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组织 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2014-12-12
杭锦旗委统战部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指导帮助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全旗宗教活动场所中认真开展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我部重视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做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防止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严重的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恶性事件。
目前,我旗宗教教别以藏传佛教为主,全旗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处)所8处,信教群众1.26万多人,共有喇嘛237人。2008年成立了杭锦旗佛教协会。全旗宗教工作现状呈现人数多、分布散、任务重的特点。为了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部根据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旗的具体情况,在全旗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开展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宗教界人士在创安活动中普遍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任何火灾、治安、卫生防疫、人员伤亡等方面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规范,为我旗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民族工作方面,一是深入开展少数民族调研工作。上半年来,我部深入开展对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城镇少数民族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事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大力开展少数民族扶贫工作。上半年我部以扶贫开发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扶贫及民族特色产业扶持工作,协同各苏木镇及相关部门建立民族产业园、民族创业园及民族风情园,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我旗伊和乌素苏木少数民族特色产业项目。三是继续完成考入大专以上杭锦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统计及就学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二)宗教工作方面,一是为全旗各嘎查村配备宗教联络员,完成寺庙宗教人员备案工作,改选部分寺庙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二是与各苏木镇签订了2013年度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苏木镇宗教分管领导职责》及《嘎查村联络员职责》。有效推进宗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三是和各寺庙签订《寺庙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按季进行安全检查。上半年协同民族宗教事务局等相关单位对全旗各宗教活动场所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进行了大排查,并对全旗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摸底调查,四是协助各寺庙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美化绿化活动,促进了宗教与社会建设和谐发展。
二、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增加单位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积极引导,正确认识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和事件,消除负面影响,保证社会稳定。
(一)搞好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正义。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暨平安建设工作,努力使广大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暨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有明显提高,平安建设工作的舆论氛围有明显增强;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道德素质修养。
(二)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积极抓好反邪防邪警示宣传教育,教育干部职工开展反邪防邪工作,群防群治,做到单位内部无邪教类案件、无黄、赌、毒案件发生;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单位内部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非法传销活动人员,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防控措施。
(三)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取得实效。我部一直坚持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干部职工朝气蓬勃,遵纪守法蔚然成风。领导班子无违法违纪个案,干部职工队伍无“法轮功”练习者、无非法传销人员、无“黄、赌、毒”案件、无群体性上访,本单位无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了一个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