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体育场馆政策法规效用研究
2014-12-05董颖温洪泽
董颖,温洪泽
(1.广东工业大学 体育部,广东 广州 510006.2.广东药学院 体育部,广东 广州 510006)
21世纪中国体育场馆政策法规效用研究
董颖1,温洪泽2
(1.广东工业大学 体育部,广东 广州 510006.2.广东药学院 体育部,广东 广州 510006)
为了摸清中国现阶段体育场馆相关政策法规的现状,为今后制定体育政策法规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对国家体育总局现行有效政策法规以及与体育事业相关的国家或部门政策进行梳理。结果发现:中国在21世纪出台了大量的体育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虽不是为专门解决体育场馆问题而制定,但对体育场馆的建设、资金保障、使用与维护、经营与管理等问题十分重视,提出了很多宏观的规定和具体的措施来推动体育场馆的建设和发展。然而,事实表明,这些政策法规的实际规范作用并不理想,效率不高。中国体育场馆政策法规的完善不仅需要“量”的积累,更需要“质”的提高。提高体育政策的执行力是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
体育场馆政策法规;建设;融资;经营;管理
体育场馆是开展体育运动的物质条件,没有体育场馆,现代体育运动项目将失去生存的空间。按照公共产品理论,依据产品效用是否可以分割、受益是否具有排他性和消费是否具有竞争性原则可以将体育场馆定位为准公共产品。作为准公共产品,不仅需要依赖市场来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还必须依赖强有力的政策法规来进行宏观的调控。这是理论的指引也是发达国家实践经验的总结。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体育发达国家均诉诸于完善的体育政策法规来推动体育场馆的建设和发展。中国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在新世纪出台了很多体育政策法规。在地方体育政策法规中有专门针对体育场馆使用的《体育实施管理办法》,也有专门规范体育场馆经营的《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在国家体育政策、法规中虽然鲜见专门的体育场馆政策法规,但是在确立体育的重要地位和促进体育事业改革的相关体育发展政策中广泛提及体育场馆的建设与发展。为了方便讨论,本文将专门论述和并非专门论述但有所提及体育场馆建设和完善的政策法规一并视为体育场馆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按照其规范和调节的范围,可以划分为体育场馆建设规划、体育场馆建设资金来源、体育场馆使用与维护、体育场馆经营与管理四大类。
1 新世纪政策法规大力支持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中国政府对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十分重视,从新世纪伊始至今,中国每年都有和体育场馆相关的体育政策法规出台。这些政策法规对体育场馆建设规划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规定,大大促进了中国体育场馆的建设与发展。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在规划企业、学校、街道和居住区时,应当将体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乡、民族乡、镇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2000年9月18日体育总局发布的《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全民健身工程应在居民小区、公园、街心花园、广场等便于群众健身并且安全的场所兴建。”2002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规定:“新建居民小区、经济开发区和学校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
2003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定义、建设选址、建筑规划、建设资金来源、使用细则、管理方案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比如“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国家鼓励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建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基金,并鼓励依法向人民政府、社会公益性机构或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捐赠财产。”
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规定:“城市和社区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设施和条件;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2009年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还应当考虑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习惯;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居民住宅区的设计应当安排健身活动场地。”
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符合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要求的各类体育场地850080个。随着体育政策的不断深入落实和国家举办、承办大型运动会的有序进行,中国体育场馆现已达100多万个,到2015年将达到120万个。届时,中国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将由原来的1.03m2上升到1.50m2。中国体育场馆数量的快速增长得益于政策法规的推动与保护。但是,现实中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中国体育场馆整体上还存在着“体育场地地域分布不均衡、体育场地结构不均衡、经济结构不均衡、体育场地设施数量少、体育场地的开放和利用少、公共体育场地少”的客观事实。与此同时,体育场地被占的问题也比较严重。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显示:“我国体育系统被占体育场地共有303个,被占面积为245万平方米,被占体育场地面积占体育系统场地面积的1.4%,被占体育场地原始投资总额为13亿元。除海南、西藏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体育场地被占的情况”。
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的是政策执行力的问题。有学者专门针对体育政策执行力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体育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上级部门制定的体育政策法规中26%没有得到执行,有53.6%的体育政策法规因各种因素没有被完全执行,没有执行和没有被完全执行的体育政策法规竟占79.6%。”众所之知,政策执行力是政策的生命,如果无法付诸实践,再完美的政策也不过是废纸一堆。影响政策法规执行力的因素很多,但是立法者在法规中体现出的执法决心和态度是首要的影响因素。
政策法规必须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态度清晰明确,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城市在规划企业、学校、街道和居住区时,“应当”将体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乡、民族乡、镇“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短短的三句话里用了三个“应当”。那么“应当”到底作何解释呢?“应当”在中华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应该”,表示理所当然的。也就是说,按照常理要怎样,不那样也无所谓,最多不过违背常理。这个“应该”除了具有道德或道义上的约束力之外,无任何强制性约束力可言。这样一个带有“说教”和“商量”语气的词汇频繁出现在体育法中,是不合时宜的。这将使强硬的法律变身为软弱的道德规范,法律的威信大打折扣,名誉扫地。
中国体育政策法规中 “应当”的身影无处不在,“应当”成为了中国体育政策法规的关键词。立法层次最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有,立法层次仅次于体育法的《全民健身条例》中有,比较而言具有较高操作性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也有,其它的政策法规中还有,这里不一而足。中国在日后制定体育政策法规时立场要坚定,态度要明确,陈述要清晰、具体,尽量少用或不用“应当”、“应该”、“要”等带有“争议性”的词汇,尽量避免采用商榷性的口吻,加强体育政策法规的清晰度,增强威慑力,提高执行力。
2 新世纪以来政策法规拓宽了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
长期以来,中国的体育场馆一直由国家全额拨款兴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体育场馆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市场取向也日益明晰。中国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已由原来单一的国家财政拨款演变成为国家财政拨款、单位自筹、民间资本、社会捐赠、体育彩票公益金共同参与的投资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调整我国原有的投资体制,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进行探索性改革。2001年12月11日,原国家计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2002年12月27日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这些政策法规的宗旨在于鼓励民间资本和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对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力度逐渐增大,举措日益明晰。特别是明确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国家鼓励社会及个人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并在土地使用、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上述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民间资本投资公共基础设施的忧虑,为民间资本投资兴建体育场馆设施扫除了入门障碍,提供了初步的制度保障。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场馆建设融资达到了史无前例的水准。“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奥运村、会议中心、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奥林匹克水上公园6个项目总投资约205亿元,其中85%的资金是运用市场机制融资完成的。” 为此,有学者认为:“以2008年奥运会场馆项目法人招标为标志,我国体育场馆建设和经营管理进入了一个‘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筹资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鼓励社会机构参与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活动,建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新模式’的新阶段。”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资金市场融资的成功,坚定了体育场馆建设走产业化道路的信心。但是,对于融资的方法、手段、程序、实施细节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规范的文件,更没有发展成为完善的模式,对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的融资问题仍处于艰难的探索阶段。
有学者专门对体育税收激励政策进行研究,结果发现:体育税收政策存在自相矛盾、缺乏连续性和持久性、税收激励幅度不大的问题。比如,2008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但对企业捐赠给国内合法的其它民间体育公益性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却没有享受到捐赠扣除比例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它们没有一视同仁。放眼世界,“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如西班牙对体育产业捐赠扣除比例高达100%,免征企业所得税;英国对体育产业的赞助实施‘体育配对’计划和‘一英镑对一英镑’政策”,发达国家为促进民间资本捐赠体育事业所表现出来的胸襟和气魄让人叹为观止。如此说来,中国民间资本对体育捐赠冷漠的根源似乎已是不言自名。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显示:“我国历年累计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1914.5亿元,其中:财政拨款为667.7亿元,占投资总额的34.9%,单位自筹为1032.6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3.9%。”由此可见,中国政府虽然出台了若干政策、法规来鼓励、引导、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但这些政策、法规还仅仅停留在“意见”、“建议”、“决定”的宏观层面上,还没有进化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实际指导功能有待加强。中国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资金来源虽然形成了国家财政拨款、单位自筹、民间资本、社会捐赠、体育彩票公益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格局,但是单位自筹和国家财政拨款仍占绝对份额。资金来源依然比较单一。
3 新世纪体育政策法规对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加以规范
中国政府早在1955年颁布的《关于开展体育运动暂行办法纲要》中就曾提到过场馆的维护、使用问题,但真正开始重视场馆利用问题则推迟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当时,中国政府已经深刻意识到体育场馆消耗大、利用率不高的严重问题,因此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规范体育场馆的使用与开放,加强体育场馆的维护与保养。进入21世纪,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广泛开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对体育场馆的需求急剧增加,体育场馆供应不足的矛盾凸显并日益尖锐。为此,中国政府出台的很多政策、法规都对体育场馆的使用与维护进行了规范。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2001-2010年)规划、《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全民健身条例》、《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均提及到体育场馆的使用与维护。
上述政策、法规中关于体育场馆使用与维护的论述主要围绕促进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和提高体育场馆使用率而进行。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妥善处理好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鼓励学校体育场馆在不影响学校教学的情况下对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对社会开放;鼓励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率;鼓励体育场馆所有单位指定专人对体育场馆进行维护。
这些政策法规大多提出了良好的希望和合理的建议,但对于如何具体实施缺少必要的指导措施,整体来说,政策法规宏观但不具体,内容涵盖广但可操作性不强。例如:《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八条提出:“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 但是,对于学校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的范围和程度没有规定?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仅仅是口头上的鼓励,还是有具体的资金或是政策上的扶持?县级人民政府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的有关责任保险具体是指什么,保险覆盖的范围有多大?适当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因为收费就被定性为经营性质,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关乎场馆所有者自身利益的敏感问题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为了对我国体育场馆的开放和使用状况有比较具体的了解,有学者做过专门的研究。“在开放情况方面,有58.76%的体育场地不对外开放,14.46%的体育场地部分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的体育场地不到26.78%;场地利用率方面,体育场地的活动人员每周有1万人次的占场地总数的2.1%,5001~10000人次的占7.1%,2501~5000人次的占 11.4%,501~2500人次的占32.2%,500人次以下的占绝大多数,占53.2%。如果将上述指标中的‘每周人次’折合成‘每天人次’的话,那么,多数体育场地每天只有几十人次在活动。”可见,中国的体育场馆整体开放和使用状况并不理想,政策、法规数量不少,但效率偏低。
4 新世纪体育政策法规加强了体育场馆的经营与管理
“体育场馆的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规划建设管理,主要指场馆建设规划指标的量化标准;二是保护管理,主要是检查和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的侵占和破坏现象;三是场馆利用管理,主要指场馆向社会开发利用的问题。经营则是合理地更有效地使用场馆的有限资源,以取得最大收入为目标。”在体育场馆的经营与管理方面,中国政府出台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为规范体育场馆经营行为的法规,管理和监督体育场馆经营活动的法规,国家政府出台的各种涉及到市场经营管理的相关法规(比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体育市场经营管理相关的地方行政性法规,国务院除国家体育总局以外其他各部委制定的各种行业性体育管理规定。
2001年12月11日原国家计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2002年1月国家计委发布了《“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2002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2003年6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9年9月6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
这些政策法规均对体育场馆的经营与管理给予了高度重视。法规鼓励民间资本、非国有经济进入教育、公用事业等服务行业领域;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正确处理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收费标准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并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呼吁努力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申明严禁侵占、破坏体育设施;提出对于体育场馆设施要指定明确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人。
随着国家有关体育政策、法规的陆续颁布,各省(市)政府随即紧锣密鼓地出台了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或办法来规范体育场馆的经营和管理。这些条例和办法大都将体育设施的建设、规划纳入了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将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赠、赞助等方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允许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有偿服务活动,活动收入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体育事业的发展。
在体育场馆经营与管理方面,中国虽有多部法规提及到体育场馆的开放、管理与经营,但是法规内容模糊、过于笼统、态度柔和、弹性有余、刚性不足、执行不力,法规的推动作用未得到充分地发挥。比如: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几乎每一句话都有一个“应当”。 哪怕在涉及到改变体育场地功能、用途,择地重建,重建标准,重建程序等与体育场馆命运攸关的关键环节还使用那个骑墙的“应当”。条例柔和的语气暴露了政府执法决心的不坚定,丧失了条例本应具有的威严,降低了法规自上而下的行政势能,法规执行效果必将深受影响。
有学者通过第四次与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统计数据的对比发现:“总的体育场地个数在迅速增加。这些体育基础设施是伴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而日益完善的。体育场馆占地面积保持与场地总数同步增长,但是建筑面积在减少,说明场馆建筑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由于经营不善和运营困难而倒闭或改作他用的场馆在增加,折射出体育场馆的整体运营管理水平较低。”另有学者对体育场馆经营作了深入的研究,结果表明:“经营效果方面,我国96.6%以上的体育场地没有任何收入,即使部分体育场地有经营收入,也非常有限,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占2.8%,10万元~50万元的只有0.5%,50万元以上的仅占0.1%,总体来说入不敷出,这说明我国的体育场地在经营方面还处于一个非常低的水平。”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杨树安在2010年4月27日召开的2010年全国体育产业工作会议上通报了这样一组数据:“在2007年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各领域增加值的构成中,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制造占70.98%,体育用品、服装鞋帽销售占8.82%,体育彩票占2.34%,体育场馆管理活动占1.82%,体育培训活动占0.63%,体育中介活动占0.24%。”以上详实的数据表明:中国尽管有很多政策、法规涉及到体育场馆的经营与管理,但是,效果并不理想。中国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收入极其微小,仅占体育产业增加值中的一小部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中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整体状况让人堪忧。
如何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条件下加强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以产业化、市场化的视角来破解计划经济模式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遭遇的困境,不仅是造福百姓、利国利民的丰功伟绩,更是对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智慧和执政胸襟的考验。
5 小结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出台了大量的体育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紧紧围绕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发展和进一步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为主线展开,其中有很多政策法规涉及到体育场馆的建设、资金来源、使用与维护、经营与管理。这些政策法规为中国体育场馆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为维护体育事业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法规依据,为构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体育法规体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中国体育场馆政策法规能够站在整体的高度,以全面协调发展的视角对体育场馆发展提出大量宏观的,纲领性的意见、建议或要求。遗憾的是,虽然这些政策法规大多能够做到全面兼顾,但由于火力分散而难以入木三分,没有提供足够的、明确具体的、可行的执行程序和方法,可操作性不强。法规存在语气柔和,陈述不清晰,模棱两可的问题。法规中频繁使用了“应当”这个颇具“争议性”的词语,降低了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使政府的执法决心深受质疑。体育场馆政策法规多,但是效率不高,政策法规执行不力。
体育场馆政策法规促进了体育场馆的大增长、大发展、大繁荣,但是中国体育场馆整体上“三偏三少”的现状还没有根本改变;体育场馆政策法规促成了国家财政拨款、单位自筹、民间资本、社会捐赠、体育彩票公益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体育场馆建设融资模式,但是单位自筹和国家财政拨款仍占绝对份额的格局依然没有改变;体育场馆政策法规加强了体育场馆的使用与维护,但是场馆的使用率和开放率依然偏低;体育场馆政策法规强化了体育场馆的经营与管理,但是总体上仍然入不敷出,体育场馆管理水平还处在很低的水平。种种残酷的现实表明,中国体育场馆政策法规的效用不高,迫切需要提升。
中国政府有必要在日后的立法过程中表明强硬的执法态度,明确体育法规执法主体,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和惩罚手段,完善体育政策法规评估体系,采用多种手段来提高体育政策法规的执行力,使体育事业的发展能够早日进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状态。
[1]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EB/OL]. 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19/312031.html
[2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79/n17321/328670.html
[3]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49/127397.html
[4]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34/131771.html
[5]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EB/OL]. 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49/312984.html
[6]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34/1417788.html
[7]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EB/OL]. http://www.sport.gov.cn/n16/n1077/n1467/n1843577/1843747.html
[8] 冯建中.中国体育场地“三偏三少” [EB/OL].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02-02
[9] 杨青松.我国体育政策研究述评[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1,45(1):21
[10] 李可欣,温暄.中华汉语词典[M].北京: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2009.803
[11] 郭敏,刘聪. 我国体育场地建设的发展历程及其启示[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32(2):15
[12] 广州新体育馆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EB/OL].http://www.pipcn.com/blog/user1/baroque/archives/2006/390.shtml
[13] 杨京钟,吕庆华,易剑东. 中国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34(3):8
[14] 蔡俊五.体育赞助在体育发展中的作用[D].体育产业现状趋势与对策论文集.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86-92
[15] 冯建中.我国体育场地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R].国家体育总局政策司理论处,2007-02-07
[16] 赵钢,雷厉.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概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63
[17] 万来红.体育场馆资源利用与经营管理[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48
[18] 冯建中.我国体育场地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R].国家体育总局政策司理论处,2007-02-07
[19] 万来红.体育场馆资源利用与经营管理[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40
ResearchontheEffectivenessofChina'sPolicy
andEnactmentaboutStadiumandGymnasiumonthe21stCentury
DONG Yin1,WEN Hong-ze2
(1.P.E. Department of Guangdong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006, China;
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 Science,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006,China)
We have carefully tided up the valid policies and enactments of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port of China and some other policies related with sport undertaking of government or department in order to make clear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hina's policy and enactment and to provide the theoretical and realistic reference for making policy and enactment of sport. We find that China has promulgated lots of policies and enactments on the 21st century. These policies and enactments pay great attention on the problems of construction, finance and assurance, use and maintenanc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stadium and gymnasium and come out with many macroscopic stipulates and concrete measures for accelerating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tadium and gymnasium although they are not made for solving the problem of stadium and gymnasium specially. But the facts prove that these policies and enactments haven't worked very well and they aren't efficient. China not only needs to make more policies but also needs to improve their quality,maybe the latter is much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former.It seems that to promote executive power of the policies and enactments is the most urgent matter for the Chinese government.
policy and enactment about stadium and gymnasium; construction; finance; operation;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2014-06-15
董颖(1983-),女,吉林长春人,硕士研究生,讲师
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训练
G80
A
1007-323X(2014)06-00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