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补心丹治疗房性期前收缩40例
2014-10-08杨笛
杨 笛
(辽宁省本溪市中医院心内科,本溪117000)
房性期前收缩在中医属于 “心悸”范畴,临床上较为多见,常伴有心悸、气短、胸闷、胸痛、眩晕、失眠等症状,严重影响了病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笔者应用天王补心丹汤剂加减,配合西药治疗房性期前收缩效果显著,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两组80例均为本院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心内科病人,年龄均在20~70岁。治疗组40例,男21例,女19例;病程 (5.36±1.11)年;年龄 (58.1+5.8)岁;冠心病20例,心肌病5例,心肌炎后遗症5例。对照组40例,男20例,女20例;病程 (5.41±1.14)年;年龄 (57.7±6.1)岁;冠心病21例,心肌病4例,心肌炎后遗症5例。两组在性别、年龄、病程和疾病种类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组间混杂因素均衡,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西医诊断标准:根据患者病史、临床症状、体征、心电图确诊为房性期前收缩,纳入病例的疾病为冠心病、心肌病、心肌炎后遗症。
中医诊断标准:参照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心悸证[1],有心悸、气短、胸闷、胸痛、眩晕、脉结代等症状。以四级计分法计算症状累积分,按0(无)、1(偶有)、2(常发)、3(持续)计分。
1.3 治疗方法 对照组常规给予倍他乐克口服6.25mg一日两次起,根据心率逐渐调整用量。治疗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天王补心丹改为汤剂加减口服,组方如下:生地黄25g,天冬15g,麦冬15g,当归15g,人参10g,玄参10g,丹参30g,桔梗10g,茯苓15g,远志15g,朱砂1g(冲服)。血瘀重者可加桃仁10g,红花10g;偏阳虚者可加桂枝15g,生姜5片、龙骨15g;偏气虚的可加用黄芪40g;兼有痰浊的可加薤白15g,瓜蒌20g,陈皮15g。上方水煎两次,取汁300ml,早晚分服。每天一剂,连续服用21天为一个疗程。
每周观察1次,观察患者的心悸、气短、胸闷、胸痛、眩晕等症状。舌脉、心率、血压等一般检查项目,每周复查1次十二导心电图,用药前后检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
1.4 疗效评定标准 参考1993年颁布的中药新药治疗心悸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进行[2]。显效:临床症状消失,24小时动态心电图显示房性早博减少80%以上;有效:临床症状好转,房性早搏减少50%~80%,或Lown分级减少l级;无效:临床症状无变化,室性早搏减少50%以下或加重。
1.5 统计学处理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l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选用t检验,计数资料选用χ2检验,等级资料选用Ridit分析。
2 结果
2.1 症状改善情况比较 治疗后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7.50%,对照组为72.50%。两组比较,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 (P<0.05)见表1。
表1 两组症状改善情况比较 (n,%)
2.2 动态心电图改善情况 治疗后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5.00%,对照组为70.00%。两组比较,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 (P<0.05)。见表2。
表2 两组动态心电图改善情况比较 (n,%)
3 讨论
房性期前收缩为临床常见的疾病,任何器质性心脏病均可发生,多见于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尤其是多源性房性期前收缩)、心肌炎、高血压性心脏病、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等。与情绪激动、血压突然升高、过多饮酒吸烟、喝浓茶、喝咖啡、便秘、腹胀、消化不良、失眠、体位突然改变等因素有关。主要症状为心悸、心脏 “停跳”感,期前收缩次数过多时自觉“心跳很乱”,可有胸闷、心前区不适、头昏、乏力、脉搏有间歇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属于中医“心悸”、“怔忡”范畴。天王补心丹源于明代洪基修订的《摄生秘剖》,由人参、丹参、玄参、生地黄、天冬、麦冬、当归、茯苓、五味子、远志、当归、桔梗、朱砂组成。具有滋阴清热,补心安神之功效。主治阴亏血少之症见虚烦心悸,睡眠不安,不耐思虑,精神衰疲等。本方重用生地,一滋肾水以补阴,水盛则能制火,一入血分以养血,血不燥则津自润,是为主药。玄参、天冬、麦冬有甘寒滋润以清虚火之效,丹参、当归用作补血、养血之助。以上皆为滋阴、补血而设。方中人参、茯苓益气宁心,酸枣仁、五味子酸以收敛心气而安心神,柏子仁、远志、朱砂养心安神。以上皆为补心气,宁心安神而设。两相配伍,一补阴血不足之本,一治虚烦少寐之标,标本并图,阴血不虚,则所生诸症,乃可自愈。方中桔便,一般为载药上行。现代人生活压力较大,长期情志不畅致肝气郁结化火伤阴,肝火偏旺引动心火,心阴渐耗,心失所养发为心悸。天王补心丹是治疗阴虚火旺型心悸的首选药物,凡劳心之人,尽可加减应用,它与西药联合使用治疗房性期前收缩疗效确切,只要辨证准确,临床随证加减,即可收到良好的疗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S].第2辑,1993:91-9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S].第1辑,1993: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