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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密尔对快乐的质的区分意义

2014-12-26罗秋玲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密尔功利主义幸福

摘要:密尔是近代西方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他将快乐作质、量的区分是对以快乐为核心的功利主义的重大修正,功利主义幸福观提倡精神快乐高于物质快乐,最终谋求精神快乐与物质享受的和谐统一,这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密尔;功利主义;快乐;幸福

密尔作为功利主义伦理学的集大成者,吸收了边沁功利主义的合理因素,将快乐论学说发展为幸福论,使得功利主义理论更加丰富和完善。功利主义幸福观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宗旨,幸福意味着快乐的获得,痛苦的避免,不幸意味着快乐的减少,痛苦的增加。行为的善恶不仅在于行为带来的快乐与痛苦的量,更重要的要看所产生的快乐的质。

一、密尔对快乐质的区分

功利主义认为人天生趋乐避苦,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幸福指快乐和免除痛苦;不幸指痛苦和丧失快乐。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之所以值得欲求,或是由于内在的快乐,或是由于是增进快乐手段。密尔之前的功利主义者认为快乐只有量的差别而无质的不同。

边沁在估算快乐和痛苦的值时,看重的是快乐和痛苦的量,轻视了快乐和痛苦的质的方面,这在密尔时期得到了弥补。在密尔看来,边沁的理论有些狭隘,不能将人与动物的快乐区别开来,反映不出两者在范围和程度上的不同。因此他对此予以了纠正,他认为快乐有量的不同,还有质的差别,在估计一切价值的时候,应把品质与份量同加考虑。所谓快乐在品质上的差别在于人不仅有感官快乐的欲求,而且有精神层面的追求。在这种基础上,依据最大幸福原则,人类行为的最终目的是尽量免掉痛苦,多在质、量方面享受的生活。同时,密尔诉诸“有资格的人”来选择快乐的质和量。如果他明显地偏好某一种,即使明知不易得到,也还是喜好它,并且不肯放弃,因此可认为这个快乐在品质上优于另外一个快乐,这种快乐在质量上占优,相对而言数量上就不重要了。可见在评估快乐时,只从数量因素上考察快乐是荒谬的,而应从质来区分快乐。根据质的不同,快乐可分为较低级的快乐和较高级的快乐。较低级的快乐是指物质的享乐,属于感官方面;较高级的快乐是指精神、品格等方面达到的程度和状态。密尔认为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胜于做一只满足的猪,做不满足的苏格拉底胜于做一个满足的傻瓜。有些人沉迷于低级快乐,不是因为他们有意偏好,而是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们能够得到的东西。猪和人的满足情绪在名称上都可称之为快乐,但猪却不能体会到人的快乐,说明两者的快乐有本质上的不同。人类对快乐的理解还受到教育方面的影响。受教育程度高的人不仅需求物质上的满足,还诉诸精神层面的追求,不会为了普遍的欲望而放弃高级的追求,并且需较多的东西才能感到幸福,对痛苦的体验也将更深切、长久。

与边沁的快乐理论相比,密尔将快乐的质和量做了合理的区分,快乐不再是生活的目的,快乐以外的目标才是生活的目标,行为的善与随之而来的快乐并不成比例。这是对边沁以快乐为核心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的重大修正。

二、密尔以质区分快乐的意义

密尔以质区分快乐修正了边沁对快乐的简单定义。与边沁相比,密尔没有把快乐作为最终目的,而用幸福作为道德的终极标准。幸福因是目的而可欲,一切别的东西因是取得幸福的工具而可欲。按照“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不是看该行为给行为者本人带来多少幸福,而是看该行为给社会带来多少幸福。密尔通过对边沁快乐主义学说的修正,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功利主义幸福理论,使个人的幸福与社会的认可联系起来,赋予了功利主义新内涵,有力地为功利主义快乐论做了辩护,使得功利主义避免被指责为“猪的哲学”。

功利主义产生之时英国已完成产业革命,英国工业革命的第一个结果是利益被提升为人的统治者,古典政治经济学通过对利益的辩护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自由是合理的。资产阶级掌握大量的物质利益,私有制和剥削将人们划分为贫富两极,利益不均导致内部矛盾激化。密尔通过对快乐作质的区分,强调精神快乐,减轻快乐对物质条件的依附,用来安抚被压迫者的心灵,麻痹他们的反抗斗志,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尖锐的社会矛盾,维持了社会的安定秩序。

不了解功利主义的人常将功利主义斥为利己主义,实则不然。功利主义者除了认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原则外,还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不仅要求人们无损于人,还要求人们有益于他人。密尔提倡在社会的组织不完善的状况下,绝对牺牲自己幸福是促进他人幸福的最好方法,承认作这种牺牲是人类最高的美德。可见功利主义目的论提倡利己主义同时也包含着利他主义性质,这对营造良好社会追求有极大帮助。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普遍盛行求利思想,人们成为物质的奴隶,视线集中于经济获利上,腐败、裸官、奸商、造假等现象不断涌现。社会发展重视个人利益诉求,但个人只有为集体利益努力,才能够最终实现个人、社会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个人的利他主义倾向促进道德的发展。基于对快乐的质的差别的认识,密尔指出有些政府问题是通过对高尚快乐的追求而解决的,因为这种追求所培养的品格特点正是为实现最好的政治组织形式所必须的。强调国家是使人民获得幸福,尤其是获得较高级的快乐,提倡精神快乐高于物质快乐,最终谋求精神快乐与物质享受的和谐统一,对功利主义自身理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我国推动“五位一体”社会建设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约翰·穆勒著.功利主义[M].徐大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刘琼豪.密尔以质区分快乐辨析[J].社会科学家,2009(10).

作者简介:

罗秋玲(1989—),女,汉,广东梅州人,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伦理学原理与应用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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