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2014-12-23许清清
许清清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经济快速增长中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严峻现实而提出的新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建设生态文明再次做了强调。为响应中央的号召,2008年6月2日,时任湖南省长周强主持召开湘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千里湘江碧水行动”,第一次把湘江与莱茵河并论,提出了“打造东方莱茵河”的远景目标。而目前湘江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如何实现“东方莱茵河”之梦,建设湘江生态文明,值得我们探讨和深思。
一、问题的提出
自我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以来,不少专家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如何建设生态文明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的学者从法制建设提出了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实现生态文明,如卿红的《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陈泉生的《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制建设》、刘爱军的《生态文明与我国环境立法体系的完善》、梅宏的《生态损害: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法研究不容忽视的问题》等;有的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如李伟的《循环经济理论与生态城市的建设》、姜智红的《工业化与生态文明研究》;还有学者从伦理学的视角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进行了论证,如邱占勇的《生态伦理:对传统伦理的拓展与超越》,除此以外,也有不少学者从微观的角度对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如舒川根的《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宜居城市建设——以浙江湖州市为例》等。以上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建设生态文明既从理论上也从现实个案中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同时,对于湘江目前存在的问题,也有学者和政府官员就如何治理湘江提出了很多有益的见解。笔者拟从现实出发,针对湘江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个人浅见,以期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湘江生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现实文明形式之一,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内在地要求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湘江是湖南最大河流,为长江主要支流之一,全长817千米,流域面积92300平方千米。湘江曾经是长沙人民生活用水的唯一源泉,随着工业文明的到来,湖南省的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而给湘江带来的却是巨大灾难。目前,湘江的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资源枯竭问题突出
近年来,湘江水位不断下降,居民用水常常告急,说明湘江水资源枯竭问题相当严重。据资料显示,湘江长沙站历年4月份前五位最低水位情况如下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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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数据可见,湘江水位处于不断下降之中,近两年尤为明显。据红网报道,2010年11月到2011年4月,湘江长沙段橘子洲大桥下的河床几乎见底,像一艘搁浅的船。不但景区围栏完全裸露在水面之上,围栏之下还有大片干涸的河滩。湘江长沙段水位直逼历史最低水位24.80米。经核实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同期最低水位[2]。湘江其他各段水位也不容乐观。
湘江水资源枯竭问题,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市区经常性出现停水断电现象,夏季尤为严重;因水资源枯竭导致船舶搁浅、鱼类死亡屡见不鲜。
2.水污染问题严重
湖南被称为“有色金属之乡”,湖南的采选、冶炼、化工等企业多分布于湘江流域,作为湖南的母亲河,湘江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非常严重。近几年,湘江流域内相继发生了株洲镉污染、岳阳新墙河砷污染等多起污染事故。重金属污染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湘江流域局部的正常供水被打断,流域内400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因重金属超标危害人体健康的事故时有发生;鱼类大幅减少,数以千亩计的农田不能耕种,有相当地域的鱼类、粮食、蔬菜不能食用。
3.渔业资源破坏严重
湘江水系共有鱼类147种(包括亚种),分属于11目24科,约占长江水系鱼类总数(370种)的39.7%。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湘江长沙段洄游性珍稀名贵鱼类——中华鲟、鲥鱼、鳗鲡等在渔业中均占有一定的比例。随着湘江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造成水资源枯竭和鱼类洄游通道不畅、人工过度捕捞以及水质污染问题出现,导致中华鲟、胭脂鱼等洄游性鱼类的种群数量急剧下降,鲥鱼几近灭绝。据报道,30年内湘江鱼类减少了90多种[3],其他鱼类减产也非常明显。
4.河道堵塞严重
每逢枯水季节,湘江航道由于水位下降,本可通行1000吨级船舶的航道,某些航段的通过能力只有100吨级,严重时甚至连100吨级都不能保证。造成航道不畅通的主要原因是泥沙堵塞河床引起的。在橘子洲以西的河床最为明显。近两年,枯水季节,河底龟裂严重;多雨季节,则防洪形势严峻,河床的蓄水量非常有限。而泥沙堵塞河床的根本原因则与近年来沿江大兴土木、洞庭湖围湖造田、沿江林木砍伐以及违规挖沙行为有直接的关系。
三、湘江生态文明建设中问题原因分析
建设湘江生态文明,有利于保证湖南人民生活健康,促进湖南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湖南省东方莱茵河之梦。笔者认为,造成目前湘江生态文明建设不足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环保意识淡薄
从目前来看,造成湘江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一些采选、冶炼、化工等企业,这些企业将砷、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COD)等重金属直接排放湘江,造成湘江重金属污染;二是挖沙船,挖沙船老板违规挖沙,导致湘江水流不畅,部分河道堵塞;三是沿河的一些居民和饭店,他们将生活垃圾倒入湘江,造成湘江水质污染、河道淤积;四是不合理的开发,在城市开发过程中,政府在湘江沿岸兴建水库、商品房等各种土木建设以及围湖造田等项目,破坏了湘江的水土保持,改变了湘江的自然流向,导致河道变窄,水资源枯竭、渔业资源破坏等问题。因此,造成湘江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企业和船老板主要是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顾公共利益,造成湘江生态的破坏;政府部门领导追求经济增长和政绩;居民主要是环保意识淡薄。而追根究底,都是因为环保意识淡薄造成的。
(二)缺乏合理的治理规划
由于对湘江目前存在的生态失衡问题缺乏认识,政府各部门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也未制定合理的治理规划。从湘江重金属污染来看,湘江重金属污染的问题由来已久,早在1966年,湘江就已检测出铬、铅、锰、锌、砷等重金属,1978年,湘江已成国内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之一;20世纪90年代之后,湘江水质呈恶化趋势,工业污染导致的重金属污染日益严重。多年来,政府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治污,但治理效果仍然不佳,甚至出现边治污边污染现象。而且由于缺乏合理的治理规划,污染问题未得到解决,水资源枯竭问题、航道堵塞问题又接踵而至。湘江的治理迫在眉睫,而合理的规划是关键所在。
(三)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监管不足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产业结构和技术体系,同时还必须有必要的资金作保障。湘江生态问题屡治不决的原因除了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的弊端、缺乏完善的治理机制外,资金投入不足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以湘江陶家河流域为例,仅河道疏浚工作,动辄以亿元计,更别说整个湘江流域的疏通、治污,以及解决水资源枯竭的问题了。而就地方政府来说,根本就不具备如此庞大的财力,因此湘江治理效果一直不理想。同时有限的资金在使用和监管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四)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我国环保性法律和资源性法律相对分割、环境执法和资源管理相互脱节;另一方面我国的生态法律制度很不健全。我国虽然制定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十多年,但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尤其是刑事责任的追究制度都不健全,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大。此外,我国没有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强,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
四、建设湘江生态文明的对策建议
生态文明重在建设,如何建设好生态文明,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重视环保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通过道德教化,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道德观、价值观、政绩观、消费观,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的同时,我们更应加强环保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全民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每个公民都自觉地投身湘江生态文明建设,使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在决策过程中和贯彻上级精神和指示时能够将环保理念落实到拯救湘江的行动中。
(二)加强对生态建设资金的监管
湘江的生态问题由来已久,不仅仅是污染问题、还包括水资源枯竭问题、鱼类资源破坏、河道堵塞等诸多问题,其严重程度、紧迫性可想而知,要恢复湘江生态,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不足,湘江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一句空话、大话。目前国务院已批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治污总额将达595亿元。据湖南省环保厅厅长蒋益民估计,“十二五”期间,湖南对湘江的环保和生态的投入会超过1000亿元。这一举措说明了中央和地方政府治理湘江的决心,目前的任务是在保证资金到位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使每一分钱都能产生生态效益。
(三)健全我国环保法律、法规
随着21世纪环境时代的到来,在整个社会的发展中,人和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所有全球问题的轴心,因此,世界各国日益重视环境法制建设,就我国目前来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定一部符合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的环境基本法,在原有的环境法中增加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内容,增加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机制,使其为其他法律、法规提供立法基础;二是调整环境基本法原则,将立法重心由“经济优先”向“生态与经济相协调”倾斜;三是注意与国际环境法的协调,认真履行环保的国际义务。四是落实民主制度,加强民众参与。环保的立法和执行都离不开民众的支持,因此,必须在环保法中规定民众参与的具体条款,设置民众参与的程序,才能真正发挥民众的力量,建设人类生态文明。
(四)合理规划,认真执行
湘江生态文明的建设必须要有合理的规划,没有科学的规划,“东方莱茵河”之梦就无法实现。制定规划首先要全面考虑,目前湘江的治理除了治污,还有疏通河道、保护鱼类、水土保持等,同时要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轻重缓急来治理。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治理河道,解决水资源枯竭问题。现在湘江河底经常干涸见底,市区停水现象经常发生,船舶滞航,已经严重影响到市民的生产和生活。而且,没有水,谈不上水污染、谈不上渔业保护。因此,首先必须解决水资源枯竭的问题。第二,就是要发动群众力量,合力治江。湘江最重要的问题是河道太浅,蓄水量不大,因此到旱季河水容易干涸、到雨季就得抗洪。目前正是河水干涸的季节,政府部门应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发动群众疏通河道。方案应包括何时可以开挖河道(如河床裸露时)、何地(哪个河段)的河道可以开挖,开挖的沙石和泥土运往何地(某些修桥、筑路或建房的地方需要沙石和泥土的工地),由哪个部门(政府、学校、企业或志愿队等)组织实施,哪个部门负责安全保障、哪个部门负责协调沟通等。总之,一旦规划合理,认真执行,河道疏通就不是一个问题。河道疏通的同时,我们也可以着手企业的改造,减少污染排放;进行湘江沿岸风光带的建设,消除湘江沿岸不合理的改造,恢复湘江的生态系统,使湘江真正成为我们的“东方莱茵河”。
目前,对于湘江的治理问题,政府各级部门已达成共识,一致认为湘江的治理迫在眉睫,同时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不少政策法规,并计划投入大量的资金,致力于湘江的治理。然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所在,湘江的水资源枯竭问题和河道疏通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浅见,望为湘江生态文明的建设尽点绵薄之力。
[1]陈泉生.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制建设[J].法学论坛,2007(1).
[2]刘爱军.生态文明与我国环境立法体系的完善[J].法学论坛,2007(01).
[3]梅宏.生态损害: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法研究不容忽视的问题[J].法学论坛,2007(1).
[4]卿红.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J].行政与法,2010(12).
[5]姜智红.工业化与生态文明研究[J].2010/06(84-87).
[6]舒川根.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宜居城市建设——以浙江湖州市为例[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