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思考
2014-12-07柳立新
柳立新
随着淮安市农机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机化发展实现了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 淮安市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基本情况
1.1 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体系
淮安市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起始于2001年。目前,全市共有1个市级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7个省级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拥有质量督导员10名、高级考评员1名、考评员30名,为全市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 职业技能开发实施现状
(1)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淮安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38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8%。农业机械的保有量一直位于全省前列,至2012年底,全市共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6万台、联合收割机1.68万台,水稻插秧机达1.41万台,高效渔业、蔬菜园艺、农产品加工等特色机具超过2.5万台套,农机总动力达460万kW,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6%。该市各类农机从业人员达20多万人,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占了近一半。学历层次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职业技能水平的提升。
(2)职业技能鉴定工种。2005-2012年,全市累计开展了20个工种的培训鉴定。其中农机行业内特有工种10个,共鉴定合格16426人;社会通用工种10个,共鉴定合格6243人。2001-2004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围绕行业内特有工种进行鉴定,主要是农机修理工、变拖、收割机驾驶员的培训鉴定。2005年,市工作站与淮安生物工程高等学校(原淮安农校)合作,对农口学校在校生进行“双证制”探索,当年,农校在校生通用工种鉴定实现突破。2005-2010年,全市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包括农机行业内特有工种培训鉴定和农口职业技术学院大、中专在校生社会通用工种的培训鉴定两大块,累计开展行业内工种和通用工种鉴定种类达18个。2011年,省站政策调整,通用工种全部取消,职业技能开发仅限于拖拉机、变拖、收割机驾驶员及农机修理工等10个农机行业内工种的培训鉴定。
(3)职业技能鉴定等级。2012年前,该市技能鉴定主要以初级工为主,中级工较少。2012年,省农机局出台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政策,对获证奖补人员等级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享受奖补人员中,中级工比例≥10%,高级工比例≥3%。2012年,全市共完成奖补鉴定任务2570人,其中初级工2059人、中级工448人、高级工63人。中级工获证比例为17.43%,高级工获证比例为2.45%。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对象文化素质不高
农机从业人员整体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对农业新技术、新方法接受能力较差。一是农机从业人员思想意识保守、安于现状。一些农民只看眼前利益,存在“小富即安”思想,仅凭经验种地,认为培训浪费时间,不如在地里干点农活,对学习技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由于年龄和文化程度的参差不齐,导致他们对科技的认知、需求和接受能力差异很大,使培训的成效大打折扣,培训鉴定难度加大。
2.2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范围不宽
除农机修理工属行业准入外,其他农机工种的鉴定缺乏明确的法规依据,只能依靠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农机职业技能开发起步较难。经过近几年的推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插秧机操作工等工种培训鉴定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但农机营销员、农机推广员、农机经纪人等其他工种的培训鉴定工作却止步不前。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更多新型机械的推广使用,培训鉴定的领域可进一步扩大。
2.3 部分县(区)高级工培训鉴定难度大
由于缺少农机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农机从业人员不愿参加中、高级工的培训鉴定,他们认为中、高级工证书对他们而言意义不大。各县(区)高级工培训鉴定组织难度很大。
2.4 经费短缺,培训、考评队伍力量单薄
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缺乏有力的经费支撑,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主要面向农业、农村、农民,是一种准政府行为,它既是收费性的又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更注重的是社会效益。目前,大多数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承建单位都为各地农机校、监理所或推广站,这些单位绝大多数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职业技能鉴定专项经费,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培训师资和考评员也主要来源于各级农机校、监理所和推广机构,大部分人员是兼职的。一方面,由于再教育制度不完善,教师、考评员继续教育滞后,不能及时更新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教学、考评水平不高、综合能力不强;另一方面,由于资金和人员编制的限制,农机校、推广机构大多人员老化严重,有的部门多年未进新人,个别县(区)培训师资与考评队伍出现断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开展。
3 措施与建议
3.1 立足实际,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农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科技水平不高。因此,在培训中要立足农民实际,力求简单易懂,采取积极互动的教学方法,让机手相互交流经验,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要重视科技示范的广告效应,在示范作用的带动下,调动农民学习科学技术的积极性。针对参训人员年龄和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的现状,坚持分类培训原则,把参加培训的农民按年龄、学历分成不同的培训班,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选择不同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等开展培训。
3.2 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不断扩大鉴定覆盖面
农机职业技能获证奖补,是2012年江苏省农机行业新增的一项惠农政策。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要以获证奖补政策出台为契机,积极推进农机获证奖补工作与农机化中心工作的结合,不断拓展鉴定范围。一是充分利用机具的报废更新以及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扎实推进农机修理工的就业准入制度;二是围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通过规范的农机培训鉴定,为农机推广提供人力资源,为农民增收服务;三是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相结合,重点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培训鉴定,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四是围绕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把农机服务组织、合作社、农机大户作为培训和鉴定重点,以农机合作社为主阵地,以农机合作社社员为主要培训对象,进行分层次、有计划的培训鉴定;五是结合高效农业、特色农机示范推广,积极开展蔬菜园艺、畜禽养殖、高效渔业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鉴定,不断扩大鉴定覆盖面,努力实现鉴定数量、质量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3 加强宣传引导,扩大中、高级工获证比例
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机培训鉴定政策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平安农机通等载体,开展面上宣传,让社会广泛知晓职业技能开发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开展层层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要面向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发挥乡镇农机员和购机补贴经销商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机手参加培训鉴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农机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将工种等级与个人收入、薪酬等切身利益挂钩,促进农机从业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确保中、高级工获证比例分别超过10%和3%,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智力支撑。
3.4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师资、考评队伍建设
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提高技能开发队伍素质是实施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省财政的专项资金,添置必要的培训鉴定设施、设备等,改善技能培训鉴定条件,进一步夯实培训鉴定基础设施,以满足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同时,认真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教师,技能鉴定考评员、督导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师,考评、质量督导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农业部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确保每个县(区)拥有3名以上考评员、1名以上质量督导员,不断提高培训鉴定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