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理伦理视域下现代临终关怀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2014-11-24刘燕燕
刘燕燕
摘 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临终关怀越来越被人们关注,现代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应该首先明确其关怀目的、对象和关怀内容,并且在机构设置、人员培养和配置、理论研究和制度保障上,体现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特点。
关键词: 护理伦理 临终关怀 发展思考
一
千古艰难唯一死,死亡是人类终要面对的。我国传统文化中对死亡是避讳的,伦理观念中对“生”的重视甚于“死”。如何面对死亡,如何帮助濒死者面对死亡,体现人文关怀,是现代临终关怀事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临终关怀一词源于西方的宗教界,现代意义上的临终关怀是指用一整套有组织的医疗方案,帮助那些暂停于人生旅途最后一站的人。早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人们对老者和死者的关怀、照顾。现代意义的临终关怀运动,始于1967年的英国,桑德斯博士创办了临终关怀医院。在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临终关怀始于1988年,在天津创办了第一家临终关怀研究中心。隨着社会的发展,临终关怀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可以这样说,体现人文关怀的临终关怀是社会发展对人类提出的必然要求,临终关怀的目的是更好地体现生命的意义。要真正做好临终关怀,让临终者有尊严地死去,在具体护理过程中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明确临终关怀存在的目的。临终关怀面对的是濒死者,对他们来说,治疗手段已经不能起到治愈的作用,仅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身体上的痛苦。也就是说,被关怀者面临的最终结局是死亡。对于人类来说,畏惧死亡是一种本能,所以被关怀者不仅要承受生理上的痛苦,在心理上也要承受一定的煎熬。这时候的临终关怀就是为了缓解这种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让被关怀者在人生的最后得到慰藉,尊重其作为一个人应该有的尊严和权利。也就是说,与生理上的治疗手段相比,心理上的伦理上的关怀更重要。我们应该理解作为一个人,即使濒临死亡,也维护自身权利的要求,也希望生活舒适,得到他人关怀和慰藉,也应当做是人被尊重。因此,临终关怀存在目的就是为濒死者提供生理和心理的关怀,让其作为一个人,有尊严地死去,坦然地面对死亡。
其次,明确临终关怀的对象。临终关怀的对象是病人,但不是所有的病人,临终关怀的对象仅是临终的病人。疾病可以治愈的病人并不是临终关怀的对象,那么如何理解临终呢?所谓临终,指的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人体主要器官的生理功能趋于衰竭,生命活动趋于终结的状态,濒临死亡而未死亡者,这些处于临终状态的病人才是临终关怀的对象。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对于死亡难以接受的,除了病人本人外,还有他们的家属,这些家属的心理关怀往往被忽视。面对自己亲人的死亡,其家属也会遭受一定的心理创伤,这种创伤可能会对家属以后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因此临终关怀的工作中还应注意对病人家属的心理干预和治疗。从这点上说,临终关怀的对象是处于临终状态的病人及其家属。
再次,明确临终关怀的内容。正因为临终关怀的对象是处于临终状态的病人及其家属,临终关怀的目的是给临终病人带来心理和生理的慰藉,让其坦然地面对死亡,有尊严地死去,让病人家属得到慰藉。这就决定了临终关怀不仅仅停留在药物治疗上,不以治愈为目标,而是以心理护理和生理护理为特点,对关怀对象从生理、心理、伦理的角度关怀,以心理关怀和伦理护理为重点。对被关怀者来说,生理上的护理可以为他们缓解痛苦,提高生活品位。心理护理对他们来说,可以让他们正视死亡,在人生的最后阶段得到心理上的平静和安慰。因此,临终关怀区别于传统医疗的是不仅注意生理治疗,更重视心理和精神上的关怀,并以心理关怀和伦理护理为重点。
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临终关怀越来越被社会重视,相关事业也得到一定发展。但是,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囿于现实国情,无论是理论发展还是实际建设都存在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让临终关怀事业更好地发展呢?
首先,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专业、正规的临终关怀机构,专业的临终关怀机构应有别于传统的医疗机构。由上所述,临终关怀在工作目标、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上有自己的特点,伦理关怀更重于生理治疗,所以临终关怀机构在环境设置,医疗硬件设置上也应该有着自己的特点,应该更注意给被关怀者带来心理上的抚慰及生活上的照顾和方便。而且由于服务对象的差别,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比传统的医疗机构有利于临终关怀工作的开展。
其次,需要更多专业的从业人员。临终关怀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应区别于传统意义的医疗人员。首先,他们应在主观上正确认识临终关怀。从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来看,传统的医患关系模式还是主流,这种传统的医患关系认识是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用传统的医患关系模式进行临终关怀,很难取得好的效果,医疗人员也很难理解患者的需要和作为人的尊严。其次,从临终关怀的工作内容看,比起一般病人的护理,临终关怀更重视心理护理和精神上的慰藉,而且在伦理护理上有较高的要求。这就决定了临终关怀的相关护理工作人员不仅需专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还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且在伦理道德上有着较高的认识。因为由工作特点决定,临终关怀的工作人员会经常面对死亡,所以需要专门的心理教育和辅导,正确地看待死亡,以平实的心态面对关怀工作。由此可见,临终关怀的护理人员区别于一般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需要较高的专业素养,专门培养。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广泛利用社会的力量,多多吸收相关志愿者开展工作。
再次,需要专业的理论指导和健全的制度保障。专业的理论指导可以为实践活动指引正确的方向和规范的操作。随着社会的发展,临终关怀日益得到重视,这几年的相关研究也不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要看到临终关怀由其特点决定,在其理论研究中需要跨学科,其中涉及生理学、心理学、伦理学,还涉及宗教学,因此研究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在借鉴参考国外相关理论研究时,还应看到国情实际的不同,完整的、专门的临终关怀理论可能需要一定的研究时间。此外,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需要健全的制度保障,无论是临终关怀机构的建立,还是从业人员的资质认证,临终关怀工作的顺利开展都需要一定的制度规范和保障。健全的制度是临终关怀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在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中,制度保障是必不可少的,不论是行政相关制度还是法律相关制度都是必需的,也是急需的。
以管窥豹,当代社会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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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护理伦理视域下的临终关怀研究”(项目编号:SK2013B342)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