
1.导师:以非权力性影响力引导研究生健康成长
端正研究生读研动机、鼓励研究生提升专业能力,从而引导研究生健康成长是改善研究生单方面不合作态度的关键对策。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影响举足轻重,特别是导师的非权力性影响力,相比制度导向的权力性影响力而言更为重要。正如雅斯贝尔斯所提及的,在学徒式的教育模式中,“师傅的人格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对学徒施加着绝对的影响”[14],导师自身人格魅力中的价值观念、道德品质、学术修养、治学态度等因素都会对研究生产生隐性影响,这些因素都属于导师的非权力性影响力范畴。 当下研究生求学动机的趋利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研究生对学术精神的漠视和对学习价值观的游离,同时折射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下降与市场经济的影响。 因此,在导生交往中,导师要充分利用自身非权力性影响力的作用,一方面,要矫正研究生视“学历有用性”为圭臬的读研动机,规劝研究生“有用性不是学生的最大财富,有用性,即使是重要的话,也不过是一种副产品”[2]80-81,学生真正的最大财富应是学术研究中思维品质的“训练”和“装备”,使研究生懂得“高学历与高素质之间的等号是要靠研究生在学术研究领域刻苦钻研来实现的”[15],学术规训中研究生心智能力的培养与可迁移技能的训练才是研究生高素质的必要条件。 另一方面,要鼓励研究生潜心学习,打牢理论基础,整合知识系统,提升专业素质;对于研究生的困惑,及时给予教育与引导,以培养研究生勤奋、坚韧、乐观、积极等学习与科研所需的健康品质。
2.高校:以导师制度完善督促导师履行职责
制度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16],完善的研究生导师制度对于导师的不规范行为发挥重要的约束作用。 导师单方面不合作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制度问题,制度的纰漏与供给不足使一部分能力不足、态度不端的教师被纳入导师队伍。 导师制度的缺失需从导师遴选和评价两个方面着手完善。①完善导师遴选制度,破除导师终身制。 研究生导师队伍必须由一些最具责任心和使命感的学者组成,这些学者能真正对研究、教学及研究生指导工作有强烈的价值偏好,因此,导师的遴选制度显得至关重要。 导师遴选制度应突破现有体制藩篱,不应以职称为导师聘任的唯一准绳,对于那些师德良好、科研突出的青年教师,也可以遴选为导师;对于那些身兼数职、“形同虚设”的导师则应按制度要求其退出导师队伍,使导师真正脱掉象征荣誉与身份的“外衣”,回归其只作为一种岗位的初衷。②完善导师评价制度,将导师的隐性投入纳入评价范围。导师教学与科研之外的付出,如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精神指引等隐性投入因无法量化而难以评估,所以,导师评价制度亟需将其列为评价考核范围。在评价导师显性成果的同时,更加注重隐性投入的评价。 同时,给予研究生充分的发言权,将来自研究生的评价纳入导师评价制度,形式上可采用谈话、问卷调查、意见信箱、网络监督等方式;内容上包括导师教学、指导以及师生交流等方面。完善导师制度以提高对导师的监督与管理力度,督促导师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同时能增加导生双方的收益,促使导师由不合作转变为合作,激励研究生更加积极地合作,从而使异化了的导生关系得以真正回归。
3.导生:以平等对话机制促进双方互信合作
导师和学生之间必然是一种 “对话关系”(dialogic relationship),命令式教学关系和被动吸收知识这两种情形绝无容身之地[17]。 导生之间要构建平等对话机制,摒弃“教师中心主义”和“学生中心主义”,形成彼此的对话意识。 对话意识是导生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旨在互相理解并致力于互相合作的平等意识。导生在本质上是平等的,导师享有导师的权威,学生同样享有学生的权利,而导师的权威在某种程度上是学生授予的。这就是说,尽管导师作为学者而言是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如若得不到学生的认可,那么他也就谈不上拥有“导师的权威”。而学生享有的权利中,既有学术自由的权利,也有对导师表示赞同或不赞同的权利。可见,和谐的导生关系需要双方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相互包容与成全,共享尊重与合作。①在导生价值观不统一的情况下,双方要正确认识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性、差异性特征及其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 面对双方价值观上的差异,导生要充分尊重对方的个体性及思想性,学会互相包容、互相学习、换位思考。 ②在经济利益相冲突的局势中,导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研究生则应该树立正确的学习观, 避免知识商品化造成导生间的教育主体与学习主体间的关系被扭曲成主客体的二元对立关系。 导生双方应做到“在知识中共在”、“在研究中共存”,在互信的基础上共同维系良好的导生学术共同体关系。因此,导生之间只有通过平等对话建立充分的互信,才能保证“合作”在导生博弈中同时成为双方的占优策略,使导生之间重构和谐导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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