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护理干预对神经内科神经内科ICU重症患者护理质量的影响
2014-10-21陈思思
陈思思
【摘要】目的 探讨心理护理干预对神经内科神经内科ICU重症患者护理质量的影响。方法 选择26例神经内科ICU重症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按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给系统、连续的心理护理干预措施。两组患者均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生活质量量表(QOL)对患者预后心理状态进行评估。结果 观察组行心理护理干预后较对照组患者SAS评分明显降低,QOL评分明显升高,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心理护理可以明显减轻重症患者焦虑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患者预后生活质量,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心理护理干预;重症患者;护理质量
【中图分类号】R473.1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7-0377-02
神经内科ICU重症患者多系重伤所致的颅脑损伤、脊椎损伤或者是多脏器功能障碍,在治疗和恢复上患者会面临巨大的困难和心理障碍,重大疾患不仅会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生理创伤,而且患者往往会因为身体器官或者是功能上的重大缺陷而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1]。所以,给予神经内科ICU重症患者进行心理辅导,改善其焦虑心理状态,是患者预后康复的关键,我院给予神经内科ICU重症患者实施系统、连续心理护理干预措施,效果显著,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0年1月 ~2013年1月收治的神经内科ICU重症患者26例。均符合我国修订的重症监护室常见疾病诊断标准[2]。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13例。观察组年龄34~60岁,平均年龄(37±13)岁;对照组年龄34~60岁,平均年龄(37±13)岁;两组在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方面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对照组按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给系统、连续的心理护理干预措施。具体心理护理干预措施如下:
1.2.1 健康宣教 患者入院后,完善相关手续,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病因病机、治疗目的、用药及饮食注意等内容进行宣教,及时了解患者及家属的疑惑,进行针对性讲解。
1.2.2 培养良好就医氛围 护理人员以真诚热情的态度想患者介绍医院的一般情况、管床医生及护士的详细信息和医护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以减轻患者因为重大疾患产生的焦虑恐惧行李,逐步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1.2.3 人性化关怀 针对患者的性格特征和文化水平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沟通方式,帮助其建立积极自信的心态面对病魔,邀请疗效显著、心态积极患者进行经验讲解,帮助患者调节情绪,变换心态。
1.3 判断标准[3]① SAS评分 采用Zung编写的SAS量表进行判断,得分越高,表示焦虑程度越高。② QOL评分采用世界卫生组织QOL量表进行判断,得分越高,表示生活质量越好。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两组患者SAS评分、QOL评分 对比观察组行心理护理干预后较对照组患者SAS评分明显降低,QOL评分明显升高,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两组患者SAS评分、QOL评分对比
组别 n SAS评分 QOL评分观察组 13 32.3士9.5 55.8-+13.2对照组 13 45.1±10.8 43.34-12.53 讨论
由于大部分患者对医学缺乏认识,不了解临床治疗的意义和基本流程,认为住进重症监护室后不安全因素太多,加上對医生不了解、不信任,担心治疗不成功或者过度疼痛等,这些因素都会加重患者的焦虑心理。实施心理护理干预措施可以满足大部分重症患者希望与医护人员进一步交谈的心理。观察组实施心理护理干预的内容能大致满足患者对治疗意义和疾病本身了解的需求,从而使患者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正确的认识并有相应的心理准备。而对照组接受一般护理,在缓解焦虑方面虽然也有一定作用,但是交流内容太过机械,不能有效地拉近与患者之间的心理差距,简单的交流也无法使患者对将进行的治疗形成完整的认识,也很难使患者焦虑心理得到改善。本研究结果表明:观察组行护理干预后较对照组患者SAS评分明显降低,QOL评分明显升高,说明心理护理干预在重症患者的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具有积极的临床意义,可以有效改善重症患者心理状态,加快进行正常心理重建,提高生活质量。综上所述,心理护理可以明显减轻重症患者焦虑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患者预后生活质量,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李伟征,尹素珍,宋秀丽,综合心理干预对ICU重症患者心理应激反应的影响[J] .当代医学,2012,7(13):56-57.
[2] 申颖慧, 外科手术212例术前焦虑原因分析与护理对策[J].当代医学, 2011,9(11):26-28.
[3] 姚瑛,护理干预对外科手术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现代医生,2010,8(3):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