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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廉政风险预警及财务防控机制研究

2014-11-07陈剑

会计之友 2014年31期
关键词:廉政风险高校财务

【摘 要】 随着高校财务环境日益复杂,受道德观念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加上制度机制缺失以及岗位职责不清等原因,发生在招生、基建、物资设备和图书教材采购上的职务犯罪案件也越来越突出,致使高校廉政风险不断增加。因此,发挥各主体在廉政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创建廉政风险预警及财务防控体系,是规避会计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出现各种廉政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新形势下防治高校腐败的根本之举。

【关键词】 高校财务; 廉政风险; 预警防控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1-0119-05

近年来,在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高校自主权也有所增大。但是,随着高校财务环境日益复杂,受道德观念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加上制度机制缺失以及岗位职责不清等原因,发生在招生、基建、物资设备和图书教材采购上的职务犯罪案件也越来越突出。因此,发挥各主体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创建廉政风险预警及财务防控体系,是规避会计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出现各种廉政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新形势下防治高校腐败的根本之举。研究它,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现实意义。

一、廉政风险的定义、特点及其在财务上的表现

(一)廉政风险的定义和特点

1.定义。所谓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

2.特点。廉政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三个特点。所谓客观性,是指在人类社会,只要有权力的存在,就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损失性,是指一旦腐败行为发生就有可能给党和国家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而不确定性是指,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任何环节都有可能出现腐败行为。

(二)廉政风险在财务上的主要表现

廉政风险在财务上主要表现为:会计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从而诱发腐败甚至造成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1.道德观念风险。主要表现为会计行为主体思想上放松约束,财经纪律淡漠;崇尚权力,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下,重人情,忽视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

2.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为财经制度不规范不健全;财经纪律贯彻不力不严;内外监督弱化缺位,难以按规范化程序开展理财工作。

3.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为职责不清,监管不力;业务流程不科学,相互牵制力弱;领导滥用职权,财务审核形式重于实质。

4.外部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高校外部理财环境复杂,受群体状况和社会风气影响,对财务管理也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例如行业潜规则、服务对象的多样化以及官商相互利用、共同“致富”等,严重干扰了财务职责的行使。

二、高校廉政风险与会计行为主体分析

高校廉政风险与会计行为主体息息相关。通常,我们把直接或间接参与财务活动的利益者称为会计行为主体。从高校来说,主要包括:单位领导、参与各相关经济活动的教职员工、利益关系各方、会计工作者和审计监督部门。由于各会计行为主体在高校财务关系群中的角色不同,其承担的廉政风险责任也不尽相同。从会计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发挥来说,它具有双重性。如果会计行为主体执意违反财务法律法规,那么它将会是廉政风险的诱发者;如果会计行为主体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那么它就是廉政风险的防控者。因此,分析廉政风险的各个主体,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发生有很大的帮助。

(一)单位领导

这里的单位领导仅是指高校校级的现职领导。包括党委书记、校(院)长以及各副职。从目前高校的管理体制看,高校工作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而从会计工作来看,《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六条规定: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这些规定均明确了校(院)长是高校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因此,他必须要代表高校依法行使职权、对高校的一切事务包括会计事务负责。而明确校(院)长是高校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不意味着校(院)长事必躬亲,只是要求其建立健全各种内部管理、控制机制、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及纪律要求即可。重叠的职能,使个别高校的校(院)领导把财务管理的职权误认为是国家赋予自己的个人权力。有的校(院)长认为,既然自己要对会计工作负责,那么会计上的事情就应该自己说了算;书记认为,高校既然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校(院)长,那么很多事情就应该由书记说了算;而分管领导认为,既然有明确的分工,那么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分管的校(院)领导也应该有自主权。从近年来曝光的典型案例看,多元化领导主体是导致高校廉政风险的主要根源。而单位领导授权、指使、强令执行各自的管理意志是关键因素。

(二)参与各相关经济活动的教职员工

高校的业务活动范围广、项目多。基本建设、物品采购、科研项目、截留收入、虚报支出、学生书费结算等。一些人总会因为私心,或抵挡不住各种利益诱惑,利用监督不力或管理不到位或者制度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例如,基建部门往往存在基建项目的招投标中采取规避招投标或故意泄漏相关信息而向承建商索贿受贿的情况;一些工作人员在各项报销项目中虚报业务或多报支出;一些课题研究、科研项目经费负责人将不属于科研项目的费用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从而套取科研经费;一些部门将非学历教育教学收入、科研成果转让收入以及资产处置收入等不入账供小团体使用;一些部门和个人在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物品、图书课本采购等方面公然收取回扣;还有一些辅导员通过领取现金的方式侵吞学生书费等。这些都是产生廉政风险的直接利益主体。

(三)利益关系各方

主要是指参与到高校经营活动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者。他们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在学校,不择手段地对高校的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投其所好,或请吃请喝,或现金行贿,或通过各种关系打招呼、施压力,以此获取相关的信息,有的甚至要求项目部门或实验室负责人在标书中指定品牌。在外围,他们使出各种手段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确定标底的管理人员进行围标和串标,以低贿金、低成本的投入来谋求高收益。从而导致廉政风险的发生。endprint

(四)会计工作者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只有通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才能得以认可和实现。虽然校(院)长是会计行为的直接责任者,但是由于事务太多,不可能事必躬亲,因此校(院)长与会计人员之间往往会有一种委托授权关系。这种受托关系,一方面,会计工作者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的管理意志能够在各个环节得以实施,或主动参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由于高校财务部门职责的特殊性,一些会计工作者或利用财务预算分配、资金筹措、支出审核、复核、付款及对收入管理等权力和职责进行多分多报,或利用财务管理不善等漏洞监守自盗挪用资金。从而引起一系列的廉政风险。

(五)审计监督部门

由于会计人员承担的监督本单位的经济责任难以到位,因此必须要借助内外的监督力量来降低廉政风险的发生。而高校经营活动信息管理的不对称和职责的多元化,致使各种审计监督的难度增大。校内审计、纪委监察部门虽然每年也会定期进行诸如经济责任审计、年度预决算审计,有时也会对一些专项资金、基建项目以及大宗物资采购等进行审计和监管,但由于人员少加上专业水平有限,审计监督的效果不是十分明显。而教育主管部门、审计、财政、物价、税收等部门对高校在不同方面的检查往往由于时间紧而无法全面跟进。这些监管的局限性,使高校利益参与者进行违法活动更加猖獗,容易产生廉政风险。

三、充分发挥会计行为主体作用,创建层级预警防控机制

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就是要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把量化指标、质量管理、风险控制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会计行为主体的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层级预警防控机制,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岗位,达到防范廉政风险的目的。

(一)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测体系

学校要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一套信息化廉政风险控制管理软件,将绩效目标值、质量要求和风险系数以责任制的形式固化到内控软件中,形成由执行人(或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组成的内部自行监控体系。同时,要做好廉政风险内部控制日常测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高校办学活动中经济事项的执行质量,复核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结果,并在校务会或校园内公布。因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营造高校良好的政治环境。环境因素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高校的群体素质高低、社会风气好坏和制度运作的效果直接影响财务廉政风险的发生。因此,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形成从思想上“不想腐”、行为上“不敢腐”和观念上“不会腐”的反腐倡廉最高境界。一要加强自我管理。营造人人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财经法律制度的自觉性;二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创造人人从思想上杜绝腐败行为的原动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人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的大局观念,提高会计行为主体的整体素质;四要加强法制教育,树立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确保制度正常规范运作。

2.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体系。《会计法》规定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就充分说明仅有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健全、实际和有效。所谓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①。内部控制制度是国家实施法制化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高校要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的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内控制度体系。要从下以几个方面考虑:一要明确高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授权和指挥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二要根据高校的经济活动制定各种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重大财务事项审批和报告制度以及规范财务核算、审核、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和步骤;三要结合高校自身情况制定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等各项制约机制;四是要从保护高校财产、提高办学效率等方面设定廉政风险监测原则和内部控制目标。高校只有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才能真正堵塞漏洞,防止舞弊行为和腐败的滋生。

3.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高校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其目的是保证该项制度科学、合理和有针对性,能够保证高校办学目标的实现,保护高校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各项办学活动出效益出成果,保证各项活动在法宝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必须明确以下事项:一是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各项审批制度,对高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科学分工、合理定位,做到各司其职,确保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使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轨迹运行;二是要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设置财物分离、岗位不相容的相互制约机制,防止因权限集中、职务重叠而造成的贪污舞弊情况,把廉政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招标管理制度等规范权力运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要坚持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要借助内外的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物价的监督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前整改。

(二)构建高校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体系

实际生活中,来自单位负责人、来自政府管理部门或熟人违法干预、干扰会计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都大大增加了廉政风险发生的几率。因此,如何构建一套科学的高校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体系尤为重要。由于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最终结果都要通过会计核算和监督才能得以确认。因此笔者结合高校重大项目招标采购事项和财务日常工作中的收费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专项资金和资金动态管理等核心业务领域进行构建和设计《高校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体系》(如表1所示),旨在通过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在违法违纪行为尚处在萌芽状态之时,发挥会计的“关口”作用,提前加以防范,从而达到降低财务廉政风险发生几率的目的。

防控预警机制的核心是依据制度和规范程序来化解和降低高校廉政风险的一种手段。它是纪检监察部门通过选取适当的监测范围、特定的监测对象,归纳分析高校廉政风险现象的特征和表现形态,整理汇编而成的监测报告。目的是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相互制约的机制和风险信息的预警提示和防止主观偏差和客观环境的侵扰以及人为的干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只有遵循其特性,才能根治高校腐败的现象,达到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参考文献】

[1] 陈剑.高校财务管理现状与廉政风险关系研究[J].会计之友,2013(4中):114-118.

[2] 张由涛,李强.试论预防腐败工作中的风险防范管理新机制[J].中国监察,2009(6):44.

[3] 陈剑.高校财务廉政风险防范路径研究[J].财会月刊,2013(4下):118-11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S].1999.

[5]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S].2012.

[6] 陈剑.现代管理理论视野下高校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的诊断与防范对策[J].广西社会科学,2014(1):196-200.endprint

(四)会计工作者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只有通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才能得以认可和实现。虽然校(院)长是会计行为的直接责任者,但是由于事务太多,不可能事必躬亲,因此校(院)长与会计人员之间往往会有一种委托授权关系。这种受托关系,一方面,会计工作者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的管理意志能够在各个环节得以实施,或主动参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由于高校财务部门职责的特殊性,一些会计工作者或利用财务预算分配、资金筹措、支出审核、复核、付款及对收入管理等权力和职责进行多分多报,或利用财务管理不善等漏洞监守自盗挪用资金。从而引起一系列的廉政风险。

(五)审计监督部门

由于会计人员承担的监督本单位的经济责任难以到位,因此必须要借助内外的监督力量来降低廉政风险的发生。而高校经营活动信息管理的不对称和职责的多元化,致使各种审计监督的难度增大。校内审计、纪委监察部门虽然每年也会定期进行诸如经济责任审计、年度预决算审计,有时也会对一些专项资金、基建项目以及大宗物资采购等进行审计和监管,但由于人员少加上专业水平有限,审计监督的效果不是十分明显。而教育主管部门、审计、财政、物价、税收等部门对高校在不同方面的检查往往由于时间紧而无法全面跟进。这些监管的局限性,使高校利益参与者进行违法活动更加猖獗,容易产生廉政风险。

三、充分发挥会计行为主体作用,创建层级预警防控机制

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就是要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把量化指标、质量管理、风险控制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会计行为主体的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层级预警防控机制,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岗位,达到防范廉政风险的目的。

(一)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测体系

学校要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一套信息化廉政风险控制管理软件,将绩效目标值、质量要求和风险系数以责任制的形式固化到内控软件中,形成由执行人(或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组成的内部自行监控体系。同时,要做好廉政风险内部控制日常测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高校办学活动中经济事项的执行质量,复核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结果,并在校务会或校园内公布。因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营造高校良好的政治环境。环境因素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高校的群体素质高低、社会风气好坏和制度运作的效果直接影响财务廉政风险的发生。因此,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形成从思想上“不想腐”、行为上“不敢腐”和观念上“不会腐”的反腐倡廉最高境界。一要加强自我管理。营造人人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财经法律制度的自觉性;二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创造人人从思想上杜绝腐败行为的原动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人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的大局观念,提高会计行为主体的整体素质;四要加强法制教育,树立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确保制度正常规范运作。

2.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体系。《会计法》规定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就充分说明仅有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健全、实际和有效。所谓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①。内部控制制度是国家实施法制化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高校要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的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内控制度体系。要从下以几个方面考虑:一要明确高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授权和指挥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二要根据高校的经济活动制定各种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重大财务事项审批和报告制度以及规范财务核算、审核、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和步骤;三要结合高校自身情况制定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等各项制约机制;四是要从保护高校财产、提高办学效率等方面设定廉政风险监测原则和内部控制目标。高校只有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才能真正堵塞漏洞,防止舞弊行为和腐败的滋生。

3.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高校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其目的是保证该项制度科学、合理和有针对性,能够保证高校办学目标的实现,保护高校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各项办学活动出效益出成果,保证各项活动在法宝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必须明确以下事项:一是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各项审批制度,对高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科学分工、合理定位,做到各司其职,确保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使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轨迹运行;二是要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设置财物分离、岗位不相容的相互制约机制,防止因权限集中、职务重叠而造成的贪污舞弊情况,把廉政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招标管理制度等规范权力运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要坚持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要借助内外的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物价的监督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前整改。

(二)构建高校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体系

实际生活中,来自单位负责人、来自政府管理部门或熟人违法干预、干扰会计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都大大增加了廉政风险发生的几率。因此,如何构建一套科学的高校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体系尤为重要。由于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最终结果都要通过会计核算和监督才能得以确认。因此笔者结合高校重大项目招标采购事项和财务日常工作中的收费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专项资金和资金动态管理等核心业务领域进行构建和设计《高校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体系》(如表1所示),旨在通过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在违法违纪行为尚处在萌芽状态之时,发挥会计的“关口”作用,提前加以防范,从而达到降低财务廉政风险发生几率的目的。

防控预警机制的核心是依据制度和规范程序来化解和降低高校廉政风险的一种手段。它是纪检监察部门通过选取适当的监测范围、特定的监测对象,归纳分析高校廉政风险现象的特征和表现形态,整理汇编而成的监测报告。目的是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相互制约的机制和风险信息的预警提示和防止主观偏差和客观环境的侵扰以及人为的干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只有遵循其特性,才能根治高校腐败的现象,达到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参考文献】

[1] 陈剑.高校财务管理现状与廉政风险关系研究[J].会计之友,2013(4中):114-118.

[2] 张由涛,李强.试论预防腐败工作中的风险防范管理新机制[J].中国监察,2009(6):44.

[3] 陈剑.高校财务廉政风险防范路径研究[J].财会月刊,2013(4下):118-11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S].1999.

[5]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S].2012.

[6] 陈剑.现代管理理论视野下高校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的诊断与防范对策[J].广西社会科学,2014(1):196-200.endprint

(四)会计工作者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只有通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才能得以认可和实现。虽然校(院)长是会计行为的直接责任者,但是由于事务太多,不可能事必躬亲,因此校(院)长与会计人员之间往往会有一种委托授权关系。这种受托关系,一方面,会计工作者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的管理意志能够在各个环节得以实施,或主动参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由于高校财务部门职责的特殊性,一些会计工作者或利用财务预算分配、资金筹措、支出审核、复核、付款及对收入管理等权力和职责进行多分多报,或利用财务管理不善等漏洞监守自盗挪用资金。从而引起一系列的廉政风险。

(五)审计监督部门

由于会计人员承担的监督本单位的经济责任难以到位,因此必须要借助内外的监督力量来降低廉政风险的发生。而高校经营活动信息管理的不对称和职责的多元化,致使各种审计监督的难度增大。校内审计、纪委监察部门虽然每年也会定期进行诸如经济责任审计、年度预决算审计,有时也会对一些专项资金、基建项目以及大宗物资采购等进行审计和监管,但由于人员少加上专业水平有限,审计监督的效果不是十分明显。而教育主管部门、审计、财政、物价、税收等部门对高校在不同方面的检查往往由于时间紧而无法全面跟进。这些监管的局限性,使高校利益参与者进行违法活动更加猖獗,容易产生廉政风险。

三、充分发挥会计行为主体作用,创建层级预警防控机制

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就是要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把量化指标、质量管理、风险控制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会计行为主体的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层级预警防控机制,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岗位,达到防范廉政风险的目的。

(一)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测体系

学校要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一套信息化廉政风险控制管理软件,将绩效目标值、质量要求和风险系数以责任制的形式固化到内控软件中,形成由执行人(或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组成的内部自行监控体系。同时,要做好廉政风险内部控制日常测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高校办学活动中经济事项的执行质量,复核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结果,并在校务会或校园内公布。因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营造高校良好的政治环境。环境因素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高校的群体素质高低、社会风气好坏和制度运作的效果直接影响财务廉政风险的发生。因此,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形成从思想上“不想腐”、行为上“不敢腐”和观念上“不会腐”的反腐倡廉最高境界。一要加强自我管理。营造人人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财经法律制度的自觉性;二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创造人人从思想上杜绝腐败行为的原动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人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的大局观念,提高会计行为主体的整体素质;四要加强法制教育,树立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确保制度正常规范运作。

2.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体系。《会计法》规定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就充分说明仅有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健全、实际和有效。所谓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①。内部控制制度是国家实施法制化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高校要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的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内控制度体系。要从下以几个方面考虑:一要明确高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授权和指挥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二要根据高校的经济活动制定各种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重大财务事项审批和报告制度以及规范财务核算、审核、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和步骤;三要结合高校自身情况制定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等各项制约机制;四是要从保护高校财产、提高办学效率等方面设定廉政风险监测原则和内部控制目标。高校只有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才能真正堵塞漏洞,防止舞弊行为和腐败的滋生。

3.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高校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其目的是保证该项制度科学、合理和有针对性,能够保证高校办学目标的实现,保护高校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各项办学活动出效益出成果,保证各项活动在法宝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必须明确以下事项:一是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各项审批制度,对高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科学分工、合理定位,做到各司其职,确保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使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轨迹运行;二是要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设置财物分离、岗位不相容的相互制约机制,防止因权限集中、职务重叠而造成的贪污舞弊情况,把廉政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招标管理制度等规范权力运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要坚持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要借助内外的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物价的监督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前整改。

(二)构建高校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体系

实际生活中,来自单位负责人、来自政府管理部门或熟人违法干预、干扰会计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都大大增加了廉政风险发生的几率。因此,如何构建一套科学的高校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体系尤为重要。由于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最终结果都要通过会计核算和监督才能得以确认。因此笔者结合高校重大项目招标采购事项和财务日常工作中的收费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专项资金和资金动态管理等核心业务领域进行构建和设计《高校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体系》(如表1所示),旨在通过廉政风险财务防控预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在违法违纪行为尚处在萌芽状态之时,发挥会计的“关口”作用,提前加以防范,从而达到降低财务廉政风险发生几率的目的。

防控预警机制的核心是依据制度和规范程序来化解和降低高校廉政风险的一种手段。它是纪检监察部门通过选取适当的监测范围、特定的监测对象,归纳分析高校廉政风险现象的特征和表现形态,整理汇编而成的监测报告。目的是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相互制约的机制和风险信息的预警提示和防止主观偏差和客观环境的侵扰以及人为的干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只有遵循其特性,才能根治高校腐败的现象,达到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参考文献】

[1] 陈剑.高校财务管理现状与廉政风险关系研究[J].会计之友,2013(4中):114-118.

[2] 张由涛,李强.试论预防腐败工作中的风险防范管理新机制[J].中国监察,2009(6):44.

[3] 陈剑.高校财务廉政风险防范路径研究[J].财会月刊,2013(4下):118-11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S].1999.

[5]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S].2012.

[6] 陈剑.现代管理理论视野下高校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的诊断与防范对策[J].广西社会科学,2014(1):196-20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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