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对农业科技服务效率的影响研究
2014-11-27胡中应
胡中应,胡 浩
(1.南京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2.皖西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
一、引言与文献回顾
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效率,对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当前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许多弊端,服务效率不高,集中表现在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的双重不足。有的学者从供给角度,如黄季焜(2002)认为服务经费投入不足[1]、刘志民(2006)指出农技服务组织不健全[2]、程广华(2012)认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孱弱[3]制约了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效率。有些学者则从需求角度,如刘承芳(2002)认为农户科技采用所需资金[4]、王玄文(2003)指出农户耕地规模[5]、张兵(2006)认为农户人力资本[6]、石绍宾(2013)指出农户所在社区特征[7](如邻居支付意愿、是否加入合作社等)是影响农业科技需求的主要原因。
社会资本原来是社会学领域里的一个概念,后来被广泛运用于经济学领域的相关研究,其被经济学界普遍认同的定义是由Putnam(1993)提出的:“社会资本是指能够通过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经济效率的网络、信任和规范”[8]。近年来,有学者开始关注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中的社会资本问题。李志青(2004)指出社会资本对技术扩散有着内生性的激励作用[9],汪红梅(2009)认为不注重农技推广中社会资本的作用是限制农户农技需求的重要原因[10],杜艳萍等(2012)论证了社会资本对农业技术扩散速度具有正向影响[11],万俊毅(2013)指出社会资本对农业企业的发展有正向影响作用[12],胡中应(2013)认为社会资本的缺失是制约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创新的重要因素[13]。
现有研究或从农户需求或从政府推广的角度去讨论农业技术服务的需求与供给问题。然而,农技推广的效率应该是农技推广过程中所有参与主体达到相对均衡的结果,效率的提升要供需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满足,而不能仅仅关注农技服务其中一方的利益。此外,关于社会资本对农业科技服务效率的影响研究也局限于两者之间逻辑关系的理论探讨,以社会资本为解释变量去实证研究其对农业技术服务效率影响的成果几乎空白。因此,本文试图从经济效率的定义出发,结合社会资本概念的三个维度,建立一个理论分析框架,综合考虑社会资本对农业科技服务供需双方的影响。进而,利用微观调研数据,实证研究其对农技服务效率的影响,以期从培育农户社会资本的角度为我国农业科技服务的效率提升提供政策建议。
二、分析框架
从经济学的意义来说,效率即帕累托最优,即一种相对均衡的状态。因此,农业科技服务的效率可以被定义为在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各类主体达到的一种均衡状态。农业科技服务最重要的主体无非两类:供给者与需求者。若想达到均衡,则需要达到一种能令两者都相对满意的状态。因此,判断农技服务推广是否成功需要考察其能否让两者都满意。如果农技服务供给部门愿意提供并尽力推广农业科技,农户又愿意接受采纳之,则农户农业生产水平会提高,该项农技推广服务就是有效率的;反之,若有一方或两方均不满意,则会出现有效需求不足、有效供给不足或两者兼有,科技推广活动则无从开展,该项活动就是没有效率的。因此,我们认为,农技推广服务是否具有效率,要看需求和供给主体是否得到满足,最终的判断标准则要看其实际效果,即农户农业生产水平是否提高。
所谓需求,是指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农技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是农户,他们是农业科技服务的最终使用者,他们的反应是检验农技服务是否有效的最终标准。从需求的定义上看,影响农技服务需求的因素可以分解为两点:一是农户是否愿意采用,这取决于农户对技术供给者的信任与否。农户的技术采用行为往往需要一个过程,他们具有较强的从众心理,不会轻易相信农业科技服务推广者的宣传,而会通过观望同乡或听亲戚朋友介绍来决定自己是否采用。只有当他能够看到农技服务确切的效果时才做是否使用的决定。二是农户是否有能力购买,这取决于农技服务的价格及农技服务的使用门槛。农户能运用于农技投资的资金越多、资金来源越广,则意味着对于农户而言,农技服务的价格越低,其越有可能采用农技服务。因此,与外界的联系、获取农技服务的信息的渠道、是否接受免费的农技培训、获取资金的难度等都会影响到农户对农技服务的需求。
所谓供给,是指生产者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商品数量。农技服务的供给方主要有两类:一是农技服务的创造者与农业技术的所有者,如一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他们创造了符合不同地区需求的农业技术并将其投入市场。二是农业科技服务的推广者即农技推广机构。他们直接为需求者提供服务,负责对解释农业科研成果、指导农户使用,并反馈使用者的进一步需求。虽然农业技术具有公共品的特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农业技术服务一旦进入市场,则成为一种商品。农技服务的创造者与推广机构需要一定的经费与报酬来延续其创新的积极性,其外部性特征需要一定的价格激励予以矫正。创造价值取得利润也是农技服务相关供给主体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决定其是否愿意供给的因素就是能获取多大的报酬。缺乏这种激励,将会影响其创新的动力与推广的效率。因此,从供给的定义来看,影响农技服务供给的因素也可以分为两点:一是农技服务的创造者是否能够不断创新,创造出符合当地实际条件的技术种类。二是农技服务的推广者是否愿意有效地推行这些政策。这两点实际上都取决于是否能够使得农技服务的供给者有足够的动力去完成农技服务的创新与推广,即是否有稳定的经济利润对其供给进行激励。
农业科技服务成功与否的最终评判者是农户,因此,所有问题的研究最终也应该落脚于微观农户。按照Putnam的定义,社会资本是一种能提高经济效率的网络、信任与规范。结合上述对农业科技服务效率概念的分解,本文需要验证的假设是,在农业科技服务推广活动中,如果农户有较强的社会资本,则农业科技服务的效率也将相应提升。第一,从网络的角度来看,农户获取农业技术服务信息的渠道更宽、来源更广,则其获得有效技术服务的可能性就越大。或者,农户社会网络越强,则在应用农业科技服务时,其获取贷款的可能性也越大,从而可以解决农户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最终提升有效需求。第二,从信任维度来看,农户更加信任科技服务的推广者,会减少农技服务应用的障碍,降低交易成本,加快其应用的速度,提升有效需求。第三,从规范维度来看,农户通过一定的方式与服务推广人员或技术创造人员之间建立比较稳定、规范的关系,如定期参加一定的培训、支付固定的报酬(服务费用)等,会使得农技供给者有创新与推广的动力,提升有效供给。
三、实证研究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本文数据来源于课题组在安徽省六安市五县两区(舒城县、霍邱县、霍山县、寿县、金寨县、金安区和裕安区)的调研。调研地点地处大别山区,属于欠发达地区。调研方式是对当地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有效问卷293份,有效率81.38%。
受访农户中,负责家庭农业生产者的年龄35岁以上者占63.14%,年龄分布相对平均;受教育年限以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下为主,占总量的69.97%,文化程度较低;受访农户中有35户家庭中有村干部,占总量的11.95%。调研结果显示,当前农技服务效率不高,仅有33个农户认为近5年来家庭农业生产水平有所提高,占总量的11.26%。农户对当前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满意度较低,选择“不满意”的占样本总量的70.65%。这种不满意集中体现在农业技术服务的供销脱节上,农技部门为农户提供的服务均集中于产前和产中阶段,约占样本总量的86.00%,而农户对产后阶段的服务需求约占总量的35.22%。此外,62.46%的农户获取农技服务信息的渠道是通过亲朋好友或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62.12%的农户在采纳技术服务时仅使用自有资金,80.20%的农户在判断农技服务信息或质量时依赖于对相邻或本地机构的信任,15.38%的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55.97%的农户在农业技术使用过程中支付了报酬,其中,仅有9.89%的农户与农技服务供给部门签订了稳定的支付合同。
(二)实证研究
1.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判断农业科技服务效率的最终标准是要看农户农业生产水平是否提高。推广顺利则供给双方会达到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供给者愿意持续提供技术,农户愿意采纳,结果令双方满意,农技推广的效果将会体现,农户农业生产水平会得以提升。反之,其生产水平不会提升。我们设置“农业生产水平是否提高”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这是个二元定性选择。因此,本文采用二元选择Logit模型来进行实证研究,其形式如下:式中左边表示农户家庭农业生产水平提升的概率,x为解释变量,β为系数向量。因变量(y)选取农户对“农业生产水平是否提高”问题的回答作为其取值标准,认为家庭农业生产水平提高的,取1;反之,取0。
根据之前的分析,我们选取了两大类自变量,其取值及对因变量的预期影响方向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赋值及预期作用方向
一是体现农户家庭特征的一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负责家庭农业生产者的年龄(age)、受教育程度(education)以及家庭是否有干部(cadre)。一般认为,负责家庭农业生产者的年龄越大,越会按照原有习惯去组织农业生产,采纳新技术的可能性较低;受教育程度越高,则会更乐于接受新事物和先进技术,且学习能力更强,更易于掌握新技术从而达到预期效果;如果农户家庭有干部,则更有可能贯彻相关部门的农技推广活动,采纳新技术并获得成功的可能性更高。
二是能表征农户社会资本的指标,主要包括网络维度、信任维度和规范维度指标。
第一,我们用农户获取农技服务信息的来源(message)和获取农技服务所需资金的来源(capital)来表征社会资本的网络维度。信息仅来源于乡亲邻里,则认为其社会资本相对较弱,赋值为1。若来源于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赋值为2)以及互联网等流行媒体(赋值为3),则认为其接受信息的渠道更宽。渠道越宽,意味着能更快更多地获取农技服务的信息,从而提升有效需求。如果农户使用的资金来源仅为自有资金,表明其资金来源单一,技术采用行为受资金约束比较严重,赋值为0;若能采用集资、贷款等方式,则意味着有更宽渠道解决资金约束问题,更有可能采纳新技术,赋值为1。
第二,本文用农户对待农业技术服务信任度的次序(trust)以及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cooperatives)来表征社会资本的信任维度。农户接受新事物的次序是亲缘、地缘与业缘,即随着其社会资本的增强,其信赖的对象就会突破家庭、朋友和地区限制。如果农户判断技术优劣的标准是亲朋好友介绍,则赋值为1;如果判断标准是本地的科技服务人员及相关技术推广机构,赋值为2;判断标准是科研院所或大学,说明农户对农技服务的信任度最高,赋值为3。信任程度越高,意味着农户越有可能减少观望时间,在较短的时间内采纳新技术。如果农户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加入赋值为1,反之为0),相比单个农户,其与农技服务供给方之间的信任度会增加,可以利用合作社社员的角色与相关主体磋商谈判,降低交易成本,从而获得信息获取、贷款获得、销售渠道共享等方面的优势。
第三,本文用农户是否对农技服务进行偿付(pay)、是否与农技推广部门(或人员)签订稳定的支付合同(contract)来表征社会资本的规范维度。如果农户为农技服务支付报酬(赋值为1,反之为0),意味着农技服务的商品性质得以确认,有明确的市场价格信号,有利于农技服务的可持续供给。但同时,如果支付报酬,又意味着农户要承担相应的采纳成本,可能会降低农户需求。因此,这一指标对农技服务效率的影响方向可能是不明确的。但如果与供给部门签订稳定的技术服务供需合同(赋值为1,反之为0),则意味着消费者愿意受此合同约束,体现了农户对该技术的迫切需求。同时,这种稳定规范的价格机制,会令供给者获取可持续的报酬及利润,从而对农技服务的供给产生正向激励作用,最终提升服务效率。
2.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本文运用Eviews7.0统计软件对293份有效问卷进行了Binary choice(logit)回归,从估计结果来看,模型LR值为80.0143,Prob(LR statistic)值为0,模型的拟合效果很好。从表2可以看出,家庭是否有干部(cadre)、信息来源(message)、是否加入合作经济组织(cooperatives)、是否对农技服务支付报酬(pay)以及是否与农技供给部门签订稳定的支付合同(contract)等变量与农业科技服务效率显著正相关。具体而言:
农户家庭特征变量中,是否有干部(cadre)与农技服务效率正相关,与预期影响方向一致,且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发挥基层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有利于农技服务的推广。
两个表征社会资本网络的变量中,“信息来源”(message)与农技服务效率正相关,与预期影响方向一致,且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农户获取农技服务信息的渠道越宽,则会提升其对农技服务的有效需求,从而最终提升农技服务的效率。而“资金来源”(capital)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且相关符号与预期相反。可能的原因是,采用自有资金的农户,不一定是因为其融资困难,而是由于自身经济实力相对比较雄厚或服务项目资金约束不明显而无须借贷。
表2 模型估计结果
两个表征社会资本信任的变量中,“是否加入合作经济组织”(cooperatives)与预期一致,且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见,加入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农户获得更好的信誉,社员的身份有利于其同农技服务供给方谈判磋商,从而有助于解决资金短缺、信息闭塞、销售渠道狭窄等问题,更好地享受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农技服务。“信任次序”(trust)相关系数的符号与预期一致,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
两个表征社会资本规范的两个变量“是否支付报酬”(pay)与“是否签订稳定的支付合同”(contract)均与农技服务效率正相关,与预期影响方向一致,且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运用价格机制建立供求双方良好的社会规范,有助于激励农业技术服务的长期有效供给,提升农技服务效率。
四、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从社会资本与经济效率的概念入手,给出了农业科技服务效率的定义,建立了一个社会资本影响农业科技服务效率的分析框架。并根据实地调研数据,结合二元Logit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农户社会资本对与农业科技服务效率有显著影响,农户社会资本的提高有利于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有效需求,也能刺激农业科技服务的有效供给,从而达到供需双方的均衡状态,实现经济效率。农户社会网络越强,则其获取农技服务信息的渠道越宽,获取成本更低,有效需求提升;农户若加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机构,则其与农技推广部门的信任度增加,有利于增强自身信用,降低交易费用,提升有效需求;农户若对农业技术服务支付报酬并采取较为稳定规范的支付制度,如签订长期支付合同,有利于提高农技服务供给方的积极性,从而提升有效供给。
(二)政策建议
(1)理顺沟通渠道,加强供需双方联系。政府要将农业科技服务贯穿于农业生产的产前宣传、产中指导和产后反馈全过程,防止供需脱节。首先,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调研,了解农户确实所需的技术服务种类,从而开发和推广农户需要的技术产品;其次,要扩大宣传手段,定期举办讲习会培训会等活动,拓宽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及时将新产品新技术传递给农户;最后,要及时处理农技推广人员的反馈信息,了解农户的动态需求,不断改进农技服务内容与质量。
(2)成立合作组织,增进供需双方信任。政府要以种粮大户等农村精英为突破口,鼓励其引领区域内农户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借助组织的力量提升社员农户信誉,为其获得技术试用、社外贷款等提供强有力的担保,降低农户技术采纳成本。同时,鼓励农业科技项目的研发者、推广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合作,以合作社为载体和示范点,推进农业科技服务全面开展。
(3)加大财政补贴,促进供需双方共赢。农业科技服务推广的一个主要矛盾是如何能让供需双方均能满意。需求方希望物美价廉甚至免费,供给方又期望有稳定的报酬与利润,纯粹的市场机制很难做到两全其美。因此,政府应通过对科研院所和高校进行补贴的方式,鼓励其承担相关农业科技服务项目的开发与创新,对转化应用效果好的科技成果给予进一步的补贴和奖励,刺激农业科技服务的可持续供给;同时,政府也应对农户进行补贴,如让农户免费试用农业技术、为其分摊部分技术购买费用、为其提供低息贷款等,降低农户采用技术的门槛与成本,提升有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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