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准则在远程集中授权业务审核过程中运用的几点看法
2015-01-02浦敏媛
文/浦敏媛
远程集中授权顾名思义就是利用技术手段,将银行柜面操作系统中授权业务的需要审核的交易画面以及交易凭证、客户证件和实物影像同步传输到专用授权终端上,由专职的授权人员对其审核并完成授权的应用系统。这种新型的作业模式与传统的现场授权相比审核的要素和细节都有了明显的变化,针对于特殊的个案就需要授权人员联系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如果联系到会计准则来考虑这个问题的话,主要可以关注如下问题: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授权业务中的运用
此处所讲的“形式”主要是指授权业务所上传的影像资料,“实质”主要是指影像资料的有效性。
(一)授权业务依据的形式上的完整性要以业务操作的实质性审核要求为基础
在授权过程中,通过上传的界面信息和业务回放功能,可以看到该笔业务的交易类型以及交易录入要素,根据交易类型判断哪些是需要审核的符合合规性要求的会计资料信息,根据交易录入的要素审核会计资料信息内容录入的准确性。在此过程中,不光是要求上传影像资料形式上的完整,更重要的是须把握审核的内容是否实质有效。譬如上传的客户证件完整,但有效期已过,则该笔业务实质审核无效。
(二)不能过分注重实质而放弃形式
过分强调实质而不讲究形式又会影响业务审核的可操作性。譬如上传的影像资料都齐全,要素记载完整,但是仅就客户的签名这一项,授权人员是无法判断是否为客户本人所为的,如果没有形式上的审核,就丧失了授权的可操作性。所以,形式上的审核是实质性审核的必要保障。对于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就需要运营主管或营业机构负责人或其他有权人作事前审批,对柜员办理的业务进行准入控制,授权人员根据对有权人的审批进行形式上的审核,以此达到双线控制的目的。
(三)不能过分注重形式上的要求
业务类型一样,但操作不一定雷同,形式是业务性质的外在表现,只要不是对业务造成实质上的改变,那么其外在形式也可以认为是一致的。譬如在有些业务中借贷方凭证有多份,每一份凭证都记载了相同的凭证录入要素,有借贷方入账的依据,可以独立证明业务的有效性,则可以考虑不必要求同时上传。
二、重要性原则与相关性、可靠性、完整性原则在授权业务中的运用
在授权业务中对业务是否发生能够起决定性判断依据的,便是授权人员应当审核的重要内容。适当掌握好审核的重要性有利于提高审核的准确性和审核速度。
(一)把握好重要性与相关性、可靠性的关系
所提供的审核依据与业务处理是否相关,直接影响到业务处理的合规性问题。譬如在做往账确认业务的时候,不光要审核往账录入凭证与录入的原始凭证,更重要的还须审核资金来源凭证即借方凭证,因为只有在往账确认的时候,资金才会真正地划入收款人开户行,所以与该笔业务相关的资金划出依据的有效性审核是很重要的。
由此可见,重要的会计信息必定是与业务相关的,但是相关的会计信息不一定是重要的。譬如对公账户开户这笔业务,涉及到账户支控方式为支付密码的情况下,支付密码器使用申请书的影像上传就是不重要的,因为开户业务尚未交易成功,账号等信息尚未产生,支付密码器使用申请书上的一些信息是无法填写齐全的,而账户支控方式的明确事项仅在开户申请书上就可以完成。
另外还要合理判断会计资料信息的有效性,直接资料比间接资料更加可靠,有权审批人审批过的资料比未审批的资料更加可靠。
(二)把握好重要性与完整性的关系
重要性的会计信息上传必须要求完整,但是上传信息过多或信息匮乏都可能会给授权人员处理业务带来不利影响。譬如挂失业务后续处理的业务,是否要上传挂失处理的客户回单联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其一,挂失后续处理业务的准入级别要高于挂失业务,也就是说可以做挂失后续处理业务的一定便是可以做挂失业务的,即便提供不出回单,也可以随即补办挂失的。其二,当下的挂失后续处理业务已经取消了以往的挂失七天后处理的规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规定,当时办理的挂失业务当时就可以办理挂失的后续处理业务。所以笔者认为该影像是否上传并不影响业务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又如,在做挂失借记卡现金销卡这笔业务的时候,是否要对不满五万的现金进行影像拍摄上传呢?同样的也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其一,该笔业务的授权触发点在于借记卡的挂失后续处理,而不是不满五万的现金取现。其二,大额现金支取规定只有提现金额大于等于五万的授权业务,才满足大额现金卡把点数的要求,才要求拍摄现金影像上传或现场主管指纹认证。同理,不满五万的现金影像是否上传并不影响授权业务依据的完整性。
简而言之,在授权业务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审核过程中,既要力求上传影像资料的完整,又要抓住审核的重点,以有效、可靠的会计信息保证授权业务处理的合规,注重授权审核的形式与实质的相互统一,完成凭证要素的准确录入。
以上是本人就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在远程集中授权业务这个较为新兴领域的几点较为粗略的思考,或许存在论证不够成熟的地方,仅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