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四个提高”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
2014-12-12
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是宗教工作的重要力量,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是落实宗教政策、服务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为此,包头市采取“四个提高”的措施,切实加强了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把宗教教职人员紧紧团结在了党和政府周围。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委统战部确定2013年为“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年”,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继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通过培训班、学习会和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了十八大精神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使他们深刻领会了十八大的精神实质,把他们的行为统一到了实现“中国梦”伟大目标上来,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形成了“宗教无国界、信徒有祖国”的认识。包头市在全自治区首家举办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专题研讨会”,全市五大宗教的12名教职人员进行了研讨发言,150多名教职人员参加了会议。通过研讨交流,教职人员认为,五大宗教的形式不同,善恶的标准不同,但“爱”是一个共同的标准,五大宗教应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形成了“五大宗教是一家”的认识。通过研讨教职人员认为,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制度有共同的目标,宗教慈善博爱的精神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共同的价值,宗教戒律诫命与社会道德、国家法律有共同的规范作用,提高了爱国爱教的思想认识。
二是提高学识水平。支持道教培养了2名道士取得“高工”身份,带动了道教学术水平的提高。培养1名佛教僧人到外地学习讲经,任用1名佛学院毕业生为寺院主持,选送五当召第八世洞阔尔活佛到拉卜楞寺进行为期10年的佛教学识深造,支持梅力更召挖掘、整理、编辑出版了《蒙古文诵经集成》。举办了伊斯兰教阿訇学习班,承办了自治区首届《古兰经》诵读比赛。举办了天主教神职人员学习班,支持基督教联合燕京神学院创办了高级神学研修班。这些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学识水平,为建立正信爱国的宗教奠定了基础。
三是提高政治地位。近两年来,包头市不断加大对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培养爱国宗教后备力量,积极作好宗教人士政治安排工作,全市宗教界人士担任自治区政协委员的2人,担任市政协委员的6人,担任旗县区人大代表的4人,担任旗县区政协委员的30人,不断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政治地位,把宗教教职人员紧紧团结在了党和政府周围。积极稳妥的解决了宗教团体新老交替问题,通过酝酿推荐、谈心谈话、组织考察、民主选举等程序,圆满完成了市佛协换届工作,学识较高的五当召第八世洞阔尔活佛当选为新一届市佛协会长。
四是提高生活待遇。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全部进行了认定备案,建立了电子档案。协调各旗县区为符合条件的342名教职人员办理了医疗保险,为335名教职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每年为每个市级宗教团体补贴1.5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他们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各级宗教团体实现了“五有”: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必须的交通工具、驻会人员有固定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