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探讨
2014-11-27孟剑欣
孟剑欣
摘要:合同管理的本质就是对整个交易的过程进行监控,由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类型比较复杂,涉及的知识面较广,信息量较大。因此,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需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人员中,从而形成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属于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事务中比较重要的工作,它是一种全过程、科学、合理的管理,在医疗卫生单位中实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必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展。本文主要对医疗卫生单位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给出具体的完善措施,为我国的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建议。
关键词:医疗卫生 单位 合同 管理
一、前言
医疗卫生单位既是从事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活动的企业,又属于事业单位的一种。故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既具备普通事业单位合同的特点,如法律性、权威性、广泛性等,又具有医疗卫生单位自身的特殊性,如合同内容多样性、合同格式复杂性、合同条款会涉及的医学名称等。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交易更加频繁,在各种市场经济的交往中,为了促进交易能顺利进行,使双方意见能达成共识,需用文字表达出来,即形成合同,合同属于交易双方对最终形成的交易模式的真实记载。合同不仅能体现出双方基本交易的条件,而且是整个谈判中的思想产物。合同管理工作就是对双方交易过程进行监控,以确保交易能顺利进行,合同签订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因此对签订双方具有绝对的约束力。由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类型比较复杂,涉及的知识面较广,信息量较大。因此,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需将其落实到具体的机构、人员中,从而形成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
二、医疗卫生单位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大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都未制定出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制度或规定,或者制定出的合同管理的制度,存在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不清的现象,导致合同管理混乱。同时签订的合同存在文字不规范、双方责任表述不清等问题,造成合同纠纷案件频发的现象,给医疗卫生单位的名誉及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并未经过专业培训,管理知识不足,无法胜任合同管理工作,导致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混乱。同时医疗卫生单位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时,只注重其医疗卫生知识的考核,对于管理知识比较忽略,从而不利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未履行合同专用章制度
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并未制定专门的“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时,一般用单位的行政公章或职能部门的公章来代替。由于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也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从而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权威性,也会在出现合同纠纷时,造成责任不清等问题。另外,在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的合同上加盖单位职能部门的公章,在相关法律法规上,这种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对单位部队合同进行追认,那么合同则属于无效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
(四)合同履行监督力度不够
大多数医疗卫生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来履行合同条约,但是能否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以及完成工作的质量是否达标等相关事宜,却无相关的部门或人员对其监督。如果发生合同纠纷,那么医疗卫生单位就将处于劣势地位。同时,合同履行的状况中,是对方未履行合同中的任务,那么就将带给医疗卫生单位巨大的损失,是我方未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那么一旦对方将我方告上法庭,就会使医疗卫生单位的名誉受损。因此,合同履行的监督工作显得比较重要。
(五)合同日常管理混乱
合同管理人员由于不具备专业的管理知识,加上管理方法比较欠缺,故在合同的日常管理中,经常会出现合同未按类别分档保存、合同残缺、合同出现褶皱或损坏等问题,导致医疗卫生单位无法判别对方合同有无违约现象,会被对方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方有违约现象,我方业务相关证据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完善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单位需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将合同管理工作中的权力与义务根据职能划分到各部门中,让各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最优化,并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方法为:
⑴制定可行性较高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道路。
⑵健全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合同管理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可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效地进行。因此,医疗卫生单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结合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的谈判、拟定、会签、审批和签订,以及合同的专用章管理与日常管理等。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分清管理的层次,明确部门的职责,规范管理的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于动态控制的状态。
(二)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模式为:院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为主,各业务部门(如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等)分口管理为辅。同时在合同签订之前的审签中,还要涉及到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法律顾问等。因此,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比较复杂,涉及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较多,如果这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那么会降低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医疗卫生机构需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具体方法有:
⑴可对外招聘管理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管理经验丰富的人才,让其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⑵提高内部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可对管理人员实行一对一的合同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周末召集合同管理人员开展知识素质教育,提升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向其普及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加强其与人沟通的能力培训。通过以上的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具备掌握合同的法律知识及签约的相关技巧,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endprint
(三)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
单位公章与单位签字等同,在合同签订中,如果没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进行签字,只需盖上公章或者合同章,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应。而单位公章的使用范围较广,不利于合同的管理。因此,在医疗卫生单位需制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在合同专用章管理和使用制度中需明确规定,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只有加盖合同专用章才有效,印章需让专人保管,并严格审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四)加强合同会签及审查力度
依法签订合同,可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能为医疗卫生单位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事故打下基础,也可降低合同管理的风险。合同签订之前的会签及审查工作,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这是由于合同签订后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一旦在签订中出现失误,就会给医疗卫生单位造成损失。由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类型比较复杂,信息量较大,因此,在签订前需与医务部、审计科、财务科等共同协商,对合同的重要条款实行会签及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还需向法律顾问咨询,从而对合同进行完善。
(五)加强合同履行监督力度
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合同的有效性,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预防出现违约行为,因此,需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履行监督工作一般由审计部门完成,因此,审计部门的人员需对合同执行部门进行定期抽查,抽查内容为合同的执行程度及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等,对于未执行或者只执行部分的合同,需查明其原因并予以解决。经合同执行监督,能了解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履行度,并及时发现合同执行中的问题,予以解决,从而预防出现违约现象。
(六)加强合同的日常管理
为了预防出现合同丢失、残缺等现象,降低合同纠纷案件的发生率,医疗卫生单位需加强对合同的日常管理。需建立合同台账及汇总等工作,将合同按照类型分类整理归档,从而加强合同管理和控制工作。另外,合同管理人员还需将已经签订的合同打成电子邮件,归档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查询系统,方便对合同的调取和查询。
四、结束语
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属于医疗卫生单位管理事务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它与其他行业的合同管理不同,不只是具备承诺和签约等简单的内容,而是一种长期、全面、科学的管理。医疗卫生单位能实现对合同有效的管理,就可以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水平,产生极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在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中,除了要形成系统的管理制度,还需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并重视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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