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改革探讨
2014-11-12张青女
张青女
摘 要: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郊区的水资源受到了极大的破坏,污染越来越严重。要想从根本上改善城市郊区的水资源状况,水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分析了城市郊区现行的水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提出了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改革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35(2014)18-0155-02
城市郊区,顾名思义,位于城市和乡村之间,是城市和乡村的交叉地带,是在中心城市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其结构、功能和特点都介于城市和乡村之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老城区已经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城市郊区成为城市发展的重心。由于城市的发展,城市郊区的水资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而郊区的发展也因此受到了影响。现行的水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其管理体制是以农村集体管理为主导,具有城市和乡村的复合型特点,因此,城市郊区的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状况更加复杂。要想加快城市郊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从根本上对水环境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现就城市郊区现行的水环境管理体制进行分析。
1 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
目前,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体制为分散式管理,水污染、水资源等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很难统一协调和规划,各部门之间的管理工作不能有效地衔接,水环境的管理缺乏联系性和整体性,不利于水环境的综合管理,从而影响到城市郊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1.2 管理法律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法律体系还未建立,现行的水环境管理法律采用的是水资源和水污染分开立法的方式,部分法律内容存在一定的交叉甚至冲突,从而影响到法律的执行。立法时缺乏综合考虑、缺乏程序立法,从而导致法律的作用不能达到最初立法时设定的目标。
1.3 水环境管理运行机制缺失
1.3.1 管理方式不能满足水环境管理的要求
城市郊区现行水环境管理体制采取的是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方式。水环境管理主要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导致水环境管理工作具有不可持续性和片面性,因此,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水环境管理的需求。
1.3.2 水环境管理经济手段运行机制缺失
除了行政管理手段外,水环境管理还需各种经济手段辅助,比如各种费、税、信贷、补贴等,但在部分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能力较弱,导致经济手段实施不到位,从而影响到水环境管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
1.3.3 监督及参与机制缺失
我国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监督和参与机制还不是很健全,各级行政部门在水环境管理方面同时兼任执行者和监管者,导致水环境管理的监督能力不足,从而影响到水环境管理的执法能力。此外,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的参与机制也不太健全,群众的水环境知情权落实不到位;水环境质量公告制度不健全,群众对水环境管理的参与不够,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缺失,以致水环境管理缺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2 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存在的矛盾及分析
2.1 水环境整体联系性和分散管理的矛盾
水环境的整体联系性这一自然特征导致了水环境管理必须采取统一管理的模式,而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分立管理的模式,导致水环境各管理部门出现职责界定不清晰、权责交叉、利益冲突等现象,进而导致在管理水环境时缺乏通盘考虑和长远规划,损害了整体公共利益。
2.2 水环境管理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郊区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是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区域,但同时也是水环境及水环境管理能力最差的区域。郊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水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水环境及水环境管理能力差又制约了城市郊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水环境管理与城市郊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趋严峻。
2.3 水环境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的矛盾
我国水环境管理采用的是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管理模式,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受政府政策的影响较大,缺乏可持续性。各级政府在水环境管理过程中扮演的是执行者和监督者的双重角色。而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在管理水环境时,要改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2.4 城乡二元结构与一体化建设的矛盾
城市和乡村之间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城市郊区是城市新的重点发展区域,对水资源有较大的需求,然而政府在城市郊区的投资不足,导致水环境管理能力较差。因此,建设城乡一体化,消除城乡公共资源分配不均衡势在必行。
3 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改革的建议
要想提高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工作的效率,改善城市郊区的水环境,以满足城市郊区的发展,促进城市郊区社会和谐、快速发展,就必须从根本上对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进行改革。以下是关于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改革的几点建议。
3.1 建立健全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制度
根据水环境整体联系性的自然特征,统一规划水资源和水污染管理的立法,建立健全水环境管理法规体系。
3.2 实行城市郊区水环境统一管理
整体联系性是水环境的自然属性,因此必须改变之前的部门分权管理方式,建立以地方政府领导的水环境统一管理制度,整合资源、统筹管理,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城乡水环境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