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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世言》素材来源新考——以《耳谈》、《耳谈类增》为中心

2014-09-29

文艺评论 2014年12期

李 军

《型世言》为晚明陆人龙编著的拟话本小说集,与《二刻拍案惊奇》约在同年刊刻,但原本长期湮没,曾以《三刻拍案惊奇》或《幻影》等改编面目行世。1992年,《型世言》原本由陈庆浩先生发现于韩国,引发学界瞩目,明代拟话本小说遂有“三言二拍一型”之说。对于《型》的素材来源,学人覃君、张安峰、等先后进行了系统性的本事考证工作,在此基础上顾克勇先生又做了全面的整理与补充。①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诸家在考证素材来源时基本忽略了明人王同轨的《耳谈》、《耳谈类增》二书。从事实来看,《型世言》中部分本事待考的回目,正可从王氏“耳谈”二书中找到素材来源。通过素材的发掘与比勘,对于认识陆人龙、王同轨的创作才能以及后者的文学地位,乃至民间文化的传播,都将有所裨益。

王同轨,字行父,湖北黄冈人,生于公元1549年左右,万历中以监生历事出身,官终江宁县丞。清初钱谦益《列朝诗集》录王同轨之诗,述其与王世贞、吴国伦等人的文坛交游,评其“作诗不多,自有风格,不欲寄诸公篱下”,又特加一笔道,“撰前后《耳谈》,纂集异闻,亦洪氏《夷坚》之流也。”②这个所谓“前后《耳谈》”,即王同轨的两部文言小说集《耳谈》与《耳谈类增》。前者定本15卷,刻于1598年;后者以前者为基础而增补编次至54卷,故取名《耳谈类增》(以下简称《类增》),刻于1603年。同轨虽有诗名,但与激荡晚明文坛的同省公安、竟陵诸人相比,实不足道,真正可奠定他的文学地位的,乃在这两部志怪小说。规模上,两书叙事共约1400余条,规模之大,明清志怪以此为巨。内容上,两书主要叙述明之异事奇人,属“耳听之谈闻”。③故事来源上,除士林中人的谈宴之外,因其高祖王思旻以吏员入仕为官,故王同轨创作时亦广采于素为士大夫轻视的吏胥之辈,明人郑仲夔即载曰:“王行甫同轨在官,每日令吏胥、门役人各陈奇事数则,勒为常规。”④不拘细流,故能成其大。风格上,《类增·凡例》自述曰:“谈本以奇耳者也,不奇不耳。”⑤江盈科即赞之曰:“事新而艳,词爽而快。”⑥所以《耳谈》甫一问世,两京与浙、陕等省即“家置一集,纸贵市中”,⑦《类增》甫成亦为书商索去,足见小说的传播之广与其中商机。可以说,王同轨正是以这两部小说而在晚明湖北作家群中独树一帜、引人注目的。

王氏二书对“三言二拍”的题材影响,20余年前已有学者专文发掘出二十余事,⑧但对“一型”的创作素材影响,则一直缺乏系统性的挖掘。本文即拟以《型世言》部分待考回目为序,考订、补录失考或存疑之部分小说篇目的故事来源,以求诸方家斧正。因《型世言》已常见,故所引该书文字,不作冗注。

1.第九回《避豪恶懦夫远窜,感梦兆孝子逢亲》

本回入话叙安吉严孝子寻父事:孝子十六岁时立志寻找远戍辽阳的父亲,遍寻未果,遇轻薄儿戏言而竟得以父子相认;后,孝子设计携父逃归。从情节上看,此事应本于王同轨所叙。《耳谈》卷四有《严孝子》,叙曰:

安吉严姓者,以罪戍辽阳。去后产遗腹子,即孝子也。年十六矣,居常涕泣毁瘠。母问其故,曰:“儿思父也。辽阳不在天上,儿愿独往寻觅。”母从之……抵辽阳遍寻父不得……有丐者过门,或戏指之曰:“此而父也。”其人无衣,以席蔽体。即役于官,饩常不给,则行乞于市。孝子视其貌,颇类己。因询其家世名字皆合,实父也,辄长跪抱泣,舌舐其垢,扶将上堂,洗浴着缟,觞豆递进,亲奉匕箸。窥者盈户,皆为感泣。……居月余,散金诸徒,营子母钱为久计,众益德之。而已负父从间道遁去。久之始觉,或欲追者,众曰:“还则明岁倍偿金矣,何追为?!”归家,双白偕老至大耋。⑨

王氏所记严孝子的立志、寻父、遭戏、相认的前后经过,恰与《型世言》本回入话故事的人物、情事相合,就连最后假借放贷(“子母钱”)掩人耳目而暗地逃离戍役方式也相同,可证《型》本则故事来源于王氏《严孝子》篇。此篇亦见于《类增》卷二而字句微异。

2.第二十回《不乱坐怀终友托,力培正直抗权奸》

本回叙秦翥科举与仕途经历。经陈敏杰先生考证,小说叙秦赴试途中坐怀不乱事出自陶宗仪《辍耕录》卷四“不乱附妾”条。虽《型》所叙较之陶文有较大改动,但因故事梗概相同,陈先生之论已为定谳。小说后半部分又有叙秦翥释盗获报情节,叙秦国洞庭湖,遇盗魁携缆抢先跃入己舟,秦氏友人断其绳,绝期后援,擒之复释;数月后秦得到盗魁的相助,解决了上司的刁难。对这情节,陈先生考证时认为是“移接它事而成。”⑩至于移接何事,陈先生与后来诸家皆未论及。

今考,《耳谈》卷二《诸长公》所叙诸宏释盗获报事,可资释疑,文曰:

赠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诸公宏,字文重。公常行贾江淮间,一日秵载过鄱湖,忽盗驾大艑来,其魁持大缆跃入舟缀之,而群盗且鱼贯入。公亟斧断其缆。适风径疾,不交睫阻隔百里矣。盗魁失势,叩头请死。公握手起之,曰:“登舟即吾客,岂相扼哉!愿以卮酒为寿。”……相与豪饮,罄数日欢别去。越数年,客维扬,渡江中流,复遇盗跃入舟如曩时。公斧其缆,铿然有声。视之,铁也。群盗猬集,将甘心焉。其一人惊视公曰:“而非诸长公乎?厚德久不报。”麾其党罗拜。公熟视之,即鄱湖盗魁也。于是拉公过其舟,大置酒相娱乐,赠金千。⑪

此文叙事模式呈现的是“擒盗——释盗——获报”结构,秦翥“释盗获报”亦为同样结构;诸、秦两人擒盗的情形、方式亦近,同样突出释盗、饮酒的豪气。故《诸长公》篇可考定为《型》本回“释盗获报”情节的移接对象,所改者惟遇盗地点及获报的具体方式也。

3.第二十一回《匿头计占红颜,发棺立苏呆婿》

小说入话讲述了几则明代官员破案故事。其中一事叙鲁穆出巡遇蛇追随,后抽干此蛇所入池塘,发现一尸系一磨盘盘片沉于塘底,通过寻找上下相合的另一盘片,抓住凶手。今考,鲁穆此事,当出自《耳谈》卷六《蓝郡丞》,文曰:

湖州郡丞蓝伟,邓州人。常道其令蜀邑时,适郊有蛇当道,驱之不去。公曰:“必鸣冤也。”令人随其所之,至一野塘止。即令挹去其水,得只磨。再发磨,有伏尸,而不知谁氏。公令遍求村中磨合者,果得焉。盖有商客其家,相其槖重,因杀之。沉尸野塘,而覆以磨。谳得实,罪死,复移文招其子至,以其槖归焉。⑫

虽然小说情节与文言本事中鲁、蓝姓氏有别,但关键的“遇蛇”、“磨盘相合”等叙事因素一致,故事的推进也一致,可证《型世言》所叙的鲁穆故事即来源于《蓝郡丞》篇。《类增》卷五十“外纪偿冤篇”亦叙此事,更名为《蓝郡丞断蛇讼》。

另,本回入话中又有推官郭子章断案事,叙郭出行时遇猿猴攀轿杠,发现养猴人尸身,于是设计引四乡民众至官府围观“异事”,借此放出暗藏的猴子认出凶手。《类增》卷六则有《郭公猿狱》篇,正叙此事。但郭为万历间名臣,明人余象斗所编《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传》上卷【人命类】有《郭推官判猴报主》,亦叙此事。《类增》之文与余文相较,文字虽简而叙述周密:补全了余文所缺的“攀轿”、“藏猴”情节,只是《廉明公案》成于1598年,早于《类增》,因此宜推定为《型世言》是在余文的基础上,接受了王同轨的关键情节与细节上的叙述。

4.第三十三回《八两银杀二命,一声雷诛七凶》

本回入话、正话皆叙雷诛歹人故事。入话中有“殄贼之雷”事,叙贫妇为娶媳而佣工,儿媳典当衣饰拟为婆婆赎身,不幸失盗,愤激自缢;雷即击死邻人,银尚在其手,妇人反因雷声复活。

今考,此事出自《耳谈》卷四《余杭崔屠》一文,情节近似。其文曰:

余杭民某死,惟一妪一幼子而已。聘胡氏女为子妇。久之,贫不能委禽,妪遂质身于机坊,为之治丝。得金二两,妇始得归。妇归问姑所适,子言其故,妇泣下。尽脱簪珥,将以赎姑,而子先往与议。然夫妇语时,邻人崔屠者窃闻之,因诈为夫语,索前物于妇。妇稚不察,即与之。及夫归,罔然莫知为谁所索也,怨恨触柱而死。母闻子死,伤之,亦自死。妇欲相继自杀。里卒以闻于邑令予乡先辈周公之冕,公即出余俸,厚为棺殓,葬二死者。而令护妇,使毋自杀,且急捕贼不得。时轰雷已击死崔屠,其物尚在手。而又起二死者尸,于击间皆活,则异之异矣。其棺殓之费,公命给子作生理焉。时嘉靖庚戍(戌)年事,得之周公最详云。⑬

此文亦记于《类增》卷四十九。《型》、《耳》相较,只在当初自杀者为媳妇还是儿子之别,其余情事皆同。张安峰先生考证此回时,疑其出自王圻《稗史汇编》卷一百七十“余杭崔屠”条。实则从文字上看,《耳谈》明言此事闻于同乡乡宦周某(事发时任当地知县)——这种同乡关系的叙述,《稗》则改为“里卒以闻于邑令周公元冕”,⑭除此之外的文字皆同,而《稗史汇编》刻于万历丁未(1607年),晚于《耳谈》,其本身又为“汇编”性质,故综合起来显见《耳谈》方为《型》该回故事的真正素材来源。

5.第三十五回《前世怨徐文伏罪,两生冤无垢复仇》

本回叙湖北英山县无垢和尚去南京印经,未几被店主徐文夫妇贪财谋杀,三日后投胎为徐子,方十余岁,为邻人以“忤逆不孝”讼于御史,御史梦见神示而审得当年无垢死事,惩戒凶手;徐子出家,仍号“无垢”,印经完毕,重归英山。

1998年,张安峰先生疑此事出自王圻《稗史汇编》的“僧齐能”条,⑮2010 年,顾克勇先生加以转述,几成定论。笔者检阅《耳谈》时发现其卷八《僧无垢》篇即言僧人无垢重生报冤事;检索学界已有研究,见陈庆浩1999年于《〈型世言〉校注本序》中明言:“《耳谈》卷八《僧无垢》条就是《型世言》第三十五回《前世怨徐文伏罪,两生冤无垢复仇》之所本”,⑯惜陈先生未作详论,故此说被顾先生忽视。本文不敢掠美,特此说明并补以简析。《僧无垢》全文曰:

英山山中某寺僧无垢,橐所乞化金一百二十走金陵印大乘诸经,宿寓于旅。旅人探知挟重,与妻共杀僧,而有其橐。数日生子,夫妇甚喜。及稍能言,辄欲杀父。逮至十龄,语益厉,操刀者屡矣。里党以闻于令,令曰:“儿性貌柔缓,非凶狠者。而若此,必是夙债。”然莫能决,忽梦神告曰:“何不问他六月六日事乎!”明日,令以神言,震怒讯之。其人色变,知事已泄,曰:“尝以是日杀僧也。”曰:“杀后儿生乎?”曰:“然。距三日耳。”曰:“儿即僧也。冤在室何能逃!”遂械其人以死置狱中。又语儿曰:“其家赀汝有也。”儿素昏然,忽曰:“一百二十金是我者。”不待其人刑,仍披剃。凑金如前数,复走金陵印诸经毕,还山寻觅师旧榻,拔钵居之,不过十余年耳。其事载《宝函别录》。正叔谈。⑰

《僧无垢》的叙事进程为:印经被害——重生不孝——邻讼于官——神示断案——重新出家——印经还山,人物设置与事件经过正与《型世言》本回相合,叙事时间语亦近。张先生所指之《稗史汇编》的“僧齐能”条,实际也出自《耳谈》,见其卷三《僧齐能》篇:在叙事上,齐能赴京目的(“请度牒”)、命案告破的关键(“儿忽作僧语”)皆与《型世言》相异,⑱显见不如《僧无垢》篇吻合程度高,故张论不足为据。至于《宝函别录》,除《耳谈》之外,现存明人文献的记载付之阙如;从行文看,王同轨也未见此书,故疑为故事讲述者(刘)正叔的伪托或传播范围较窄的英山当地宗教宣传书册,《型》之此回本事归于王同轨所记《耳谈·僧无垢》,当更为允当。

6.第三十八回《妖狐巧合良缘,蒋郎终偕伉俪》

此回的素材来源,学界的分析最重却误解最深,故不得不详论之。小说叙商人情爱婚姻事:蒋商慕店家之女,被变化为该女形貌的狐妖所惑,几至于危,后依邻房之计,以粗布袋盛细芝麻赠之,追随踪迹而识破真身,乃得赠灵草三束,以其一以痊己之病,再以其二致意中女子癞疾,复以其三去女子之疾,终得意中人为妻。

这个故事的主干可概括为:慕色中病——他人提醒——追踪识破——撒草致病——救女得妻。这个主干的故事亦见于《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九《赠芝麻识破假形,撷草药巧谐真偶》,吕友仁、米格智已指出“二刻”该卷的本事“见《耳谈》卷七‘大别狐妖’条”。⑲正因为《型》、《二刻》的这两篇狐妖小说主干相近,故学界一直以来认同《型世言》此回本事也出自《耳谈》而非陆云龙所言的《鸿书》。但对这一认识,日本学者村田和弘著长文加以否定,认为《型》本回的“直接素材源于《广艳异编》的可能性较大,由是观之,‘二刻’卷29与‘型’第38回并非出于同一故事源头。”⑳按,村田所言源于《广艳异编》,具体乃指该书卷三十《蒋生》一文,但其言《型》直接脱胎于《蒋生》以“可能性”居多,却又断然否定《大别狐妖》对《型世言》的素材影响,未免武断。通过详细比勘所涉《耳谈》、《广艳异编》与《型》、《二刻》,即可发现村田的否定难以成立。

为便于分析,本文特引《耳》、《广》文字以勘异同,关键文字以黑体字强调;情节相同者则略去或于括号中简括。《耳谈·大别狐妖》文曰:

浙人蒋生贾于江湖,后客汉阳马口某店……相距数家,马氏有女,临窗纤姣,光采射人。生偶入窥见之,叹羡销魂。是夜,女自来曰:“承公重盻,妾已关情……必慎口修持,始永其好。”生喜逾遇仙……(缄口深居)惟恐负女,然生渐惫瘁,其侪若夜闻人声,疑之,语生曰:“君得无中妖乎?”生始讳匿,及疾力,始曰:“与马公女有前缘,常自来欢会,非有他也。”其侪曰:“君误矣,马家崇墉稠人,女从何来?闻此地夙有狐鬼,必是物也。”因以粗布盛芝麻数升,曰:“若来,可以此相赠,自能辨之。”……(识破狐妖真身后)狐醒,曰:“今为汝看破我行藏,亦是缘尽。然我不为子厉,今且报子。汝欲得马家真女亦不难,自撷洞中草作三束,日以一束煎水自濯,则子病愈;以一束撒马家屋上,则马家女病癞;以一束煎水濯女则癞除,而女归汝矣。”生复大喜,归不以告人,而自如其言为之。女癞遍体,皮痒浓腥,痛不可忍,日夜求死。诸医不效。其家因书门曰:“能起女者以为室。”生遂揭门书,曰:“我能治之。”以草濯之,一月愈。遂赘其家,得美妇。

生始窥女,而极慕思,女不知也。狐实阴见,故假女来。生以色自惑,而狐惑之也。思虑不起,天君泰然,即狐何为?然以祸始,而以福终,亦生厚幸。虽然,狐媒犹狐媚也,终死色刃矣。㉑

《广艳异编·蒋生》则曰:

天顺甲申岁,浙人卢金、蒋常往来湖湘间贩卖物货……店东马姓者一女……蒋生见而悦之,其女不知人私视……蒋生年十九,年幼飘逸能诗,一日,朗吟曰……是夕天欲雨,忽闻叩门声,蒋生执烛开门,乃见日间对窗下之女……(欢会后遵嘱)于是蒋生日攻书史,目不外视……生渐渐无精采,茶饭减进,卢生问病之根由,但以思父母为对,服药求神,一无应验。一日,卢谕以鬼神不测之言,蒋生病笃,亦自恐,又见马家之女所见不似乎有情,乃道其详……(是夜赠芝麻后)女亦感伤涕泗不肯去,蒋惧呼卢,女恐卢识,拭泪而去……(狐妖赠草后嘱之)“……君其返,勿以我之故告同舍郎。我与郎君共枕席十三余月,乃宿缘……。”(蒋生痊后,马女)果生癞……医术不能瘳,父母不能近,求其速死而不得,欲投之于江而不忍。蒋生乃浼汉阳所军户王妈妈为媒求之,其家以生为戏言,亦戏之曰:“要便抬去。”……次日,蒋生塞鼻自背过街……(治愈后,女)容颜如旧,父母合家惊悔,乃欲设宴延生接纳;生亦欲偿聘礼。女拒之,以父母情薄,不舍财救己。乙酉岁,徙居汉口滕古源家,买舟约卢生回杭,后不知所终。㉒

通过比较《型世言》本回故事与《大别狐妖》、《蒋生》中关键文字的异同,可以看出断然不能否定《耳谈》对《型》创作上的影响:

首先,《耳谈·大别狐妖》所独有的细节文字标识出《型》对它的继承。蒋生与狐妖夜夜欢会,《耳谈》叙其同侪“若夜闻人声”而生疑,《二刻》即相应写出其同伴质疑的情节,《型世言》亦叙韦梅轩质问蒋生房中唧哝之声,凌、陆笔下的这一情节皆可与王氏所叙相对应;但《广艳异编·蒋生》文中,同伴卢生不仅丝毫无闻,且时间竟长达“十三余月”,疏漏之大,难以置信。对于意中女子生疾后的求医,《耳谈》叙曰:“诸医不效”,对这四字,《二刻》与《型世言》都加以敷演,都对一干庸医的粉墨登场不吝笔墨,以诙谐轻松调节行文气氛,以叙女方求医之广,并为蒋商的登场铺垫;而《蒋生》则言:“医术不能瘳”,着眼点在“医术”,暗示此病与妖法有关,《型》所叙求医(生)之广恰恰与其用意并不一致。从这两处《广艳异编》所无而《耳谈》所有、且为《型世言》所敷演的叙事语,可断定陆人龙编创此回故事时,与凌濛初一样不约而同地选取了《耳谈》之文,并都对这两处符合生活逻辑的细节加以详述。

其次从文末评议上可以看出《型世言》本回的作者观点是对王同轨的一脉相承。王同轨评价蒋某虽凭借妖狐作媒人而得佳妇,但狐妖对人而言终究是“狐媚”,会让人“终死色刃矣”。但王同轨的这个“终死”断言,其实缺乏文本自身的事实支撑:蒋生并未“终死色刃”,故逻辑环节与文字叙述上有所缺失。而若分析故事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蒋生的命运逃脱“终死色刃”的断言,乃在于故事的发展中出现了转折条件。只是这一条件在《耳谈》中并未直接道出,因此王的评议从文字本身上呈现出表意不完整之病。而这一缺失,恰恰可以在《型世言》中看到。《型》文末议论道:“人都称他奇偶,亏大别狐之联合。我又道:若非早觉,未免不死狐手,犹是好色之戒。”这段文字,正将蒋某不死的转折条件——“若非早觉”——表述了出来,试将其补入《耳谈》的文末评议,即成“狐媒,犹狐媚也,若非早觉,终死色刃矣”,表意完整且逻辑充分。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型》的评议正是《耳》之同调,不过一文言一白话而已。而《广·蒋生》一文则纯为搜奇记异,无任何评议。由此可见,《型》的回末议论充分反映了陆人龙对《耳谈》素材与文意的取用。另外,《耳谈》这一文末语,则被《二刻》加上“异史氏曰”的导语后直接袭用,足见殊途同归。是以我国学人认为《大别妖狐》为凌濛初、陆人龙创作时的取材对象这一结论,是经得起验证的。

第三,从文字看,《耳谈》更接近蒋生故事的原貌。文中“大别(山)”为汉阳府城北之鲁山、龟山(非如今鄂豫皖交界之大别山),㉓其事为汉阳民间故事。《耳谈》叙事虽简,而情事的叙述自然合理;《广》成书稍晚,叙事虽详,却有明显的突兀与自相矛盾之处:《蒋生》叙初会狐妖时,蒋开门“乃见日间对窗下之女”,其中“对(面)窗下”一语即来得十分突兀,因前文中并无女子在窗前或窗下情景的叙述;“日间”一语是叙初见与初会为同一天,对于来人的定位亦似一面之缘者,但前文已叙其襄王有意而神女无心,方有“一日”吟诗之举,显见是经历数日挫折,非同一天之事,故《蒋文》的前后叙事并不一致。对比《大别狐妖》,则叙蒋生“偶入”见女“临窗”而心动,“是夜”即得相会,方是初见、初会情境,符合逻辑。可见《蒋生》一文在改写了故事原貌,因此留下了这些失误。在人物设置上,《蒋生》又将主人公进行文士化:前叙蒋本为商人,与狐妖化身的女子定情后却“日攻书史,目不外视”,分明为书生行径而非文初所言商人。《广艳异编·蒋生》的这些突兀与矛盾之处,显示出它是对汉阳民间故事在向外地传播过程中的文人化改写,但改写得时见疏漏。而黄冈去汉阳不远,鄂人王同轨较之编纂《广》的皖人吴大震,对本省民间故事的记载、叙述上更具有近水楼台之优,其叙述更接近民间故事本身面貌,情节与细节也更合理宜用。

因此,综合上述分析可认为《型世言》本回与《耳谈·大别狐妖》关系密切。陆人龙编著此回时重要细节直接选取于《耳谈》,创作出了与凌濛初之作在风格与成就上各有胜场的同源小说。村田之论,只见《型》《耳》之异而不见其同。小说与本事的不同,乃故事传播中的变异或作家的改创,不能作为否定取材关系的充分必要条件;且若只重其异,则《型》与《蒋生》亦多有不合;更何况陆氏峥霄馆编创刻书籍时广发启事,搜求异闻,读到早已广为传播《耳谈》、《类增》二书,殊非难事。故村田之文罔顾这些事实而拘于叙事理论来否定《耳谈》对《型》的影响,实属经不起推敲的片面之见。

7.第四十回《陈御史错认仙姑,张真人立辨猴诈》

本回故事来源的研究一直少人问津,直至顾克勇先生方论及入话故事见于《搜神记》,而正话同样付之阙如。案,正话实为两个故事捏合而成。第一部分故事叙猴妖化美女惑人而为刘伯温驱逐事,此为唐宋以来的传统故事类型,其本事暂难确指;第二部分故事,叙猴妖被除事:猴妖多年后化身为老妇人,笼络陈姓举人并预言其命运而获其信任,乃谋借陈之手讨得张天师之印成仙,终为天师识破而被斩除。今考,第二部分故事之直接来源,应出自《类增》卷四十六《灵哥》。《类增·灵哥》其文叙曰:

嘉靖间,广之保昌、梅岭间有洞,今曰白猿洞。洞神曰灵哥,居帷中,言休咎,毛发不爽。奔走千里,倾动一世。人窥见是美妇人。一士虔事最久,属以庇佑成名,许之。乡、会三试题,皆预以告,故三捷成进士,授大行。奉使藩邸扵江以西,过里谒神。神曰:“子名已成,如欲报我,不过引使节于天师府,乞一通天引,为德大矣。”士唯唯,自喜得效,果如其请,达天师。天师诘所用,不对。天师已心知之,即对土剪纸,粘续作长条,默运符咒,以纸绕指束之。纸尽,忽自天坠一白猿,首下淋漓,血尚溅士衣□。士胆落,愀然莫可仰视。天师曰:“公不知,此猿千岁怪深,藉令得引,三界祸不浅矣。”予姻家刘子敦、汪启西先后令保昌,所谈。㉔

此亦为民间故事口耳相传后由文人下笔敷演的流播模式。小说关键情节正与《灵哥》所叙“笼士——求印——惩奸”相合,故可以认定《型世言》本回正话后半部分故事取材于《类增》。至于前半部分猴妖以女色诱人事,也应与《灵哥》中“美妇人”一语的生发有关,将旧有之妖物媚人致病的传说纳入,复因时代因素将驱妖之人由传统的僧、道换为已半神化的开国功臣“刘伯温”而已。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见《型世言》小说四十回中,有七回小说的入话或正话本事来自王同轨的文言笔记小说集《耳谈》与《耳谈类增》二书,计《严孝子》、《诸长公》、《蓝郡丞》、《余杭崔屠》、《僧无垢》、《大别狐妖》和《灵哥》共八篇。《型世言》在改用白话叙述时,或概述经过、或增饰情节、或敷演细节,但都留下了对王氏二书进行选择、沿袭或改写的痕迹。“耳谈”中的这些篇目,学界在进行《型世言》的素材来源与本事研究时,尚未加以系统关注,因此有必要一一考辨与补录,以比勘判断陆人龙构思取舍、铺陈敷演的创作能力,也还原王同轨对明代小说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好地认识其历史影响与文学地位。至于无垢、狐妖和猴妖等故事从“耳谈”到《型世言》的过程,也契合了地方民间白话传说经文人文言记叙再到文人白话敷演的传播模式,而王同轨在其中的承前启后作用,通过对《型世言》小说素材的辨析即凸显出来,应予以认可与重视。

①详见顾克勇《书坊主作家陆云龙兄弟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8-110页。按,这部分内容既有对学界主要研究成果的总结,又有顾氏自己的补充,是学界目前对《型世言》最为全面乃之最新的本事考订。

②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98页。

③⑨⑪⑫⑰⑱㉑王同轨《耳谈》,孙顺霖校点,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0 年版,卷首第 2 页、94、35、142、103-104、183、78、168页。

④郑仲夔《玉麈新谈》,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第1268册第566页。按,王同轨之高祖出身吏员,见《耳谈类增》卷四《高王父泰州府君德政》:“高王父讳思旻……正统间以功曹掾判泰州。”“功曹”为吏员的雅称。明制,吏员著役九年经三考考满后,可获出身而入仕为官。

⑤⑥⑦㉔王同轨著,吕友仁、孙顺霖校点《耳谈类增》,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4 年版,卷首第 6、4、1、397-398 页。

⑧⑲吕友仁、米格智《〈三言〉〈二拍〉故事来源考补正——读王同轨〈耳谈〉和〈耳谈类增〉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4期。

⑩陈敏杰《〈三刻拍案惊奇〉部分篇目本事考略》,《明清小说研究》,1988年第4期。

⑭⑮张安峰《〈型世言〉素材来源(三)》,《明清小说研究》,1998年第3期。

⑯陈庆浩、王锳《型世言评注》,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前言第13页。

⑳[日]村田和弘著,李寅生译《从〈大别狐妖〉到〈二刻拍案惊奇〉再到〈型世言〉看狐妖谭内容的变革与继承》,《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4期。

㉒吴大震《广艳异编》,《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初编》本,天一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

㉓关于该小说中“大别(山)”为汉阳鲁山、龟山的记载,请参武汉地方志办公室编《明万历汉阳府志校注》对于“大别山”的相关记载与考证,武汉出版社2007年版,第40-41页。